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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的作用有哪些?

回答
瑞文问答

2021-09-23

湿地的作用
1.提供水源;
2.补充地下水;
3.调剂流量,控制洪水;
4.保留营养物质;
5.防止盐水入侵;
6.提供可利用的资源。

扩展资料

  1.提供水源:

  湿地常常作为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生产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的水源。溪流、河流、池塘、湖泊中都有可以直接利用的水。其它湿地,如泥炭沼泽森林可以成为浅水井的水源。

  2.补充地下水:

  我们平时所用的水有很多是从地下开采出来的,而湿地可以为地下蓄水层补充水源。从湿地到蓄水层的水可以成为地下水系统的一部分,又可以为周围地区的工农生产提供水源。假设湿地受到破坏或消逝,就无法为地下蓄水层供水,地下水资源就会减少。

  3.调剂流量,控制洪水:

  湿地是一个巨大的蓄水库,可以在暴雨和河流涨水期储存过量的降水,平均地把径流放出,减弱危害下游的洪水,因此掩护湿地就是掩护天然储水系统。

  4.保留营养物质:

  流水流经湿地时,其中所含的营养成分被湿地植被吸取,或者积存在湿地泥层之中,净化了下游水源。湿地中的营养物质养育了鱼虾、树林、野生动物和湿地农作物。

  5.防止盐水入侵:

  沼泽、河流、小溪等湿地向外流出的淡水限制了海水的回灌,延安植被也有助于防止潮水流入河流。但是假设过多抽取或排干湿地,破坏植被,淡水流量就会减少,海水可大量入侵河流,减少了人们生活、工农业生产及生态系统的淡水供应。

  6.提供可利用的.资源:

  湿地可以给我们多种多样的产物,包括木材、药材、动物皮革、肉蛋、鱼虾、牧草、水果、芦苇等,还可以提供水电、泥炭薪柴等多种能源利用。

  掩护湿地的措施

  1.法律手段

  法律是最有力最强制的措施,湿地管理也应做到有法可依,为了防止我国湿地生态环境连续恶化,湿地立法刻不容缓,通过有关法律程序,如民事、刑事等等来进行湿地掩护,加快湿地掩护方面立法步伐。

  2.行政手段

  制定有关行政部门的湿地掩护政策,在湿地生态治理中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湿地监控和功能评判体系,对已有的湿地进行长年的追踪测定和调控,并且强制执行湿地掩护政策,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湿地污染要防治、管理统筹兼顾

  湿地治理要贯彻执行防护为主、防治结合、综合管理的原则。湿地污染主要来自工农业的生产和城市居民生活中的污水和废弃物的排放,要严厉加强对城市排污场所的治理。严禁在湿地附近进行大型农业生产、建设重污染工业园,已建的工业基地要强行迁走。对已经污染的湿地,通过一些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对退化或者消逝的城市湿地进行修复或者重建,逐渐恢复湿地受干扰前的结构、功能及相关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最终达到城市湿地生态系统的自我坚持状态。严厉做到管理和防治统筹兼顾。

  4.技术手段

  科学技术是首先生产力。学习、开发先进的湿地污染管理技术,做到高效管理,低成本管理。贯彻执行湿地生态系统可继续性研究,运用可继续性发展的理论来解决湿地结构可继续性、功能可继续性等方面的科学问题。

  5.宣传教育方面

  实施湿地掩护教育,普及湿地见识,树立全民环保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运算机网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素养。让更多群众参加到湿地掩护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