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5-07 00:05:33 好文 我要投稿

(推荐)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推荐)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马能像一页跳动的诗行,把人带向远方。身为小学阶段的我喜欢看《三国演义》这本书。

  这本书是我国著名长篇历史小说,书中主要写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的故事。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书中的许多故事,如“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火烧赤壁”等广为流传。

  《三国演义》中最令我难忘的情景是刮骨疗毒。主要讲:关羽旧时剑伤常在阴天发作。华佗认为应当切开臂膀刮掉毒药,病才能根治。华佗用刀刮骨,悉悉有声。左右掩面失色,关公却神色自若。华佗刮完毒,敷上药以线缝之。关公大笑而起。华佗称赞说:“君侯真天神也!”我从中能感受到关公很勇敢。因为切臂的时候,关公却神色自若。如果换成我,我一定会逃走,因为我连打针都害怕,换成这个你们一定也会逃走。

  看完《三国演义》这本书,我认识了很多人物,如: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忠厚的关羽、奸诈的曹操,量窄的周瑜、昏庸的刘婵。

  这本书最令我佩服的人是诸葛亮,因为他神机妙算、足智多谋。我要向他学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家书柜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一本书_《三国演义》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爱不释手,立刻被它那古色书香吸引住了,封面上,刘备、关羽和张飞的画像映入眼帘。画像旁,写着几个引人注目的几个大字_三国演义。看到这,我不由自主地把书翻开,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

  经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以前从未认识过的人物和事情。原来,赵云原来就是赵子龙;刘备竟是刘玄德;当年关羽和关平是被孙权处死了;诸葛亮最后竟是病死的;最后皇帝司马炎竟在公元280年统一了中国。

  这本书里的人物们的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总是激励着我要做一个坚强不屈、无私奉献的人。被人誉为“卧龙先生”的诸葛亮在刘备三顾茅庐之后,便协助刘备一统三国,之后,便收了马超、黄忠、周仓……最后虽然刘备、关羽、张飞都死了,但他还是带领军队一统三国,最后,因为疲劳而病逝了。他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感动了我。《三国演义》这本书激励着我成长,让我知道了许多三国战争的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题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耳边时常回想起这些词,我想我是中毒了,而且毒入骨髓无药可医,而我所中之毒乃天下绝毒——《饮水词》。

  第一次接触《饮水词》是因为“人生若只初相见”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对《饮水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次机缘巧合,我在镇上的集市上看到了这本书,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捧着这“珍珠”日夜把玩、爱不释手,时不时的来读几句,有时候夜深人静甚至被书中凄美哀艳的词句弄得痛哭流涕,那时候我就在想“得子如此,夫复何求”。《饮水词》是纳兰容若情感的载体,它带着他的情感穿越了几百年的风霜向我走来,轻叩开我的心扉,从此我的心里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本书,多了一份情感。

  有人说“情深不寿”。多情如纳兰,在他而立之年却只能和满山的黄土为伴,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年定格,唯一没有消失的'只有他的词,他的情,这些词、情在几百年的轮回中辗转不变,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痴人”,让他们为他的词、他的情哭泣、祭奠。也许未曾经历过真正的感情,但却有一种感同身受之感,也许这就是《饮水词》的魅力所在,他用苍凉的笔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断人心肠的哀艳之词。王次回的《疑雨集》里空有“艳”而无“哀”,所以略显空洞,唯《饮水词》以“哀艳”并重,动人心弦,感人肺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生活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一定会遇到许多“良师益友”,它会教你许多道理,它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

  我与书的缘份,是在三年级时开始的。那时,托管班举办读书活动,只要坚持读书100天就可以得到一件精美玩具。我最初只是想得到玩具,结果“无心插柳柳成荫”,我便爱上了读书。从那以后,我的生命中,书籍是必不可少的,正所谓“一日不读憋得慌”。

  在生活中,书会给予你许多做人的道理和解决困难的方法;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想退缩就会想起《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他那永不退缩,坚贞不屈的精神,在自己受到批评想堕落时,就会想起《名人传记》中的霍金,他全身萎缩,但仍然顽强地活着,与命运做斗争;在捐书活动中,我就会想起《水浒传》中的宋江,学习他那扶危济困的品质;在……

  在我的心中,书是在黑暗中的.火把;书是寒冷中的一碗热汤;书更是一个人的“良师益友”。学无止境,继续前进,“叔叔(书书)”,我一定会努力的!我相信,我们之间的缘份永远不会断!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书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所以热爱读书的人很多,当然,每一位热爱读书的人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的.故事,其领导人分别是曹操、刘备和孙权。三国之所以混乱,是因为东汉末年出现许多割据势力,其中魏国、蜀国和吴国是最具有实力的割据政权,他们相互制约,明争暗斗,让东汉以最快的速度灭亡,从而出现混乱的三国时代。

  这本书读起来的心情是紧张的,我还懂得了人心险恶,读起这本书,仿佛自己也进入了书里的战场上,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仅能了解历史,还能使自己的写作水平提高许多。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第四十六回片段草船借箭,这一回主要是说周瑜因妒忌诸葛亮的才干,便想设计陷害诸葛亮。让诸葛亮在十天之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却说只需三天,于是诸葛亮在第三天大雾天的时候前往曹军水寨,利用自己晓天气、懂地理、识人心的本领成功从曹操那里借到了十万支箭。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也是诸葛亮,因为他足智多谋、心胸宽广、顾全大局,我也要向他学习。《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把这本书珍藏好,将来让我身边的更多人去知道和了解到这一本书,同时,我也很感谢罗贯中创造出了这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宝葫芦的秘密》等,本来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钟热度,一会儿思绪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它不仅讲得津津有味,而且绘声绘色。它就是——《宝葫芦的秘密》。

  书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学生,他无意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宝葫芦要飞机有飞机,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宝葫芦认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变成真实的。王葆以为拥有了它就会很幸福,可谁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别人的`,还给王葆带来了麻烦。甚至有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竟偷了同学的试卷给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各种烦恼都扑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当他伤心的时候,妈妈叫他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哈哈,结局是不是很惊喜呀!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也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动手动脑,不能不劳而获。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不劳而获的时候,就说我小时候吧。那时我也可以称做为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绝招——哭。我一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会给我买。后来爸爸给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个月。在那里哭也没有人会照顾你。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正含义,懂得了靠人人会跑,靠山山会倒的道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我有一本喜欢看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对我来说有帮助的书。为什么怎么说呢?那要从一件小事说起。

  我有一位同学,他声称刚从日本回来,带回了许多日本街道的照片。他还偷偷地带了一张照片来学校,讲了一大堆关于日本的事,然后拿出一张大大的照片。我还以为是一张日本的风景照片呢,没想到只是一张普普通通的照片而已。

  照片上是一辆他们乘坐的车子,是他从车子里探出头拍的。只见他们的车开在黄线的右边,左边的车快速通过,但我感觉怪怪的。我又定睛一看,司机坐在左边。我拍了拍同学的肩:“你有没有感觉这张照片很怪啊?”“没有啊,是你自己看错了吧!”

  我又问了其他四个人,他们都否定了我。但我好像想起了什么,大声叫道:“这张照片一定不是在日本拍的!”我镇定自若,像福尔摩斯探案一样,对他们说:“那是因为你们没去过日本,日本的'车都是开在黄线的左边的,司机应该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而这张照片恰恰相反。所以,这张照片一定不是在日本拍的。”

  听了我的这番话,同学们虽然将信将疑,但还是向我投来了钦佩的目光,好像我是一个大侦探呢!

  多亏了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教会了我仔细观察,遇事多思考的习惯。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这本书是我刚刚看完的,名叫《宝葫芦的秘密》,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孩儿,它很想拥有一个宝葫芦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偶然的机会,王葆终于得到了宝葫芦,让他变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王葆一直在问这些东西怎么变出来的,宝葫芦却死活不说,因为这是它的一个秘密。在王葆去借《科学画报》的时候,突然,它就莫名其妙的变到自己的书包里,为了不让同学们发现,王葆只能躲着同学。原本以为能让自己心想事成的宝葫芦,原来都是骗三岁小孩儿的!因为:“直到有一天,王葆发现了宝葫芦的秘密,原来,这些变出来的钱、食物、玩具、工艺品,都是从别人那里‘偷’回来的”。王葆只能把这个事瞒着。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还是被发现了。情急之下,王葆被迫说出了秘密,说完之后王葆好像放下一个千斤重的担子,异常轻松。后来,王葆被惊醒,噢,原来是个梦呀!

  我觉得王葆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只是被自己的欲望蒙蔽住了双眼。只要王葆能踏踏实实的学习,成绩肯定不会差。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我们不能不劳而获,我们也不能像宝葫芦那样,为了讨好主人,为了讨主人的欢心就去偷别人的东西,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要付出辛勤的劳动,不能不劳而获。”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就有我自己喜欢的书,这是我这几天刚在姐姐的书桌上发现,这本书想必大家都知道,大盗贼一共有三本,第一本的书名是会唱歌的咖啡磨,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而第三本是危险的沼泽地,你们有没有看过,那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我先从第一本开始,会唱歌的咖啡磨,刚开始讲的是卡卡斯佩尔的奶奶坐在板凳上,而被大盗贼看见了,大盗贼走了上去,大盗贼看见了卡斯特尔的奶奶有一个咖啡磨,而且还会唱歌,大盗贼就很想要,就抢了卡斯佩尔奶奶的咖啡磨,卡斯佩尔的奶奶却晕了过去。然后经过警察的帮助,把大盗贼给抓住了。

  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刚开始的时候,大盗贼就穿着警察的服装,找到了卡斯佩尔的奶奶,奶奶为了感谢警察,就请他吃了饭,而奶奶不知道的是那是大盗贼假扮的,结果大盗贼吃完东西,就绑架了奶奶。因为大盗贼骗了警察,还把警察用绳子绑住,拿上警察的制服,逃走了。而奶奶又找到了被绑着的警察,并且给他松了绑。经过警察和奶奶的.努力,终于把大盗贼给拿下了。

  第三本危险的沼泽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因为大盗贼一改邪归正,而且帮警察做事,做做坏事,也应该有停止的一次。就像大盗贼一样只要坚持放弃做坏事,人们都会原谅他的。

  听了我的讲解,是不是很想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生中可能会读过成千上万的书,可在我的记忆长河中只有《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让我钟爱。

  最近,班里流行看一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我好奇心强我就迫不及待就买来了。以前,我也是个“读书贫困户”,可直到遇上这本书就成了一个“读书人”。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融入了许多童话因素,和一些科幻在里面。这本书主要更接近人类现在欲望的真实性,然而又会在里面加上一点“趣味”这一方佐料,让这本书变得好吃。

  我在今年迷上了这本书那是因为,自己的童年时期总会有一些丑小鸭变白天鹅的美梦,就因为这些因素童年的生活才会变得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而这本书就恰似童年时的那些美梦,每次都那么巧。这本书的语言也更接近自己平常的话,会让我们变得入情入境,尽管自己水平再低也能读懂。

  这本书的内容恰似一本小朋友画的画,这本书把爸爸变成了1.8厘米的小人整天在儿子的.口袋里度日,就形象的刻画了一个幽默,有趣,有责任心,乐于助人的爸爸和一个整天旷课,有趣,有时笨,有时聪明的儿子——杨歌。这本书也似几首不同的歌,有欢快,但有时又有点悲伤,并且有的情节也惊心动魄,弄的我看完一章又一章......

  书籍虽说是进步的阶梯,但有的书也会把我们引入犯罪道路。什么年代读什么书,像我这样对童话的追求者,自然而然就选择了一本有趣而又有童话风格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书,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由于一个特殊的原因,青铜和葵花走到了一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虽然贫困,但快乐又美好。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在葵花12岁的时候,被命运召回了自己的城市。从那以后,青铜天天坐在大草垛上,遥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生活是痛苦而又冷漠的,命运活生生地把两个孩子分开。当青铜遥望着葵花时。我想:葵花也在遥远地回望着大麦地,回望着青铜。

  这本书,写尽苦难,把苦难描绘到深刻,写尽美好,把美好描绘到极致,写尽大爱,把大爱描绘到充满生机与活力。这本书写出人性中的真善美,写出了孩子的纯真。人去了,但情还在。这里深得人心的美好悲剧吧。当葵花要被带回城市时,全村都震动了,其中有一段这么描绘‘’门外的人一起喊,你们不能带走孩子!‘’葵花走了,青铜一家人都难过至极,尤其是青铜,呆呆地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

  这本书中,最让我忘不掉的人物是葵花,她是一个纯真善良又懂事的`女孩,她的童年充满了曲折,但每次的困难都让她更加坚强。她为给奶奶治病,甚至一个人跑去江南采银杏,要退学。青铜也让我不能忘掉,他和葵花一样,也纯真善良,但他美中不足是一个哑巴,他默默地为葵花奉献。

  青铜葵花是两件不同的东西,但合在一起,是一件艺术品;青铜、葵花是两个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童年。青铜葵花是一首诗,是一首歌,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看了《绿野仙踪》之后真是回味无穷,回想起里面的经典片段,我仿佛有身临其境般的神奇,我很想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多萝茜的小女孩,她的家被龙卷风刮到了一个她不认识的.地方,在哪里,他遇到了北方的女巫,女巫告诉她:“这儿叫奥兹国,去翡翠城找到奥兹就可以回家了。为了回到家乡,多萝茜踏上了去翡翠城的路。在路上,他遇到了想要获得脑子的稻草人,还有想获得一颗心的铁皮伐木工和要获的勇气的胆小的狮子。他们患难与共,终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多萝茜也成功回到了家乡。

  小说最吸引人的是多萝茜救铁皮人的情节,当时铁皮人动弹不得。多萝茜找到油,把油抹在铁皮人的每一个关节……看到这里,我忍不住要翻下一页,忍不住一口气将它读完。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告诉我们要乐于助人,还告诉我一个人一定要有梦想,有梦想,还要想办法去实现。读了这本书,我总有个愿望,那就是能当奥兹国的统治者奥兹,这样,我就能统治奥兹国,让它变得繁荣、富有、强大,这样我就是伟大的国王了。

  我推荐大家有空看看这本书,真的很不错哟!它蕴含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细心琢磨,领会其中乐于助人、勇敢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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