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诗歌的分类详解

时间:2022-08-07 19:31:13 诗歌 我要投稿

中国古代诗歌的分类详解

  小学生掌握一定的文学常识对自己有着很大的好处,在考试中也可以更从容的应对,写作中也可以引经据典。下面是中国古代诗歌的分类,欢迎参考阅读!

中国古代诗歌的分类详解

  1.诗按音律分,可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两类。

  (1)古体诗:包括古诗(唐以前的诗歌)、楚辞、乐府诗。

  (2)近体诗:与古体诗相对的近体诗又称今体诗,是唐代形成的一种格律体诗,分为两种,其字数、句数、平仄、用韵等都有严格规定。

  ①一种称“绝句”,每首四句,五言的简称五绝,七言的简称七绝。

  ②一种称“律诗”,每首八句,五言的简称五律,七言的简称七律,超过八句的称为排律(或长律)。

  ③词:又称为诗余、长短句、曲子、曲子词、乐府等。其特点:调有定格,句有定数,字有定声。字数不同可分为长调(91字以上)、中调(59~90字)、小令(58字以内)。词有单调和双调之分,双调就是分两大段,两段的平仄、字数是相等或大致相等的,单调只有一段。词的一段叫一阙或一片,第一段叫前阙、上阙、上片,第二段叫后阙、下阙、下片。

  ④曲:又称为词余、乐府。元曲包括散曲和杂剧。散曲兴起于金,兴盛于元,体式与词相近。特点:可以在字数定格外加衬字,较多使用口语。散曲包括有小令、套数(套曲)两种。套数是连贯成套的曲子,至少是两曲,多则几十曲。每一套数都以第一首曲的曲牌作为全套的曲牌名,全套必须同一宫调。它无宾白科介,只供清唱。

  2.按内容来分类:可分为叙事诗、抒情诗、送别诗、边塞诗、山水田园诗、怀古诗(咏史诗)、咏物诗、悼亡诗、讽谕诗。

  (1)怀古诗。

  一般是怀念古代的人物和事迹。咏史怀古诗往往将史实与现实扭结到一起,或感慨个人遭遇,或抨击社会现实。如,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感慨个人遭遇,理想和现实的矛盾,年过半百,功业无成。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表达对朝廷苟且偷生的不满,抨击社会现实。也有的咏史怀古诗只是对历史作冷静的理性思考与评价,或仅是客观的叙述,诗人自身的遭遇不在其中,诗人的感慨只是画外之音而已。如,刘禹锡的《乌衣巷》,今昔对比,表达了诗人的历史沧桑之感。

  (2)咏物诗。

  咏物诗的特点:内容上以某一物为描写对象,抓住其某些特征着意描摹。思想上往往是托物言志。由物到人,由实到虚,写出精神品格。常用比喻、象征、拟人、对比等表现手法。

  (3)山水田园诗。

  南朝谢灵运开山水诗先河,东晋陶渊明开田园诗先河,发展到唐代,有山水田园诗派,代表人物是王维、孟浩然。山水田园诗以描写自然风光、农村景物以及安逸恬淡的隐居生活见长,诗境隽永优美,风格恬静淡雅,语言清丽洗练。

  (4)战争诗。

  从先秦就有了以边塞、战争为题材的诗,发展到唐代,由于战争仍频,统治者重武轻文,士人邀功边庭以博取功名比由科举进身容易得多,加之盛唐那种积极用世、昂扬奋进的时代气氛,于是奇情壮丽的边塞诗便大大发展起来了,形成一个新的诗歌流派,其代表人物是高适、岑参、王昌龄。

  (5)行旅诗和闺怨诗。

  古人或久宦在外,或长期流离漂泊,或久戍边关,总会引起浓浓的思乡怀人之情,所以这类诗文就特别多,它们或写羁旅之思,或写思念亲友,或写征人思乡,或写闺中怀人。写作上或触景伤情,或感时生情,或托物传情,或因梦寄情,或妙喻传情。

  鉴赏这类诗要在整体感知的基础上确定情感类别;抓住意象,构建图景;抓住关键词语,体味艺术特点。

  (6)送别诗。

  古代由于交通不便,通讯极不发达,亲人朋友之间往往一别数载难以相见,故古人特别看重离别。离别之际,人们往往设酒饯别,折柳相送,有时还要吟诗话别,因此离情别绪就成为古代文人一个永恒的主题。因各人的情况不同,故送别诗所写的具体内容及思想倾向往往有别。有的直接抒写离别之情,有的借以一吐胸中积愤或表明心志,有的重在写离愁别恨,有的重在劝勉、鼓励、安慰,有的兼而有之。

  拓展:古代诗歌有什么类型

  按内容分,有抒情诗、叙事诗、送别诗、边塞诗、山水田园诗等;按结构形式分,有格律诗、自由诗、散文诗、快板诗;按时间分有新诗和旧诗;从其它角度还可分为:哲理诗、打油诗、讽刺诗、朗诵诗等。

  所谓古代诗歌,就是指与新诗相对的.旧诗,即“五·四”前中国社会的诗歌,也称旧体诗。

  古代诗歌除可按内容划分外,还可按句式分为:四言诗、五言诗、六言诗、七言诗、杂言诗等;按体裁分为:楚辞体、乐府体、歌行体、格律体等;按声律要求标准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

  古体诗和近体诗,是唐代形成的概念。唐代以前,写诗不讲究平仄、对仗,用韵自由,句式、句数不拘,每句则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杂言诸体(后世使用古体诗、七言者较多),唐人因而将这类诗歌称为古体诗,又称古诗、古风。与古体诗相对的近体诗又称今体诗,是唐代形成的一种格律体诗,分为绝句和律诗两类,其字数、句数、平仄、用韵等都有严格规定。例如,起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唐初的律诗,每首四联八句,每句字数必须相同,可四韵或五韵,中间两联必须对仗,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如果在律诗定格基础上加以铺排延续到十句以上,则称排律,除首末两联外,上下句都需对仗,也有隔句相对的,称为“扇对”。再如,绝句仅为四句两联,又称绝诗、截句、断句,平仄、押韵、对偶都有一定要求。

  以格律严整计,格律诗中除律诗、绝句外,尚包括词和曲,但近体诗只称律诗绝句而不含词曲,故严格地说,广义的格律诗不能全等于近体诗。

  与广义相对的格律体裁相对的诗歌体裁,则有楚辞体、乐府体、歌行体等:

  楚辞体,是战国时期楚国屈原所创的一种诗歌形式,其特点是运用楚地方言、声韵,具有浓厚的楚地色彩。东汉刘向编辑的《楚辞》,全书十七篇,以屈原作品为主,而屈原作品又以《离骚》为代表作,后人因此又称“楚辞体”为“骚体”。

  乐府体,是指汉魏到唐五代乐府机关搜集保存而传下来的可配乐的歌辞。

  歌行体,是乐府诗的一种变体。汉、魏以后的乐府诗,题名为“歌”、“行”的颇多,二者虽名称不同,其实并无严格区别,都是“歌曲”的意思,其音节、格律一般都比较自由,形式采用五言、七言、杂言的古体,富于变化,以后遂有“歌行”一体。到了唐代,初唐诗人写乐府诗,除沿用汉魏六朝乐府旧题外,已有少数诗人另立新题,虽辞为乐府,已不限于声律,故称新乐府。此类诗歌,至李白、杜甫而大有发展。如杜甫的《悲陈陶》、《哀江头》、《兵车行》、《丽人行》等,白居易的许多作品,其形式采用乐府歌行体,大多三言、七言错杂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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