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时间:2022-07-08 16:59:26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15篇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地 址:电 话:

  传 真:邮 编:

  乙 方: 地 址:

  电 话:0731—88275888 传 真: 邮 编:

  甲方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提供处理委托事项的咨询意见;

  代理甲方与对方或有关方进行交涉、协商或和解;

  代理一审诉讼;

  代理二审诉讼;

  代理执行。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承认诉讼请求;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

  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甲乙双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制定的《湖南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在签订本代理合同后内,以 收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乙方户名:

  开户行:

  乙方账号:

  律师代理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同时由乙方开出发票为收讫。任何私

  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

  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长沙市外(包括远郊区县)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合理确定律师收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

  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已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

  一方均有

  权将争议提交□ 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分会,按照提交仲

  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

  甲乙双方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自本项目

  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

  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特别约定: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年 月承办律师: 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2

  委托人名称/姓名:

  签订时间:

  承办律师: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电邮:

  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电邮:

  甲方因与纠纷诉讼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为此,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在上述案件中担任甲方的诉讼代理人,代理下述诉讼工作(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委托代理事项,“X”为非委托代理事项):

  []第一审诉讼;

  []第二审诉讼;

  []再审诉讼;

  []执行。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如下(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授权事项,“X”为非授权事项):

  []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

  []代为申请证据保全;

  []代为申请财产保全;

  []代为起诉/撤回起诉;

  []代为出庭参加诉讼;

  []代为提出管辖权异议;

  []代为申请回避;

  []代为申请鉴定/重新鉴定、勘验/重新勘验

  []代为提出答辩;

  []代为提出、变更或者放弃己方诉讼请求;

  []代为承认/反驳对方诉讼请求;

  []代为提起反诉/撤回反诉;

  []代为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代为提起上诉/撤回上诉;

  []代为申请执行;

  []代为收取执行标的;

  []代为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伪造证据,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法、及时;

  3、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代理人;

  5、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但甲方因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诉讼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被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专业判断,客观地告知甲方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委托代理事项;

  5、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代理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6、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委派本所律师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诉讼或者仲裁代理人;

  7、乙方及其委派的律师/律师助理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单独建档,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1)收费方式(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

  “X”为非选择方式):

  []风险收费方式;

  []非风险收费方式;

  (2)双方约定采用风险收费方式的,按如下约定计付律师费(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

  []按胜诉的诉讼标的额的百分之(%)计付律师费,暂计金额为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

  甲方为原告的,以甲方的诉讼请求确定的诉讼标的额为计算基数;甲方为被告的,以原告的诉讼请求确定的诉讼标的额为计算基数;实际律师费均以生效的裁判文书认定的数额为准进行结算;

  []按实际执行到位的执行标的额的百分之(%)计付律师费,暂计金额为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

  (3)双方约定采用非风险收费方式的,根据政府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整。

  (4)支付期限:

  ①双方选择风险收费方式的,甲方应当自乙方将生效裁判文书送达甲方之日起日内支付律师费,或者自甲方收到执行财产之日起日内支付律师费(甲方委托乙方代收执行财产的,乙方可直接从执行财产中扣除律师费)。

  ②双方选择非风险收费方式的,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律师费。

  2、办案差旅费/交通费

  甲方应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

  []实报实销: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报销申请之日起日内据实报销;

  []包干: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

  3、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现金、转帐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公地点将款项直接交付给乙方财会人员;采用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为“广东同益律师

  事务所”;采用转帐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

  乙方户名:¥¥¥¥

  乙方开户行:######

  乙方账号:######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应当直接支付给乙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认。

  4、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或办案差旅费/交通费的,除仍须按约定金额支付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或者因案件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增加律师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委派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第四条第6—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七日仍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者其他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违约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任何理由之一拒绝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回律师费: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理的;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合同生效后,在甲方作为被告的案件中乙方律师已经开始工作而原告方撤诉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四条第6—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已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违反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支付/未报销的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其他工作费用以及违约金。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与案件其他当事人达成和解的;

  2、本合同生效后,人民法院就案件的和解做出生效的裁定、调解的;

  3、本合同生效后,原告撤诉、上诉人撤回上诉、申诉人撤回申诉导致案件终结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案件终结的。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请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或终结之日(以本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为准)止。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送达方式的一方承担。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的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当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双方没有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双方仍应当严格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特别约定:

  1、略

  2、略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人:承办律师:

  日期:日期: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3

  委托人(下称甲方):xxx

  受托人(下称乙方):xxx

  甲方因与xxx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x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xxx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xxx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xxx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xxx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xxx元,其余代理费于xxx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xxx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xxx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xxx元,如xxx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xxx元;

  4、其他特别规定。

  第四条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xx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并按未及时缴纳部分的代理费的xxx%支付违约金。

  甲方(公章):xxx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年xx月xx日xxx年xx月xx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4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留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自然人委托人或法人委托人的对接人)

  乙方(受托人):

  因甲方与纠纷一案,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人员:由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上述一案的审诉讼代理人。

  二、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终结(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或双方案外和解、一方撤诉)时止。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资料的复印件,以及该专项业务的调查线索,并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若律师办案需要甲方证据原件的,甲方应直接交至乙方单位并由乙方出具证据收条,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四、乙方指派的律师应以律师行业公认的道德标准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甲方授予乙方律师的服务权限及内容见授权委托书。

  六、本案的诉讼标的为:(行政案件或没有财产标的的不写)。甲方在充分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前提下,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元。

  乙方律师为办理本案支出的差旅费、通讯费和杂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支付律师费的同时向乙方一并支付元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不多退少补。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所支付的费用乙方不退回,未支付的应继续支付。

  2、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律师费的,应按拖欠金额每日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二的违约金。甲方拖欠律师费经乙方催告仍不支付的,乙方可以暂停服务工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补充。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负责人: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5

  法则明非讼字〔〕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请乙方委托律师担任甲方处理该项事务的代理人。双方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担任代理人的责任,是就该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或草拟合同,或参与谈判、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所委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详细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如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则甲方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单方面解除与甲方的委托关系,应将甲方所交费用全部退还。

  五、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如下:

  1、律师费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

  2、如需要乙方律师到市区外进行与本项事务有关活动,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均由甲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委托乙方的权限如下:

  1、

  2、

  七、甲、乙双方特殊约定: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至

  甲方:

  代表:

  乙方:

  经办律师:

  年月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就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一案发生纠纷,甲方拟向_________提起诉讼和/或仲裁(下称“该案件”),并需聘请律师代理,为此甲乙双方就甲方聘请乙方代理诉讼和/或仲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此就甲方与_________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指派其律师担任该案件诉讼和/或仲裁及执行的代理人,但有关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或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等事项,必须经甲方对乙方另外出具书面的特别授权。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条中所作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和/或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有关该案件的诉讼和/或仲裁代理人。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就乙方代理该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四条规定金额的律师费,此外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另由甲方据实支付。上述实际开销包括乙方发生的与该案相关的电话费、传真费、复印费、中国国内的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杂费,但乙方律师往返新加坡与甲方讨论案情收集证据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根据上述第三条之规定所应支付的律师费及实际开销应按以下规定向乙方支付:

  4.1 首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乙方。

  4.2 第二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该诉讼的第一审诉讼审结(包括由第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调解书)后,或者在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3 第三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件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并得到法院立案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4 第四期律师费为甲方在该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请人偿还之贷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该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被履行或被执行完毕后,或者在甲方以债转股、债务抵销、抵押物或其他财产折价受让、用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完成了该案件请求金额的债务重组或全部或部分受偿后,甲方应立即将该第四期律师费支付给乙方。

  4.5 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由甲方随时凭乙方的要求补偿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上述第四条规定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应由甲方付至乙方书面通知的银行帐户。

  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时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并按未及时缴纳部分的代理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8

  ______律( )民字第 号

  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与_________信息有限公司的_______纠纷一案,聘请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一、二审及执行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

  特别授权(详见授权委托书)。

  三、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故不能出庭,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证据提供与案情介绍。

  1、甲方应在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向乙方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所有证据。乙方律师收到证据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据。

  2、如甲方不能由本人或派人与律师共同参加证据交换、质证和出庭,则应在举证期限内书面向乙方完整陈述案情;甲方口头陈述并由乙方制作由陈述人签名的`笔录,视为书面陈述。

  3、乙方可对案情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但对调查取证的结果不作任何承诺。

  4、乙方如发现甲方隐瞒或捏造事实、隐瞒或伪造证据、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甲方的协助义务。

  1、甲方应尽量由本人或委托最了解本案事实的人员一名,与乙方共同参加诉讼活动,其主要职责是向法庭陈述本案事实。

  2、如需乙方单独出庭(包括交换证据和质证程序),则乙方向法庭所作事实陈述仅以已取得的证据和甲方的书面陈述中披露的事实为限。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返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回。

  七、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本合同的律师代理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代理费依收回金额的_______%,甲方在实际收到每一笔债权款项后_______日内支付相应律师费。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所在地。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9

  甲方:

  乙方:天津泰阁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应甲方要求及时通报委托事项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其他事实材料及其线索;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送达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指定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为:电话:,电子邮箱:,甲方更换联系人的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

  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支付办法如下:签订委托合同时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翻译费、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资料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第1项费用的收取方式:乙方先向甲方预支、事后向甲方报销。

  第2项费用的收取方式:

  (1)只在本市办案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2)涉及外省市办案的,乙方先向甲方预支、事后向甲方报销。

  第七条甲方支付第五条及第六条约定的费用后,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退还律师代理费: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并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时止。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手机、E-MAIL、邮寄。需邮寄的,送达至合同尾部所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手机号码,应当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E-MAIL:传真:

  日期:20xx年月日日期:20xx年月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2、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3、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4、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5、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

  6、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7、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8、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有关行政诉讼委托代理协议

  有关行政诉讼委托代理协议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行政诉讼一案,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

  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地址:电话:年月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14

  第号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甲方因股权继承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事项

  1、查询、核对被继承人xxx生前在新疆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情况

  2、协助办理法定继承人xx放弃股权继承的公证事宜

  3、甲方股权继承的相关法律事宜

  4、协助甲方办理股权变更确认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对代理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为甲方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工作记录,对相关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及时向乙方律师介绍项目情况,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据、文件等资料。

  2、对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律师的建议和工作独立作出判断,对甲方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错误运用法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第四条费用

  1、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法律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当日以现金或刷卡方式支付。

  2、前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包括下列费用:

  a)xx市以外地区的差旅费。

  b)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询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等费用)。

  c)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本案以外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的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

  2、除本条款第1项规定的情况外,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承办律师卷宗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人:承办律师:

  签约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15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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