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

时间:2022-07-21 16:12:14 委托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委托协议书模板集合九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协议书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委托协议书模板集合九篇

委托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清收不良贷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通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清收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的具体笔数和金额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明细为准。

  二、清收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收回贷款本息的5%作为清收手续费,其余不再另行负担任何费用;乙方在清收过程中(包括诉讼和执行程序)所发生的诉讼费用(包括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等一切诉讼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待甲方收回贷款本息和诉讼费用后,由甲方将收回的诉讼费用返还给乙方。乙方在清收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油费、招待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三、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应遵守下列义务:

  (一)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清收手续费;

  (二)积极配合乙方的清收工作,提供必要的债权凭证。

  四、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应遵守下列义务:

  (一)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暂扣、截留或挪用所清收的不良贷款。所收回的贷款,应要求借款人亲自到借款信用社归还贷款本息;

  (二)不得将收回的贷款本息用来冲抵本人的清收费用;

  (三)不得采用诉讼以外的其他任何方式进行清收;

  (四)不得私自将清收工作的全部或部分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五)不得向人民法院以外的第三人泄露借款人或担保人的个人信息。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所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所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不支付任何清收手续费,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对造成任何第三方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乙双方都负有严格保守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委托办学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市_____区_____学校学区内部分学生(下称“委托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如下:

  (1)委托学生人数:不少于_____名;

  (2)委托学生班额:不少于_____个班;

  (3)委托学生级次:___年级。

  2、甲乙双方各派代表与委托学生家长代表共同组成监管小组,协调处理委托学生在乙方就学产生的纠纷。

  第二条委托办学条件

  1、甲方提供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作为委托办学费用。

  2、乙方提供教学场地及配套设备设施和师资力量。

  第三条委托期限

  自委托学生正式开学之日起至__________之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和监督乙方的教育教学工作。

  2、分两期向乙方支付委托办学费用,具体如下:

  (1)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

  (2)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日之内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支付的委托办学费用全部用于委托学生教育教学事项,包括购置课用桌椅、发放教师工资等,不得用作它途。

  2、按照_____市_____区_____学校的收费标准对委托学生收取学费,不得依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向委托学生收费,亦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

  3、委托学生的教材选用和课程设置与_____市_____区_____学校一致。

  4、为委托学生所配备教师的资格和人数应达到_____市公办中学的标准,并将师资配备情况报甲方备案。

  5、保证向委托学生提供良好的师资,并保证对委托学生提供的教育教学质量不低于_____市公办中学的标准。

  6、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之规定对委托学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非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迟延支付委托办学费用,每逾期_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万分之_____作为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收回已付的委托办学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非因甲方原因,委托学生于本协议履行期内转学达到或超过委托学生总数的%,乙方应向甲方同比返还委托办学费用,或由甲方于应付委托办学费用中迳行扣除。

  4、因乙方原因,造成委托学生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任何一方无故解除本协议,应赔偿相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或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第七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协议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即予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甲方逾期支付委托办学费用超过日;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

  3、解除协议须采用书面形式,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本协议即告解除。

  4、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1、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协议书 篇3

  甲方(投资者):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理财者):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将甲方自有的投资资金 例:1??? 万元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并由乙方具体操作。

  2、本协议有效期内,只有乙方有权利用甲方投资资金。截止日期到期之前,甲方无权向乙方要回投资资金和投资收益。

  3、委托期限5年,起始日期________ 年 月日,截止日期________年月日。

  4、双方确认,在本协议到期日,乙方向甲方返还现金共计 例:1.65 万元。

  5、双方同意,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6、双方确认,本协议书面记载的联系地址,系双方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变更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7、双方确认,除本协议中的横线空格部分应作相应填写之外,其余在本协议任何部分进行的手写文字,均不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作无效条款处理。

  8、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且乙方确认之日起生效。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10、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作出变更,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委托理财的金额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某某某

  拇指印:

  乙方签字:某某某

  乙方大拇指印:

  签署时间:

委托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培养对象及培养专业:姓名: 所属学院: 专业:

  二、甲、乙、丙三方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委托乙方培养硕士研究生。

  2、负责丙方的培养费用,每人每年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以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按学年支付。

  3、定期了解委托培养研究生的进展情况,协助乙方做好丙方的思想教育工作。

  4、丙方毕业后,负责接收、并妥善安排工作。

  5、委托培养研究生如违反校规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的,负责接收并酌情给予安排。

  6、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精神,甲方负责丙方的工资、生活福利待遇等费用。

  7、如违反合同,应向乙方赔偿委托培养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全部培养费用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xx.00元)。

  乙方:

  l、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丙方的录取、培养、管理以及学位授予等工作,不负责丙方的户口、工资关系。

  2、为甲方所委托培养的研究生提供工资、医疗费以外的与非定向学生同等的学习、生活条件。

  3、丙方如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的,及时通知甲方。

  4、丙方学习期间要求报考博士、出国联合培养、出国留学等涉及合同责任履行时,乙方须征得甲方同意。

  5、丙方毕业,负责将其派遣到甲方,并将其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转至甲方。

  6、丙方中途退学,甲方当年所缴培养费乙方不予退还。

  7、如违反合同,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xx.00元)。

  丙方:

  l、丙方在乙方学习期间享受除助学金、医疗费以外的与非定向学生同等的学习、生活条件。

  2、丙方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刻苦学习,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在校期间因违反校规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的,须接受甲方安排。丙方的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原单位,毕业后必须无条件回甲方单位工作。

  3、丙方在学习期间如要求出国留学、出国联合培养、报考博士研究生,须经甲方同意。

  4、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如违反协议,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xx.00元),还须向乙方贴偿学习期间的全部培养费用。

  三、本协议有效期限: 20xx年9月至20xx年7月

  四、本协议份数: 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送交湖北省招生办公室一份。每份须附丙方:

  1、报名信息简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由考点打印、考生确认的信息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工作证复印件。无工作证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者档案所在单位证明文件。。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共同协商,可另签补充条款,附于本合同之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培单位(甲方)盖章 培养单位(乙方)盖章 研究生(丙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详细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详细地址及联系人: 丙方详细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协议书 篇5

  甲方: 浙江省 地方税务局

  乙方: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扣缴税款(包括基金、费,下同)业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税款,应以乙方的应征信息(含电子申报、查补等应扣缴数据)为依据,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乙方按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并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由甲方在其存款账户(户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税、基金、费等。

  四、甲方符合规定的缴税电子信息通过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到达乙方上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负责按规定划款。由开户银行开具或纳税人通过网税系统开具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五、乙方保证在办理税款缴纳时,上述账户留有足够余额,并能正常结算。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六、甲方必须保证发出缴税信息的真实、准确。若因甲方的错误信息而误扣乙方账户存款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需变更付款银行或账号,均应另签新的协议;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原已签协议继续有效。(因开户银行系统升级等原因自动更新账号的除外)。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计量对象代码(税号或地税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2.企业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若乙方解除协议,须携单位介绍信和本协议书,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协议解除手续,同时到原受托付款银行办理撤销委托付款授权手续。

  十、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协议所指定

  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协议其中一份随“一户通”委托缴税授权书送交协议指定开户银行。一份即送甲方,乙方自执一份。对乙方未在规定时限内向本协议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而造成乙方欠缴税款及滞纳金的,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并应及时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各种款项及滞纳金。也可根据纳税人的委托,由税务机关按不同的银行分别开具清单统一授权。

  十三、本协议甲方为××市地方税务局,实际业务处理部门为××市地方税务局各税务分局。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所涉及政策有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五、乙方如注销税务登记,本协议即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为了适应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保证税款的及时征收,方便纳税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网点,选择:申领银行卡;开立缴税专户;提供开在乙方的企业帐户,作为缴税指定帐户,并保证在纳税期限前存足应缴纳的各项税款。乙方应按规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条 丙方同意税单不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由甲方凭税单在丙方指定帐户直接解缴税款。

  第三条 丙方指定帐户为银行卡的,可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所有网点存入应缴税款,使用对公帐户的应在开户银行存入税款。

  第四条 丙方的纳税帐户可纳税余额以纳税资金的到帐日为准。丙方在纳税期限前未存足应缴税款而造成滞纳的,按《税收征管法》规定补缴的滞纳金由丙方自行负责。若缴税指定帐户存款足够缴税,由于乙方迟缓划解造成税款滞纳,滞纳金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因税单差错而造成纳税人多缴税款,由甲方负责解释或退还,或准予在下期应缴税款中抵扣,乙方不负责解释责任。

  第六条 纳税人可向银行查询纳税明细。纳税人只需提供纳税帐号,银行网点可为其查出该帐号的历史明细。

  第七条 本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议书 篇7

  甲方:乙方 :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及持有该公司股权事宜达成本协议。

  现约定如下:

  1.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自身名义为甲方处理,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处理以下事项:

  (a) 以甲方所提供资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出资与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共同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该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0%。

  (b) 依本协议之规定,持有上述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依法律及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以下称“股权” ),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权,对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罢免权,对公司重大事务的表决权,对股利、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股东收入的收益权等。

  1.2双方确认,于本协议订立日前,甲方已向为设立公司而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划入资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对公司的出资,该项出资已经验资机构确认,并记明为乙方对公司的出资。

  1.3双方确认,在制定公司章程前,双方已共同向公司其他股东披露,且公司其他股东已明确知晓甲方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乙方仅为公司的名义出资人。

  2.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甲方向为设立公司而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划入出资金额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之日止。

  3.公司事务报告与公司管理

  3.1乙方应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行使股东对公司,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的监督权,及时向甲方报告对公司经营有影响的各项事件。

  3.2甲方作为公司之实际出资人,应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做出以下各项决定:

  (a) 公司股东会召集;

  (b) 公司章程修改;

  (c) 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减、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d) 公司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的选任或罢免;

  (e) 公司股利分配方案;

  (f) 转让以乙方名义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g) 对其他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同意与否,及是否行使优先权;

  (h) 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或需股东决定事项。

  3.3对甲方做出的上述决定,乙方应以股东名义向公司,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企业登记部门,及有关的第三方主张,以期实现甲方之决定。

  4.股权收入的转移

  4.1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外,乙方不得放弃任何可以或可能从委托持有股权上获得的股权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利、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

  4.2乙方在取得与委托持有股权有关的股权收入后[ ]日内,在扣减相应税费后,应将其余额交付给甲方。

  5.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委托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6. 责任界定

  6.1因甲方自身做出的决定不适当、错误、或违法,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2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7.协议终止

  7.1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应当按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7.2如乙方完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7.3如甲方民事权利能力灭失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应按甲方之权利继受人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权利之继受人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之权利继受人认可的股权收入。

  8.其他规定

  8.1如本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过错的责任,且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方式向甲方返还委托持有的股权。

  8.2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

  8.3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对订立日前双方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事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兹证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订立本协议。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署页)

  甲方(公司章): 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建议填写我方签约主体所在地

委托协议书 篇8

  甲方:中国广西南宁市东盟博览局

  地址:

  乙方: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

  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22号,邮编:530031

  中国广西南宁市东盟博览局,称“甲方”,受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称“乙方”,的委托,全权负责开展为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与新加坡院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育交流,向甲方所在地院校及教育机构介绍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委托拓展教育交流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受乙方委托负责在新加坡为乙方进行教育交流等推介事宜。

  1.2甲方依照乙方的要求,协助配对适合甲方的新加坡的中学,并推进结为友好姐妹学校。

  1.3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资料,为乙方在新加坡进行市场拓展,如为乙方安排参加相关教育艺术交流等事宜,增加乙方学生国际视野,为乙方争取参加一些相关的国际活动,并为乙方安排与当地学校的学术及相关方面的交流活动等。

  1.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新加坡方面的最新资讯,国际学术活动等,以便乙方根据需要为学生提供国际交流的平台。

  1.5甲方将保证为乙方提供的联系渠道或信息资料是正确的,若发现有误差,将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若是乙方自行与当地校方达成的任何协议导致任何性质的误解或不必要的麻烦,甲方将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1.6甲方将在乙方与当地学校确认结成友好学校后,保证不再将同所学校推介给南宁其他学校。

  1.7若乙方根据需要到新加坡进行实地考察交流,甲方将全权负责所有乙方在新的住宿、餐食、行程及交流活动等相关事宜的安排,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8甲方不得擅自冒用乙方的名义进行其他事宜,不得替乙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等。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将委托甲方作为唯一代表人,协助乙方在新加坡(参照本协议第一条)开展教育交流等推介事宜。

  2.2乙方将按新加坡的实际情况,选择由甲方提供的认为适合的学校,并根据对各个学校的多方面的了解,最终结成友好姐妹学校。

  2.3乙方将委派专人专组认真对待由甲方提供的相关学术方面的交流信息,并尽快进行商讨决定。

  2.4乙方将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资料是正确的,不做任何虚假,以便甲方拓展在新相关方面的宣传推介等。

  2.5乙方将保证不再委托第三方做类似或相同的事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6乙方在新加坡方面的所有事宜,如涉及到到当地实地考察进行学术交流活动等,将全权交由甲方处理,以便为日后工作协调提供良好的基础。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2.7乙方不得擅自冒用甲方的名义进行其他事宜。

  三、其他违约责任或变更

  3.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因其中一方违反协定而造成损失,由违反方承担守约方全部违约责及违约损失。

  3.2双方有权在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对此合作协议的内容与条款进行修改,如中国或新加坡政府政策的变动,战争及天灾等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情况。

  四、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4.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新加坡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4.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提交新加坡仲裁机构。

  五、生效及终止

  5.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从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为止。

  5.2协议期满时,若需续约,双方均为优先合作方。

  六、保密义务

  6.1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及协议相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包括涉及每次活动的相关报价等。

  6.2在委托合同生效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向外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形式,包括双方协议的报价。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皆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签定。

  甲方:中国广西南宁市东盟博览局乙方: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

  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

  签字:签字:

委托协议书 篇9

  No. 1330401

  甲方: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 税务分局

  乙方:

  丙方: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办理扣缴税款(包括滞纳金、罚款、税务行政性收费,下同)业务,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税款,以乙方的申报数据(含电子申报数据)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向乙方征收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以实际发生的应纳数额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乙方授权甲方(或甲方上级机关)与开户银行(或开户银行的上级行)统一签订同意委托缴税协议。

  四、乙方按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缴税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等。甲方在办理乙方退税时,也将通过上述账户办理。乙方保证存款账户名与国税登记的纳税人名称完全一致(乙方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人账户缴纳的除外),保证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甲方符合规定的缴税电子信息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到达乙方上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负责按规定划款并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交乙方作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六、乙方保证在办理委托缴税时,上述账户应留有足够余额用于缴纳税款,并能正常结算,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当上述账户余额不足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账户中的余额部分缴纳税款。乙方将未缴税款部分资金存入上述账户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税款扣缴。未书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保证向丙方发出的缴税信息真实、准确。若丙方因甲方的错误信息而误扣乙方账户存款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后,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账户扣款。若

  丙方在没有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而对乙方指定账户或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缴税信息但误对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数额进行了扣款,责任由丙方负责。

  九、甲方、丙方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扣缴税(费)款时,因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电力中断、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乙方已及时按应急预案采用的可行性税(费)款缴纳方式仍未按期缴纳税(费)款的,乙方应予免责。因系统网络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账务差错,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纠正。

  十、乙方需变更付款银行或账号、变更主管国税机关的,均应重新签订协议。

  十一、甲、乙、丙三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各方如无异议,本协议将长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协议,甲方、丙方可以书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须携单位介绍信(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提前一个月到甲方办理协议解除手续。甲方应按季向丙方提供解除协议的纳税人名单。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所涉及政策有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五、乙方如注销国税登记,本协议即自行终止。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丙方:(公章) 征收机关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清算行行号: 地址: 地址: 开户行行号: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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