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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进酒 李白
《将进酒》
——李白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注释:
将进酒:这首诗写于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将(qiāng)进酒,乐府旧题。将,请。
奔流到海不复回:黄河东流入海,不会倒流回来。
高堂:父母。
悲白发:为鬓发斑白而伤感。
朝如青丝暮成雪:形容时光匆促,人生短暂。青丝,黑色的头发。暮成雪,到晚上黑发变白。
得意:指心情愉快,有兴致。
千金散尽还复来:意思是金钱不足贵,散去还会来。
会须:应该。
岑夫子,丹丘生:李白的朋友岑勋、元丹丘。
侧耳听:侧着耳朵听,形容听得认真、仔细。侧,一作“倾”。
钟鼓馔玉:代指富贵利禄。钟鼓,古时豪贵之家宴饮以钟鼓伴奏。馔玉,形容食物珍美如玉。
寂寞:默默无闻。一说“被世人冷落”。
陈王昔时宴平乐:陈王,指三国时魏诗人曹植(192~232),封陈王。宴平乐,在洛阳的平乐观宴饮。
斗酒十千恣欢谑:斗酒十千,一斗酒值十千钱,指酒美价昂。曹植《名都篇》:“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斗,盛酒器,有柄。恣欢谑,尽情寻欢作乐。谑,喜乐。
径须:只管。
五花马,千金裘:五花马,指名贵的马。千金裘,名贵的皮衣。
将出:拿出。
万古愁:绵绵不尽的愁。
参考翻译:
你难道看不见那黄河之水从天上奔腾而来,
波涛翻滚直奔东海,再也没有回来。
你没见那年迈的父母,对着明镜感叹自己的白发。
年轻时的满头青丝如今已是雪白一片。(喻意青春短暂)
(所以)人生得意之时就应当纵情欢乐,
不要让这金杯无酒空对明月。
每个人的出生都一定有自己的价值和意义,
黄金千两(就算)一挥而尽,它也还是能够再得来。
我们烹羊宰牛姑且作乐,
(今天)一次性痛快地饮三百杯也不为多!
岑夫子和丹丘生啊!
快喝酒吧!不要停下来。
让我来为你们高歌一曲,
请你们为我倾耳细听:
整天吃山珍海味的豪华生活有何珍贵,
只希望醉生梦死而不愿清醒。
自古以来圣贤无不是冷落寂寞的,
只有那会喝酒的人才能够留传美名。
陈王曹植当年宴设平乐观的事迹你可知道,
斗酒万千也豪饮,让宾主尽情欢乐。
主人呀,你为何说我的钱不多?
只管买酒来让我们一起痛饮。
那些什么名贵的五花良马,昂贵的千金狐裘,
把你的小儿喊出来,都让他拿去换美酒来吧。
让我们一起来消除这无穷无尽的万古长愁!
创作背景:
唐玄宗天宝初年,李白由道士吴人筠推荐,由唐玄宗招进京,命李白为供奉翰林。不久,因权贵的谗悔,于天宝三年(744年),李白被排挤出京,唐玄宗赐金放还。此后,李白在江淮一带盘桓,思想极度烦闷,又重新踏上了云游祖国山河的漫漫旅途。据《李太白编年诗集目录》记载,此诗作于天宝十一载(752)。一般认为这是李白天宝年间离京后,漫游梁、宋,与友人岑勋、元丹丘相会时所作。此时距李白被唐玄宗“赐金放还”已有6年之久。
赏析:
这首诗非常形象的表现了李白桀骜不驯的性格:一方面对自己充满自信,孤高自傲;一方面在政治前途出现波折后,又流露出纵情享乐之情。在这首诗里,他演绎庄子的乐生哲学,表示对富贵、圣贤的藐视。而在豪饮行乐中,实则深含怀才不遇之情。全诗气势豪迈,感情奔放,语言流畅,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李白“借题发挥”借酒浇愁,抒发了自己的愤激情绪。[7]
时光流逝,如江河入海一去无回;人生苦短,看朝暮间青丝白雪;生命的渺小似乎是个无法挽救的悲剧,能够解忧的惟有金樽美酒。这便是李白式的悲哀:悲而能壮,哀而不伤,极愤慨而又极豪放。表是在感叹人生易老,里则在感叹怀才不遇。诗篇开头是两组排比长句,如挟天风海雨向读者迎面扑来,气势豪迈。“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李白此时在颍阳山,距离黄河不远,登高纵目,所以借黄河来起兴。黄河源远流长,落差极大,如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景象之壮阔,并不是肉眼可见,所以此情此景是李白幻想的,“自道所得”,言语中带有夸张。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一涨一消,形成舒卷往复的咏叹味,是短促的单句(如“黄河落天走东海”)所没有的。
紧接着,“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悲叹人生短促;而不直接说出自己感伤生命短暂而人一下就会变老,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显现出一种对镜自照手抚两鬓、却无可奈何的情态。将人生由青春至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之事,把本来短暂的说得更短暂,与前两句把本来壮浪的说得更壮浪,是“反向”的夸张。于是,开篇的这组排比长句既有比意——以河水一去不返喻人生易逝,又有反衬作用;以黄河的伟大永恒形出生命的渺小脆弱。这个开端可谓悲感已极,却不堕纤弱,可说是巨人式的感伤,具有惊心动魄的艺术力量,同时也是由长句排比开篇的气势感造成的'。这种开篇的手法作者常用,他如“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1] (《宣城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沈德潜说:“此种格调,太白从心化出”,可见其颇具创造性。此诗两作“君不见”的呼告(一般乐府诗只于篇首或篇末偶一用之),又使诗句感情色彩大大增强。诗有所谓大开大阖者,此可谓大开。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春夜宴从弟桃李园序》),悲感虽然不免,但悲观却非李白性分之所近。在他看来,只要“人生得意”便无所遗憾,当纵情欢乐。
五六两句便是一个逆转,由“悲”而翻作“欢“”乐”。从此直到“杯莫停”,诗情渐趋狂放。“人生达命岂暇愁,且饮美酒登高楼”(《梁园吟》),行乐不可无酒,这就入题。但句中没有直写杯中之物,而用“金樽”、“对月”的形象语言来突出隐喻,更将饮酒诗意化了;未直写应该痛饮狂欢,而以“莫使”、“空”的双重否定句式代替直陈,语气更为强调。“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似乎是宣扬及时行乐的思想,然而只不过是现象而已。诗人此时郁郁不得志。“凤凰初下紫泥诏,谒帝称觞登御筵”(《玉壶吟》),奉诏进京、皇帝赐宴的时候似乎得意过,然而那不过是一场幻影。再到“弹剑作歌奏苦声,曳裾王门不称情”(《行路难·其二》),古时冯谖在孟尝君门下作客,觉得孟尝君对自己不够礼遇,开始时经常弹剑而歌,表示要回去。李白希望“平交王侯”的,而在长安,权贵们并不把他当一回事,李白借冯谖的典故比喻自己的处境。这时又似乎并没有得意,有的是失望与愤慨。
但并不就此消沉。诗人于是用乐观好强的口吻肯定人生,肯定自我:“天生我材必有用”,这是一个令人击节赞叹的句子。“有用”而“必”,非常自信,简直像是人的价值宣言,而这个人——“我”——是须大写的。于此,从貌似消极的现象中露出了深藏其内的一种怀才不遇而又渴望入世的积极的本质内容来。正是“长风破浪会有时”,实现自我理想的这一天总会来到的,应为这样的未来痛饮高歌,破费又算得了什么。“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又是一个高度自信的惊人之句,能驱使金钱而不为金钱所使,真足令一切凡夫俗子们咋舌。诗如其人,想诗人“曩者(过去)游维扬,不逾一年(不到一年),散金三十余万”(《上安州裴长史书》),是何等豪举。故此句深蕴在骨子里的豪情,绝非装腔作势者可得其万一。
与此气派相当,作者描绘了一场盛筵,那决不是“菜要一碟乎,两碟乎?酒要一壶乎,两壶乎?”而是整头整头地“烹羊宰牛”,不喝上“三百杯”决不甘休。筵宴中展示的痛快气氛,诗句豪壮。至此,狂放之情趋于高潮,诗的旋律加快。诗人那眼花耳热的醉态跃然纸上,恍然使人如闻其高声劝酒:“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几个短句忽然加入,不但使诗歌节奏富于变化,而且写来逼肖席上声口。既是生逢知己,又是酒逢对手,不但“忘形到尔汝”,诗人甚而忘却是在写诗,笔下之诗似乎还原为生活,他还要“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以下八句就是诗中之歌了。这着想奇之又奇,纯系神来之笔。
“钟鼓馔玉”意即富贵生活(富贵人家吃饭时鸣钟列鼎,食物精美如玉),可诗人以为“不足贵”,并放言“但愿长醉不复醒”。诗情至此,便分明由狂放转而为愤激。这里不仅是酒后吐狂言,而且是酒后吐真言了。以“我”天生有用之才,本当位至卿相,飞黄腾达,然而“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行路难》)。说富贵“不足贵”,乃出于愤慨。以下“古来圣贤皆寂寞”二句亦属愤语。李白曾喟叹“自言管葛竟谁许”,称自己有管仲之才,诸葛亮之智却没人相信,所以说古人“寂寞”,同时表现出自己“寂寞”。因此才情愿醉生梦死长醉不醒了。这里,诗人已是用古人酒杯,浇自己块垒了。
说到“唯有饮者留其名”,便举出“陈王”曹植作代表。并化用其《名都篇》“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之句。古来酒徒历历,而偏举“陈王”,这与李白一向自命不凡分不开,他心目中树为榜样的是谢安之类高级人物,而这类人物中,“陈王”与酒联系较多。这样写便有气派,与前文极度自信的口吻一贯。三国诗人曹植在《名都篇》中描写洛阳饮宴时说:“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1] ”曹植被称为才高八斗(谢灵运,晋朝文学家、史学家有云:“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尽管身怀利器,抱负不凡,却在政治上受到来自亲哥哥魏武帝曹丕的打击,郁郁不得志。“陈王”曹植于丕、睿两朝备受猜忌,有志难展,亦激起诗人的同情。一提“古来圣贤”,二提“陈王”曹植,满纸不平之气。此诗开始似只涉人生感慨,而不染政治色彩,其实全篇饱含一种深广的忧愤和对自我的信念。诗情所以悲而不伤,悲而能壮,即根源于此。
刚露一点深衷,又回到说酒了,酒兴更高。以下诗情再入狂放,而且愈来愈狂。“主人何为言少钱”,既照应“千金散尽”句,又故作跌宕,引出最后一番豪言壮语:即便千金散尽,也当不惜将出名贵宝物——“五花马”(毛色作五花纹的良马)、“千金裘”来换取美酒,图个一醉方休。这结尾之妙,不仅在于“呼儿”、“与尔”,口气甚大;而且具有一种作者一时可能觉察不到的将宾作主的任诞情态。须知诗人不过是被友招饮的客人,此刻他却高踞一席,气使颐指,提议典裘当马,几令人不知谁是“主人”。浪漫色彩极浓。快人快语,非不拘形迹的豪迈知交断不能出此。诗情至此狂放至极,令人嗟叹咏歌,直欲“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情犹未已,诗已告终,突然又迸出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与开篇之“悲”关合,而“万古愁”的含义更其深沉。这“白云从空,随风变灭”的结尾,显见诗人奔涌跌宕的感情激流。通观全篇,真是大起大落,非如椽巨笔不办。
《将进酒》篇幅不算长,却五音繁会,气象不凡。它笔酣墨饱,情极悲愤而作狂放,语极豪纵而又沉着。诗篇具有震动古今的气势与力量,这诚然与夸张手法不无关系,比如诗中屡用巨额数目字(“千金”、“三百杯”、“斗酒十千”、“千金裘”、“万古愁”等等)表现豪迈诗情,同时,又不给人空洞浮夸感,其根源就在于它那充实深厚的内在感情,那潜在酒话底下如波涛汹涌的郁怒情绪。此外,全篇大起大落,诗情忽翕忽张,由悲转乐、转狂放、转愤激、再转狂放、最后结穴于“万古愁”,回应篇首,如大河奔流,有气势,亦有曲折,纵横捭阖,力能扛鼎。其歌中有歌的包孕写法,又有鬼斧神工、“绝去笔墨畦径”之妙,既不是刻意刻画和雕凿能学到的,也不是草率就可达到的境界。通篇以七言为主,而以三、五十言句“破”之,极参差错综之致;诗句以散行为主,又以短小的对仗语点染(如“岑夫子,丹丘生”,“五花马,千金裘”),节奏疾徐尽变,奔放而不流易。
中心思想:
这首诗非常形象的表现了李白桀骜不驯的性格:一方面对自己充满自信,孤高自傲;一方面在政治前途出现波折后,又流露出纵情享乐之情。在这首诗里,他演绎庄子的乐生哲学,表示对富贵、圣贤的藐视。而在豪饮行乐中,实则深含怀才不遇之情。全诗气势豪迈,感情奔放,语言流畅,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李白“借题发挥”借酒浇愁,抒发自己的愤激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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