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合同15篇(集合)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汽车维修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汽车维修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互利的意愿,特签订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如下:
一、乙方拟将本公司(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车辆委托给甲方定点维修,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车辆维修联系单”所要求的维修项目进行维修。如发生增加修理项目,经联系确认后再进行维修。
二、维修服务范围:甲方对乙方本合同标的范围内的车辆,进行包括大修、二级维护等维修服务,并代为车辆年检、二级维护验车、代办车辆保险及出险理赔手续等服务。
三、车辆资料: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本公司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
四、维修服务:
a)每次维修保养时,甲方需对维修车辆之零部件报价,待乙方确认后方可维修. b)每次维修清单需由乙方驾驶员签字认可,并由其带回乙方存档备查.
c)甲方在结算维修费用时,须按实结算.不能私自宴请乙方相关人员,若经查实,将扣除甲方当月维修费用之20%.
d)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厂区,甲方须对车辆里程,油料等进行登记,除试车年检业务外,甲方不得私用甲方车辆,如有违反,乙方可对甲方进行rmb300/次处罚(维修费用中扣除),甲方并需作书面检讨.
五、服务方式:甲方提供预约、24小时救援等服务,方便乙方车辆维修和使用。
六、服务优惠:签订合同即可享受保养工时________折优惠;免费市区24时救援;
七、服务质量
a)甲方对维修车辆设有质量担保期规定。在质量担保期内发生维修质量问题,由甲方免费返修。质量担保期规定如下:总成大修担保期为10000公里或三个月,二级维护担保期为1500公里或10天。时间数与里程数两者以先到达者为准。
b)甲方承诺使用纯正零配件,以保证质量。
八、乙方的义务:
a)在车辆交付甲方时,应如实告知车辆状况和已往维修记录;
b)对大修车辆严格执行1500公里内限时速80公里的走合期制度;c)经由甲方维修的.车辆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利于正确判断故障。 d)如发生车辆事故,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e)不得人为破坏或故意使用不当经由甲方维修的车辆;
f)对甲方的服务项目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并承担必要费用。
九、违约责任:
a)、如甲方的维修质量不符合标准及有违其他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满两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b)、如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结算时间,延缓或无故拒付维修费用,视为违约,违约满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时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司法调解或诉讼解决。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如合同期满前十日内双方均不提终
止合同的,视为合同期再延续壹年。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公司代表:公司代表: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日
汽车维修合同2
托修方___
签订时间___
合同编号___
承修方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一、车辆型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天或行驶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_____转帐_____银行汇款_____期限____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济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诉___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
说明:
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份。承、托修双方各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份。
托修方___
签订时间___
合同编号___
承修方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汽车维修合同3
甲方:
乙方:岳阳风尚汽车服务中心
甲方共有小车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为岳阳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 修单位。
第二条 乙方服务范围: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 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 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 维修时间: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24小时出厂, 发动机三级保养48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300元。
第五条 维修服务: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 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 质量保证: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 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
负责。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 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 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乙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 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九条 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 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十一条 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汽车维修合同4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
质量保证期: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30天或行驶5000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有长期业务往来的车辆单位,甲方在维修期间所发生的大修费用允许临时挂账,竣工后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及时为甲方结算费用。其他无长期业务往来车辆单位在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验收合格立即结算维修费用。现金________转账________银行汇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说明: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1000元以上的。
承、托修双方权利义务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汽车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其他维修项目也可参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向乙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
(二)自备维修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
(三)应当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四)对乙未按照规定出具结算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提车。
(六)对乙方擅自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或维修质量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应当对托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并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单》。
(二)应当妥善保管托修车辆及固定或遗落在托修车辆上的附件、设备及有关物品。除因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车辆。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托修车辆损坏的,应当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
(三)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托修车辆竣工质量检验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并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
(七)对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维修费用的,可行使留置权。
(八)质量保证期以合同标明为准或双方另行约定,返修车辆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
(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托修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联系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其他条款
(一)《进厂检验记录单》、《维修结算清单》、应当经甲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结算价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
(三)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辖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五、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签字)负责人: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签字)负责人:____年_____月____日
汽车维修合同5
甲方:乙方: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___元整(¥______元),承包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起付,每月份的_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此申明的义务。
7、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8、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9、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0、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2、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3、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计算。
14、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汽车维修合同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睿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对车辆切实有效的管理,甲方自愿将其单位所属车辆定点在乙方进行维修,保养。乙方将提供精良完善的技术服务,为精诚合作,讲究信誉,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服务及承诺
1、对维修后车辆的当次维修内容实行 3 个月的保修期,所更换的零配件实行 12 个月的保质期;
2、甲方在乙方定点维修的车辆,均享受电脑检测、补胎、轮胎换位等免收工时费;
3、甲方在乙方定点维修的车辆,无论何时何地均享受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24小时维修服务;到店维修无须排队等待,享受VIP专用通道,并由技术总监专人诊断。
4、甲方在乙方定点维修的车辆,所需零配件,须经甲方认可后方能进行更换;
5、甲方维修的车辆,均享受各车型四川地区规定的工时费 8 折优惠;各车型常规保养工时费均按160元/车收费;
6、甲方在乙方维修的车辆,乙方保证在收费上绝不高于同类维修厂家,费用结算采用转账方式并开据增值税发票;
7、乙方若不能履行协议中的承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该协议并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应遵守事宜
1、甲方前来维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说明托修的内容或阐明故障的现象;
2、甲方接车时须签单,必须经乙方认可方能接车;
3、甲方接车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坏或返工(如碰撞、操作不当、缺水、缺油等)由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维修费用;
4、甲方的.维修费用满 / 元或时间 1 月内结清签单的全部费用,若在以上期间内连续两次不结将不按优惠价收费;
5、乙方提出维修措施而甲方不接受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乙方无关;
6、出现维修质量问题,应回乙方来处理解决,第三方的处理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起执行,若一方需终止协议,需提前 2 个月告之对方,并在协议终止前结清双方的全部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汽车维修合同7
甲方:(行政事业单位)
乙方:(定点企业)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按照《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的规定,甲方选定乙方为本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的定点维修企业,并与乙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本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点维修的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维修保养的时间
车辆维修、保养从______年1月1日起______年12月31日止。
二、维修保养的范围
(一)车辆的维修范围为汽车的正常维修和日常保养,包括车辆二级以下(含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耗件、汽车年检保养、轮胎更换、汽车打蜡等。
(二)合同项下的车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的维修,不在本合同规定的维修范围内,但由于乙方修理质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结算方式
(一)甲方对乙方所定点维修保养的合同项下的汽车实行结算方式。维修的价格必须在《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费用参照表》的限额以内。
(二)乙方于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发生的日常维修费用等连同验收单一并报县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各费用段内维修费按序时进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体资金结算方式按县财政监管部门规定执行。按实维修的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
四、服务要求
(一)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汽车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二)本合同项下的汽车因长途行驶发生故障而不能进厂维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后,应及时做出派员或就近维修的决定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维修材料费及工时费由乙方承担(属日常维修保养范围),其中涉及该车的清障费、罚款、甲方的食宿费等,则由甲方自负。
(三)特殊车型因乙方无能力进行检测修理的,则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处理,对需要有关特约维修厂、日常非大修范围的维修,其维修材料费、工时费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负。
(四)车辆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属于甲方问题,则费用由甲方自理。
五、维修保养要求
(一)乙方修理的车辆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确保车辆维修保养中所采用的零配件的纯正和质量,严禁使用伪劣的'零配件。完善维修相关手续,车辆重要零配件的领取,应有用户代表、当车驾驶员的签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钱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当的手段,损害甲方的利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必要时,有权牵头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乙方所购进的用于本合同项目的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抽查,并可以将抽查情况向甲方通报。
(三)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好车辆的定点维修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按照车辆维修档案和财务列单要求完整有序地对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进行维修登记。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车轮胎的更换,轮胎的更换原则上为5万公里一套。一般情况下,轮胎的更换必须跟原车轮胎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更换轮胎必须由车主单位主管领导、驾驶员和定点企业有关人员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后方可实施更换。
(五)汽车打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六、违约责任
(一)为了保证乙方能按时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乙方愿意按维修承包费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款在年终时凭用户的支付通知办理结算手续。
(二)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的,按逾期支付维修费的5%比例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如被发现有二次出现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或维修保养质量低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
(四)乙方应重严格把关。出厂时,乙方必须确保车辆保养合格,并附检验合格单。
(五)其他约定事项:。
七、合同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为准。
(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县财政监管部门一份备案。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见证方:(盖章)
代表人: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维修合同8
托修方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
一、车辆型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预计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______天或行驶______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_______________转帐_______________银行汇款______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济合同仲裁_________法院起诉_________。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1份。承、托修双方各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1份。
托修方_________承修方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汽车维修合同9
制定以下十项基本守则,维修技工应将其付诸于每天的工作实践,有助提供快捷、可靠的'服务质量。
一、职业形象
1、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2、务必常穿工作鞋。
3、务必经常保持工作服,工作鞋清洁。
二、小心处理车辆
1、务必使用座位套、保护板垫和地板垫。
2、在驾驶顾客车辆时要细心。
3、在顾客车内不可抽烟。
4、不得使用顾客车内音响、电话等。
5、勿将垃圾和零件箱留在车内。
三、整齐与清洁
1、保持车间(地面、工具箱、工作台、测量工具、测试工具等)整齐清洁,勿堆放不必要的杂物,把东西放置整齐。经常打扫、冲洗、擦拭。
2、工作时,车辆要在指定工位摆放。
四、工作安全
1、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小心烟火,不得在车间抽烟。
五、计划与准备
1、确定“主要事项”(顾客要求维修的主要原因)
2、务必明白顾客的要求和车间主管指示,尤其注意返修原因。
3、查明故障,如果需要额外维修工作,要报告领班或车间主管。
4、要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和预防措施)。
5、检查料库有无所需零件。
6、只做排工单上所列明事项。
六、工作质量高进度快。
1、使用合适的专用维修工具和测试工具。
2、文明生产做到油水、零件、工具三不落地。
3、依据修理手册工作,切勿凭臆测工作,无把握之事应向领班或主管请教。
4、若某些工作需要去做,而未在排工单上列明,要向领班或主管报告。
5、充分利用一切培训机会,不断掌握最新技术。
七、按预定时间完工
1、随时检查自己能否按时完工。
2、如果认为要提前或延迟完工、或需作额外工作,要通知领班或主管。
八、完工后的检查工作
1、确认主要维修项目已完成,确保所有其它事项也已完成。
2、保证修后车辆至少与修前同样干净。
汽车维修合同10
托修方:维修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托修方与维修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托修方和维修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维修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托修方应支付给维修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维修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托修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维修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维修方负责托修方50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托修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托修方车辆在维修方定点维修期间,维修方向托修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托修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10万公里内,上海大众公司规定托修方的维护保养期间,托修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托修方车辆到维修方维修时,维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托修方,在取得托修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托修方车辆维修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托修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维修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托修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维修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托修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维修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维修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维修方维修质量导致托修方利益受损,维修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维修方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的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如下管理规定: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维修方必须按时完成。
车辆维修用时如下:
序号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备注
1一、二级维护保养1小时内
2小修2小时内
3中修4小时内
4大修8小时内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维修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维修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日为准)。
(1)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0元以下的,36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天。并提供24小时(含节假日)维修服务。
4、维修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托修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内容)
1、维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维修方应及时通知托修方,托修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维修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托修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托修方认可。
3、维修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托修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托修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托修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维修方应按照不超过《江西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维修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维修方维修车辆结束后,托修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托修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 件材料,托修方向维修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维修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托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托修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维修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托修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维修方服务
1、维修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托修方的监督。
2、乙
方应对托修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维修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托修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维修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江西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维修方负责。
3、维修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维修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托修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维修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托修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维修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维修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维修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托修方将以书面形式向维修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维修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托修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维修方承担。
十四、索赔
1、托修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维修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维修方对托修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维修方应按照托修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维修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20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2)维修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维修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托修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维修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托修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维修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维修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车辆的各类小修及一、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结算。
3、维修方凭下列单据与托修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托修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31日为当月截止日期,维修方执配件、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托修方经办人核对确认后签名,托修方财务部门收到维修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如:超期一个月以上的,托修方支付滞纳金0、03%为计算单位)。
(3)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维修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维修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托修方、维修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托修方事先书面同意外,维修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修方代表签字:维修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汽车维修合同1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确定__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做为甲方的定点维修单位,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诺甲方的车辆随到随修,保证质量,并提供24小时救援 服务。
二、 乙方保证为甲方车辆维修更换的零部件为原厂部件,如发现假、劣品,按2倍赔款。
三、 乙方对甲方维修车辆合理收费,并免费提供检测服务。
四、 乙方对甲方维修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返修率控制在5%以下。
五、 委托维修方式:
1、 甲乙双方履行委托维修单制度,甲方委托维修单一式两份,
由甲方负责人_________对维修项目签字确定,并留存一份,甲方托修人持委托维修单到乙方进行车辆维修(另一份委托维修单乙方留存)。
2、 乙方严格按甲方委托维修单所列维修项目进行维修,维修
项目变更需经甲方负责人认可同意(电话或其它方式)并在委托维修单上注明(《委托维修单》见附件)。3、 乙方将甲方车辆维修完毕,经甲方托修人验收合格,且确
认结算单无误后,签字确认。4、 乙方将甲方托修人签字确认的结算单(其中一联)及委托 维修单复印件交给甲方托修人,交由甲方留存。 5、 乙方凭甲方托修人确认的结算单及甲方负责人确认的委
托维修单与甲方结算。
结算方式:每月或维修费用达到5000元以上结算一次。 六、 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诉诸法律。 七、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手 机:手 机: 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
年月日
汽车维修合同12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在甲方做定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服务车辆:
各类小型汽车、面包车、吉普车、中型客车。具体协议服务车辆见附件一备案车辆。
二、车辆服务项目:
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维修、汽车小修和专项修理。
三、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优先对乙方进厂车辆进行维修,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对乙方所有的车辆,甲方须为其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向乙方指出所发现的故障隐患和建议维修的项目;乙方应自行将车辆开到甲方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履行安全检查义务,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在哪里维修。
3、对竣工车辆,甲方保证维修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标准执行,保修期内如确认为甲方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甲方承诺免费修复。对竣工车辆,如乙方发现不合格、维修项目与送修单上记载项目不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记载项。
4、甲方的维修工时必须严格遵照维修系统标准价进行核价;
5、维修项目、配件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乙方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乙方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增加变更。乙方送修人应当及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确认工作。
6、甲方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乙方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甲方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维修车辆出厂时交乙方处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乙方的利益。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确保所有车辆定点到甲方处维修保养。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维修保养。
3、乙方不得将贵重物品放在送修车辆内。
五、双方权利:
1、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如在执行本协议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由上级机关裁决。
六、结算:
1、甲方承诺维修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应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甲方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乙方提出合理报价及维修方案,由乙方送修人确定。
2、甲方于每月18日前向乙方出具维修结算单,维修结算单应真实、分列清楚并具体标明本月维修车辆车牌号、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单价、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
3、乙方核对无误并签署的维修结算单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唯一合法有效依据。乙方于每月23日前将本月维修费内部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车辆在甲方维修期间出现车辆损毁、车辆遗失或车辆上的物品遗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协议有效期满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协议可续签。、
九、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维修合同13
托修方:签订时间:合同编号:
承修方:签订地点:
一、车辆型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
接车
日期
方式
日期
方式
地点
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修费总金额(大写) (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天或行驶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转帐银行汇款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济合同仲裁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承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汽车维修合同14
托修方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车辆型号
车种牌照号发动机型号
车型底盘号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车
日期方式日期方式
地点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_____天或行驶_____________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________________转帐银行汇款_______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___ 。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电挂: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承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电挂: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说明:
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承、托修双方各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________份。
监制:_________________印制: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维修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精品装潢及汽车维修服务等三大类业务;乙方拥有______________品牌售后服务的丰富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______________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标的
______________维修售后服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详见附图),其中车间_____________(平方米),钣金、喷漆______________(平方米),接待室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
甲方以原有设备、场地改造实物折价人民币_______万元及现金人民币_______万共_______万元作为投资;乙方以设备折价_______万及现金_______万共出资_______万元作为投资。双方约定:
1、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2、设备添置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置,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
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______________汽车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项目。原则上甲方委派财务部经理和维修服务部副经理,乙方委派财务部副经理和维修服务部经理。双方在本协议生效_______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
公司合作项目的资金往来设置双方共同确认的资金帐户(含转帐帐户及现金帐户),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分摊项目、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合作项目经营场地费用分摊
鉴于甲方目前每年场地费为_______万元,合作项目专用帐户须分摊甲方场地费每年_______万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发票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入帐。从_______年度开始,合作项目按每年_______万元分摊场地费,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入帐。
七、设备折旧及摊销
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管理及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
2、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1、将原有的奔驰、宝马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2、为奔驰、宝马车辆维修做好技术保障及技术特训工作。
3、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九、特别约定
1、原________汽车场地系为争取“4S”品牌而设置,故一旦甲方争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优先参与权。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在_______市区(除外)内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进行合作。
3、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根据经营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_______市区内就合作项目增开新店,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_______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2、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3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_______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
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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