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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目标考核暂行办法1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考评制度。为此,制订如下试行办法:
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参加的目标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任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岗位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掌握情况,收集材料,供考评领导小组参考,对全局的目标考评工作负协调责任。
二、实行半年考评制度。
机关后勤目标是以大时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为基本内容的,如果考评周期过短则因事务性工作本身没有完结而不易认定。因此,决定把全局机关的考评周期定为每半年一次。局考评小组采取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办法,结合平时情况研究评定各股室及个人的实绩。
三、进行考评的内容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2、股室内务摆设整齐,环境卫生清洁。
3、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外出办事打招呼,没有“人难找”现象。
4、上班时间保持安静,不“喧哗”、不高声谈论与工作业务无关的话题。
5、待人热情大方,做到有“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无四难”即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6、合理做好人员分工,做到人人有职有责,职责明确。工作热情高,股室团队精神好,凝聚力、战斗力强。
7、服务意识强,工作积极主动。处理事务办理公文、上传下达准确无误,及时迅速,做到“早想一步、早做一步”,“来件即办,要件特办”“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没有拖拉现象。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集体观念、全局意识强,自觉维护单位的声誉和领导的威信,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9、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业务知识,按时完成局下达的.学习任务。学习气氛浓,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技术业务精通。
10、遵守局制定的《××××工作制度》。
四、实行考评的程序
1、自查程序。各股室及全体干部职工根据考评内容进行自我总结,提出自我评价,写出总结材料,报局目标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容包括半年和一年来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或过失,今后努力方向。
2、民主测评程序。
(1)民主测评个人:满分100分,以无记名分类别的方式,对每位同志进行民主测评。即分成局领导、股室领导和一般干部职工三个类别,其中,局领导的测评分占30,股室领导的测评分占20,一般干部职工的总测评分占50。具体计算公式为:
(2)民主测评股室:满分100分,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具体计算公式为:
3、审查程序。
(1)投诉扣分,股室、个人被投诉,经查实,每次扣2分。测评结果实行记分制,满分100分,减去投诉扣分为股室、个人实际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满意股室、个人,70—80分为基本满意股室、个人,70分以下为不满意股室、个人。
(2)局目标考评领导小组依据各股室目标任务,对各股室的测评、自查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整理出审核意见。
4、会议研究程序。
各股室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经过审查初核后,由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目标考评领导小组会议,对各股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研究,根据股室、个人得分情况和平时的表现,作出评价决定,评定优秀股室2个,先进个人5名,如下评出满意股室、满意个人与不满意股室、不满意个人。
五、实行奖罚制度
1、表彰奖励先进。每年年终召开局总结表彰会议,宣读表彰决定,优秀股室和先进个人代表作经验介绍,并对优秀股室和先进个人实行物质奖励。
2、处罚“不满意股室”和“不满意个人”。对评为“不满意股室”的,股室负责人在总结会上作书面检讨,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取消股室领导当年评为优秀的资格,年终奖金股室所有同志扣除50。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股室”,同时又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对其股室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或由实职改为虚职,或进行降职留用。对评为“不满意个人”的,扣除全部年终奖金,取消年度考核评为优秀档次的资格,并限本人及其所在股室10天内作出整改方案,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个人”的,限期调离机关。
目标考核暂行办法2
为更好地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推动和激励作用,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结合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要求,紧密结合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切实落实好各委办室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二、目标考核范围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机关各委办室及机关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
三、委办室考核标准
各委办室的目标管理考评,分为优秀、达标、未达标三个等次。
(一)优秀:按规定时限高质量地完成或超标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讲政治、讲正气,团结协作、工作创新务实,业绩突出;按时完成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任务;服务意识强,文明办公,办事效率高,表率作用好;无失泄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好;按时上报目标计划和月、半年、全年目标管理责任制自查执行情况;规章制度健全,无违章、违纪和工作差错。
(二)达标: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团结协作,工作认真,业绩明显;基本完成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任务;服务态度较好,办事效率比较高,无不良反映;基本按时上报目标计划与自查情况;无失泄密及安全责任事故;制度基本健全,无违纪和明显工作差错。
(三)未达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未达标
1、年度工作目标因主观原因有两项以上未完成;
2、工作有较大失误或未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工作人员有违章或违纪行为;
4、服务态度差;
5、办事效率低;
6、保密或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出现问题,被“一票否决”的;
7、领导小组认定其它影响工作的行为。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制定目标
1、各委办室的年度工作目标、月工作计划的制定应科学、合理、符合本部门实际,量化部分要细致、明确,并责任到人,不能量化的目标应具体、逐条、逐项写清楚。
2、各委办室的年度工作目标,月工作计划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查签发,年度工作目标应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上报备案;每月28日前将下月工作目标计划报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3、报送目标计划和完成目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纳入考核范围;两次未按时上报者给予批评,3次按未达标处理。
(二)自查情况通报
1、各委办室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对工作目标组织一次自查,并填写《完成月工作目标情况表》。如工作目标未完成或出现其它问题,应在情况表中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每年2月起每月10日前必须将本委办室上月完成目标情况表报送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2、目标管理办公室对各委办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和督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3、目标管理工作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委办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在全机关进行书面通报。
(三)半年初评、年终考评
1、半年初评、年终考评工作由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各委办室每年7月10日前写出自检报告送目标管理办公室,并准备好应检的各种资料。
3、每年7月底前,目标领导小组提出各委办室初评结果的建议。
4、年终目标考评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经目标考评领导小组评议,提出各委办室目标完成情况的等次,报党组审定。
五、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项目与评定标准
机关工作人员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主要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个人考核等次评定标准
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工作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能出色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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