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之源早于《诗经》
大量史料说明,中国诗歌的星宿之海应上溯一千年,虞舜时代的《卿云歌》和《南风歌》为中国诗空的双子座。
一
中国是举世共仰的诗国。历史之长,作品之精,数量之巨,以文字传本产生之悠久,可谓举世无双。弄清中国诗歌的源头,对于认识中华诗词之本质特点,探究其发展变化的规律,评价其在世界文学中的地位,有着重要的意义。
而当今流行的以《诗经》为我国诗歌正源的说法,就未免偏颇,值得商榷。
此说之兴,始于1930年出版的陆侃如、冯沅君的《中国诗史》。该书受到胡适、顾颉刚等疑古派的影响,把羲农尧舜禹汤时代的诗歌定为伪作,一概排斥,故以《诗经》为我国诗歌的起源,解放以后一直沿袭下来。80年代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前言云:“《诗经》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其中最早的诗篇产生于西周初年,最晚的产生于春秋中叶,……自古以来‘风’、‘骚’并称。《诗经》中的‘国风’和以《离骚》为代表的楚辞,成了中国古代诗歌的两个典范。”现在看来,这种说法尚未能穷其源,极其致,应予修正。
以《诗经》为代表的诗歌,古代被尊为经典,地位显赫,影响巨大,但并非诗歌的起源。大量的史料说明,中国诗歌的星宿之海应上溯一千年,直到虞舜时代的《卿云歌》与《南风歌》。这是中国诗空的双子星座。
《尚书大传》云:舜将禅禹,于是俊义百工相和而歌《卿云》。帝倡之,八伯咸稽首而和。帝乃载歌:卿云烂兮,纠缦缦兮。日月光华,旦复旦兮。
这是一首昭示着从太古洪荒中觉醒的民族之光明的'礼赞,辛亥首义后曾作过国歌。
《尚书大传》为伏生所作,他是《今文尚书》的权威,此书信而有征从未遭到质疑。另一部为王国维、胡适深信不疑的《竹书纪年》也明载此诗:(帝舜有虞氏):“十四年卿云见,命禹代虞事。”明言是虞舜禅禹主理国事时而作的诗歌。李学勤以为,“《竹书纪年》在研究夏代年代问题上有其特殊意义。正在于它是现知最早的一套年代学的系统”。后来经过我国《夏商周断代工程》的研究:虞舜禅让夏禹继位的时间是公元前2070年。在此之前,虞舜还创作了一首《南风歌》。《孔子家语》卷八云:
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
它表达了一种人民爱物的太和气象,为历代所推崇。这首歌还见于《礼记・乐记》:“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始制乐,以赏诸侯。”《史记・乐记》亦云:“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王肃注曰:“《南风》育养民之诗也。……此诗之词出《尸子》及《家语》。”《尸子》、《孔子家语》皆先秦古籍,传承有序,是胡适所推崇的典籍。
然自百年前西学东渐以来,以胡适和顾颉刚为代表的一批新锐学者,大倡疑古之风,不承认商以前的文化为信史,根本否定了尧舜禹的存在,把此前流传的诗歌定为伪作,一概摒弃,而以《诗经》当作诗歌的源头。《诗经》固然是中华诗词的光辉代表,但它只是诗国早期的一段华章,而不是其滥觞的源头。
这种错误的产生,关键在于对夏禹的真实性存在误判。顾颉刚是“疑古派”的代表人物,他在《古史辨》中完全否定尧舜禹的存在,认为《尧典》、《禹贡》皆伪书。然其成见太深,以致得出违背常识的错误,未免鲁莽,失去了治学的客观性。在与刘�藜的辩论中,在大量事实面前,他只好且战且退,强词夺理。最后以“我对此并不抗辩,因为这原是一个假定”,“以上说明我所以有‘禹为动物,出于九鼎的假定的缘故’,我现在对这个假定的前半还以为不误。对于后半便承认有修正的必要了”而作结。此种强言饰非,鲁迅看不下去了,写了一篇《理水》加以讽刺:
“这这些些都是废话”,又一个学者吃吃的说,立刻把鼻尖胀得通红。“你们是受了谣言的骗的。其实并没有所谓禹,‘禹’是一条虫,虫虫会治水的吗?我看鲧也没有的,‘鲧’是一条鱼。鱼鱼会治水水水的吗?”他说到这里,把两脚一蹬,显得非常用劲。
关于“禹”的存在与否,直到王国维的《古史新证》出来以后,才算有了结论。王国维在《古史新证・第二章》举出《秦公敦铭》上有“鼐宅禹赉”,又在《齐侯�钟》上发现有“崇崇成唐……处禹之堵”的铭文,才确凿无误地论定禹史之真实性,并云:“夫自尧典,阜陶谟、禹贡皆记禹事,下至周书、吕刑亦有以禹为‘三后’之一。诗言禹者尤不可胜数,固不待藉它证据。然近人乃复疑之。举此二器,知春秋之世,东西二大国无不信禹为古帝王,且先汤而有天下也。”这时顾颉刚才改口说:“可见春秋时人对于禹的观念,对于古史的观念,东自齐,西至秦,中经鲁宋大部分,很是一致。”这场公案才算落幕了。历史上虞舜禅让有了有力的旁证。而虞舜诗歌的真实性也应当得到承认了。
二
关于这两首诗的著作权,文献古籍昭昭在列,已如前述,本来无可怀疑。
此外,虞舜在诗歌理论上的杰出贡献,更从另一角度强化了他诗歌的地位。如汉代经学大师郑玄在为《诗经》作的《诗谱序》上就曾指出:诗之兴也,谅不于上皇之世。大庭轩辕,建于高辛,其时亡载籍,亦蔑云焉,《虞书》日: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然则诗道,放(始)于此乎。
这段话出于《尚书・尧典》,中云:“帝日: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偕,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日: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这是中国最早的文艺理论。它有两个特点,其一是“诗言志”。志,指心中所想,包括了志向与感情。诗是表达志向与抒发感情的载体。志者心之所之也。《汉书・艺文志》云:“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这说明诗除了抒发情志,还有以观得失的认识作用。朱自清以为这是中国诗论的“开山纲领”。刘勰的《文心雕龙・明诗》亦云:“大舜云:诗言志,歌永言。圣谟所析,义已明矣。是以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诗者,持也,持人情性。三百之蔽,义归无邪。持之为训有符焉。”进一步阐发了志的意蕴,指出它有规范情意以消邪念的教化功能。这就是圣人的诗教之内容。在我国第一部诗论钟嵘的《诗品》序中,也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照烛三才,晖丽万有,灵祗待之以致享,幽微藉之以昭告。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昔《南风》之词,《卿云》之颂,厥义复矣。”正是对上文的诠释。所谓“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就是对“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的发挥。“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则是与“八音克偕,无相夺伦,神人以和”的思路完全合拍。虞舜的这段文字还对诗与乐、舞的关系作了精辟生动的论述。
三
虞舜不但是杰出的诗人和文论家,还是杰出的音乐家。《尚书・益稷》称:“箫韶九成,凤凰来仪。”谓九奏以后,凤凰都飞来舞蹈。《论语・述而》又说“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并赞美道:“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真可谓倾倒备至,无以复加了。
综观虞舜不但是一代圣君,而且还是集诗歌创作、理论于一身的艺术家和音乐家,是华夏文明灵光爆破时代的伟大代表。他以其极高的智慧和盖世的才华,点燃了文明火炬,并引领着我们民族攀登到世界文明的高峰。他创作的诗歌及其理论,至少先于印度的以口传形式流行的《梨俱吠陀》一百年,领先于希腊荷马史诗一千年,称它是凿破鸿蒙的诗歌原典是最恰当不过的了。虞舜的诗歌,它体现了人类主体对茫茫时空其所处地位的人文学与哲理学的首次审视,以及对于宇宙人生的宏观而超越的思考,它具有典籍的首创性及涵盖的广阔性与深邃的思考性。在漫长的历史中,不断成为民族的观照与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的模本。武昌首义以后,《卿云歌》曾被推荐作国歌的理由是:“帝舜始于侧陋,终于揖让,为平民政治之极则”,“夫舜起匹夫,不私天下,为三千年前东方之华盛顿。”如此评价,真可谓振聋发聩,令人心智大开并增无限景行慨慕之心。《南风》、《卿云》二歌,展现了如此崇高光明的愿景,产生了如此深远的影响,实为中华文明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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