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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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优选)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1

亲爱的家长朋友: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优选)

  您好!

  春节即将到来,又快到孩子们穿新衣、戴新帽,盼着除夕放鞭炮的日子了。但是,燃放鞭炮极易诱发雾霾天气的`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成效,以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影响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树立良好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在此,请您和孩子在假期中认真做到:

  一、倡导现代文明,摒弃陈规陋习。请大家在开业、乔迁、升学、生日等庆典庆祝活动中,自觉遵守规定,切不可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干扰公众生活。

  二、做好榜样示范,善意规劝他人。我们要积极履行主人翁义务,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善意劝阻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家长朋友们,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危害公共安全、污染城市环境,而且严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影响文明城市形象。

  三、崇尚科学,告别陋习。从我们做起,倡导科学文化风尚,融入健康向上的活动,用其他方式庆祝春节,抵制一切破坏环境的行为。

  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吧!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2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和市区会议精神,4月1日至5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全年除春节允许燃放时间以外,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违规者个人按最高500元进行处罚,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而且极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大家以身作则,规范行为,做“关爱生命,保护环境,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西柳沟社区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3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向你们问好,并热切地希望和你们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为使小朋友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家长朋友积极参加到我们组织的“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来,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六、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小朋友们健康成长!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新城实验幼儿园

  20xx年12月26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4

广大市民朋友:

  冬季是全国性雾霾天气的高发期,对人们出行、生活及身心健康有着严重影响,而燃放烟花爆竹会在瞬间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粉尘,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也是造成雾霾频发的元凶之一。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需要大家一起守护,为进一步减少空气污染、预防火灾事故、倡导文明新风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倡议: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面临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在结婚、春节等纪念活动,选择电子鞭炮、喜庆音乐、鲜花代替传统烟花爆竹,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畅快呼吸新鲜空气。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利用个人短信、朋友圈、个人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宣传普及的志愿者,让更多的人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发挥主人翁意识,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消除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共建宜居宜业的生态家园。

  蔚蓝天空,是我们的愿景,繁星闪烁,是我们的追求。让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呵护、人人参与,告别烟花爆竹,倡导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让xxx的环境更优美,生活更舒适,城市更文明,社会更平安。

  禁放烟花爆竹,期待您的参与!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5

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新乡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而且极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城区因燃放烟花爆竹致70余人被炸伤,引起火灾30多起,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世范,做“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

  一、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二、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乱花零钱、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三、积极宣传“禁燃”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

  四、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心手相携,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摈弃生活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新乡。

  最后,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新乡市家宝幼儿园

  20xx年1月25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6

广大居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也是人们纪念隆重节日的方式之一。但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强烈噪声,并释放出大量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细颗粒物、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危害人体健康,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环境卫生。此外,燃放烟花爆竹还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极易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为进一步减少空气环境污染,营造文明、绿色、安全的节日氛围,沽源县公安局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守护美丽沽源”的倡议:

  以身作则,做禁燃禁放“践行者”。自觉遵守禁燃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不违规燃放、购买、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以文明行为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安全隐患,维护生活安宁。

  争当先锋,做文明过节“宣传者”。利用朋友圈、微信群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传播文明新风,倡导绿色生活,以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凝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敢于担当,做良好环境“守护者”。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烟花爆竹禁放的`行为,主动劝导,积极举报。

  禁燃禁放工作人人有责,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与文明握手,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宜居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7

尊敬的广大市民:

  《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业经20xx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市区自20xx年1月1日起烟花爆竹全面进入禁放期。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110,69623700。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8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同时极易引起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使我们居住生活环境受到破坏。目前我市已经发布禁放限放烟花爆竹通告,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

  一、自20xx年元月20日起,在荥阳市行政管理区域内实行法定区域、划定区域(中心建成区)全面禁放,其他区域限品种燃放烟花爆竹。

  (一)法定区域全面禁放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敬老院,山林、草原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划定区域(中心建成区)全面禁放

  1、划定区域:商隐路以西,科学大道以南,荥密路以东,中原路以北围合区域。

  2、禁放时间:全年

  (三)其他区域限品种燃放

  全市禁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除《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规定的1000响以下的C级爆竹和D级烟花外的其他等级、种类的烟花爆竹一律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酒店、宾馆、饭店和婚庆服务等经营者应当告知消费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居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举报电话:110。

  xx市人民政府

二〇xx年一月十七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9

各位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天地风霜尽,乾坤气象和”。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环境、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和邻里纠纷屡见不鲜,因燃放烟花引发的火灾也比比皆是。燃放烟花爆竹,还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粉尘等,严重污染城市空气,其产生的残留物也会影响我们的市容环境,未燃尽的鞭炮还极易发生爆炸,带来安全隐患。为了让我们的`城市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共同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春节期间,宜宾市七县三区(含三江新区、“两海”示范区)建成区及重点镇村,将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我市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理,轻者予以罚款;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同时如你发现他人存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及时制止,或拨打举报电话:110。

  兔年将至,在此我们真诚地希望您与你的孩子能响应号召,倡导新风尚、传递正能量,共同爱护我们的生态环境,过一个清新、安全、环保、舒适的春节。

  祝您新年快乐,阖家美满!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10

广大市民朋友们:

  xxx是我家,环境靠大家!国庆佳节已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禁燃禁放”工作,让x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我们倡议:

  一、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自觉保护环境,做到不买卖、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进入新时代,引领新风尚,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情感,积极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守法公民。

  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平台,逐步扩大宣传半径,影响和感染身边的亲朋好友支持和参与“禁燃”工作,形成人人宣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厚植家园情怀,带头争做“禁燃”工作的`监督员,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50。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共同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用实际行动守护碧水蓝天,为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xxx作出应有的贡献!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11

全市广大居民朋友们: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为营造更加清洁、安全、文明、祥和的节日环境,特向全镇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欢度佳节。

  二、做禁放烟花的宣传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禁放烟花爆竹,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三、做禁放烟花的监督者。对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做到带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在全社会形成禁燃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保护我们共同生活的环境和家园,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倡导者,讲文明,树新风,为保护好高青的“天高水青”,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宜居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积极力量!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12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传统农历新年即将来临,为让x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我们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不违规存储、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对违法行为,将由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喜庆音乐、悬挂灯笼、摆放鲜花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喜迎佳节、文明祭祀,大力营造文明、守法、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恭祝全区人民新年快乐、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13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向你们问好,并热切地希望和你们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开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开始实施。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治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同学们和家长朋友积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守法自护,远离烟火爆竹”的'带头人。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火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同学们健康成长!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14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也污染了大气环境。为贯彻落实祁政发〔20xx〕1号文件精神,加强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创造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熟知禁放要求,自觉遵守规定。

  禁炮范围:东至黄土岭,南至长流路,西至三水厂,北至转角凼(栖凤酒楼)。

  禁炮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立春等四个传统节日可以燃放,其它时间无论任何事项均不得在禁止区内燃放;20xx年12月31日以后,全年禁放。

  二、倡导现代文明,摒弃陈规陋习。

  全体居民在婚丧嫁娶、开业、乔迁、升学、生日等庆典庆祝活动中,自觉遵守规定,切不可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干扰公众生活。各商家、酒店要及时劝阻,积极配合禁放工作。请让我们约束自己,以文明的方式取代陈规陋习,还城区一片安宁和静谧。

  三、善意规劝他人,违规应受处罚。

  我们要积极履行主人翁义务,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善意劝阻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劝阻无效的,请及时举报,经查证属实,对违反禁放规定的个人,处2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国家公职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处罚3000元并对其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创卫考核5分;被监护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对监护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5分。

  市民朋友们,禁放工作是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无为是你我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举报电话:xxx

  创卫办:XX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xx年2月14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15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庆祝节日的传统习俗之一,但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会释放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有害粉尘等环境污染物,并造成严重噪声污染,容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给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诸多隐患。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噪音和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共同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做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增强环保意识,倡导文明新风,追求低碳环保的节庆方式,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做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全市广大职工、青少年、妇女和科技工作者要带头执行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规定,劝说家人和朋友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等形式宣传禁燃禁放禁售政策,传播文明过节的时代新风,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的`新风俗。

  三、做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监督,对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及时劝阻,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违反禁燃禁放禁售规定的行为,用实际行动呵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建设美丽xx,从身边每件小事做起。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让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祝全市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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