王安石、欧阳修、苏轼菊花之争

时间:2022-12-03 10:18:03 王安石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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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欧阳修、苏轼菊花之争

  深秋初冬,寒气袭人,百花凋零。可就在这瑟瑟寒风中,菊花却正怒放着,给寂寥的大地陡增了无限勃勃生机。古代很多文人都对菊花情有独钟,特别是王安石与欧阳修、苏轼,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王安石、欧阳修、苏轼菊花之争,欢迎大家阅读与了解。

王安石、欧阳修、苏轼菊花之争

  王安石、欧阳修、苏轼菊花之争

  大侠出手诘难,安石自有一番辩解

  据《西清诗话》记载,有一天王安石心血来潮,写了一首菊花诗,名为《残菊》,其中有两句为:“黄昏风雨瞑园林,残菊飘零满地金。”

  不想,欧阳修看后却提出了异议,他笑着对王安石说:“深秋季节,百花落尽,唯有菊花在枝头繁盛怒放,你怎么能说是残菊遍地呢?”

  说完这些,欧阳修意犹未尽,便又在诗后跟了两句:“秋英不比春花落,为报诗人仔细看。”他想提醒王安石,要多注意观察生活,别犯让别人笑话的低级错误。

  对于欧阳修的提醒,王安石却讲出了自己的道理,他辩解道:“我这样写是有理由的,《楚辞》里不是有句‘餐秋菊之落英’吗?难道欧阳先生没有学过吗?”他据理力争,以典故来证明自己这样写是有道理的。

  至于《警世通言》中讲述的苏轼给王安石的菊花诗挑刺儿的事,则比《西清诗话》中的记述更为生动。

  话说这天苏轼去拜访王安石,正赶上王安石在睡午觉,苏轼便在书房里等候。

  正在苏轼颇感无聊时,他突然瞥见书桌上放着一首未写完的《咏菊》诗。诗句云:“昨夜西风过园林,吹落黄花满地金。”

  苏轼看后,不禁觉得可笑,他心想:“菊花开在深秋,最能耐久,至死并不落瓣,怎么能说‘吹落黄花满地金’呢?”

  想着自己仰慕的高人也会犯如此低级错误,苏轼便一时技痒,提笔续道:“秋花不比春花落,说与诗人仔细吟。”

  后来,苏轼被外放到黄州做团练副使。就在黄州的秋天,他发现,秋风过后,确实是满地铺满金菊花片。苏轼这才恍然大悟,同样是菊花,竟也有落瓣与不落瓣的区分。

  于是,苏轼在感叹自己当初对王安石的轻薄同时,也决定当面向王老前辈承认错误。

  诗话对决小说,两则轶事孰真孰假

  看完这两则轶事,你是不是会觉得个中相似度太高,怎么大文豪王安石这么爱写人们不熟悉的菊花落英?怎么另外两个大文豪都爱轻率地质疑王安石呢?

  况且王安石所做的两首诗中,无论是“残菊飘零满地金”,还是“吹落黄花满地金”,也太相似了,以王安石的水平,不应该写出如此雷同的句子。

  这不免令人生疑,两则轶事,是否有一个是假的呢?若果真如此,这两则故事中,到底又是哪个更可能为后人杜撰呢?

  要想解疑,我们还是从记载这两则轶事的两本书说起。

  欧阳修诘难王安石菊花诗这则轶事,记录于《西清诗话》。这本书的作者名叫蔡绦,他的父亲就是中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大奸臣——蔡京。

  客观来说,蔡绦虽然在政坛上一如其父,窃权弄柄,人品恶劣。但其在中国文学史上还是有一定贡献的,那就是编撰了《西清诗话》。

  据考证,《西清诗话》成书于宣和五年(公元1123年)九月以前,此时距王安石去世的1086年也就不到40年的光景。以蔡绦对王安石诗文的崇拜,把这件轶事记录下来,还是有一定可信度的。

  相比于《西清诗话》,冯梦龙的《警世通言》则成书于天启四年,即公元1624年,距王安石生活的年代已有500余年的历史。书中记录的苏轼挑刺王安石的可信度,自然不如《西清诗话》。

  再者,从冯梦龙的创作过程来看,《警世通言》是冯梦龙将前代、今世的传说野史经过搜集整理,然后进行再加工和再创作而成的,其真实性也会打上一些折扣。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警世通言》中的苏轼挑刺王安石菊花诗的故事,很可能来自于《西清诗话》中的欧阳修诘难王安石。只是,冯梦龙也许因根据自己的创作需要,将欧阳修变换成了苏轼。

  伊本傲洁清雅,文人都爱拿她说话

  其实,我们不必过于纠结两则轶事谁真谁假,毕竟《西清诗话》也只是辑录了诗人的言行,其可信度到底有多高,也是存疑的。倒是两则轶事中有关菊花的文化现象,值得我们去关注。那就是,无论是蔡绦、还是冯梦龙,为什么都爱把菊花作为大文豪之间交往的媒介呢?

  要想说明白这个问题,这还得从中国人对菊花的情感说起。

  由于菊花开在深秋初冬,此时正值“百花杀”的萧瑟之时,因此自古以来,人们便把菊花视为孤标亮节、高雅傲霜的象征,赋予其人们理想士大夫的人格与气节。

  王安石辩解中所说的“餐秋菊之落英”一句,引的就是屈原《离骚》中的“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

  由此可见,早在屈原那个时代,人们就用菊花来比喻自己的修身洁行了。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无论是宋时的蔡绦,还是明时的冯梦龙,都有感于王安石、欧阳修、苏轼三个大文豪如菊花般高洁的人品,才以菊为媒,把他们联系到一起。

  而切磋菊花诗这一轶事之所以让后世学者念念不忘,就是因为王安石虽与欧阳修、苏轼是政敌,但他们彼此却能在文学上惺惺相惜,互为知音,没有把政敌变为人生的私敌。

  在王安石主持变法前,欧阳修与王安石交往甚密。但当王安石开始变法后,欧阳修虽对王安石的新法有所抵制,但两人却一直保持着亦师亦友的关系。

  正是基于这样的磊落人品,才有了欧阳修诘难王安石菊花诗这一轶事的发生基础。

  对于苏轼来说,由于和王安石政见不同,他在政治上是屡受王安石打压的。但抛却政治,两人却又是知音挚友。其中,苏轼专程拜访王安石的事,更是被后人传为美谈。

  元丰七年,即公元1084年,王安石罢官在江宁隐居,苏轼专程前去拜访。两人不仅同游钟山,而且还诗酒唱和,谈禅说佛,并相约都在此居住做邻居。两人相处三十多天后,才依依不舍地分别,王安石送走苏轼后,对人长叹道:“不知道还要几百年,才有这样的人物!”

  纵观历史,王安石与欧阳修、苏轼之间,虽为政敌,却都能以平静豁达的心态、正直坦荡的心胸视敌手为知音,这一品行,实在让人敬佩。如此言行,被后人用高洁的菊花来比拟,也就不足为怪了。

  【拓展内容】

  王安石简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晚号半山,谥号“文”,世称王文公,自号临川先生,晚年封荆国公,世称临川先生又称王荆公,江西临川盐阜岭(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改革家。王安石变法对北宋后期社会经济产生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王安石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精神推动改革,力图革除北宋存在的积弊,推行一系列措施富国强兵,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在文学上具有突出成就,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善于用典故,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也有情韵深婉的作品。 著有《临川先生文集》,现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著名散文《游褒禅山记》。

  庆历二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签书淮南东路(治所在今江苏扬州)节度判官公事、鄞县(今浙江宁波鄞州区)知县。舒州(今安徽安庆)通判、江南东路(在今江浙一带)刑狱。治平四年(1067(丁未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逝于江宁(今江苏南京)钟山,谥号“文”,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出身于临江军(今江西抚州),生活在地方官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王安石自幼聪颖,读书过目不忘。而且他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会阅历,开阔了眼界,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艰辛,对宋王朝“积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青年时期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在他进入仕途地方官吏时,能够关心民生疾苦,多次上书建议兴利除弊,减轻人民负担。由于较长时期接触了解社会现实,对北宋中期隐伏的社会危机有所认识,“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庆历二年(1042年)三月,考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之后调任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为人正直,执法严明,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组织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农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黄不接时,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解决百姓度荒困难。1058年冬,王安石改任三司度支判官。嘉佑三年(1058)《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法度必须改革,以求其能“合于当世之变”,要求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抑制大官僚、大地主的兼并和特权,推行富国强兵政策。王安石认为变法的先决条件是培养人才,因此王安石改革科举制度,改革取士。废明经,设明法科。进士科不考诗赋考时务策,整顿太学,唯才是举,培养经世致用的人才。

  恳辞入朝

  皇祐三年(1051),任舒州通判,颇有政绩。宰相文彦博推荐他为群牧判官,先仕常州知州,后出任江东刑狱提典。嘉祐三年(1058)任度支判官时,向宋仁宗上万言书,对官制、科举以及奢靡无节的颓败风气作了深刻的揭露,请求改革政治,加强边防,提出了“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原则,但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视。不久朝廷任命他入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他不愿任此闲职,固辞不就,遂改任知制诰,替皇帝起草诏令文告,纠察在京刑狱,因言忤旨意,难以在朝为官,于嘉祐八年(1063)八月以母病为由辞官回江宁守丧。英宗继位后(1063年—1066年),屡召王安石赴京,王安石均以服母丧和有病为由,恳辞入朝。

  公元1067年宋神宗继位,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对”,王安石即上书主张变法。次年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物色了一批拥护变法的官员参与制订新法。

  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变法运动。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同时,改革科举制度,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对农民的压迫,促进了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国家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军事力量也得到加强。王安石大胆地提出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振聋发聩的政治思想,王安石积极倡导和推行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变革。王安石两度为相 ,发动和领导了举世闻名的“熙宁变法”运动。这场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威武雄壮的社会变革运动。

  改革变法触及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激烈反对。加上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官吏借机敲诈盘剥,王安石处于“众疑群谤”之中,宋神宗迫于皇亲贵戚和反对新法大臣的压力,于1074年四月接受王安石辞去相位,再任江宁知府。次年虽又起用为相,但因新法派内部分裂及保守派的挑拨离间,至熙宁九年十月再次罢相,出任江南签判,次年隐退江宁,过着闲居生活。

  1085年,哲宗即位,年仅十岁,由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听政,启用反对变法的司马光为相,废除了大多数新法。王安石于翌年四月去世,葬于江宁半山园。王安石晚年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王文公、临川先生。死后被追封为 “太傅”;绍圣年间,赐谥号为 “文”,配享神宗的庙庭;徽宗时,又配享文宣王庙。而钦宗时,皇帝下诏停止他文宣王庙配享。高宗采纳赵鼎、吕聪的意见,削去了其“舒王”的封号。

  王安石执政敢做敢为,矢志改革,王安石把“新故相除”看做是自然界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的大无畏精神推动改革变法。这些进步思想在他的文学作品中也闪烁着夺目的光彩。

  其散文长于说理,言简意深,笔力雄健,见识超群;诗词则 遒劲清新,豪气纵横,对宋初形式化的文风是有力的冲击,对豪放派诗词有直接影响。其著作极为丰富,存世的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残卷)、《唐宋百家诗选》、《诗义钩沉》等

  政治活动

  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变法运动。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同时,改革科举制度

  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王安石以进士第四名及第,历任签书淮南(江苏省扬州市)节度判官厅公事、知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事、舒州(今安徽省安庆市)通判,旋又外调提点江南东路刑狱公事[江西、安徽一带],江宁知府(江苏省南京市)。多年的地方官经历,王安石认为宋朝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以历史上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于覆灭的事实为例,王安石大声疾呼:“以古准今,则天下安危治乱尚可以有为,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不然,汉亡于黄巾,唐亡于黄巢的历史必将重演,宋王朝也必将走上覆灭的道路,宋朝一批士大夫期待王安石能早日登台执政。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以博学善文见称的福建浦城才子章悦为谋士,以曾布、邓润甫、章惇、章衡、章楶、蔡确、吕惠卿等为变法派的中坚力量。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王安石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执政前就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坚持他的这一见解,“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而“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趋农为急”。在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认为,要发展生产,首先是“去(劳动者)疾苦、抑兼并、便趣农”,把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收成好坏就决定于人而不决定于天。要达到这一目的,政府需制定相应的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从上到下的改革。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诸如农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输、市易、免行钱、矿税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王安石亲自撰写《周礼义》、《书义》、《诗义》,即《三经新义》,也称“荆公新学”,为学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多年地方官经历,王安石认识宋朝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熙宁初,王安石以翰林学士侍从之臣的身份,同年轻的宋神宗议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特别是由于变法的设计者王安石与变法的最高主持者宋神宗在如何变法的问题上产生分歧,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其子王雱的病故,王安石于熙宁九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当他听到免役法也被废除时,不禁悲愤地说:“亦罢至此乎。”不久便郁然病逝。

  王安石死后改革派人员有的被贬有的被流放有的入狱,改革活动因此跌入了低谷,直到宋哲宗长大亲自执政后开始启用继承王安石遗志的变法派领袖章惇为相,变法才重新燃起了火光,然而因为保守派势力实在太大,宋哲宗年纪轻轻便悄然离世,再加上变法派内部人员争权夺利,间接导致了章惇维系变法的失败,章惇死后王安石变法才彻底宣告失败。

  酝酿变法

  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新即位的宋神宗问王安石:“当今治国之道,当以何为先?”王安石答:“以择术为始。”熙宁二年,宋神宗问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设,以何为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熙宁二年(1069)二月,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学士范镇认为实行“青苗法”是变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与多取,犹五十步与百步”,七八月间范纯仁上书皇上,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吕诲上书劾王安石巧诈,说他:“置诸宰辅,天下必受其祸。”一次宋神宗和文彦博讨论变法之事,神宗说:“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第二年,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与介甫书》责难王安石“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又置提举常平广惠仓使者”,“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灭之,弃者取之,矻矻焉穷日力,继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为政,首建制置条例司,大讲财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输法于江,淮,欲尽夺商贾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钱于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或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便者,介甫辄艴然加怒,或诟骂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辞之毕也。明主宽容如此,而介甫拒谏乃尔,无乃不足于恕乎!” ;列举实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则写了《答司马谏议书》回复:“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后司马光向宋神宗辞职,隐居洛阳专心编纂《资治通鉴》。

  欧阳修简介

  欧阳修(1007年8月6日-1072年9月22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江南西路吉州庐陵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景德四年(1007年)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北宋政治家、文学家。

  欧阳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进士及第,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死后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

  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被后人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他领导了北宋诗文的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其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他曾主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有《欧阳文忠公集》传世。

  1072年9月22日,欧阳修在家中逝世,享年六十六岁。

  早年经历

  北宋景德四年六月二十一日(1007年8月6日)寅时,欧阳修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绵阳),当时他父亲欧阳观任绵州军事推官,已经56岁了。

  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欧阳观去世,年仅4岁欧阳修与母亲郑氏相依为命,前往湖北随州投奔欧阳修的叔叔欧阳晔。欧阳晔在随州任推官二十五年,为人正直,尤以廉洁自恃,其为人对年幼的欧阳修产生了重要影响。欧阳晔家不是很富裕,好在郑氏出身江南名门望族,知书识理,是受过教育的大家闺秀,用荻秆(芦杆当笔)在沙地上教欧阳修读书写字(画荻教子)。欧阳晔也不时关怀,总算没有让童年的欧阳修失去基本的教育。

  欧阳修十岁时,从随州大姓李氏家中得到唐代诗人韩愈的《昌黎先生文集》六卷,甚爱其文,手不释卷,这为日后的诗文的革新运动播下了种子。

  苏轼简历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一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坡仙,汉族,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文学家、书法家、美食家、画家,历史治水名人。

  嘉祐二年(1057年),苏轼进士及第。宋神宗时在凤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职。元丰三年(1080年),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宋哲宗即位后任翰林学士、侍读学士、礼部尚书等职,并出知杭州、颍州、扬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党执政被贬惠州、儋州。宋徽宗时获大赦北还,途中于常州病逝。宋高宗时追赠太师;宋孝宗时追谥“文忠”。

  苏轼是北宋中期文坛领袖,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文纵横恣肆;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善书,“宋四家”之一;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李志敏评价:“苏轼是全才式的艺术巨匠。”

  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潇湘竹石图》《枯木怪石图》等。

  早年经历

  苏轼于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1037年1月8日)出生于眉州眉山,是初唐大臣苏味道之后。苏轼的父亲苏洵,即《三字经》里提到的“二十七,始发奋”的“苏老泉”。苏洵发奋虽晚,但是很用功。苏轼其名“轼”原意为车前的扶手,取其默默无闻却扶危救困,不可或缺之意。庆历八年(1048年),苏洵因父丧居家,闭户读书,把自己的学识品行教授给苏轼与幼子苏辙。

  苏轼生性放达,为人率真,深得道家风范。好交友、好美食,创造许多饮食精品,好品茗,亦雅好游山林。

  进京应试

  嘉祐元年(1056年),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苏洵带着二十一岁(农历虚岁)的苏轼、十九岁的苏辙,自偏僻的西蜀地区,沿江东下,于嘉祐二年(1057年)进京应试。

  当时的主考官是文坛领袖欧阳修,小试官是诗坛宿将梅尧臣。二人正锐意于诗文的革新,苏轼清新洒脱的文风,一下子把他们震动了。策论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苏轼的《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却因欧阳修误认为是自己的弟子曾巩所作,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苏轼在文中写道:“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欧、梅二公既叹赏其文,却不知这几句话的出处。及苏轼谒谢,即以此问轼,苏轼答道:“何必知道出处!”欧阳修听后,不禁对苏轼的豪迈、敢于创新极为欣赏,而且预见了苏轼的将来:“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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