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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狐禅经典散文
一字之误,沦为野狐;然后,一字之正,复为人身。这是唐代百丈怀海禅师《语录》中记述的一则公案:
师每日上堂,常有一老人听法,随众散去。一日不去,师乃问:“立者何人”。老人云:“某甲于过去迦叶佛时,曾住此山,有学人问‘大修行底人,还落因果也无’,对云:‘不落因果’,坠在野狐身。今请和尚代一转语”。师云:“汝但问”。老人便问:“大修行底人还落因果也无”。师云:“不昧因果”。老人于言下大悟,告辞师云:“某甲已免野狐身,住在山后,乞依亡僧烧送”。师令维那白棰告众:“斋后普请送亡僧”。大众不能详。师领众至山后岩下,以杖挑出一死狐,乃依法火葬。至晚参,师举前因缘次,黄檗便问:“古人错对一转语,落在野狐身。今日转转不错是如何”。师云:“近前来,向汝道”。黄檗近前,打师一掌。师拍手笑云:“将谓胡须赤,更有赤须胡”。
百丈禅师每日上堂讲经说法,一位老人经常来听讲,每次听讲后就随着听众的散场而离去。有一日,老人听讲之后并不离去,百丈禅师问老人:“下面站着的是谁”。老人说:“我是迦叶佛时代(释迦牟尼佛之前的过去七佛之一)住在这座山上的,有个向我学习的人问我:‘修习崇高的佛法的人,还会处身于十二因缘和六道轮回的因果报应之中吗’。我说:‘不会的,不会处身于因果报应的’。结果,我成了这座山上的野狐狸。今天,我有话想请教大和尚您”。百丈禅师说:“你有话尽管问”。老人就问百丈禅师:“修习崇高的佛法的人还会处身在因果报应之中吗”。百丈禅师回答:“会的,照样也是不可以将因果报应忽略或抹杀掉的”。老人听后,得到了大彻大悟,向百丈禅师告辞:“我已经脱离了狐狸身重新做回了人,就住在山后面。希望大和尚您能够按照僧人的丧葬仪式给我火化送葬”。百丈禅师立即命令禅堂的负责人敲响板棰召集僧众宣布:“中午吃饭之后请全寺大众给一个去世了的僧人送葬”。僧众不知这是为何,因为寺内近日没谁去世。百丈禅师亲自带领僧众到后山的岩崖下面,用手杖掘出一具狐狸的死尸,然后按照僧人的丧葬仪式进行火化、下葬。到了晚上僧众们打坐习禅的时候,百丈禅师的大弟子黄檗禅师问师父:“已经作古的老人只是一个字错误地回答了别人的提问,从人变成了野狐狸。那么,今天师父您正确地回答并纠正了那老人的错误,这又是什么个道理”。百丈禅师说:“你到我面前来,我告诉你”。黄檗禅师走上前去伸手打了百丈禅师一掌。百丈禅师拍了拍黄檗禅师的手,笑着说:“正要说胡须是红色的,居然就碰见红胡须了吗”。
这个公案,就是后来所谓的“野狐禅”。
它以寓言方式,说明了世间的因果链是谁也脱不出的。修行人与不修行的人,同样不能将因果关系忽略或抹杀。自以为是修习佛法与禅便可以超于常人的不在因果链中,这只会沦为野狐。
当然,这段文字,乃是说法示理的公案,并非史实。后来的佛教徒将这个公案当作史实,乃是对佛教迷信的结果。其实,佛教反对迷信(盲目相信而入迷),提倡正信(相信某一事物必先经过怀疑,等怀疑解答后才可以相信)。
佛教的慈悲济世,是以十二因缘、六道轮回的因果报应学说为根本。宣扬这个学说来劝说世人,是佛教徒弘法利生的主要内容。对中国佛教来说,禅宗是由佛法派生的。因此,禅者不可脱离开因果报应学说去参究别的东西。务必不昧因果,方是真禅。
狐狸,是很狡猾的,好比是人们奸邪奇诡的黠慧(智慧,有正智、黠慧之分;正而明,黠而邪。明,在于客观、公正、宽容;邪,在于主观、偏执、唯己)。而禅,虽然发自于智慧,但如果不正而邪,那么,佛教慈悲济世的旨趣就会让佛教徒假公济私(于是,地狱门前僧道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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