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

时间:2022-06-26 13:24:15 委托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委托协议书范文汇编7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委托协议书范文汇编7篇

委托协议书 篇1

  抄表序号:

  甲方:(收费方):东莞市茶山自来水公司

  乙方:(委托银行):

  丙方:(委托付款方):

  丙方填写以下表格,并保证填写资料的真实性,甲乙丙三方必须共同遵守背面《委 托银行代扣水费协议条款》。

  年 月 日 第一联:银行留存

  委托银行代扣水费协议条款

  甲乙丙三方就水费的收、付结算,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方法》的相关规定。丙方授权乙方在接收到甲方关于丙方的水费数据后,即从丙方的银行账户中将相应的款项自动划入甲方账户而不必事先通知丙方。

  二、丙方须在甲方营业部签订《委托银行代扣水费协议》(以下简称代扣协议),丙方同意甲方、乙方实时在丙方的代扣账户中扣取水费。

  三、水费以人民币结算,丙方账户内的外币余额将不作扣划。

  四、甲方水费的扣款时间为:每月15、25日和次月5、15日,代扣上月水费(如需变更,则以公告为准;节假日将顺延)。丙方必须保证在扣款时间前其代扣账户内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当期水费,若余额不足,甲方将暂不扣款。丙方可使用乙方的电话银行系统(农村信用社电话号码:961122,需申请开通;邮政储蓄所电话号码:96200)或到乙方营业网点查询自己账户余额。丙方的一个存款账户需缴多个水表水费时,由乙方决定扣缴顺序。乙方扣缴以足额为原则,当丙方账户余额不足扣缴时,乙方不实施扣缴。

  五、水费缴费期限为:当月15日至次月15日为丙方上月水费结算日。逾期未缴水费的,甲方将收取违约金。丙方如因账户余额不足未能代扣成功而造成逾期,需到甲方营业部缴交水费和违约金。

  六、如丙方因账户冻结、挂失等原因,造成水费未能在划款时支付水费,作逾期未交水费处理,丙方须即时到甲方营业部重新签订代扣水费协议、其原代扣协议自动失效,其存款凭证的挂失等手续按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如丙方的客户编号、缴费账户等出现变更或需要更换委托银行时,须到甲方营业部解除协议,再凭解除协议重新签订代扣协议。如因乙方机构撤并等原因而导致丙方的账户变更时,乙方可通过丙方的新账户办理本协议项下的水费代扣,而无需重签协议。

  七、丙方在当月签订代扣协议,将在下月开始在该账户上代扣水费。

  八、已经划款转讫的水费专用发票或对账单由甲方派送(如需查询水费详细情况可凭缴费磁卡到甲方营业部查询或通过电话查询)。

  九、如丙方对代扣水费及代扣情况有疑问,请及时到甲方营业部或通过电话查询,并可在三个月内到乙方营业网点查询,查询期不超过三个月。

  十、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乙方将以业务通告的形式通知,若丙方对业务通告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一个月与甲方、乙方协商并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乙方将认为丙方已得知变更并同意业务通告对本协议的变更。

  十一、丙方应如实填写本协议中的内容,其内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如果其内容有不真实之处,甲方、乙方均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由于丙方填写协议内容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其内容如有变更,三方可重新签订代扣协议,在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十二、银行账户的管理按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对本协议如有争议,甲、乙双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委托协议书 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优质高速完成 工程的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开的原则,甲方与具有良好信誉和雄厚资金实力的乙方合作,委托乙方进行 工程施工所需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并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以下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材料/设备:

  第二条 委托方式

  1、乙方以自身的名义按照甲方承诺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材料/设备购买合同。但是,乙方应当指令供货方开具以甲方为付款人(购货人)的发票并将发票原件及材料/设备购买合同的复印件交给甲方。

  2、乙方无偿接受甲方的委托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根据预计的材料/设备数量和双方商定的材料/设备单价,预计合同金额为_____万元。(见附件)此金额是估算或设计数量的预计金额,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按最终双方签认实际消耗的材料/设备数量乘以材料/设备单价确定。

  2、工程季度/月计量:

  甲方每季度/月 日前对乙方当季/月完成当季采购并经监理、质检员检查及实验检验合格,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材料进行签认,乙方应负责提供购买材料/设备相关资料。

  甲方核定乙方当季/月购买的材料/设备量后,按双方商定的单价计算乙方当季/月完成的材料/设备款,扣除质量保证金等一切应扣费用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该结算单作为当/月进行支付的依据和完工结算的凭证。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当期计量工程款后,甲方财务人员验证本书面协议后,将实际应付的款项在 日后支付给乙方。

  3、工程完工结算:

  在本协议工程全部完工,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计量后,甲方将对本协议工程与乙方进行完工结算。

  根据每季/月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季/月结算单,进行工程完工结算,完工结算单中质量保证金按工程完工结算金额的5%扣留,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该结算单为工程完工支付的依据。

  4、余款支付:

  剩余5%合同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 或乙方完全履行了质保义务的,质保期满后_____日内付清余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 材料/设备质量

  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工程业主的有关要求,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证书(如材质报告、出厂合格证等),按甲方、业主和监理要求进行检验并经甲方报监理、业主批准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上。

  2、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即使是经过验收并计量后),因任何方式(包括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组织的各类检查)发现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乙方必须负责承担返工费及由此产生的罚款和损失。

  4、如果因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段在各级单位组织的各种检查、评比中,不能获奖或受到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若业主、监理或甲方质检工程师发现乙方供应材料/设备质量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且责任由乙方承担时,则乙方负责无偿清退缺陷材料/设备出场,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缺陷责任及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负责每季度/月按时办理乙方的材料/设备计量和结算;按照本协议规定对乙方进行支付。

  (二)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经甲方同意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及时向供货方支付甲方所需材料/设备货款;

  2、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前,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并提供样品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确认,否则不得使用。

  3、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按国家规定,需复试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配合监理单位进行取样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凡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构件、设备等,须有质量合格证或检验证明,否则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的工程,乙方亦须负责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构件、设备等进场复试的义务和费用。

  5、乙方承诺及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导致发生甲方直接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款项的结果,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含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如供货方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的,应当及时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

  7、乙方负责承担所有材料/设备设备的卸车费、工地现场材料/设备设备二次搬运费、垂直运输费。

  8、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所有文件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乙方必须遵守。

  第六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时止。

  第七条 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副本四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 篇3

  甲方(持卡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五条 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

  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 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九条 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十一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

  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协议书 篇4

  甲方: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联系电话:

  乙方:

  开户行:

  帐号: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招聘人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简介、招聘岗位职位描述、要求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填写《委托招聘单位登记表》(附件一);

  二、本次招聘岗位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

  招聘岗位详细情况见《委托招聘单位登记表》(附件一)。

  三、费用结算方式如下:

  (一)委托招聘服务费按委托招聘岗位逐个单独进行核算,服务费标准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二),本次委托招聘服务费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

  (二)为使委托招聘服务顺利开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作为乙方的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用。

  (三)甲方在乙方所推荐的岗位候选人后报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候选人上班确认书反馈至乙方,并按《招聘岗位一览表》中对应岗位的收费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作为预付款。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付的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后,须在本协议期限内完成以下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回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

  (一)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招聘信息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布甲方的委托招聘信息。

  (二)乙方在协议期内,按照甲方提供的《委托招聘单位登记表》,以各种方式为甲方寻觅所需人才,至少推荐二名有意应聘且基本符合甲方招聘岗位要求的候选人。

  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的五个工作日内即应作出相应的取舍决定,并书面反馈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且不退还甲方所付的`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用。

  六、在协议期限内, 如甲方未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则

  (一)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协议顺延期。

  (二)双方可终止协议时,乙方不退回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

  七、乙方推荐候选人到甲方单位报到之日起十五天内,若甲方和候选人双方都表示满意,则本次委托招聘成功,甲方应根据《招聘岗位一览表》向乙方支付该岗位收费金额的 %,即人民币__________ 元(大写)。如委托招聘不成功,乙方退回本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预付款。

  八、委托招聘成功后,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须约定违约金)。录用人员在报到之日起因个人原因在一个月内离开甲方单位,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另外合适人选,如在1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合适人选,则退回后续费用的50%;因甲方单方面原因导致录用人员在一个月内离开甲方单位,则不退回该岗位收取的全部服务费用。

  九、甲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录用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否则视作委托招聘成功,向乙方双倍支付委托招聘费用。

  十、保密

  (一)乙方应对所签协议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甲方应对所签协议严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前不能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作任何调查。

  (三)甲方不得利用录用人员盗取原录用人员工作单位的商业秘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配合甲方办好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按正常的程序办好离职手续,录用人员在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各种劳动纠纷由甲方和该录用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解决,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协议附件经甲乙双方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六十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招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止。

  十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及经办人签字后开始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盖章)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议书 篇5

  一、协议当事人

  委托方(下称甲方): 受托方(下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二、清收账款单位 ,数额元。

  三、委托期限

  200 年 月 日 至 200 年 月 日。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账目清单及相关证据,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如甲方提供的债权凭证不齐全或证据不足,需乙方协助调查取证的,甲方应

  向乙方支付额外调查取证费用 元。

  (3)甲方同意在债务方以货币偿付欠款确有困难时应改变原订目标以其他物件

  (物品)实现债权。

  (4)不是由于乙方的事由,致使债务履行时或履行完结时可以预见到会超出本代

  理协议期限,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有效投入的情况下,延长本协议的有效期限,或债务方与甲方签订的还款计划合同书最终期限超出本代理协议期限的,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应延长至债务方与甲方签订的还款计划合同最后期限为准,或债务实际履行完毕为准。

  (5)甲方同意追回款项(物品)后按比例提成,甲方为 %,乙方为%,甲方未收到欠款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甲方分期收到欠款甲方则按比例及时支付给乙方,不得借故拖延,追回物品时双方同时受领。

  委托方(签名盖章)受托方(签名盖章) 深圳中邦华安

  200 年 月 日200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 篇6

  一、委托事项:_________

  发明创造名称: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二、本所工作人员在申请公布或公布前有保密义务。

  三、委托人通信地址若有变更,请立即通知代理人,以防失去联系。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并交纳代理费和代收款后生效;本协议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终止。授权后的各项事务由委托人自理。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专利事务所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议书 篇7

  昌财评审( )第( )号

  委托评审项目名称:

  受托评审单位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委 托 单 位:昌黎县财政局

  地 址:昌黎县二街西北楼2-1号 电 话:0335-2029976

  依照昌黎县人民政府昌政[20xx]6号《昌黎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和秦皇岛市财政局秦财评审[20xx]187号《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现将

  建设项目委托评审,各方就本项目评审有关事

  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委托方:昌黎县财政局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建设方:

  (以下简称丙方)

  一、委托评审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 程 地 址:

  3、工程建设规模:

  4、工程报审内容:

  5、工程报审金额:

  6、工程资金来源:

  7、工程开工日期:

  8、工程竣工日期:

  二、委托评审范围和要求:

  按照秦皇岛市财政局秦财评审[20xx]187号文件关于财政投资评审实施意见的要求办理。

  1、工程的概算、预算、决算的价格;

  2、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有被审工程以外的建设项目,有无自行扩大投资规模、提高设计标准等情况;

  3、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法、有无乱列费用、乱摊成本的现象;

  4、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可靠,有无多报、虚报及虚列应付债务或转移基建资金等情况;

  5、各项基本建设拨款数额和结余资金是否真实正确,应收回的设备材料以及拆除临时建筑和原有房屋及建筑物的残值是否作价收回,对器材的盘盈、盘亏及销售盘亏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三、评审时限:

  四、各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负责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的地址、联系人、联系

  方式及被评审项目的有关资料;

  (2)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评审工作进展情况,主持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指导和监督评审工作;

  (3)协调乙方与丙方在评审项目过程中有关的业务关系;

  (4)丙方对评审结论有异议时,甲方有权进行复审,经复审后,确认问题较大的,有权对原受托评审单位减少或不支付评审费用;

  (5)乙方评审工作结束,丙方对评审结论无异议,甲方认定评审结论正确,甲方按规定支付乙方评审费用。

  2、乙方

  (1)按工程评审和回避制度要求,配备相应技术人员,向丙方索取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详细资料,严格按照甲方委托评审的范围进行工作;

  (2)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认真做好评审项目的调查、取证,依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定额及地方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

  (3)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评审工作,初审报告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后,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

  (4)就评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

  方,如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

  (5)严格按本协议之规定收取评审费用;

  (6)乙方对评审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3、丙方

  (1)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可供评审的一切资料;

  (2)对现场取证工作无条件地给予配合和支持;

  (3)丙方应对评审结论进行意见反馈,接到反馈意见书5个工作日内不回复,视为同意;

  (4)丙方若对评审结论有异议,可向甲方申请复审;

  (5)在施工过程中,凡涉及单项变更在一万元以上的项目,丙方必须通知乙方到现场查看。

  五、付费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付费标准按秦皇岛市财政局秦财评审 [20xx]796号《财政性投资评审付费暂行办法》文件执行。

  六、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可协商补充或修改。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方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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