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林举散文:回忆的意味

时间:2024-09-04 16:20:45 散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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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林举散文:回忆的意味

  导语:任林举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已经出版散文集《轻云起处》、《说服命运》和长篇散文《玉米大地》。从这些作品看,回忆,在他的散文创作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任林举散文:回忆的意味

  顺着任林举的三本散文的出版顺序一路读下来,读到《玉米大地》的时候,我不能不承认,任林举通过对往昔岁月的回忆,在他的创作道路上的确竖起了一块里程碑。那是现代游子梦幻般的回忆,在这回忆的引领下,顺着蜿蜒的“从东边草原进入和走出村庄的惟一通道”,就走进了东北大地岁月的门扉。那里有村庄,有房屋,有庄稼,有牛羊,有可以叫做乡亲的人们。但这一切在这诗性的回忆里,“人与村庄、村庄与土地、土地与庄稼、现实与记忆……所有的界限全部消失。有一种神秘的血液,在所有的事物间传输、流淌”,于是,故乡的黑土地上,那“村庄已不再是村庄,庄稼已不再是庄稼,人民也不再是人民”。在大地与天空之间,他们不过是一种存在方式,是同一种事物的不同形式,都是大地之子,“是她的一种表达的言辞或一句倾诉的话语”。

  许多年的耕作,让父亲谙熟了土地的性格,他们彼此忠诚,彼此信任,不弃不离。每一个春天,父亲把金色的玉米撒进黝黑的土地,然后像小心地封好一封重要信函一样,合上田垄。这是一种近似于神圣的交付,把希望和寄托交付给了土地――农民心中的神祉。然后,再把自己也抵押给土地,做土地的奴仆,以耐心、以汗水、以虔敬,守候在土地之上,一个日子一个日子地企盼风调雨顺,一个日子一个日子地企盼秋天的来临。

  玉米在土地上一天天生长起来,那是土地在一分一寸地兑现着自己的承诺。

  直到收获季节,父亲再一次向土地弯下他的身躯,带着庄严而凝重的情绪,但此时他的脸上是难得一见的笑容,他坚信土地和玉米不会如多变的人一样言而无信。

  ……我曾亲眼目睹许多个秋天,父亲曾手捧着玉米热泪盈眶地说:“大苞米不骗人啊!”

  这从关东玉米大地上走来的农民儿子的记忆中父亲在土地上的播种和收获,既是一种质朴的现实主义描绘,又充盈着诗意的想象,同时,这人、这玉米、这土地之间的隐喻关系,有一种海德格尔对凡・高的农妇的鞋的诗化哲学阐释的味道。

  在任林举的笔下,东北最普遍最普通的作物玉米,以及生长在这片黑土地上的树木、耕牛都与劳作在这片大地上的亲人、乡亲获得了一种富有诗性哲理的相互辉映、互相转喻、相互阐发的关系。

  从春到夏,从夏到秋,默默地耕种着几乎唯一一种庄稼――玉米――的父亲,在土地的眼里,他高大的身材可能就是一棵会走路的玉米,他和他的玉米站在一起,有一种不分彼此的和谐。而一离开田地就会表现出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一回到田地里去就如鱼得水的十二舅,这个憨实而又拘谨的人,与土地之间有着比血缘更紧密的内在关系,他站在玉米丛中的时候,看起来比玉米更像一棵植物。母亲是一棵以自己的泪水把自己浇大的苦树(苦,在中医里是一种明目、清心之味)。苦涩的血在母亲的血管里流淌,苦涩的清香在她的生活和生命里漫溢,并倾注给她的子女、后代,使这一棵大树根系所触、伞盖所覆的所有疆域都获得了警醒的睿智和承受的力量。在这片玉米大地上,每一个孩子都被长辈不断地提醒着:你是一颗“小苗”。 被提醒的孩子慢慢揣摸到它的深意:既然是小苗,就不能离开土地,就得在土地上生长,像一棵玉米一样,发叶、拔节、抽穗、结籽,然后被收割,最后被连根烧掉。这是大地玉米的宿命。你看,那个在村人的描述中天资聪颖才高气盛的少年柴向城,曾恃才傲物,夸下海口,说一生坚决不与苞米为伍;因为他看到自己的父亲苦巴苦业地在土地里干了一年反而欠下了一笔让人寒心的债务。但是一场百年不遇的大旱灾还是摧毁了这个不惮于吃苦硬拼的性格刚烈的农家少年的梦想,最后,他以投井自杀的方式实现他死也不与苞米为伍的誓言。可在他“入土为安”的那一刻,他还是把自己彻底交付给了这片土地。当他的坟墓上的狗尾草年年岁岁与玉米并肩生长的时候,玉米发达的根系在地下将根一点点伸向他的尸骨,从而获得顽强的生长力量,而他那不甘的灵魂也进入了那些与他的生命本就有着深度契合的玉米植株,以另一种方式演绎着自己的倔强(这就是“大地”深邃的含义啊,它意味着生命由此孕萌而又归隐于此)。对于这片土地上卑微如低廉的玉米粗粮的亲人、乡亲,“命运是鹰,人是鹰翼下挣扎、奔突的野兔。对于一个已经扎根于土地的人来说,最后只能是泥土中的一棵庄稼”。

  春、夏、秋、冬季节变换,玉米们用它的叶子,用它的花穗,用它的雌蕊甚至用它的根系不停地陈述自己一生的沧桑。作者以深情的回忆打捞着这些沧桑,打捞着故乡亲人、乡亲的故事。那寡言少语的父亲汗流浃背排着长队等来的是忍辱忍痛以三等价格卖掉一年血汗收成的优质玉米,为的是买一块“钻石”牌手表送给上大学的儿子。我读着这故事,泪水模糊了双眼。没有后代的十二舅被疾病夺走自理能力后,以坚定地沉默拒绝亲友照顾绝食而死的故事,让人感慨不已。还有善良的孟二奶奶带着女儿出走他乡的故事,美丽而不幸的常江媳妇夜半的哭泣……从这些简笔速写的故事里,一个个个性鲜明的性格向我走近。他们不仅有着相同的某种品质,而且还有一个共同的名字 ――“草民”!从《大地玉米》这本书中,我理解了“草民”这个词的真实含义。它和玉米叠印在一起,是大地上的植被,是植根大地的养活了一段又一段历史的庄稼,是大地之子。

  一茬茬玉米在季节中倒下,有如一茬茬人在大地上消失。然而,当我们在每一年的同一个季节去相同的地点,我们仍然会发现,玉米还好好地长在那里,它似乎从来都没有倒下过,即便倒下了也如人睡了一觉儿那么短暂,然后醒来,抹一把沾满露水的脸,继续着对土地的守望和对天空的倾诉。

  然而,像历史从来看不清也从不关心每一个人的面容一样,在人们的眼中,玉米的个体与个性常常是被忽略的。我们只认识玉米,但分不清这一株玉米和别的玉米有什么不同,这一片土地上的和那一片土地上的,今年的和去年的到底是不是同一株……这是一种无意的疏忽,也是一种有意的忽略。

  任林举以回忆中点点滴滴的故事形式,让我们以一种生命了解另一种生命,一种生命接近另一种生命的方式真正走近了一株一株独立的玉米。任林举还以它良好的直觉描摹和纵情的诗意抒写,向我们呈现了故乡广袤土地上无边无际的玉米作为一个群类的动人风景:那纵然是种子深埋于枯井也阻止不了它顽强生长的意志,那风雨交加的夜晚,玉米们欢纵的激情和喜悦的颤栗,那即使历经持续的干旱、惊心动魄的冰雹,最后仍然一如既往地向人们奉献所需的粮食,还有那秋风里,挺立在田头之上的枯焦、空落的玉米们有如大地风笛般时断时续、时高时低的鸣响,仿佛以一种乐器在歌唱和回忆……所有这些动人的景象无不含蕴着彰显着世代生息于土地上的人民的某种本质。任林举更以他走进玉米地里的亲历,让我们学会对玉米的仰视。“只有当一个人对一件事物仰视的时候,才会对这件事物有更多的理解。”作者以他的童年记忆和他有关玉米的丰富经验,以他作为一个现代人文知识分子对玉米的联翩怀想和不断思考,让我们重新认知了故乡、亲人、玉米、大地的一体性。

  而在我获得这种一体性体验的阅读经验中,我觉得“回忆”,“仰视”,是任林举散文在叙事美学上的两个关键词。回忆,缘自作者恋根的虔诚;仰视,缘自作者的底层立场。在这里,恋根的虔诚与底层的立场互为关联。缘自恋根的虔诚的回忆是与那些仅仅将记忆中的故乡、童年作为单纯的审美对象的散文很不一样的。在那些将记忆中的故乡、童年作为单纯的审美对象的散文中,回忆常常是一种感伤的凭吊与告别;而缘自恋根的虔诚的回忆则是对自己血脉之根的赤诚坚守。在《玉米大地》中,作者多处谈到玉米的根系、籽粒。比如,“这样的一丛被斩断了的玉米根须,常常让人陷入深思。”比如,“一棵玉米虽然又另在一个春天里发芽生长,但它去年留在土地里的根仍是它的根,仍会让它感到那还是它生命的一部分。”在这些有关玉米根系、籽粒的谈论和思考中,作者所思考和表达的实际上是他作为一个已经离开故土家乡多年的现代知识分子的血缘认同、立场、信仰问题――“我以为自己已经飞离了那片土地,我以为我的命不再与一棵玉米有什么联系。但实际上,我和它们不过是同一棵玉米上的籽粒派了不同的用场。”在《玉米大地》中,作者一再地强调他是在“以一颗玉米的姿态”回忆和倾诉。这种“玉米的姿态”构成这部作品鲜明的底层立场。然而,这毕竟是一个“已经飞离了那片土地”的现代游子在其恋根的虔诚中想象的“玉米的姿态”,那实在是一种源自于信仰的态度。因此,随着其回忆打开岁月之门,“我怀着虔敬之心仰望着玉米,这久违的亲人,这以生命丈量历史,以身世陈述命运的圣者。”作者所坚守的底层立场就这样(因为自己“已经飞离了那片土地”)而成为了一种当下状态的“仰望”“圣者”的立场。于是,这回忆就类似于柏拉图所界说的“回忆”了。在柏拉图看来“回忆”在本质上一定是“仰望”的,因为他认为人的灵魂原本于“上界”,与神同在,堕入尘世(“已经飞离了那片土地”)的人,通过“回忆”能复现灵魂曾在“上界”见到的美的理念,“回忆”是人从领略尘世之象上升到仰观永恒本体之美的途径。

  以“仰望”“圣者”的立场“回忆”,构成任林举散文鲜明的人民性。这是一种坚守文化血脉根基的人民性。在这个意义上,《玉米大地》中的父亲、母亲、家族等等都可以视为一种“人民亲人”的隐喻。这种人民性,与新世纪初以来兴起的底层关怀的叙事潮流既一脉相承,又有其独到的精神特质。可以说,它于新世纪初以来有关人民性文学经验内涵的丰富是有着自己的一份贡献的。

  最后,我想谈谈叙述观点问题。我在读《玉米大地》的时候,联想到了张炜出版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长篇小说《九月寓言》。与《玉米大地》写任林举的童年故土、故土上的作物玉米和以玉米为食的故乡亲人类似,《九月寓言》从某种意义上看,也可以说写的是张炜的童年故土,故土上的作物地瓜和以地瓜为食的乡亲。《九月寓言》的叙述观点比较特别。从这个视角看《玉米大地》,也是一个看点。

  据张炜说,《九月寓言》的一个叙事目标是“尽可能逼真地记叙,这是我的信念,这样做的目的是留个记忆,心上有个保存。不然的话,再过十年几十年有关心这个地方的人问一问它当年的情况,就更加渺渺无迹了”(2)。于是,张炜在叙述的处理上力求还原。他曾在胶东登州海角的那个小村里长到17岁。他便依凭自己童年、少年时期的印象和那时收录于老人们的述说,企图还原出未经现代人眼光修饰的当年故乡野地的原生的自在状态。而这种还原的关键在张炜看来,是作家的叙述观点由超越于叙述对象之上的现代叙述主体向故乡野地的“感知器官”的转变,即将这部小说的叙述牢牢地锁定在当年小村少年的眼光、情感、心智的维度,尽可能地剔除现代人的心智与眼光。这样,《九月寓言》的叙述在审美上就呈现出一种趋向初始经验的新异品质来,获得了一种被俄国形式主义什克罗夫斯基称之为“陌生化”的文学效果。《玉米大地》在文体上是散文。散文的主体叙述身位似乎难于拥有像小说那样自由地腾挪变幻的空间去经营文本(这可能是20世纪以来小说在文体变革上成就最丰而散文的文体发展格局却最为保守的重要原因吧)。散文的叙述者和作者之间一向没有特别的区分,两者常常被视为重叠的一体。所以余光中在《不老的缪思》中指出:散文家无所依凭,只有凭自己的本色。任林举的散文基本上都是以这种本色,以一种作家直接介入的方式来展开叙述。与小说相比,我觉得这样的写法是散文向来易写难工的原因。在《玉米大地》中,任林举将作家直接介入的方式发挥到任情任性的境界,尽量突出了被张炜尽可能剔除的现代游子的眼光、情感、心智在文本中的位置。于是,一个和作者之间没有严格区分的叙述者“我”作为故乡往事的回忆者、眷恋者、反刍者、思考者、感叹者,总是不失时机地浮出叙述的水面,回忆着,眷恋着,反刍着,思考着,感叹着。这个 “我”,不仅讲述了故乡的玉米、大地、亲人,还讲述了他讲述着的情景,从而使回忆的彼时间维度(往昔)被此时间维度(当下)深情地覆盖、抚摸和思量。这颇接近对回忆有着独特理解的海德格尔心目中的回忆。他将回忆称之为“思之聚合”。他说,回忆即思,思即原诗,这回忆乃诗之根源。任林举的散文因此呈现出鲜明的思化和诗化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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