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那本书作文

时间:2023-12-02 14:44:48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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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那本书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难忘那本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难忘那本书作文

难忘那本书作文1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天气十分晴朗,天空也显得十分湛蓝。

  下午上学时,我兴高采烈地去报亭买了一本新《意林》,揣着它来到了学校。不出所料,第一节体育课,老师又像往常一样,先集合一下就又“放羊”了。我不禁暗自窃喜,可以独享《意林》了。我环顾四周,忙跑向那硕大的法国梧桐下,从怀里抽出那本已被我捂得发热的《益林》,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当我正与书中的夏小凉环游世界时,一道声音幽幽地从我耳边传来,把我从尼亚加拉大瀑布那儿给“拽”回了现实,“邓儿呀,你该不会是在‘独吞’《意林》吧!”我抬头一看,那修长的'身材,樱桃似的小嘴,高高的鼻梁,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外加一对浓密的眉毛。哦!这不是我们班“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班花李烨吗,我们俩打小就认识,可以算是“死党”了。

  听了刚才她那话,我不禁舒了一口气,还好她没生气,于是说道:“对呀,正和夏小凉环游世界呢,就被你‘拽’回来了。好啦,快坐下一起‘欣赏’美丽而又雄伟的尼亚加拉大瀑布吧!”她顽皮的向我做了一个鬼脸,笑嘻嘻的坐下了。

  快看完时,可能是因为书太往她那边去了吧,我的脖子都歪酸了。于是我把书往我这边拽了一下,可没拽动,随后我用双手用力一拽,终于拽过来了。可是李烨也不甘示弱,也一拉,就这样,我俩就你扯一下我拉一下地犟了起来。我终于按耐不住了,朝她大吼:“凭什么书都在你那儿啊,我看得脖子都酸了。”她不吱声了,低下头看书。我见她那样,使出手臂所有的力量一拽,只听“嘶啦”一声,书,成了两半。

  我的眼睛红了,每一本《意林》我都像宝贝似的珍藏,可是今天……接着,耳边传来了刺耳的下课铃声,我的眼泪一下子不争气的流了下来,我转身跑向班级,只丢下她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树下。

  好几天,我们都不像往常那样亲密,谁也不搭理谁,好几次目光相对,我们都尴尬的赶紧把头转向其他地方。又过了几天,放学后,她叫住了我,双手托出那本粘好的《意林》,低着头小声的说:“零花钱用光了,所以……”我俩噗嗤一下,那爽朗的笑声在走廊上空久久回荡着。

  那本《意林》一直被我珍藏着,每每看到它,我就会想起我和她那时而酸涩时而甜蜜的友情。愿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难忘那本书作文2

  我曾经读过许多本书,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只有那本《明朝那些事儿(二)》。

  它主要记叙了从明成祖朱棣一直到明英宗朱祁镇复位这段历史中间发生的事情,如编纂《永乐大典》、郑和下西洋、土木堡之变等。明成祖朱棣生于兵荒马乱的元末,却并未死于刀剑之下。他一生立下无数军功,却驾崩于征讨蒙古归来的途中。他真可谓是“生于战火,死于征途。”明仁宗朱高炽与明宣宗朱瞻基开创了盛世,却未能长寿,明英宗朱祁镇一生犯下两个大错,但他是一位好人,也是一个可怜的人。他先是当了十四年的皇帝,又当了一年瓦剌的俘虏,接着当了七年明代宗朱祁钰的囚徒,最后才又当了八年的皇帝。说他不可怜,鬼都不信。

  这本书之所以让我难忘,是因为在我们的印象中,写历史的书都是十分枯燥、看着让人哈欠连天的。而这本书却不一样,它写得十分精彩,十分好看,让人兴趣盎然,看了前面的内容就想接着往下看,大有不看完誓不罢休之势。

  另外,作者还用上了一些幽默的语言,比如“要你命三板斧系统”、“如果你对这一推论感到不满,也请不要向我丢砖头”“马哈木同志就不要哭了,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了”“其威力实在堪比现在街头斗殴时使用的王牌武器——三棱刮刀。”等。此外,这本书中的各种描写都十分细致,让读者觉得仿佛身临其境。

  我认为明成祖朱棣是一位文武兼备的英雄,他上马能打仗,下马能治国,是一位好皇帝。但他不是一个好人,对于忠于建帝的大臣,他全部处以了残忍的极刑,尤其是方孝孺,不仅被处以凌迟,还被灭了十族。之后继位的明仁宗朱高炽心地善良,不仅赦免了已经被朱棣处死的建文帝旧臣的罪名,还把他们的家属也赦免了,并发给他们土地。他死了之后,他的儿子明宣宗朱瞻基当上了皇帝。他首先处死了一直想造反的他的叔叔朱高煦,然后又把自己的票拟权给了内阁,批红权给了司礼监,接下来的.那位明英宗朱祁镇是一个好人,却不是一个好皇帝,他宠信王振,结果吃了败仗,成了瓦剌的俘虏,而那位拯救大明王朝的于谦,是一个文武兼备、智勇双全的奇才。他既能把朱高煦骂得狗血喷头,又能带兵击退了也先的军队,正说明了这一点。

  这样的一本好书,我相信没有人会不喜欢它的。

难忘那本书作文3

  《格林童话》可算是故事书的鼻祖了,而我的启蒙老师也正是它。它,让我学会陶醉在淡淡而又清新的书香中,让我学会体会沁人心脾的文学如同体会美丽的音符,在我心中跳跃。

  记得读一年级那年,阿姨从北京给我带来《格林童话全集》,那是一本厚厚的书,封面是由黑色硬纸板做成的,上面绘着格林兄弟正伏笔写作的情景。一翻开书,一股浓浓的书香就泌上鼻尖,流入心底,我着迷了……

  那天起,每个人都说我变了。是啊,从前调皮的我不再出去玩了,而是规规矩矩地在家里看书。虽然,上面有不少深奥难懂的词,但我仍读得津津有味。在与《格林童话》相伴中,它与我一起见证了美人鱼与王子的凄美爱情,与我一起寻找过灰姑娘的水晶鞋,教我怎样严惩恶毒的王后……我终日沉浸在这诱人的书香中,妈妈说,我的魂都快被《格林童话》勾走了。

  可是那天,妈妈要带我出门,我将书匆匆一放就走了。天,闷闷的',让人透不过气来。这天气,似乎在酝酿着一场暴风雨……

  回到家,正准备再次与书共舞的我却找不到书了,一种不祥的预感袭遍全身。我开始拼命地搜寻,却怎么也望不到它的影子,我愣住了,泪水哗哗流下,又一次发疯地寻觅,桌子、床底下、柜上里……就连厨房也不放过。可为什么就是找不到书啊!窗外,闪电划过天际,给大地突然一击。雨下了起来,那可是场大雨啊,草、花儿都被雨点击得弯下了腰,树儿也不住发抖,这真像极了我此刻的心情,乱成一团,怎么办?该怎么办?

  “或许是在外面。”我心想。于是便冲到雨中寻找,雨打在我脸上,分不清哪里是泪,那里是雨水……

  找不到,还是没有找着!我失望了,闷闷不乐地停止了搜索。经过走廊,突然,黯淡的眼睛亮了一下——是书!它静静地躺在那儿,大概是窗户没有关,雨水全泼洒在它的身上。我小心翼翼地捧起书,压抑住失而复得的喜悦,翻开书——“哗啦!”书就像失去了灵魂一般,一下子散了架,书的封面也面目全非,看不清格林兄弟脸上的表情了……

  就这样,《格林童话》消失了,我挚爱的书离开了我,我的心也在那一刻碎了……

  现在,我拥有很多的书,也有更多版本的《格林童话》,但我还是忘不了它!《格林童话》虽被水浸坏了,但它时时刻刻激励着我,让我好好爱书,不要再有像它这样的遗憾。

难忘那本书作文4

  书,从造纸术发明之前的“韦编三绝”、“学富五车”,直至21世纪精美的印刷体,它一直被认作知识的载体与输送智慧的通道。它被人们所喜爱,所传颂。几千年前孔夫子的语录直至现在依然流芳,甚至连刚上幼儿园的孩子,有时还能来上一句:“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我最喜爱的书籍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从最开始看的青少年版,直至后来厚厚一大本稍带文言色彩的白话文本,内容愈读愈难懂。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蒋勋说红楼梦》。

  好书不厌百回读,它让我感触倍发,久久难以忘怀。

  林语堂先生曾经阅读过《红楼梦》,他说:“最喜欢探春,最不喜欢妙玉。”蒋勋就说,在《红楼梦》中,没有最喜欢与最不喜欢。

  探春虽然是赵姨娘的女儿,却不似她那样善妒和刻薄尖酸,她反而聪明大气,她努力为自己的生命开创不同的格局。她处事公正不徇私,在王熙凤卧病期间,将贾府打理得井井有条。林语堂先生深受欧洲启蒙运动的影响,而探春正是他所尊崇生命典范。

  而妙玉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官宦人家,不得不在贾家寺庙为尼。她孤傲,看不起世俗的`人,对乡下来的刘姥姥嗤之以鼻。却唯独钟爱宝玉,亲自给他挑选最好看的梅花,但她的爱是不能说出口的。她的孤芳自赏,也就变成了怕受伤的保护。

  就像最柔软的蛤蜊,需要最坚硬的壳来防卫。

  我们能不喜欢她吗?能嘲笑她吗?

  《红楼梦》的作者,没有嘲笑,只有悲悯,没有不喜欢,只有包容。

  面对堕落似薛蟠,沉沦似贾瑞,作者也只是叙述,没有轻蔑或批判,这就是平等,这就是智慧。

  蒋勋老师说:“世界文学名著中很少有一本书,像《红楼梦》一样,可以包容每一本书中即使最卑微的角色。”

  正如臧克家所说:“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我的益友是令我难忘的,我会好好珍重“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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