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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小说的几个局限
诺贝尔文学奖屡屡出人意料之外,其实就那么七个有限的终身评委,如何面对全世界如此海量的文学创作,加上语言的关山阻隔,文化背景的天壤之别,这种全球性的文学评奖不免让人有点生疑。即如2012年诺奖得主莫言一样,对他的创作也不乏质疑的声音——
杨光祖
关于莫言,自从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褒扬之辞铺天盖地,我再多说几句,也没有什么意思。一直很想说说他的缺点,他的不足。对莫言,还有他的小说,我的感情比较复杂。一方面认可他的想象力,他的自我打开能力。但每次读他,也为那种文字、情感的肮脏而感到恶心,我经常说,莫言的小说格调不高,脏。
旁门左道、乱七八糟的东西太多
当代作家因为文化修养不足,更多的是吸收了中国民间的一些文化资源,尤其莫言。因此,小说里充满着一种原始的力量,这也是他的小说能够吸引一部分读者的一个原因。但通读他的小说,有一个很鲜明的感觉,就是:缺乏教养。古人说正奇,他的小说“奇”很多,但缺乏“正”,因此,旁门左道、乱七八糟的东西太多。而且那种农民式的狡黠,也加剧了这种倾向。
我们知道,民间文化是有脏的传统,比如二人转,它的底色就是黄色。一方面,这正是民间文化的力量之所在,那种泥沙俱下,那种来自大地的脏,是一种原始的力量,可能是人类的最底层的力量。但另一方面,即便在农村,它也有它的范围,比如,西北的花儿,也是不允许在家庭里演唱的。作为作家,完全可以借助民间文化的传统,但应该取其精华,去除糟粕,如荷花出淤泥而不染。即便在农村,真正的有权威的老人,他们和他们的家庭也是极其注意教养的。大粪可以做小麦的肥料,但人们吃的是小麦,而不是大粪。
中国当代文学普遍缺乏想象力,莫言有想象力,可惜他的想象力太没有节制,有时候流于胡说八道。陈众议《评莫言》质疑,“像莫言这样如喷似涌,一泻千里的想象力喷薄是否恰当,是否矫枉过正”。当然,据说这些在翻译本里是没有的,葛浩文都删掉了。有评者说,在英文本里,莫言很简洁。
有学者认为,道德的洁癖,是有问题的,容易导致专制。莫言这种开放的感官解放,是一种健康的人性。当然,这一点,我个人不太认同。我总觉得,文学创作还应该有一个边界,虽然这个边界是动态的、变化的。这种没有节制的审丑描写,这种叙述的洪流,有时会淹没或遮蔽作品的深度以及影影绰绰的人物光辉、性格力量。
沉迷酷刑描写忘记人性拷问
莫言在《檀香刑》后记里说,他要“大踏步后撤”,也就是他要“回到民间”,“作为老百姓写作”。其实,“作为老百姓写作”本身就有问题,理论上说不通,现实中也不可能。我一直认为,作家只能作为“个人”、“个体”而创作。你写出真实的“你”的感觉,你的思想,就可以了。不要作为什么而写作。而且,民间并不是最终或最佳的归宿,作为杰出的作家,必须要超越民间。民间,也是藏垢纳污之地。那里充斥着“小传统”,包括暴力、色情。
莫言“大踏步后撤”,在吸取民间优秀文化的同时,也吸取了很多中国民间文化的负面东西,当然也包括中国传统小说的负面价值,比如《水浒传》的暴力,《金瓶梅》的性暴力。这一点,他与贾平凹倒很有相似之处。《檀香刑》沉迷于酷刑的陶醉描写,而忘记了真正的人性拷问。在它里面,缺乏爱,缺乏一种伟大的人道主义,缺乏一种对社会、时代的巨大穿透力。莫言总是计较叙事技巧,在他眼睛里,技术似乎比什么都重要。对小说写作来讲,技术当然很重要,但这种技术只有与伟大的思想、情感融为一体,才有意义,才有价值。
他在《檀香刑》后记里说:“我有意地大量使用了韵文,有意地使用了戏剧化的叙事手段,制造出了流畅、浅显、夸张、华丽的叙事效果。民间说唱艺术,曾经是小说的基础。”戏剧化没有错,韵文,也不是不可以用,但在描写一种苦难、酷刑时,使用“夸张、华丽”的文字,是否合适?我觉得,当我们面对民族苦难、残酷的酷刑之时,面对人性的巨大践踏之时,使用“夸张、华丽”的文字,是一种亵渎,是不严肃的,也是不协调的。我们不可能在别人的丧礼上,使用华词丽句,铺排夸张,因为这不是展示我们文采的时候。这时候,无声胜有声,或者朴素的语言最有力量,这里需要的是你的一颗真实的感动的心,一种真正的良知,一种心灵的相同。
作家描写死亡、暴力,不是不可以,但关键是看你如何去描写。杨显惠《夹边沟纪事》、《定西孤儿院纪事》都写的是死亡,其惨烈程度远远超过了《檀香刑》所描写的对象。但我们阅读《夹边沟纪事》、《定西孤儿院纪事》却没有恶心,没有恐惧,我们有的只有悲悯,只有眼泪,最关键的是我们还有反思,有思考。我觉得杨显惠才是真正的作家,当代文学优秀的作家。狄更斯《双城记》写法国大革命的血腥暴力,但给读者的却不是暴力冲击,而是一种大悲悯,一种慈爱,一种深深的反思。他的《雾都孤儿》的那种博大的情怀,会让多少鄙劣之人,心灵得到净化。
缺乏“纪律”对文学创作的影响
莫言经常说,小说的最高境界,是要写出有典型性格的人,塑造让人难以忘记的人物形象。这话,他说了好多次。但是,我们读了莫言那么多的小说,除了《红高粱》、《透明的红萝卜》的人物,还比较有特色之外,其他的那么多的作品,几乎没有塑造出让读者难以忘记的人物来。他的最大特色是描写背景,呈现那种氛围。但氛围里的人,却没有活起来。
比如,《檀香刑》的人物描写,没有一个成功的。心理描写,也没有深入人物内心,都是在外面虚张声势。对刽子手赵甲的描写,也总是有一种隔的感觉。作家还是不要描写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小说写了刽子手,其实,更准确地说,莫言写的只是酷刑,而不是刽子手。他完全痴迷、迷醉于暴力的描写,我们从文字里可以看到作家的那种痴迷。作家的深度介入,让自己呈现,却让人物消失了。
莫言的长篇小说,不大注意结构。他善模仿,在结构,包括叙述角度上学习了福克纳、马尔克斯,其实,也仅仅是皮毛而已。他坦言他没有读完《喧哗与骚动》。比如,他的《生死疲劳》,读起来太累人。中国古典小说,比如《三国演义》《红楼梦》,就很懂得节奏。据说,葛浩文翻译的时候,大都是一种节译,甚至是编译。因此,在英文版里,语言的啰嗦,节奏的紧张,可能就好一些。
在一次演讲时,葛浩文说:“前一阵子,有人问我,翻译莫言的最新小说时是否还是会跟以前一样那么Creative,意思是‘有创造性’。我开玩笑说,既然莫言得了诺奖,我的翻译要更接近原文。事实是,翻译他的《蛙》时,我当然没有这么做,不能让莫言和他的小说受损,更不能破坏他的国际名声。我还是照我的一贯翻译哲学进行,翻出作者想说的,而不是一定要一个字一个字地翻译作者说的。”读这段话,我们的心理比较复杂,葛浩文那种心态也值得研究。
葛浩文说,中国作家的写作缺乏纪律。这种“纪律”指什么呢?可能也包括了小说的节奏、韵律吧?当然,这种缺乏纪律,有时候也不能只怪作家,看看他们童年、青少年时期接受的什么教育,也就知道一二了。莫言说,台湾作家的青少年时期是用眼睛阅读,而他是用耳朵阅读。他也很得意于自己的耳朵阅读。耳朵阅读当然有它的独特之处,但童年、青少年时期的眼睛阅读的匮乏,对他们的文学创作,难道没有一点负面影响吗?比如,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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