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

时间:2023-07-05 14:41:27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代理合同[精]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托代理合同[精]

委托代理合同1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二、委托方式:全权委托

  三、收费金额:

  四、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甲方支付官网查询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合格后付清剩余

  五、甲方按照省建设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向乙方相关文件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如未按时提供资料造成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负责将相关资料整理完全,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保证甲方的企业和个人资料完整,对知悉的商业机密严加保密,不得外泄。

  七、协议期限:乙方于年在之前完成委托。未按该协议时间完成,乙方将退还甲方所付的'全部费用和文件资料。(特殊情况除外)

  八、在办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协作,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所负责具体义务,以国家及我省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

  二、甲方应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关服务工作,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方便。

  三、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有关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交付甲方相关管理费用,并在有关人事代理前付清;

  3、如工作单位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变动材料。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六、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内容运输货物:棉粕。

  运输模式:铁路运输,火车由乙方安排。运输路线:库尔勒-昆明。

  运输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零时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零时。

  二、双方权力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铁路运输的货物装卸、代办铁路运输的相关事宜。

  2、责任划分: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或事故,除保险赔付金额外由乙方承担。

  3、在协议内甲方如要变更运输路线,需与乙方商谈,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接协议以外的运输任务。

  三、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地方人民法院裁决。

  四、其他约定1、2、3、

  甲方:

  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执业证号:

  现甲、乙双方就何女士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1、在受害人何女士的伤残等级维持一个九级、一个十级不变的情况下,甲方应获得的赔偿金和乙方应获得的报酬作如下特别约定:诉讼终结后甲方应获得赔偿责任方赔付金额内的保底现金人民币玖万元,超过保底金额玖万元人民币之外的部分,双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师服务费。若赔付总金额低于玖万元人民币则按第2条支付同等金额代理费。

  2、若受害人何女士伤残九级不成立,乙方仅收取甲方诉

  3、诉讼终结后,付款方式为赔偿方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4、因本案诉讼产生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查档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伙食费、鉴定费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费用由乙方支付负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5、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6、诉讼期间,因甲方有合理怀疑且不满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甲方可随时终止代理关系,因诉讼已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不得因此向甲方举张任何权利。

  7、本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内容不得添加、涂改,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本合同概括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在美国FDA的“医疗器械设施登记”和“医疗器械注册”有关事宜。

  第一条 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美国FDA注册登记要求,办理其在美国FDA的注册和登记。

  第二条 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美国FDA注册登记的要求,担任其在美国的FDA注册和登记的唯一代理,负责其与FDA保持长期正常和应急情况的联系。

  第三条 乙方的代理和责任仅限于FDA注册登记和作为甲方的FDA登记代理人。乙方不对甲方的任何违反中国和美国法律的行为负任何责任。商务和其他业务不属本合同乙方的代理范围。办理入关前对FDA的通报业务不属本合同乙方的代理范围。现法规条文不清,须另议。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办理FDA企业注册登记所需的,FDA登记表要求的,所有资料。如实填写乙方所提供《医疗器械设施登记简表》和《医疗器械注册简表》,并特此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无误。如果所填内容不真实,虚构造假,将由甲方承担责任和后果。给乙方带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予以赔偿。

  2.按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给乙方。甲方在乙方为其办理FDA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和担任代理期间需要撤消或变更本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撤消或变更。

  3.如果甲方的法人、地址、隶属关系等情况发生变化,与所填《医疗器械设施登记简表》和《医疗器械注册简表》有差别,甲方有义务在60天内,向乙方提供变更后的资料,以办理FDA企业注册登记更新。

  4.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FDA下达文件,并帮助甲方解释和理解。甲方负责执行,安排FDA设施检查。

  5.甲方须对乙方提供FDA企业注册登记的资料等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对与本合同项下业务无关的人和单位公开。甲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不得以乙方的名义实施任何行为,或者从事任何其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6.甲方有权获得乙方为其提供FDA企业注册登记的业务服务。FDA企业注册登记的结果,包括登记号码等属甲方财产 。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担任甲方的FDA注册美国代理,负责甲方与FDA保持长期正常和应急情况的联系,上传下达。乙方须满足FDA要求美国代理的`条件。必须:居住美国或在美有商业结构;必须身在美国。

  2.乙方应按照FDA登记要求及时办理甲方登记。并将FDA企业注册登记的结果,包括登记号码等及时提交甲方。

  3.乙方有义务在办理注册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办理进度和结果。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注册资料进行审译、整理。会知甲方须改进之处。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的FDA下达文件,并帮助甲方解释、理解。

  5.乙方有义务在甲方的向乙方提供变登记更新资料后,及时为甲方办理FDA企业注册登记更新。

  6.乙方如果不能满足FDA所要求的美国代理的条件,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另谋代理。

  7.如果因乙方过错而造成注册失败,乙方负责全额退还登记和代理的费用。甲方不得寻求高于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费用的赔偿。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注册不成功,乙方不退还登记的费用,且不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办理FDA注册和作为甲方美国的FDA设施注册代理的权限,仅限于合同约定范范围内的事项,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此业务无关的活动。

  9.乙方在办理甲方的FDA企业注册中得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与本合同项下业务无关的人和单位公开。

  第五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收费方式:

  1.甲方委托C-TECH为FDA注册美国代理,并同意如下收费标准: 第一年度:_________美元,以后每年代理费_________美元 。

  2.如果甲方同意上1款,乙方同意免费提供甲方FDA注册服务。

  3.代理费为年费,中途甲方因甲方原因终止代理,乙方不退费。

  4.甲方须在接到FDA企业注册号码资料后十天内,邮寄支票或汇款到_________公司指定的帐户。以后每年代理费_________美元,应于当年的一月十五日前付费。如遇FDA调整注册登记费用或因为其他原因造成成本上涨或下调,双方另协商调整上述收费标准。

  支付方式:银行支票(CHECK):_________;抬头:_________;寄至:_________;电汇: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第六条 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法律以_________法律为依据。

  第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年后,如果无任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6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转让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产”)之有关法律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作为甲方办理该房产有关转让手续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之事项为:

  1、就转让该房产事宜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2、协助甲方与买受人签订有关房屋转让协议;

  3、代为办理该房产的立契过户手续;

  4、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代收并代为缴纳政府部门收取有关税费;

  5、代为向有关部门提交与该房产转让事宜的有关文件;

  6、代为本人签署与上述事宜有关的一切文件;

  7、其他有关事宜。

  三、为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甲方需向乙方做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在委托期间甲方就转让该房产事宜而向乙方做出的任何授权均为不可撤销的授权,甲方不得私自单方面撤销授权。

  2、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包括符合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存在,保证此房产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在此房产登记过户之前所有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房屋交易过户所需的证件、材料及相关费用,履行规定的义务。并且在此保证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种证件、文件(包括复印件)均为合法、有效。

  4、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他人处理本协议所涉及房屋相关的`事务。

  5、甲方应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日内,将所转让该房屋的银行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并且在当日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交与乙方。

  甲方同时承诺:在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交与乙方后至该房产产权过户至买受人名下之前甲方不得私自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挂失等损害乙方和买受人的行为。

  6、甲方同意在收到该房产全部房款后由乙方直接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交予买受人。

  四、乙方为完成上述委托事项向甲方做出以下承诺:

  1、乙方保证其指定之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项。

  2、在该房产产权过户到买受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将房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五、代理费

  1、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按甲方转让该房产成交价的0.25%向乙方支付代理费,计人民币 元。

  2、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义务,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所办理手续之事项,且所收代理费概不退还。

  3、乙方指定之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之义务或无故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或部分代理费。

  4、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与买受人之间有关转让合同被终止或被解除,从而导致本协议解除时,乙方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六、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向乙方预付代为办理该房产产权过户手续所必须缴纳的公证费、印花税等有关税费。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三天内)签订变更协议。

  八、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者迟延履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另一方可因此解除协议,并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九、本协议至上述房产过户完毕时,视为乙方服务内容完成,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现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标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标代理委托事项(选项请在□中打勾,未选项请在□中打叉):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事项变更申请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补发商标证件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 □商标答辩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商标评审答辩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 □注册商标争议申请 □其他:_____________。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与商标事务代理的有关法律问题享有咨询权;

  2.对商标事务代理的进展程度、结果等享有知悉权和监督权;

  3.在商标事务代理过程中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应当保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按照约定的方式及时支付本合同的各项费用;

  3.甲方住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权利

  1.有权收取完成约定代理事务的各项费用;

  2.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的'材料;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委托的代理事务的内容和范围,履行应尽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甲方提出的问题提供及时、合理的咨询服务;

  3.乙方保证于收到上述款项和材料后_____________天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非乙方原因造成委托事务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说明;

  4.及时向甲方告知委托事项的进展状况。对有关国家机关的决定、裁定和通知等情况,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在甲方做出明确表示后继续代理委托事务;

  5.应对代理委托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6.乙方名称、住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理时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止。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理事项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________),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代理费用:

  1.甲方于签约时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一次性付清。

  2.甲方于签约后________日内以________方式一次性付清。

  3.分期付款

  甲方于签约时支付首期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并于代理事务完成后支付余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

  4、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变动或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动解除,其间发生的合理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因一方的违约或过错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违约方或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在具体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双方在本协议之外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8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____________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1、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2、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3、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4、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5、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6、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7、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1、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2、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1、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3、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4、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一)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 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5、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9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委托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一案的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后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代理此纠纷。

  二、代理权限: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包括代办仲裁或诉讼(起诉、上诉)立案手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或诉讼请求,代为参加调解、和解,签署相关协议,代为提起诉讼(起诉、上诉、反诉)、代为强制申请执行、代领执行标的、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提交、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代为出庭陈辩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止。

  四、联系人:甲方指定

  为其联系人,授权其负责与乙方联络,提供案件所需的证据材料,转达双方的意见与要求。

  甲方更换联系人须及时通知乙方,联系人户籍地址即为甲方有关文件的`送达地址,乙方一经邮寄即视为甲方妥收。

  五、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代理权限内,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勤勉履行代理义务。

  2、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六、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七、变更承办人:若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快指定本所其他律师履行职责。如甲方对乙方另行指定的律师有异议,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八、代理费:根据《_____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双方约定,甲方按以下第1及第3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1、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元。

  2、以计时方式计取律师代理费,计费标准为每小时_____元。计时收费的最小单位为一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费。

  3、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缓收律师费元(元整),该费用在甲方与争议方解决争议当日一次性支付,无论甲方通过与争议方调解、和解、判决、裁决、裁定、强制执行、撤诉、争议方主动支付等任何方式解决争议,甲方均需立即支付,逾期支付该律师费的,需按每日百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付清之日。

  九、代理费的支付方式:甲方须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足额支付全部代理费。

  十、其它费用:

  1、因案件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交通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诉讼费、执行费、各种申请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2、异地办案所需差旅费、通讯费等由甲方预付,按实际支出多退少补。

  十一、代理费的特殊处理: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决定不起诉或撤诉、对方当事人决定不起诉或撤诉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2、其他甲方已解决争议获得争议方支付款项的情形,甲方仍需依约付费:十二、违约责任: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10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为共同做好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该项目,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转委托(第 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 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 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项目签署正式合同并产生法律效力或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项目的正体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委托代理合同11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订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采购范围:

  乙方委托代理采购范围为20xx年1月-20xx年12月甲方与国外供应商签订合同中的商品。代理采购总信用额度为 万欧元。

  二、货款、代理费用、资金占用费及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

  1、货款:以乙方向供货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为准;

  2、以乙方向供货方付款之日起计算,单笔支付金额账期最长不超过80天;

  3、资金占用费及支付时间:为乙方向供应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的8.5% (按年计算),以乙方向供货方付款之日,按月计算利息(不足一月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在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时一并支付。

  4、相关费用及支付时间:因代理采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进口税费、报关费、提货费、保险费、运输费、其他杂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发生相关费用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如由乙方垫付的,甲方应在乙方垫付后3日内将相关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三、支付要求和结算方法: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采购合同要求,在三日内向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支付货款,进行采购;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支付货款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购货合同、采购清单、发票等;

  3、甲方应在账期到期前向乙方支付全额货款和资金利息;

  4、发票开具:乙方每月根据甲方回款情况开具发票(发票金额含代理费用和资金占用费、资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货权

  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项之前,相应金额的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项之后,货权自动转移给甲方。

  五、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

  1、 以乙方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甲方接受该购销合同所有条款,乙方仅负责接收委托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在乙方给予甲方的信用额度内支付货款,以及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转移货权,其他具体合同履行内容只对甲方负有协助义务,因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2、在甲方未按协议向乙方付清货款及其他全部款项之前,乙方保留相应货物的所有权。

  3、因甲方原因致使产品购销合同或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对货物的处臵权,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4、甲方自行处理供货方在品质、价格、运输、装卸、仓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承担相应风险。

  5、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补救措施。如甲方书面要求索赔的,乙方应根据其合同,积极协助甲方对外索赔,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乙方书面通知将相关费用划至乙方帐户。若甲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则甲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乙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6、若甲方发生未偿付所欠的款项等违约事项,乙方有权终止协议中的义务。

  甲方

  1、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及资金利息,或其它有关费用。

  3、甲方自行与供应商商定品种、规格、质量、价格、运输、装卸等事宜,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内容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甲方均承担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4、甲方有义务要求供应商按约供货,并承担供货商迟发、不发、错发、少发货物及货物质量问题、货物价格变化、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后的所有风险,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与本合同不符产生的责任后果与乙方无关,同时甲方不得以此拒绝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如同时造成乙方直接、间接损失的,甲方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赔偿,否则即为甲方违约。

  5、对供应商资信负责,承担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供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方收取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的权利。

  6、若乙方发现甲方或供货方有以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资金或有其他欺骗嫌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货款、资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同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后果及损失,并与供货方一起对乙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甲方在账期到期后未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甲方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逾期金额2%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重庆市渝北区法院管辖。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若本合同或其他合同下甲方有违约行为或应付款项未付,乙方有权将本合同下货物直接抵扣或处臵或暂停交付,并有权决定本合同是否履行、终止或解除,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住所地: 住所地:

委托代理合同1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编号: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声明与保证

  1、甲方已经相关监管机构认可、具备委托证券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条件;

  2、乙方已知晓并认可甲方《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及其相关管理办法及制度。

  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条甲方与乙方的法律关系

  一、甲、乙双方为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证券经纪人,代理甲方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乙方的代理期限为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代理权限范围是:

  1、向客户介绍甲方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2、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充分揭示证券投资风险;

  3、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4、向客户传递公开市场信息和由甲方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

  5、向客户传递由甲方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

  二、甲方和乙方之间不构成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不具备甲方任何类别员工的身份。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及乙方的过错行为,乙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乙方的执业地域范围为【_____ 】,所服务的.证券营业部为【_____】以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编号【_____】。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包括:

  1、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自律规则等,对乙方及其执业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2、对乙方超越授权范围的证券业务活动,甲方有权制止;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办理乙方证券经纪人证书的颁发、收回、变更、注销等事宜。

  二、甲方的义务包括:

  1、在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对乙方进行执业前培训并经测试合格后,为乙方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执业注册登记;

  2、向乙方说明其报酬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

  3、为乙方提供其执业所需的有关资料和信息;

  4、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5、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培训;

  6、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包括:

  1、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报酬;

  2、了解报酬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

  3、要求甲方提供执业所需的有关资料和信息;

  4、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应培训;

  5、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6、拒绝执行甲方违法违规或者违反本合同的管理制度。

  二、乙方的义务包括: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自律规则以及职业道德,自觉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住址、联系电话等联系信息发生变化应在该变化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代理期间和执业地域范围内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接受甲方委托并专门代理甲方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代理活动维持适当的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汇报代理活动的情况;

  6、在执业过程中向客户出示证券经纪人证书,明示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代理权限、代理期间和执业地域范围;妥善保管证券经纪人证书并在证书载明事项变更、委托关系终止时交回甲方;

  7、在执业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甲方;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维持其执业资格与执业条件,证券经纪人证书记载的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一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甲方客户,本约定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10、乙方从事代理甲方证券业务活动取得的各项报酬,应依法纳税;

  11、甲乙双方的委托关系终止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应将其因履行本合同而持有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一次性全部归还甲方。

  第六条乙方在执业过程中,应向客户充分揭示证券投资的风险,并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在招揽和服务客户时,未向客户出示执业证书;

  2、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3、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4、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5、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6、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7、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8、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9、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10、以甲方或其证券营业部的名义,与客户或他人签订任何合同、协议;

  11、代客户在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等资料上签字;

  12、在执业过程中索取或收受客户款项和财物;

  13、在执业过程中,向客户提供非由甲方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14、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或者违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15、经纪人之间相互诋毁、相互争夺客户,直接或间接挖甲方存量客户,损害甲方利益;

  16、同时在其他机构兼职或与其他证券公司合作;

  17、开展业务时违反相关法规和甲方制度;

  18、其他禁止性行为。

  第七条根据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客户招揽、产品介绍及客户服务的相关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报酬计算依据与方法、报酬支付时间、报酬支付方式按照《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合同附表执行。除为满足合规要求,或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调整本条规定的报酬计算依据、计算方法。

  第八条甲方有权每月在乙方报酬内提取风险金,风险金提取比例、发放时间和扣发事项按《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对其知悉的甲方任何保密信息,包括甲方商业、客户资料等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上述保密信息;除非为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而必须向甲方客户进行披露(如向甲方客户披露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范围等),乙方亦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披露本合同内容;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约定之代理期限届满后,仍对其知悉的上述保密信息及本合同内容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第十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可信的,如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乙方被监管机构处罚,或因此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对守约方予以及时、足额的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外的无权、越权代理行为等不承担责任。如乙方的无权、越权代理行为被认定为表见代理或其他情形而致使甲方承担责任时,甲方有权就其因此遭受的损失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损害甲方信誉、形象;

  3、泄漏客户信息及甲方商业秘密;

  4、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5、接受甲方以外的其他证券公司委托,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

  6、乙方未能完成甲乙双方约定的最低任务目标;

  7、乙方证券从业资格未能获得协会审批通过或被证券监管部门吊销;

  8、乙方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未按时提交甲方办理年检;

  9、乙方不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条件;

  10、乙方在执业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11、乙方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执业地域范围执业;

  12、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之规定,情节严重或给甲方及客户造成经济损失或被监管部门处罚;

  13、其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本合同目的无法达到之情形。

  如乙方出现上述情形时,甲方未行使单方解除权,不应视为甲方放弃该权利,亦不影响甲方日后或者在乙方再次出现上述情形时行使单方解除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因甲方被监管机构依法责令暂停业务、撤销业务许可或者自行停业等原因,乙方无法正常执业;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3、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合同,损害乙方合法权益。

  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提出合同解除一方需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委托或受托终止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送达对方(即甲方的住所地,乙方的现居住地址)之日起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应平等协商解决,自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任何一方可以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订合同,经对方同意,可续订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部门和【_____】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就贷款协议、抵押协议及保证书一案发生纠纷,甲方拟向_________提起诉讼和/或仲裁(下称“该案件”),并需聘请律师代理,为此甲乙双方就甲方聘请乙方代理诉讼和/或仲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此就甲方与_________的贷款协议、抵押协议及保证书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指派其律师担任该案件诉讼和/或仲裁及执行的代理人,但有关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或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等事项,必须经甲方对乙方另外出具书面的特别授权。

  第二条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条中所作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和/或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有关该案件的诉讼和/或仲裁代理人。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就乙方代理该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四条规定金额的律师费,此外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另由甲方据实支付。上述实际开销包括乙方发生的与该案相关的电话费、传真费、复印费、中国国内的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杂费,但乙方律师往返新加坡与甲方讨论案情收集证据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根据上述第三条之规定所应支付的`律师费及实际开销应按以下规定向乙方支付:

  4.1首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乙方。

  4.2第二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该诉讼的第一审诉讼审结(包括由第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调解书)后,或者在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3第三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件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并得到法院立案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4第四期律师费为甲方在该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请人偿还之贷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该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被履行或被执行完毕后,或者在甲方以债转股、债务抵销、抵押物或其他财产折价受让、用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完成了该案件请求金额的债务重组或全部或部分受偿后,甲方应立即将该第四期律师费支付给乙方。

  4.5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由甲方随时凭乙方的要求补偿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根据上述第四条规定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应由甲方付至乙方书面通知的银行账户。

  第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时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委托代理协议

  诉讼委托代理协议诉讼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合同14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手册,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须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手册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手册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帐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汇报。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手册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 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 条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授权别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六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因别人伪造,变造资金帐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二十九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五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六条 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帐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帐户互相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 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手册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七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手册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手册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合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合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15

  甲方:

  家庭住址

  乙方:

  家庭住址

  根据《我国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有关材料整理后送交甲方。乙方在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人事规划设计;

  3、人才招聘引进;

  4、毕业生人事代理;

  5、人事档案管理;

  6、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接转;

  7、档案工资调整;

  8、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9、代办养老保险、公积金;

  10、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第( )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项目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利做好交接工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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