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忘记的作文

时间:2023-10-24 12:02:45 好文 我要投稿

不该忘记的作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该忘记的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不该忘记的作文

  不该忘记的作文 篇1

  诚信是金,人无信不立。一个人失去了金钱可以再挣,如果失去了诚信,便失去了一切。

  可是,这一次,我却失去了诚信。

  星期天上午,爸爸想让我写一篇日记。我不加思索,立刻说:“行啊!”我想:反正有一天时间,不急,等等写好了。可是,这一等就是一下午。我又想再等等吧,结果这一天什么都没写。

  爸爸回到家,问我写日记了吗?我支支吾吾没敢回答。爸爸知道我肯定没写,光说不做是爸爸最最讨厌的。他十分生气,便让我到一边站着反思。在门口,我十分后悔,真不该这么贪玩,要是上午早点写完就没事了。

  一会儿,爸爸来到我的`身边对我讲:“罚站是因为你不讲诚信,做不到的事情就不要随便承诺!”我也知道是自己做错了,的确不该忘记对爸爸的承诺!

  “做老实人,说老实话”是邓小平爷爷讲的一句话。是的,我们一定要老老实实做人,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讲诚信,使自己的人生出彩,不为中国礼仪之邦抹黑!

  不该忘记的作文 篇2

  不该忘记的我跟萧元是同一个村的,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们便在一起上学了,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是我不该忘记的朋友,是对我有很大影响的朋友。

  在我的'印象中,萧元家的屋子以及她的服饰都足以表明她的家境并不富裕。一个书包,从一年级用到四年级,变得破烂不堪了才肯换上新的;一支钢笔,不论外表变得怎样破旧,也会坚持用下去;放学后,也决不乱买零食,除了肚子饿时买上一串年糕。

  当然,我并不是在说萧元的家境是多么贫寒,只是她很节约,不会乱花钱。在我心中,她是最有资格佩戴红领巾的,这天,萧元告诉我,由于她的钢笔实在不能用了,所以得去买一支新的,想让我陪她一起去,我不假思索地答应了。课上,老师传达了学校要募捐活动的通知,让有零花钱的同学于明天将要募捐的钱带到学校…放学了,我和萧元并肩走着,她告诉我准备将买钢笔的钱进行募捐,帮助困难儿童,让我不必陪她去了。

  我不解,问她:“你把钱捐给了人家,还怎么买钢笔呢?那可是你攒了好久的。”她笑了笑,说:“以后攒钱再买,不是一样吗?在夕阳的照耀下,她胸前的红领巾显得更鲜艳了…她的品质和行为是我不该忘记的,是值得我学习的。

  不该忘记的作文 篇3

  希望是黎明时的曙光,透破无尽的黑暗,希望改变人生,缔造传奇,用希望的光明照亮那颗遗忘的.心灵。希望改变人生

  司马迁被陷害后经历牢狱之灾。“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他在牢狱之中看到了希望,便不断追随历史的足迹。终于,《史记》这本文学巨著公诸于世。希望缔造传奇

  苏轼在乌台诗案中惨遭诬陷,出狱后,被贬黄州,他仍“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他在黄州赤壁高吟:“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又在杭州西湖留下了美如仙境的“苏堤”。在挫折面前,他没有流泪,他用希望筑成坚固的防线,在生活面前,他仍满怀希望。不能忘记希望

  希望是生命的源泉,铸造一片崭新的天地。没有希望,就不会有慷慨激昂的《命运交响曲》。当命运的石子将你绊倒,希望拯救了一切。正因为有了希望,才有了豪气,才有了传奇;“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最不该忘记的是希望,在历史的长河中寻找那遗失的希望,希望是前进的动力,将胜利推向未来。

  不该忘记的作文 篇4

  一个星期天的早上,当我做完作业正在看电视时,我奶奶问我:“童童,今天几号?”我看了看日历,说:“10月26日。”奶奶又问:“今天星期几?”我盯着奶奶说:“今天是星期天。”奶奶用抱怨的语气说:“你这个孩子,今天是你妈妈的生日,你怎么能忘记呢?”不要给妈妈打电话,祝她生日快乐。“我想,是的,今天是妈妈的生日。我赶紧拨通妈妈的手机,对她说:“妈妈,今天是你的生日。你儿子祝我亲爱的妈妈生日快乐。”我妈在电话里开心的说:“谢谢你,儿子,你还记得我妈的生日,我妈真的很开心,”

  听了妈妈的'话,我觉得脸一下子就烧起来了。

  放下电话,我不禁想到,每年过生日的时候,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那么热情。那天他们陪我拍生日照,给我买生日蛋糕等礼物,给我做了那么多喜欢的菜。一家人围着餐桌坐着,吹着蜡烛,唱着《祝你生日快乐》的歌。现场好热闹好开心,可见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有多爱我!至于我,我忘记了妈妈生日这一重要的日子。想到这,我感到惭愧。

  从现在开始,我会牢牢记住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生日。因为他们爱我,我会在他们生日的时候向他们表达我对他们真挚的爱。

  不该忘记的作文 篇5

  我跟萧元是同一个村的,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们便在一起上学了。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是我不该忘记的朋友,是对我有很大影响的朋友。

  在我的印象中,萧元家的屋子以及她的服饰都足以表明她的家境并不富裕。一个书包,从一年级用到四年级,变得破烂不堪了才肯换上新的;一支钢笔,不论外表变得怎样破旧,也会坚持用下去;放学后,也决不乱买零食,除了肚子饿时买上一串年糕。当然,我并不是在说萧元的家境是多么贫寒,只是她很节约,不会乱花钱。在我心中,她是最有资格佩戴红领巾的。

  这天,萧元告诉我,由于她的钢笔实在不能用了,所以得去买一支新的,想让我陪她一起去,我不假思索地答应了。课上,老师传达了学校要募捐活动的通知,让有零花钱的同学于明天将要募捐的钱带到学校…

  放学了,我和萧元并肩走着,她告诉我准备将买钢笔的'钱进行募捐,帮助困难儿童,让我不必陪她去了。我不解,问她:“你把钱捐给了人家,还怎么买钢笔呢?那可是你攒了好久的。”她笑了笑,说:“以后攒钱再买,不是一样吗?

  在夕阳的照耀下,她胸前的红领巾显得更鲜艳了…

  她的品质和行为是我不该忘记的,是值得我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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