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1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传世佳作,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
这本书讲了一百零八个好汉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的故事。里面的好汉由三十六天罡与七十二地煞组成,他们性格迥异,各有其长:山主宋江能收服人心;军师吴用智谋超群;行者武松敢做敢当;大刀关胜、豹子头林冲武艺高强;小李广花荣百步穿杨;没羽箭张清飞石百步击人;花和尚鲁智深为人爱打抱不平;黑旋风李逵有万夫不当之勇在这些英雄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小李广花荣,他“齿白唇红双眼俊,双眉入鬓常清,细腰宽膀似猿形”,好一副俊俏模样。花荣不仅颜值高,而且武艺超群,“能骑乖烈马,爱放海东青,弓开秋月分明,箭去似寒星。”他的箭术强到能将百步外的小绳子射断,简直神了!他不像武松太铁血,不像李逵太野蛮,不像鲁达太刚烈,也不像杨志太倒霉。花荣是儒将和武将的融合,我很崇拜他。
《水浒传》里还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情节,在我看来,三打祝家庄是梁山诸多战争中打的最精彩的一战:从石迁偷鸡,宋江出征,石秀、杨林探庄,小李广射灯,扈三娘捉王英,林冲擒扈三娘,孙立入庄,花荣战祝彪,孙立使木马计,到大破祝家庄,梁山好汉们英勇机智、团结一心,不怕牺牲的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唯一令人遗憾的.是,战争结束后,扈三娘便被许与好色的矮脚虎王英,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虽然《水浒传》的结局让我唏嘘不已,但我仍然对此书爱不释手。《水浒传》让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它是我的哲理启蒙老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
书是明灯,给我方向。书像一把梯子,让我们一步步登上知识的殿堂。书像一只弯弯的小船,带我们行驶向知识的深处。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读书是最好的学习,追随伟大人物的思想,是富有趣味的事情啊。
我读过的书多如繁星,数也数不过来,如《小鹿斑比》、《狼王梦》、《论语》、《在人间》、《特种兵学校》等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要数《特种兵学校》这本书了,它的主要内容是少年特种兵每一次都不怕危险,不怕困难,勇往直前,一次次打败了敌人,一次次化险为夷,获得了胜利。
我最喜欢的篇章是雪山狙击,这篇里的主要内容是,一群心怀鬼胎的外国人雇佣兵假扮登山客出现在梅里雪山,他们实际上是要来秘密盗采梅里雪山中神奇的矿石。
他们的行动被发现后,军方立马派出了特种兵小队去追击。终于,在香格里拉的原始森林中,两个小队与这伙雇佣兵遭遇在所难免,而两个小队成功打败了雇佣兵,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懂得了团结的重要性。他们是把训练场看做是战场。首战用我,用我必胜。果断决策,首发命中。敢打仗,能打仗,打胜仗。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精神。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每一本书你每读一遍,自己感想也不同,书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能给我们带来知识,带来快乐,书是我们生活的必需品,它像养料培育着我们;它像细雨滋润着我们;它像阳光温暖着我们。没有书做伴的`人生是残缺的人生,没有书籍相陪的生活是乏味的生活。从小到大我们都与书同行,从小时候的连环画,到现在的历史名著,我们和书走过了多少风雨,而今后,书还要与我们相随,相伴在人生的旅途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
迄今为止,我读过很多书。而其中让我收获做多,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
《木偶奇遇记》是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这部童话的主人公皮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
《木偶奇遇记》通过皮诺曹的种种曲折、离奇的经历,表现出他热爱正义、痛恨邪恶、天真纯洁的好品质。并借此教育儿童要抵御种种诱惑,做一个诚实、听话、爱学习、爱劳动的好孩子。
我在四年级时曾学到这本书的一个片段,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周六,我上街看到书店里有这本书,所以立刻就买了。买回来后细细阅读,有好多精彩的部分。比如第一章《会说话的木头》,你不相信可以自己去读一读哟!
这就是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在这里,拿出来同各位朋友分享。我喜欢大家也多看书,也多向别人分享自己看过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
使我们接受现实,使我们忠于理想。——切·格瓦拉他拥有几近极致的人生道路帷幕:国际性小学奥数冠军,北京大学大学毕业,麻省理工大学留学奖学金;他作出了一个令人思索的挑选:遁入空门,修行佛法。他便是柳智宇,一个富有观念力的奇才。大家针对这一令人震惊行为进行了有关社会发展、文化教育、义务的探讨,最终却发觉,在柳智宇的的身上看到了大家久违了的物品——忠于理想。现如今整个世界迅猛发展,大家一直被髙速提高的化学物质贪求驱使向前:认真学习,考入一个好的院校,寻找一份好的工作中,随后立业成家……就是我,它是逻辑学中的绝对真理。但在这类混混沌沌中,大家慢慢变成了沒有理想的.橡胶人;在看起来繁忙而“丰富”的生活中,大家心里一片没法忽略的苦闷却悄悄地扩散。或许有些人要埋怨,生活缺乏安全感,谈何理想?
但客观事实是,心存理想更是归属感的来源于。由于理想便是生活的方向标,内心的填充料,它能使我们不会在繁忙得大量出汗以后仰望星空,却害怕认清心里哪个一览无余的疑惑:我活着是为了什么?或许有些人要辩驳,自身也曾为理想而少年轻狂,但理想一直丰腴,实际却很骨感美,我们无法忽略肩膀的义务与工作压力。对啊,什么时候刚开始,忠于理想竟变成一种奢华了呢?在一家人的聚餐中,我说自己长大后想当战地记者,用手上的照相机记录下来就超过了心灵的界面。还记得那时候小姨子马上表明了抵制,还讲过两三句新闻报道跟我说这一岗位有多风险。实际上那时候我只是讲出了一个童年的心愿,并不是讨论自身的发展方向,可我却忽然意识到,在恪守理想的全过程中,艰难不但来自于理想自身,而大量的来自于由于你的恪守而产生的别人的羁绊。相比惨忍的化学物质实际,这类平凡而不平庸的摩擦阻力好像令人觉得束手无策。
而这也就是我敬佩柳智宇的地区,他有这类追求理想的胆量。他从没终止过有关生命和人的思索,相信,他的行为决不是一时冲动,亦非看透人生,这仅仅他追求一生所需之真知的一次勤奋。大家的生命不可仅仅会做几个他人出的题型,不可仅仅反复别人的步伐,大家应当有归属于自身的归处。即便会被讲解为不撞南墙不再回头的痴者,即便会被贴上逃避责任的标识,但乾坤之大,可载我之物者几何图形?这类“自私自利”何尝不是一种对自身生命的承担呢?写出此一席话,我不能说有几个能抬起理想的旗子奋勇前行,由于就我自身也都还没存够这类忠于理想的胆量,但如果我们连这颗種子也没有在心里种下得话,它又怎能紧紧投身于大家的内心深处呢?接受现实,是大家针对理想的恪守;忠于理想,是大家针对生命的敬畏之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
我最喜欢的书是《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记得,有一次,我买了一本书,书中夹了一个书签,上面推荐了一些经典科幻类的书籍,其中有一个系列叫波西。杰克逊。我有些好奇,心里想:“这是些什么书呢?里面会是什么内容呢?”于是我就跟爸爸说起这件事,没想到爸爸居然同意帮我买。
不久后,爸爸帮我买的书送到啦,我高兴极了!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发现这个系列共有5本,原来是整套,分别是《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波西。杰克逊与魔兽之海》、《波西。杰克逊与巨神之咒》、《波西。杰克逊与迷宫之战》、《波西。杰克逊与最终之神》。于是我拿起一本叫《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翻开,津津有味的看起来。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波西。杰逊是个美国12岁的问题儿童,患有严重的阅读障碍症和注意力缺陷与多动障碍,还常常被学校开除,直到有一次博物馆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发现自己竟然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之后,他进入了混血营,但危机也到来了,因为众神之王宙斯象征的闪电之杖被偷了,他误以为是海神波塞冬指使波西把闪电偷走,就下令让海神波塞冬十日之内归还闪电之杖,否则就要开战,同时死亡之神把波西的母亲抓走了。混血营便派出波西去执行任务,阻止宙斯与波冬塞开战,在预言中,预告波西将把失窃的物品归还,但将被一个称为朋友的人背叛,最后将失败无法救出最重要的存在。在出发前,一个混血营的同伴叫卢克。卡斯特兰送给波西一对带翅膀的'飞行鞋,在任务期间因冥王哈帝斯的武器黑暗之盔也不见了而被其他两个复仇女神追杀,途中与战神阿瑞斯结仇并刺伤了他的脚踝,最后成功找回闪电权杖并交还,阻止了天神大战。
就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我非常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
从小到大,我看过的书不知多少,而我喜欢的书也不少,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就只有那么一本,这书叫做《再见,小狗朋友》内容是一个小男孩为了一只心爱的狗过世了,而他因此茶不思、饭不想,父母都很担心他,直到他的一位朋友来找他,并且跟他谈心,才让他走出这悲伤的心情。
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绘本,可能对一般人来说,它没什么,但是里面却有着我以前快乐的回忆。还记得,他是我开始学说话后,我的第一份生日礼物,一拆开,我就很兴奋的要求我的父母读给我听,从此以后,我每天都要在睡前听一遍,才得以入睡,之后,我的父母开始一个字一个字的`教我如何读,这种天伦之乐,真是羡煞旁人啊!
现在,上了四年级,因为上课的原因,一个星期可能翻不到一次,所以上面可能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不知何时才可以再次看到那充满着童年回忆的绘本。
这本书不但是我的生日礼物,更是充满回忆的宝藏,这一本小小的绘本,在我心中,将是永远的第一重要,没有任何事可以赢过它,我发誓,我一定会把这宝物找出来细细品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
我家有许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查理九世》。
这本书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里面的内容很精彩。书中的每一个谜境,从开始的战战兢兢,有点好奇,有点危险,到同伴间互相协助,敢战地胜困难,再到真相慢慢浮出水面,最后真相大白。让人读来跌宕起伏,动人心弦。
读完这本书,我不仅感受到了阅读的快乐,更懂得了:遇到挫折,要勇敢地面对,而不应该退缩。
前段时间期中考试,答数学卷子时,我遇到一道难题,本想空下来。可一看分值,竟然是5分!我不能空下。绞尽脑汁想了半天,还是想不出来,时间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真想放弃呀!这时,我想起了《查理九世》,故事中的主人公哪怕在绝境中也不轻言放弃。我又拿出草稿纸不断用各种思路去解答。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算出来了!赶紧把解题步骤写在卷子上。我刚写完,下课铃也响了起来。我自信满满地把卷子交了上去。
没过几天,卷子发下来,我数学考了97分,那道题做对了。虽然我脸上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其实心里乐开了花。那一刻,我无比感谢《查理九世》,激励我没有轻言放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蚂蚁抢树叶》。让我来介绍故事的精采内容吧!
有两只叫黑黑和黄黄的小蚂蚁,有一天在路上发现了一片树叶,黑黑说:“我想拿来当作洋伞。”黄黄却说:“不行啊!我想把它拿来当作凉席一定很舒服。”两只蚂蚁因为意见不合而争吵了起来。突然,天空下起一阵大雨,黑黑急忙大叫:“黄黄,快到树叶下面来躲雨。”
终于,雨过天晴了,两只蚂蚁就爬到树叶上欣赏彩虹。黑黑说:“如果我一直把树叶当做洋伞,就无法看见美丽的.彩虹。”黄黄更不好意思的说:“如果我坚持将树叶当做凉席,我们有可能都会被淹死。”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了解每样东西不只有一个使用方法,我们只要将这些方法与人分享,或许可以得到更多的益处,发现更多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并且,我们还要尊重别人的看法,如此可以发挥智慧,解决生活中的难题。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9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小学五年来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了。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独特女孩——安妮的成长故事,安妮,一个十一岁的`孤儿,一头红发,满脸雀斑,整天耽于幻想,嘴巴喋喋不休。安妮的内心充满阳光,她对生活和大自然中的一切始终保持一颗热爱与感激之心。她拥有两种极其宝贵的财富:一是对生活的景气干,二是乐观丰富的想象力。对于安妮来说,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每一天都有新的期望,生活在她的想象和努力中变得丰富多彩,她给绿山墙农舍和整个亚芬里村庄带来无尽的欢乐和朝阳般的气息。
这本书中安妮活泼可爱,她一生经历了许多坎坷,但她毫不惧怕,乐观地面对困难,从不退缩。她的想象力丰富的惊人,时不时就跌入幻想的世界中:她幻想自己有一头漂亮的黑头发;幻想自己穿着白纱衣,衣服上有渴望的泡泡袖;幻想自己是一个勇士,正在经历探险;幻想大自然有水神、树神,甚至有鬼……她还不断地闯祸曾对嘲笑她长着红头发的林德太太发脾气,用石板教训了讽刺她的男同学吉尔伯特,在一次茶会中误把知心朋友戴安娜灌醉,因为争强好胜从房顶上摔下来,为了漂亮错把头发染成绿色……她的故事让人忍俊不禁,却又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充满朝气,充满正能量,能使人学到许多东西,比如在安妮身上就能学到很多:热爱生活、勇于担当、知错就改……
《绿山墙的安妮》就是这样一本书,他俘获了无数孩子和大人的心,相信每个人都能从安妮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这本书非常厚。
这本书不是一本小说、漫画,也不是一本故事书,它是一本作文书,它的名字叫“好作文,这样写。”
这本书写的不是一件事,而是涉及到许多方面。有写人的、写事的、写景的、写动物、植物的……每一篇都用了许多修辞手法,优美的语句。这本书主要教你如何写作文,怎样把作文写好。所以每一篇都有主要内容、意思、好词好句。
你们肯定会问我为什么要选这本书?接下来,我慢慢地告诉你。
因为这本书提高写作水平非常快。这里面,无论是写事,还是写人,都写得非常细致,而且每一篇无论是字数还是段落,写得都非常清楚。另一方面是,我还喜欢它的语句,这里面的每一篇作文的语句有的非常有趣,有的非常优美。这本书还启发我,教育我要多读书,多看书,这样对我们写作有非常大的帮助。
在我每天早上、晚上坚持读书后,得到了大量的积累。上一次在学校考试,正好,这次的作文是写人的`,这几天我看的也是写人的作文,而且我还重点看了一些外貌描写的范例。所以,“下笔如有神”,这本书可真帮了我大忙呀!
在我每天坚持读书下,我的作文提高了许多,成绩也提高了。
我喜欢我的作文书,帮我提高成绩、写作水平的作文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1
书是人类登上成功顶峰的阶梯,书是到达幸福彼岸的航船。我从小时候就喜欢读书。我读过的书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今年暑假我读了近十本书,这本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狗之间,历尽千辛万苦找妈妈的故事。书里的情节有的让我捧腹大笑,有的让我潸然泪下,我陶醉在书中,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
迪克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狗,他刚生下来因为长得丑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阿炯收养。
阿炯小时候,他的妈妈就和爸爸离婚了,他和继母生活在一起,过得十分困苦,得了眼疾失明了,迪克就成了他的导盲犬。后来阿炯就去遥远的`春城昆明找分别多年的妈妈。他和迪克在街头一路卖艺乞讨,历尽千辛万苦,有一位“神秘的阿姨”总会把一元钱放进他兜里,还帮他安排伙食,甚至在阿炯生病时把他接到家里养病。后来阿炯当上了二胡演员。在一次偶然中,阿炯知道了那位阿姨就是自己分别已久的妈妈。
后来迪克这被坏人关了起来,阿炯为了救迪克,放弃了和妈妈相聚的幸福生活,继续和迪克一起去流浪。
迪克虽然是一条长得很丑的小狗,它对阿炯非常忠诚,心灵很美,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2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3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4
我最喜欢看《爱心树》这本书,书就像一支神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书中讲了一个男孩和一棵大树的故事。一开始男孩很喜欢大树,他每天在树上荡秋千、爬树干,吃树上掉下来的苹果,和大树捉迷藏。但是时光流逝,孩子长大了很久没有再来看望大树,大树很难过。终于有一天,孩子又来了,大树高兴极了。孩子说:“我不爱爬树玩了,我需要买些好玩的东西,你能给我一点钱吗?”大树就把苹果给他去换钱。之后的日子里,孩子一直向他索取,直到大树再也不能给予他任何东西,成为一个老树墩。男孩最终变成了老头,他说累了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好好休息。大树说:“来吧,孩子,坐下吧,坐在我身上休息吧!”,孩子坐下了,大树很快乐。
读完这个故事,我既感动又难过,这棵大树不就像我们身边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们吗?他们无私奉献,把所有能给予的东西都给了我们,不求回报。但我们一定不要像书中的男孩一样,只会索取不懂得感恩。
我喜欢看这本书,它提醒我要珍惜家人的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郭敬明的一本畅销书——《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这是一本散文集,收录了十八篇郭敬明所创作的散文。这本书写的是自我的美文负载深刻的思想内涵,记录了一个敏感而内敛的少年的灵魂深处犹如岩浆一般涌动的情感活动,让人叹服一个19岁少年的“才情、天趣、知识、智性和创作力”。
“我”是一个在感到寂寞的时候就会仰望天空的小孩。20xx年的最后一刻,“我”站在阳台上观望着漆黑的夜空上偶尔出现冷清的烟火,夜风冷冷地吹过来,看见一年的时光在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没有声音。20xx年“我”过了18岁生日,那些美好的祝福,朋友真诚的'眼神,心上人温和的声音,一切都让“我”感恩并且难以忘记。而“我”就像仙人掌一样,一点一滴地长大了。
那天,“我”站在路边的车站等车,一个男孩子从我身边走过,背着一把黑色的吉他,破旧的牛仔裤,长长的头发被风吹得飘起来,他脸上的表情天真而狂妄,哼着一段重复打的旋律。“我”悄悄低下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是马上又摇了摇头,笑了。
当我读完《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后,让我看到了我经历的青春,对时间的飞逝更有感触,真是时光如流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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