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方法。主要包括:
(一)、与记叙有关的:顺叙、倒叙、插叙、补叙、平叙,叙述角度(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注意“移位即变换角度”)。
(二)、与描写有关的:写景状物、铺陈、渲染、工笔(细描)、白描;描写角度,包括立足点的变化,如移步换景、定点换景、换点定景等,角度变化,包括俯视、仰视,远景、近景,视觉、听觉、嗅觉、触觉(感觉)等。
(三)、与抒情有关的:直抒胸臆(直接抒情)、间接抒情。间接抒情又分借景抒情、寓情于景(情景交融)、寓情于事、寓情于理、借物抒怀、托物言志。抒情方法从题材和表达方式两方面加以判断和区分。如果题材是描写景或物的,就要想到是否是借景抒情或托物言志。表达方式更容易区分,如果是抒情、议论,就是直抒胸臆,如果是描写人、事、景、物,就是寓情于事、借景抒情或托物言志。
(四)、与思维有关的:联想、想象等。从非现实性(非眼前)材料与修辞(比喻、比拟、用典等)方面去判断。过去的、远方的材料,比喻、比拟、用典等所用的材料,多不具有现实性,是由此及彼联想、想象的。它与现实性材料构成虚实关系。
三、篇章结构。主要涉及的内容有:构思(巧妙、新颖)、点题(开篇解题、篇末点题)、开头(统领全文、为下文铺垫、埋下伏笔、与其他诗句构成比兴,对比、衬托、映衬、抑扬等)、过渡(承上启下)、思路(起承转合)、线索(人、事、景、物、情、理)、顺序(时间,空间上下、先后、远近、表里,逻辑事→理、事→情、情→理、物→理)、内容组合(层层深入、卒章显志及各种表现方法)、照应(内容照应、首尾呼应)、结尾(升华、总结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