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作文

时间:2023-09-16 10:08:44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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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作文【大全1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这就是我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就是我作文【大全15篇】

这就是我作文1

  我,戴着副300度的眼镜,个子中等,扎着我们初一(2)班“独一无二”,限量版的麻花辫。

  我,初一(2)班的临时班长,做事却马马虎虎,钥匙门牌随手放在讲台上,孰不知这是信任的力量!

  我,眼镜经常标志性地扶一扶,创下两节课扶70多次的“吉尼斯”“世界纪录”。

  我,从小学被旁人看作乖乖女,了解我的人却都说我是“文明的女混混头”。

  我,从小时候被封为“最会玩的书呆子”。都说爱看书的人最文静,可我就是个例外。虽然读的书不少,可除了上课,无论何时何地,我就常像放野鸭子一样,瞅准机会就悄悄地玩。

  说到书,我最爱的就是新华书店。妈 妈上班和我去书店同一小段路,我去书店时,她就“护卫”我一程。有一次到了分手的岔路口,我且“目送”她消失在视野的尽头无影无踪时,迅速把自行车调头,向同学家骑去,还不忘买杯奶茶。到了奶茶店,我照例先点了一杯蓝莓奶茶,然后把手往毫无整洁而言、鼓鼓囊囊一团乱麻的书包里掏钱。嗯?出状况了!我把所有的书掏出来,倒着抖,钥匙、链子、废纸......像楼下大爷大妈倒垃圾似的.。终于从废纸堆里觅出了一张皱巴巴的10元钱,递给对我和我的习惯早已习以为常的奶茶店店主。

  我这个人的确有点“不拘小节”,性子又急。一打下课铃,不管什么东西都往书包里一塞,这一下可乱了套:课本该卷角的卷角,笔啊,橡皮啊,铅笔盒里都不见了踪影,全在书包的某几个角落里“销声匿迹”,漏水漏了一书包也毫不知情,本子也被折腾得脱了页,一团团废纸在书包里撒泼雄踞。。。只有你想不到的乱,没有我做不到的乱呵呵呵呵。。。老妈曾多次提醒我是一个女的,一个女的,BUT我总会严肃的望着她说,这叫不拘小节。然后沉静的看着她笑喷饭。

  五分钟后,我和同学去吃肯德基。走到半路,我发现一个无比严重的问题----我,把钱我落在同学家了。上帝有眼,让钱骑着车来吧!圣经里说:如果山不向我走来,那么我就走向山。如果钱不骑着车来,那么......你懂的。

  折腾了半天,还得回去。回就回呗,我天生乐天派,心情过于舒畅,那么就会伸开不算短的双臂,迎着过于灿烂的朝阳,不,应该是艳阳!吹着不算“微”的风......从自行车上摔下去,双“爪”着地,还迫使某出租车紧急转弯,这险得......玄乎!!

  其后,我们折腾了半天,才坐到肯德基里,并确定我没有马虎到没到嘴巴。虽说我挺马虎的,对吃可好不马虎。善待自己的胃,就是善待自己的生命。

  好,反正这就是我,一个被老师评为“热情、泼辣且马虎”的人。

这就是我作文2

  我,不是风韵的牡丹,也不是幽芳的腊梅,却是那“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我,不像一潭死水那样枯寂,不想那叮咚的泉水那样奔涌,却像那活泼的、清澈的、翻卷着浪花的小溪流,一路唱着欢歌,不知疲倦地向前奔去……

  高雪晴,一个多么富有诗意的名字呀!“雪、晴”二字都源于大自然,自然而然的,我也就成了一个狂热的大自然的“追捧者”。我认为纯朴的大自然才是人类真正的福地。因此,我酷爱游走于山水间,听水的弹唱,看叶的飞舞,闻花的芳香,尝果的甜美。生命万岁!自然万岁!鸟儿是大自然灵性的使者,于是我把对大自然的爱都寄托于鸟儿!我爱鸟儿,于是我就狂热地研究鸟儿。我研究小鸟已经一年多了,白鹡鸰,白头翁,喜鹊,都是我的'朋友。我抽出早晨与黄昏的时间为小鸟拍照,已经拍了不同姿态的鸟儿500多张了。我已掌握了它们歌唱的节奏,飞行的姿态等,为了研究透彻,我还不停地查阅资料,给每种鸟儿编名片。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需要时间和毅力!可我还是乐此不疲地收集整理着!你看,我是不是一个执着的人呀?是的,我爱为自己喜爱的一切努力追求,细细研究,无怨无悔!

  我热爱文学与音乐。我觉得两者都是人性情、文化的载体。一个人时,我喜欢写日记,写诗,听音乐,我觉得这些都能分担孤独感,怡养性情,我的“作品”就这样诞生了。那天,妈 妈拿出两沓本子对我说:“晴晴,这就是你音乐的灵感!看,31本日记,2本诗!”我惊叹不已!我真的没想到自己无意间竟积累了这么多的“宝藏”,看来我还得坚持继续写——“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嘛!我梦想有一天我的这些“宝藏”能变成书香,与天下的朋友们分享!

  我从小就是个阳光自信的女孩。我喜欢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比赛来锻炼自己的交际能力与胆量。我在课桌上写着:“绝不低头!”我也很爱笑,我走路时微笑,说话时笑,见到好玩的事儿时笑,生完气时也要用笑来调节情绪。这就是我的风格。阳光,我因阳光而灿烂!我坚信人心向善,用纯洁天真的童心来看世界,因此更加开朗乐观!

  我还是个争强好胜的人。有些事情别人已做得很好了,我还妄想着做得更好。六年级毕业会考时,我终于超过了一位学习一直比我好的同学,别人问我成功的秘诀,我说:“嫉妒。”有时嫉妒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它会让我变得更强大。强烈的好胜心让我一直想着改善自己,超越别人。其实这也不错嘛!

  实话实说,我缺点也不少。比如说粗心,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数学题看了这一行数,我抄成那行,因此学习成绩常常受到影响!但在有缺点就改嘛!我正在努力变得更细心!

  这就是我,一个至真至纯的阳光女孩!

这就是我作文3

  窗外斜斜的雨丝编织着一个个忧愁的梦。屋里的灯光有些昏暗,抚摸着光滑的书面,一页页墨迹在手中略过,勾起沉思的弧度。我遥想着,在遥远的英国北部,也是在这样的雨天,同样有一个平凡的少女伏在案前奋笔疾书,将她的笔尖饱蘸忧愤与悲苦,在世俗的枷锁中,在哲学的国度里塑造了一个不朽的形象:简·爱。

  简·爱对装扮是简约的,心中的简·爱似乎永远是一袭黑色长裙,整齐的长发一丝不苟的束于耳后,瘦小的她沉默的坐在角落。与光华大殿里那些身穿绫罗绸缎,拥有娇俏面孔的太太小姐们相比,她成为她们口中的小丑,在如今这个追求时尚的时代在某些打扮“时髦”的人眼里,这种装束如此不可理喻。对他们来说好像不弄个发型,上个彩妆就出不了门。却忽视了自然才是最美的,难道穿金戴银就是美?难道顶着一头“火焰”招摇过市就是美?父母给的清爽面孔为什么非要涂上胭脂水粉,像是带了一张面具而遮盖了最真实的`自己呢?腹有诗书气自华,真正的美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朦胧中,简·爱的褐色眸子闪着从容的光辉,她说:“素面朝天的人才是离美最近的人”。于是我承诺,我要做一个简单自然的人。

  简·爱对生活是不屈的。幼时面对舅母的厌恶,堂兄的毒打,仆人的偏见,小简·爱倔强的挺直了腰板,在寄宿学校,死亡的笼罩在她的周围,进入桑菲尔德原生活开出了 鲜花,却没想到满心期待的爱情是一场骗局。这其中的一件不幸发生在我的身上,我都会被压垮吧。但瘦小的简·爱吞下痛苦的泪水,又毅然走向自己的道路。人生总会面临很多抉择,既然是自己选择的道路,就要有走完的信念,因为没有人会替你走。累了时就想想简·爱,只有走到路的尽头,才知道哪儿有什么。偶尔的失意就让他如云朵般飘走吧。遇到困难坚强的站起来,用失败来淬炼心中的铁甲,不要抱怨,你坚定的脚印终会攻克困难。朦胧中简·爱的话语掷地有声,“向不幸低头的人是弱者。”于是我承诺,我要做一个坚强不屈的人。

  简·爱对爱情是自尊的。她对罗切斯特先生的感情是真挚的,是不染任何利益的。他更不允许自己所忠贞的爱情有任何污点,所以他在得知真相后义无反顾地离开了桑菲尔德。想想吧,如果她不离开,他依旧可以享受荣华富贵,可不是后来那样差点被冻死。但简·爱的自尊使她不向任何人低头,她说,在上帝面前,每个人的灵魂穿过坟墓,都在平等的交流。在生活中,有些人却丧失了自尊,卑躬屈膝,一副奴相,我们丢了什么独独不能丢了自尊。朦胧中我看见简·爱纤瘦却直挺的身影若隐若现,她说,“没有自尊的人是人格残缺的人。”于是我承诺,我要做一个自尊自爱的人。简·爱,一个矮小瘦弱的平凡女子在结果却收获了爱情与尊严。她如一株向日葵,执着的守着自己的信仰,她的灵魂包裹着一层温和却坚定的光芒。犹记得,在一个蒙蒙细雨的黄昏,我与简·爱相遇,相知,我决定,我也要在心中种一株向日葵。

  这,就是我的承诺。

这就是我作文4

  我叫张灵敏,今年12岁了。我的爱好是绘画、写字、看书。我的优点有很多,缺点自然也不少不少的啦。在亲人眼中,我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好孩子;在同学眼中,我是一个聪明、无所不能的好伙伴;在老师眼中,我是一个上进心强、有前途的好学生……但在我看来,这些描述都不适合我。在我真实的世界里,我是一个多面体。我不是很听话,反而有些调皮;我不是很聪明,反而有些笨拙;我学习不是很刻苦,有时也曾想过偷懒……孙悟空有七十二变,我也有七十二变,你若不相信,有机会我便变给你看!

  我是一个胆小鬼。有一次,天色渐黑了。妈妈炒菜时忽然发现没有盐了,便催旁边正在看动画片的我:“灵敏,没有盐了,你去小卖部买点盐去!”我向外瞅了一眼,对妈妈说:“妈,天黑了,明天再去买吧!”“怎么,天黑了就不敢去了吗?胆子怎么这么小?”“谁胆子小了,去就去,谁怕谁啊!”说完,我便从妈妈手里拿过钱,气乎乎地跑出了家门。刚一出门我就后悔了:我为什么要答应妈妈去买盐啊?怎么这么笨,就中了妈妈的激将法了?转身想回家去,却又怕妈妈嘲笑我,只好硬着头皮去买了。好不容易到了小卖部,天已经愈来愈黑了。

  我买了盐,急匆匆地往家跑,后面吹来一阵冷风,把树叶吹得“哗哗”响。我心里一害怕,不由得胡思乱想:这世上会不会有妖怪啊!这时我刚刚看过的动画片的妖怪,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只觉得后脊梁骨有些冷飕飕的。我心里越这么想,就越害怕,吓得我一路狂奔到家才松了一口气。等我把盐交到妈妈手上,却发现已经所剩无几。原来我害怕得连盐漏了也觉察不出来,只是觉得盐怎么越来越轻了,却不曾想盐已经漏光了。唉!这就是我,一个胆小鬼!

  我还是个粗心鬼。有一次,上数学课时,老师给我们讲了有理数的加法运算,并给我们出了几道题检测一下。做完以后,我胸有成竹地交了上去,因为我暑假预习时已经把这部分知识掌握地了如指掌了,我相信自己一定能全对的!次日,上数学课时,老师把题发了下来,我接过题一看,竟做错了一个,我有点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于是我把错题从头到尾认真检查了一遍,结果发现只是负号忘了写。看着题上的刺眼的红叉号,我追悔莫及,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再检查一遍。唉!这就是我,一个粗心鬼!

  这就是我,一个独特的自我,一个真实的自己!我就是我,我是集胆小、粗心、机智、勇敢、调皮等众多优点和缺点于一身的多面体!

这就是我作文5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我叫常诚。我是一个性格开朗,阳光的男孩子。要说我的爱好那一定是读书了。我的特长是打篮球了。

  在篮球场上的我

  这是在小学的篮球比赛。火红的太阳照耀着大地,大地活活成了一块“烤饼”。五年级五班和五年级一班的队员们都上场了!(我在五年级五班)本班的“啦啦队”也排好了队,准备呐喊助威!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和我方队员上了场。只听哨声一响,一场恶战拉开了围幕。我方队员先抢一球,我赶忙跑去接球,屏息凝神,双膝弯曲,手紧紧地抱住,生怕别人抢走。我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对方的篮儿,心想一定要投一个好球!防我的是对方的一个大个子球员。我先做了一个假动作,左脚上前跨一步, 转身,然后又一个“三步上篮”,开场第一球,我轻松投进去了。我既感到兴奋又感到非常惊讶,防我的那个大个子完全跟不上我的步伐。“啦啦队”的呐喊声也极为得大 “五五班必胜,常诚加油!”,我也极为高兴。可我和队员们下面投的球也不知何原因连连不进,反而对方还进了好几个球。6比6,五一班的分数和我们打平了。我的'心都跳到嗓子眼里了。我们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

  下半场的比赛开始了。不知为何,我的手感突然异常得好。一连又进了三个球,我们咬定青山不放松,经过我们班的不懈努力,“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们班最终以12比8大胜一班。我的心里美滋滋的。

  爱读书的我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又说“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可见书对我们多么重要呀!我就爱读那些国学经典和中外名著的书。我在家里经常读书;在学校又经常读书;在空闲的时候就读书。我看到书如饥饿的人看到一顿美餐一样,拿起书如饥似渴,狼吞虎咽地读着,体验着读书的乐趣。看完了书,我也会小心地放回书房,生怕弄坏书中的每一个精华。

  这就是我,一个篮球健将;一个爱读书的好孩子;一个阳光少年。我爱我自己,我希望我会做得更好,做一个更棒的自己,创造美好的未来。

这就是我作文6

  “小兔子乖乖”,对,我就是这个可爱的小兔子,因为我属兔,我叫肖子耀,今年9岁,我是金牛座,所以力大无穷,在班里顶牛没人可以顶过我。

  我有一头乌黑的头发,黑亮黑亮的,弯弯的眉毛下长着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在班里我个子最高,再加上瘦瘦的个子,被人戏称为“竹竿”。

  我是一个大方的人。记得有一次,我姐姐同学生日,早晨,我先起床把家里收拾干净,妈妈醒了,见家里这么干净,就毫不犹豫地奖励给我十元钱,姐姐见了羡慕的口水都要流到地上。我见姐姐的羡慕又可怜的样子,心里又好笑又怜悯,于是我就把这笔“巨款”给了姐姐。一向见钱眼开的姐姐顿时眉开眼笑,说道:“你还真是姐姐的好弟弟呀!”我说道:“这没什么,只要你开心就好。”

  接下来,妈妈带我和姐姐到晨光文具店给他同学买生日礼物。姐姐买了一个文具盒,我买了一个订书器。下午,我姐姐高兴地去给她同学过生日,只有可怜的我一个人在家,我闲着无聊,为了打发时间,就打开电视看了起来,正在我看得起劲时,门开了,原来是姐姐带着她的同学到我们家玩,我们坐下来把电视关掉,玩起了游戏。时间过得真快,等姐姐的同学要走的时候,我一下子从沙发上跳了下来,走到过生日的同学面前,把订书器送给了他,她再三推辞,不好意思收我的礼物,在我的.坚持下,她盛情难却,开心的收下了我的礼物。

  我也有淘气的时候。记得有一次,我看见姐姐正在认真地看书,于是我就想到了一个“鬼点子”,我悄悄地走到姐姐的身后,把嘴对上姐姐的耳朵,然后深吸一口气,大声叫了一声,那声音震耳欲聋,好像在十万八千里都可以听到,姐姐吓了一大跳,当时我看到姐姐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好像一只袋鼠,头一下子撞到了我的头,我有铁头功,可姐姐没有,头疼的不行,最后我又把一笔“巨款”给了姐姐作为补偿,姐姐才不生我的气了,我们冰释前嫌,开心的在一起玩起来。

  你认识我了吗?这就是我,快来和我交个好朋友吧!你会发现我的很多闪光点。

这就是我作文7

  “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我很喜欢这句话,因为它气势磅礴,符合我的个性,甩一甩满头短发,潇洒的抛出一句:“这就是我,唯一的我!”。

  坐在学生会那位表情严肃的学姐面前,心情颇有些紧张。我参加的这次“校园之声”广播电台编辑招聘,强手如云,不知结果如何——刚刚有点儿胡思乱想的苗头,昨晚为自己打气的苗头,昨晚为自己打气的话“你也算强手中的一个哦”立即飘到耳边。是啊,相信自己,没错的。

  “你为什么要参加这次招聘?”学姐开始了一本正经的提问。

  “首先,我喜欢。对我来说,编辑是一种全新的工作,我想尝试一下。其次,我相信自己。古人晕:人当自信,定见明,自信笃,可以处大事。爱迪生也说过,自信是成功的第一要诀。再次,我也有理由充满自信,我的语言表达能力强,文字功底扎实,完全可以胜任这项工作。”我一口气竟说了这么多,真天才也!

  “你可以走了。”学姐微笑着,点了点头说。

  啊,我成功了!站在教学楼钱,我喜滋滋地看着拟聘用人名单上我的'大名。几个同学围着我,七嘴八舌地起哄要我请客。我淡然一笑,扶了扶眼睛,甩出:“这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好友一拍我的肩膀:“非你莫属!”

  过了一会儿,我走向办公室询问最后结果。刚走到门口,就听见语文老师的声音:“好,就你们三个吧!”什么?竟然没有我?我追上已走出办公室的语文老师,大声问:“我为什么不能参见”颇有些质问的语气。

  “你——他们三个实力终究强些。再说你的作文虽然写得可以,但这次是现场作文,何况每班只有三个名额……”什么?怀疑我?

  我据理力争,最后终于说服了语文老师,增加了一个名额。

  哈哈!我辈岂是蓬嵩人!这就是我,唯一的我!

  怀着愉快的心情准备回教师,无意中听见这样的话语:

  “我们老师说,历届的二班都是差班,考上重点高中的没有几个!哼,这一届的二班也不会好到哪儿去。”四班的两个男生走过我们班教师门前时,故意提高嗓门说话。

  二班就是我们班,他们这样说,真是气死人了!

  于是,晚自习我考试“爬格子”。第二天,“校园无声”播发了我的一篇文章:“有人说我们二班差,差班是天生的吗?差班会遗传吗?差班难道不会进步吗?相信自己,不管别人说什么,证明给他们看……”几个好友笑着对我说:“你真像圣女贞德,慷慨陈词,滔滔不绝。”我也不谦虚的说:“此名在下愿意笑纳。”

  期末成绩揭晓,我们班竟是名列年级第一。

  拥有自信,永远前行,相信前方风景无限好!

  这就是我,唯一的我!

这就是我作文8

  当我还年幼无知,想要拥有孙悟空神奇的七十二变时,有一个活泼可爱的灵魂正附于我身;当我快渐知事理,想要拥有曹操如海般的博大胸襟时,有一个自私小气的影子正环绕我身;当我已是懂事成熟,想要拥有诸葛亮般聪明才智时,有一个自信青春的我正立足于大家面前!向大家展示着自己的三重性格!

  5岁时,我爱去捉蝴蝶,因而就有一个身穿连衣裙的小女孩常驻足于田地间,到处观望。红红的脸蛋上常占着一些不可避免的湿泥,滑稽可笑极了!每到夕阳,她便以满身泥土向世人宣告她的满载而归,眉宇间总是透露出一丝按捺不住的喜悦,当她又蹦又跳离开后,身后往往是田地里的庄稼一致歪倒,真可谓是惨不忍睹,一片狼藉!即便每天都会受到斥责,但她却总都是左耳进右耳出,仍旧我行我素,让大家无可奈何、哭笑不得,但又不禁让大家喜欢上她的活泼可爱!

  9岁时,我常被大家赐名为“铁公鸡”————一毛不拔。虽不像小时候那么任性调皮,但却总让大家难以言喻!一次,我和好朋友们一起去玩,大家纷纷用钱来买这买那,而我却不屑一顾,虽看着食物的诱人模样,闻到食物扑鼻而来的香味,我已垂涎三尺,但钱仍未动用分毫!傍晚回家,大家身上分文全无,唯独我的口袋还满满当当。大家便不约而同地用乞求的目光看着我,我却怎么也不同意,在经过一番唇枪舌战之后,我才答应借给她们每人一元钱,还不停念念叨叨,让大家都不想再和我一起出来了!在钱借出后,我立即就像泄了气的皮球,没了精神,卷头发配上我的嘟嘴模样让大家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周围的人都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转移过来,她们才闭了嘴!我独自望着窗外的夜景,被大家那“自私小气”的话语所包围,它不停地回响在我的耳畔,让我有些惴惴不安,害怕大家不再理我了!我只得狠下心来,说是请大家的,大家立刻对我关怀备至,且转怒为喜,我心里的'那块石头终于掉了下来,但我心里却又系了个疙瘩,老是不舒服!

  如今,12岁的我已成熟了许多知道了许多人情世故,克服了当初那扭扭捏捏,一说话就脸红,怕这怕那的小女孩形象,懂得去拼搏旭日长空,去奋斗出一片天地,去开辟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在现在,我已能大声说话,与大家嘻嘻哈哈,不再脸红!我相信,在我的努力拼搏下,“美丽的彩虹”正在不远处等着我,向我挥手!

  现在,就让我继续走下去吧!去创出自己的美丽人生,向成功迈进步伐,等待着青春之花的美丽绽放!

  这就是我,一个自信青春的我,一个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我,一个将来拥有美丽人生的我!

这就是我作文9

  时间把生命中的每秒都凝固起来,像举办画展一样,逐一放出,赤橙黄绿青蓝紫。

  度过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每一天,眼看着衣服一件件穿不上,叠在箱子里成为寂寞的过客。

  猛然间冷静与清醒了,仔细想想,我,已有十二岁了。

  盈盈笑脸,烛火灿烂,十二岁了,可我依旧盼星星盼月亮地盼着那份生日礼物,依然跳着嚷着切着大蛋糕,成为祝福声中的“寿星”。还是那么幼稚,那么贪心,那么爱笑。穿名牌,听流行音乐,追星,十二岁便学会了赶时髦,甚至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迷惑极了。

  原以为自己拥有了一份难得的纯真,却在不经意中发现,成长的岁月已将自己变得太复杂,知道的东西还不多,不算太健全的大脑想的事情太多太繁,心中太多疑问似乎已封锁了纯真的心门。

  我长高了,妈妈却变老了。总用自己的伶牙俐齿来让事情有个意外的结局,因而把无奈的双亲晾在一边,自己却不管不顾地走开。一次又一次地与双亲对峙,才发觉原来自己已经有了叛逆心理。其实我也不想把太多的伤心留给父母,让无奈染白他们的双鬓。从来都没有想着去道歉,只为了那份茫然而固执的虚荣。

  札记本上老师的表扬,已被我奉为至理名言。好想大喊一声:“我是天才!”却被理智压制住了这疯狂的举动。一脸的洒脱掩饰了这一切,满口的不在乎其实都是在乎。所谓好胜的我,其实一丁点儿都输不起,因此,独自一人时,嘟着的嘴和晶莹的泪便是脸上的常客。

  别人面前,总是把笑容摆得那么巧,那策划得天衣无缝的快乐演绎得司空见惯,却把落寞冰冷的.一面藏在心底,不愿承认的荒芜。

  乘坐在诺亚方舟上,十二岁的我许下了愿望,立下了誓言:“我要读北大,我要读清华!”

  得意洋洋的豪言壮语刚说完,却发现,小舟已被狂风恶浪撞出了轨道。有一种想要放弃的念头,让小舟随波飘荡,一股强大的力量却促使我抓起桨,为了那个愿望,为了那个誓言,奋力向轨道、向前方划去。那一刻我才发现,十二岁,那曾经什么都依靠双亲、总被困难吓倒、对困难屈膝的我,如今也学会了自立自强,为了自己心中那个神圣的目标而奋斗。

  十二岁的我,总觉着自己的肩上多了一副担子,虽不清楚担子里有什么,却明白,自己也有了一份责任,前方,有许多事等着我去做!

  朗朗乾坤,或许十二岁的我已变得太多,也懂得了太多的事,但是刚刚扬起帆的船,根本就没有搁浅的概念,青春的火炬,还刚刚点燃,成长的道路,才刚刚踏上!

  哦,十二岁的我!十二岁的风采,十二岁的追求,十二岁的责任!十二岁的记忆啊,你将永不褪色!

这就是我作文10

  瞧!那个女孩是谁呀?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头上绑着一条小辫子,坐在椅子上东张西望。哦!那不就是我咯!

  我,一个读初一的学生,今年12岁了,我的名字叫冼培如,在别人面前我总是不太爱说话,所以显得我很文静。告诉你吧!我有有很多爱好,我喜欢打羽毛球,喜欢画画,喜欢骑自行车……我最大的爱好就要数养动物啦!我觉得动物很温驯,很可爱。

  还记得去年秋天,我从市场里买来了一只可爱的小鸡,它一身金黄色的`羽毛,毛茸茸的,像一个软绵绵的小圆球,它走起路来摇摇摆摆,不时傻乎乎地发出几声:“叽叽叽:”我别提多喜欢它了,可是妈妈却总是罗罗嗦嗦地说个没完没了:“知道你最喜欢小动物了,可是你现在买一只小鸡回来,到了冬天恐怕就养不活咯!以后看着它死掉了,不更难过吗……”我没听妈妈的劝告,摇着头说:“我会对它很好的啦!放心放心吧!”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我每天都喂小鸡吃小米和饲料,我尽心尽力地照顾它,它也在慢慢地长大。冬天终于来了,天气真冷啊!我们大家都穿上了大毛衣,我去喂小鸡吃东西时,小鸡“叽叽叽”地叫,我想了想,恩!小鸡一定是冷了!我立刻找来一条毛巾在小鸡的“睡房”里铺上,小鸡“躺”在毛巾上不停地发抖,我还是好担心,我心想:“这下可怎么办呢?我可不想小鸡被这寒冷的冬天冷死了。”我找来一个盖子,里面装满热水,这不就行了吗?这些热水不仅可以让小鸡冷的时候取暖,还可以在小鸡口渴时起到作用,嘿!一举两得!,这下行了吧!

  到了第二天早上,我跑来找小鸡玩,可一看,“咦?小鸡怎么不动呢?它没醒吗?”我把小鸡轻轻地捧起来,抚摸着小鸡,等小鸡“起床”,可突然我发现小鸡的身体不是热乎乎的,我等啊等!小鸡再也没有醒过,我的泪水像掉了线的珠子不停地往下掉……

  我伤心极了,此后,我变得更加喜欢和爱护小动物,即使是一些微小的动物,我也决不会伤害。每当我知道有人捕杀动物,我就会很生气,也会很难过……我要提倡我门一起去保护动物,爱护动物们……

  嘿!这就是我,一个平平凡凡的我!

这就是我作文11

  大家好。我很想认识大家,我愿意和所有人做朋友。 阳光般的笑脸,活泼好动,这是我认识自己以后,别人送我的词汇;天生的幽默,可爱的夸张,也是爸爸妈妈送我的礼物。笑往往是我的标志性表情,可以说,已经是我独家冠名的“商标”了! 在学校里,老师把我带进了多彩的知识海洋,畅游其中,乐趣无穷;同学们有的滑稽、有的幽默、有的老成持重、有的乖巧可爱……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共同进步,相互努力,快乐无穷。

  我这个人嘛,很喜欢交朋友。我性格热情开朗,乐观向上,我很喜欢和幽默的人打交道。我爱好广泛,但我最爱看书。书,给予我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每当我看到好笑的片断时,我会笑得前仰后伏,甚至会在床上打几个滚,就像一个疯小子似的乱蹿;每当我看到悲痛的片断时,我的眼泪便扑哧扑哧的散落下来,这个时候我便成了一个标准的泪人儿。在闲暇的时候,我喜欢看书。每次看得都废寝忘食,忘了一切,仿佛进入了书的世界,等看完了书,已经8点了。我还喜欢看 “非常神秘”和“非常好笑”系列。这几个系列的丛书即好笑又有趣,能提高人的想象力。 但是我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理想,就是考进重点中学、再进入重点高中、然后走向我成材之路。为国家的发展作贡献、为国家的科学事业作贡献。但是这样的理想虽会很难实现、在人生道路上也会遇见很多的困难。但是我只要像《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片文章里的莫顿◇哼特一样遇见困难,而不畏惧,把大困难分解成一个一个的`小困难,坚持不懈地向前走去,那么终将战胜大困难。

  不过我这个人也有很多缺点,我倒是很喜欢害人。有一次,我在教室里坐着。正好有一个人朝我这跑过来,我看见他们来了。把脚一伸。他绊倒了,腿蹭破了皮,还流了不少血呢!我赶紧溜。“站住。”回头一看,是我们的班头。他把事情汇报给了老师,不用说,我被老师k了一顿,还要写检讨书。真是可怜呀。我希望能把这个坏习惯改掉。

  我的理想有很多。小的时候,看见解放军叔叔在沙场上拿枪打敌人,我觉得解放军叔叔好厉害,非常威武。于是我渴望成为一名解放军,为民服务。4,5岁的时候,看动画片《西游记》,觉得里面的孫悟空好厉害,法力无边。于是,我又渴望成为一个法力无边的神仙。7,8岁的时候,我迷恋上了吉他,于是我渴望成为专业吉他教师。现在上了中学,我的理想又变了,我的目标是————名牌大学。可能以后我还会有其他的理想,但是这个理想是绝对不会变的! 这就是我,一个既平凡而又不简单的人。像路边一棵小野菊,给点阳光就灿烂;像海洋里的小鱼儿,给点海水就舒服;像天边的月亮,给点繁星就美丽。 好了,今天就说到这里吧!

这就是我作文12

  有一个地方,无论我们犯多少错误,无论我们是贫穷或富有,它都能接受我们并为我们带上最温暖的怀抱和最真挚的祝福,那个地方就叫做家。——题记

  家是我们最温馨的港湾,更我们开始乘风破浪的起点,更是我们在受了挫折和困难时愿意倾尽全力来帮助我们的地方,家,一个多么温暖的名词,一个代表着无数海外游子的心的一个字,如果问一个在海外的游子,如果给你一次机会让你去可以去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你愿意去哪?没错,那个地方就是家。无论在外面受到了多好的待遇,心里面总是想着那么一个小小的地方,想着自己年迈的父母,更想着自己那个温暖的家。有的人沉浸在荣华富贵中,有的人在旅行的路上迷了路,找不到离开的路,有的人沉浸在劣质酒精中,可无论是谁在他们的心里总想着一个地方,一个带给他们无限温暖和关怀的地方。

  前两天我读了一本书,书上写的是一名被拐卖的孩子努力寻找回家的路的故事,被拐的孩子已经成年,她的继父继母对她很好,可她总是忘不了那儿时的记忆,那残破的小屋,那熟悉的菜香,母亲那粗糙的双手和父亲那有力的臂弯深深的刻在了孩子的脑海中,就算生活再好,也想回到那个残破的小屋,对着年迈的父母深深地鞠一躬,告诉他们我爱您,永远爱着您。

  她凭着记忆中那残破的画面踏上了回家的路,在模糊的印象中她记得自己的家是一个小小的果园,母亲曾经拉着自己的小手在果园里乘凉,摘下一个熟透的红苹果递给自己,父亲曾经抱起自己,在果园里跑着,父亲的头上流落下豆大的汗水,可父亲脸上的表情是快乐的,无论多苦多累,父母脸上总有抹不去的笑容,他们的心里总是温暖的,终于,她凭着自己的印象找到了家。

  那是一个残破的小屋,和几十颗苹果树,年迈的母亲坐在门口正眺望着远方,年迈的父亲用那已经直不起来的腰挑起一大担水倒在苹果树的根部,她的眼睛湿润了,她冲上去不顾一切的抱住了母亲,嚎啕大哭起来,不错,无论离家多远,家的记忆总是藏在自己的.脑海之中,无论经历过多少的风风雨雨家总是我们最温馨的港湾,家是父亲那有力的手臂,在我摔倒爬不起来的时候拉起我,家是母亲那会笑的眼睛,在我经历挫折的时候鼓励我让我重振勇气,家是父母爽朗的笑声,无论经历再大的苦难他总能让我们坚持的走下去。

  有一个地方可以无数次原谅我们的过错,有一个地方可以无数次的鼓励我们,有一个地方,无论我们是贫穷或富有,它都能接受我们并为我们带上最温暖的怀抱和最真挚的祝福,那个地方,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家!无论我们身在何方,无论我们从事什么职业,家总是我们最温馨的港湾,是时候了,是时候背起自己离家时的包袱,拿起自己父母的照片,踏上回家的路。

这就是我作文13

  女孩走在街上,脚踢着无辜的石子,脸上似乎还带着泪痕,使她看起来更不可爱。行人像觉察她的不悦,都绕着道走,还不时瞥上两眼,或和他人嘀嘀咕咕起来。

  女孩早已习惯这一切。她似乎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就这么胡乱逛着。一抬头,是一间咖啡店。装修素雅,门口摆放着不知名的花,白色一簇一簇的,像是三月杂草中不起眼的野花,又别有难言的气质,看得出店主是个有品味的人。女孩也累了,便没多想,走进了咖啡店,服务员走过来,询问她想要什么,她也不太明白咖啡这种东西,随口说要一杯焦糖玛奇朵。

  应该是甜的吧。她想。

  她看着窗外,大好晴天。谁说天知人心!不一会,咖啡便端了上来,甜美的味道暂时冲淡了她的难过,带来一丝快乐。她自卑,被那强势的女同学给打了一顿,只因为她由于自己的本职工作,告诉了老师她们的所作所为。她怯弱的`不敢还手,自那以后,她对她们唯命是从,没有反驳,没有抗议。

  上天不怜悯她。那群好事的女生竟然踏进了咖啡店,其中一个东张西望,马上发现了暴露在她视线下的女孩,她与同伴耳语了几句,一众人就朝她走过来。第一个女生正眼都不瞧她,轻蔑地说“你让开,这可是我的座位!”她没有抵抗,端起咖啡准备走,又一个同行的女孩拿起了咖啡杯,把咖啡往她身上泼。

  她又被奚落了。不过一切习以为常,她用纸擦了擦衣裳,准备离开。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她一直这么想。踏出店门的那一刻,一个穿碎花长裙的大姐姐拉住了她。她无法挣脱,大姐姐说:“我想你需要改变了。”见她一脸困惑,大姐姐解释到:“哦!我是店长,跟我来吧”店长将她领到了咖啡店后,这里是一个后花园,种满了店门那种白色的花,店长轻柔的声音传过来:“这是苍兰,看着不太起眼吧!她芬芳不自知,只静静开放,我倒喜欢它这点,平凡,终也不平凡,要知道,你属于自己,别人的奚落可不值得,毕竟你要成为你自己的偶像,就要勇敢些。勇气是人类第一的品质,因为勇气是其他品质的保障。这盆苍兰送给你,希望它可以让你增长信心,是时候去反击了啊!”女孩不明白,她从未称自己为偶像,她认为自己糟透了,平凡无知,“可纵使皓月独自清凉,也未曾抵过星河滚烫。”店长似是猜透了她的心思。

  此后,她变了。她敢反抗那帮女孩,她努力提高成绩,她渐渐敞开心扉……

  奇怪的梦。我想。

  倒是学到了点东西。要活成自己的偶像,我走到镜子前,抚摸那触不到的虚像,一切真实,又不太真实,大概是那托梦的人,看穿了我最近的忧虑呵!犹记得家里有一盆苍兰,此刻循着香味找了来。一样的洁白,看着美好,正像这青春年华,绽放着。

  这就是我的偶像啊,我看看镜子里那个女孩。

这就是我作文14

  非常喜欢吃玉米、豆类品,只喜欢手工面,其他面类靠边站,泡面不是很喜欢。喜欢和巧克力有关的一切零食,过去能连续两个星期不间断地每天都吃一条巧克力,但现在碍于体形,不得不有所节制,所以已经很久没有吃纯巧克力了,只是会连着好几个星期吃奥利奥,吃好丽友派吃巧克派一切与巧克力有关的东西。但是年少无知,原来和巧克力有关的东西都这么贵,身为贫民大学生,后一个月只能忍痛割爱,每天都在吃其他不知名的小蛋糕。但是也吃泡芙,偶尔奖励自己榴莲千层。榴莲千层在我看来是奢侈品,所以只能很久吃一次,虽然在家可能会平均每个星期吃一次。

  真的是一个喜欢上一样东西就能很持久的人,自认为是一个行动力很差,但专注力还不错的女生,因为不管是在学习方面,还是在饮食方面,或者在感情方面,只要是开始了动作,那这个动作一定能持续很久。

  比如,我这么多年来就只认识阿萨姆还有绿茶,从小到大都只喝这两种饮料,商场里的饮料柜琳琅满目,但我又不敢轻易踩雷,与其说不敢轻易踩雷,不如说是不想改变自己的习惯。在学习上,比如我昨天一整天都在担心磨蹭我的作文的事情,但是等我行动起来了,我可以一气呵成。在感情上,从小到大,朋友并不多,但是好朋友还是有几个,从小学到现在大学,平均每个阶段认识两个至今都有联系的好朋友。是那种既然我选定你为我的好朋友,哪怕我们不经常联系,你依旧是我的好朋友的那种专注。

  一直是一个比较被动的人,从来没有好好地去主动认识一个人,哪怕本先是我想去认识他,可能最后两个人的关系还是得看对方的主动性,因为我可能会加上好友,但是并不知道怎么打招呼,久而久之,想认识的人连好友都懒得主动加了,以至于现在朋友圈里没有几个人,有的都是那些愿意主动联系我,愿意主动跟我分享生活,愿意主动跟我说晚安的人,虽然也有那么几个不主动的,但既然双方都没主动,那我们只是占彼此列表位置的`摆设罢了。

  好吧,这就是我,我不知道有没有清楚地认识自己,但至少这些浮于表层的自我还是有认识到点皮毛的,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我的日常图片分享,分享来分享去都是那几样东西了。我的生活真的很固定,甚至有点安于现状的嫌疑。但还是会期待未来有更多刺激的惊喜出现。

这就是我作文15

  瞧,那边走来了一个酷酷的男孩,他身穿一件方格上衣,一条蓝色的破洞牛仔裤。咦,他到底是谁呀?告诉你们吧!他就是我——康浩晨。

  我今年九岁了,在中心小学读三年级,暑假过后,我就是四年级的学生了。我长得高高的,瘦瘦的,皮肤黝黑黝黑的,这可是我长期在烈日下坚持运动的结果呢!我喜欢留刘海,这可是我最迷人的地方,可惜天气太热,不得不把它给剪短了。我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玩捉迷藏的时候,谁也躲不过我的“千里眼”。在我黑亮有神的眼睛下,是一个灵敏的鼻子,家中有什么好吃的必定逃不过我的.狗鼻子。在挺而翘的鼻子下,一张大嘴巴赫然呈现,家中只要有吃的,我定能三下五除二一扫而空。在我圆溜溜的脑袋两边,有两只大大的耳朵,很像数字里的“3”,周围一旦发出声响,必定逃不过我的”顺风耳”。

  我的爱好有许多:画画、练字、看书、打篮球、踢足球……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看书了。

  我简直可以算是一个“小书迷”了。我看过很多书书:《海底两万里》、《火鞋和风鞋》、《西游记》……记得有一次下课,朋友们找我玩,我却沉浸在一本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的书中不可自拔。幻想自己就是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杨歌,带着爸爸和他的新发明去找“猴子”挑战……“康浩晨!康浩晨!康浩晨!”朋友们一遍又一遍地在我耳边叫唤着。许久后我才回过神来,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和朋友们去玩了。

  我的优点有很多:懂礼貌,讲卫生,乐于助人……当然我也有缺点,而我我最大的缺点就是马虎。语文课经常写错别字,数学课经常漏写单位,为此我惹了不少笑话。记得有一次数学考试,我把自己的名字“康浩晨”写成了“康告晨”,下课后被数学老师狠狠地骂了。还有一次,我竟然把“19。7”写成了“197”,又被老师狠狠地批评了。我默默下定决心,一定要改掉“马虎”这个坏习惯!

  我就是我,一个有优点又有缺点的酷酷男孩,虽然有诸多不足,但是我会把所有的缺点通通改掉。你是否想跟我做朋友呢?那就拨打我的电话:,来找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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