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协议

时间:2022-03-10 20:34:17 好文 我要投稿

质量保证协议

质量保证协议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协议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印)。

  (二)甲方销售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

  2.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国家规定的例外)

  3.包装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一般应发出三个月内的药品,并附合格证,首次经营品种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单;

  5.同一品种每次发货的批号,_____件以内不能超过_____个批号,_____件以内不能超过_____个批号;

  6.中药材要标明产地。

  (三)甲方如提供进口药品时,必须每次将该批号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单、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红印章给乙方,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四)甲方对提供的药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药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检验费、没收罚款及处理等一切费用。

  二、乙方义务

  (一)乙方也应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红印)。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协议说明

  (一)本协议适用于书面购货合同和不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货合同。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保证协议2

  甲方:

  乙方: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有效的产品,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须提供企业的合格资质证照材料,如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甲方须提供所经营产品的产品注册批件和与所供检验报告书、质量标准、注册商标、样品等相关资料。

  三、甲方提供的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是合法有效的,伪造、假冒证明文件所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四、甲方提供的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宣传资料等必须符合相关产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包装和说明书不符相关法规要求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甲方提供的产品须是按法定标准经检验合格的,并随货附有对应批号的产品检验报告书与合格证。

  六、在流通与使用中,如发生由于甲方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甲方须派代表迅速赶到现场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在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甲方所提供产品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在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给出的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内尽量早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该质量问题以及由该质量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必要时甲方应以第三人的身份申请参加诉讼,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七、若甲方未能按有关行政机关或乙方的要求期限对有关质量问题作出妥善处理,乙方有权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选择相应的处理方式(包括提出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直接赔偿第三方损失等)。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应及时向甲方追偿,甲方若拒不承担因其产品质量问题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在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三倍支付产品质量责任违约金(乙方实际损失包括罚款、赔偿金、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八、甲方应提供合法票据,所供产品的有效期应在一年以上,特殊效期产品除外。

  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合格资质材料并保证其合法性、有效性。

  十、甲方提供的产品在规定储存条件下,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若因储存不当导致产品变质,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量保证协议3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经营医疗器械的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服务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加强友好合作,依照《产品质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合格证、产品当批次检验报告单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甲方业务人员应出具加盖有甲方公章并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按照授权委托书确定的起始期限、授权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甲方提供的医疗器械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医疗器械质量应同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生产企业出厂合格标准及国家职能部门确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2)、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包装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并符合相关产品的运输、贮藏要求。

  4、甲方应对提供给乙方的医疗器械产品负责产品安装、维修、技术培训服务或者由甲方联系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执行国家对售后产品实行“三包”服务和承诺的有关规定:

  (1)甲方负责产品的运送、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产品可以正常使用并且乙方的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

  (2)在产品安装调试、保修期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应负责及时便捷地为乙方客户换货或退货处理,具体操作环节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在产品的保修期内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调试、保养及技术服务和产品“三包”服务内的有关配件,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4)在产品的保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产品配件的供应及维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5、甲方对提供产品质量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提供虚假资料等问题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质量保证协议4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一、目的:

  本质量协议旨在进一步提高甲方产品质量,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促使双方以优质产品服务于社会。供需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共同发展、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协议。

  二、质量要求:

  1。甲方企业技术标准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甲方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甲方抽样标准为依据,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封样样品和承认书为准。

  2。有关订货产品的质量要求等,双方在乙方制造订货产品前或交货前,须对以下文件进行确认,质量要求、材料、工艺变更时,必须重新确认。

  a。由甲方作成,正式交给乙方的图纸、承认书、样品等;

  b。由乙方作成,甲方书面确认的图纸、承认书、样品等;

  c。乙方向甲方交货的产品,必须符合甲方向乙方订货的最新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

  3。乙方应遵守与安全性能相关的已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条例等规定。乙方从甲方正式接收的采购合同,如果判断不能遵守安全规定时,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协商。

  三、质量保证

  1。乙方应建立、确定品质保证体系,乙方对于产品的外观、构造、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要符合甲方的要求,保证向甲方提供有品质保证的产品;

  2。为了确保甲方和客户的要求,乙方应确定产品的开发、设计、材料的供应、制造、检查、保管、处理、运输等全过程的品质保证机制,加以维持并保存必要的质量记录资料(生产记录、采购文件、检验记录、加工参数等);

  四、环境保证及镭射保证要求

  1。 甲方接收sgs、tuv、its三家测试机构所提供的证书或报告,其它第三方测试机构提供的证书或报告,乙方在提供材料前应提前与甲方沟通;

  2。 乙方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欧盟最新的rohs、reach环保指令要求,产品中的危险物质许可标准如甲方有特殊要求,按甲方要求执行,如甲方无特殊要求,则按欧盟rohs、reach指令要求执行,对于豁免类所有涉及到豁免要求的物质全部遵循欧盟指令的最新法规要求;

  3。 乙方从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起,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都必须符合环保标准,并在供货的外箱包装及最小包装上均贴上甲方规定的环保标签,以便于识别;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证书或报告,有效期为一年。乙方应提前对其产品进行环保测试和认证,以保证其符合要求;如超过有效期且乙方仍未提供最新环保证书或报告,但仍给甲方提供产品时,乙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沟通协商甲方库存品、在制品、成品及终端客户的产品处理方案,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提供最新的环保证书或报告,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供货资格;

  5。 乙方所提供的第三方测试机构证书或报告,必须是通过对物料拆分到无法再拆分的单一材质的证书或报告,甲方不接收混合测试报告;

  6。 乙方给甲方提供的证书或报告,所有内容与文字必须清晰、真实、有效,不得有虚假或涂改行为。如发现有虚假、涂改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与费用、客户损失费用等),并对每份虚假或涂改报告处以50000元人民币罚款;

  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更改甲方已承认的`产品所使用的物料。因客观原因导致乙方材料发生变化时,乙方须重新送样到第三方测试机构进行测试,在通过测试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供货;

  8。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验,若检验时发现不合格(特指rohs、reach两项)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处以XX0元罚款;

  9。 在乙方提供的产品中,若甲方未在抽样中发现环保物质超标,但在甲方的客户端测试时发现不符环保标准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与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0。 镭射测试(en62471)在甲方要求下进行,甲方如无此要求,则可不必进行测试;

  五、变更控制

  1。乙方在变更生产地、原材料、制造方法、生产设备等或进行有可能影响交货品质变更时,乙方需要提前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取得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六、工厂审查

  1。根据甲方与甲方客户之间的协议或甲方的需要,可以随时由甲方及甲方客户或甲方委托代理人对乙方的工厂进行审核,以及对产品进行验证;

  2。乙方产品发生品质异常时,甲方有权到乙方或乙方的供应商处进行审查或驻厂作业;

  3。乙方产品出现严重品质问题,连续三个月被评为c级或c级以下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格供方资格;

  七、产品标识及追溯

  1。乙方产品的最小包装件以及外箱上,应明确标识产品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品质状态及rohs状态标识;

  2。乙方应确定包装方式以及运输方式、放置方法、确保所有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的状态下方可交货;

  八、来料检验

  1。甲方对乙方的产品依照甲方《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以及《来料检验标准》实施来料检验。甲方依照gb/t2828—XX ii级一般水准抽样并进行判定,质量允收限 cri:0,maj:0。25,min:0。65;

  2。乙方的产品在甲方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批次产品,原则上甲方将所有不合格批次产品退回给乙方。乙方对甲方的产品应进行全检,确认品质状态并进行标识区分后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再次出货;

  九、不合格品处理

  1。在甲方的整个生产过程、客户或市场中,因乙方产品的原因导致品质不合格时,甲方向乙方出具《来料品质异常处理单》,乙方方应根据甲方方的要求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通知之日起3天内报书面回复报告;

  2。甲方在来料检验、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属于乙方产品质量不良的产品,乙方有义务对不合格品一对一进行调换合格的产品,并及时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

  3。乙方产品在甲方检验时发现不合格,由于甲方急用,乙方应立即换货或安排人员到甲方进行挑癣返工。如乙方无法安排人员到甲方进行处理,所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计算方法:rmb30元/人。小时×挑选人数×时间,甲方实施挑选前将发送《来料品质异常处理单》给乙方,如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未进行处理,甲方将执行挑癣返工,甲方将视为默认,相应费用将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4。因乙方的品质或交期,造成甲方停产或影响甲方交货期,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停工待料费用计算方法:rmb30元/人。小时×停线人数×时间,其它费用按实际损失计算。甲方将相关费用明细计算完毕后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未给予回复,甲方将视为默认,相应费用将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5。因乙方的品质问题导致甲方产品被客户退货或返工,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相关费用明细计算完毕后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未给予 回复,甲方将视为默认,相应费用将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6。因乙方的品质问题导致甲方产品被维修、返工,不良比例大于5‰,甲方维修、返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计算方法:rmb30元/人。小时×返工人数×返工时间+材料损失费用。甲方将相关费用明细计算完毕后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未给予回复,甲方将视为默认,相应费用将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7。因乙方的品质问题产品在甲方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虽未导致停工、返工,但不良比例大于1%,乙方除承担第6条的所有费用外,甲方还可以对乙方进行扣罚,扣罚金额为乙方有质量问题批次产品总价值的20%。

  8。因乙方的品质问题产品在甲方的客户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客户端批量退货且经返工仍不能排除的性能患产品,甲方将退回乙方该批次的所有产品,乙方将承担所有返工及运输费用,同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该批次总价值50%处罚。因质量隐患造成甲方客户终止合作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该质量隐患批次产品总价值100%的处罚,并视情节对乙方其它货款进行处理。

  9。甲方委外加工,由于乙方生产工艺、储存、运输不当等问题导致甲方产品损坏、遗失或发生其它质量、数量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将按产品采购成本价向乙方提出赔偿。

  10。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生经济损失后,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反馈,列明详细情况、产生费用等,向乙方书面提出赔偿要求,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回传,超期将视为默认,甲方将按书面赔偿要求在乙方方货款中执行扣款。

  十、本协议双方自愿签署,如需要变更,需双方共同协商。一经签署,立即生效,协议不因甲乙双方公司改组、签约人员离职、公司变迁或公司产地不同等因素而改变其法律效力,违反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十一、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有效期限: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到期后未续签,则顺延2年。

质量保证协议5

  (需方)公司名称:

  法人(签章):

  (供方)公司名称:

  法人(签章):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不合格产品、滞销产品的处理

  第一条 乙方对甲方产品不合格的统计范围,包括乙方入库检验、客户出售过程中、用户质保期内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第二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的甲方产品中的不合格,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不合格通知后 3 日内更换或退不合格产品,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三条 乙方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换货或退货,但要确保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方可退换货物,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在验收产品中发现甲方产品中的磨损产品且影响乙方销售,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磨损产品通知后 3 日内更换或退磨损产品,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在验收产品中发现甲方产品中的包装破损和包装缺少等情况,有权要求补给相应产品包装,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 日内给出答复或发出相应产品包装,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六条 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 3 个月内如遇滞销产品时,甲方应即时更换或者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 3 日内为乙方调换乙方确认或指定的其他产品。乙方需要保证滞销品的包装完好,不影响甲方的再次销售。

  第七条 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存在或涉嫌存在(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等)损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情况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 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八条 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为假冒产品的,或存在虚假宣传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2 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九条 对于第 至第 条所述的情况,更换或退货的全部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 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缴纳 倍本批次产品货款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以确保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 由于质量、供货等原因,双方欲终止合同,乙方有权扣除甲方 %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作为支付乙方出售产品因甲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部分损害和质量处罚,限期 5年,余额返回甲方。

  三、 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 甲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乙方稳定、合格的产品,这些制度至少应该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工序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质量岗位责任制度,质量奖惩制度等等。

  第十三条 甲方应不断改进其品质,愿意配合乙方不断提高各自的品质管理体系,达到品质目标。

  四、 质量责任约定

  第十四条 乙方在组织入库验收时发现,产品磨损率超过 %,乙方有权全数退货,并要求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在组织入库验收时返现,甲方提供的产品为返修品,乙方有权全数退货,并要求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第十六条 如果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或超过 %,乙方要求甲方派工作人员到乙方现场检验,甲方应在接收到通知后 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如甲方未能在 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乙方超出部分按50元/小时扣除罚款。

  第十七条 甲方产品若出现大批量质量事故,产品质量问题率一旦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承担来往运费,并要求甲方做出赔偿,具体赔偿方式如下:

  (1)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2)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3)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4)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5)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第十八条 为了防止退回甲方的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货,如乙方发现甲方把退回不合格品(或其他同类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货时,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并作出 5倍货款额度赔偿。

  第十九条 甲方产品在乙方发生质量或管理问题时,乙方将发出《扣款通知书》。甲方接到《扣款通知书》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回传给乙方;甲方如有异议,请务必在 48小时内书面想乙方提出,乙方将进行调解处理,并出具异议回复。如甲方无异议则乙方在到达通知处理期限后直接进行扣款。

  第二十条 若甲方在乙方书面通知或异议回复后不予理会,而在期限到达并实施扣款后再提出异议的:若异议提出时间在扣款日起超过 30天内,乙方同意复查的,甲方必须向乙方缴纳500元管理费用;若异议提出时间在扣款日起超过 30天,乙方可不予理会。

  五、 保修条款

  第二十一条 对于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甲方按国家规定负责办理保修,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二十二条 甲方提供乙方售后方面的特殊政策,产品的延长质保。

  六、附件

  第二十三条 处理意见,协商不成时,可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签字盖章视为认可,即日起执行,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有效。

质量保证协议6

  甲方: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长春市安庆路5号

  乙方(供货商):

  住所:

  甲、乙两方统称“双方”。为确保外协件供货质量,《一汽-大众与供货商质量保证协议》(下称“本协议”)规定了供应商在产品前期质量开发、认可、批量生产供货、直至售后质量保证全过程中的要求和职责。本协议系《零部件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零部件采购合同》中的质量保证业务条款和相关条款构成了双方之间完整的质量保证权利义务关系。签订后的本协议将取代双方之前签订的《零部件采购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协议》。本协议适用于一汽-大众所有的外协件供应商。

  一、 质量责任

  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和其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乙方也要对其供方实施本协议内容。即甲方可就分供方的产品质量问题要求供应商向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对乙方的质量保证要求基于以下列举的相关技术文件要求,但不限于下列文件要求的限制:

  1)供应商质量能力评定准则(Formel Q)

  2)新零件质量开发计划(QPN)(甲方另行提供给乙方)

  3)德国汽车工业管理 VDA 系列丛书(乙方自行获取)

  4)中国国家强制性的法律、法规要求(乙方自行获取)

  5)一汽-大众质量管理要求以及产品技术资料(如图纸、技术供货条件和标准) 针对产品的特殊质量要求,甲方可以在后续增加的质量文件中予以规定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 供货商质量能力

  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ISO/TS16949或VDA6.1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

  2、质量能力

  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补充,大众集团Formel Q补充规定了大众的特殊要求:包括对产品、过程以及在技术检验等方面。供货商必须针对这些要求,主动落实相应的措施。 甲方供货商质量审核部门根据大众集团Formel Q ,对供应商的质量能力进行评价:

  1) 被评价为甲方C级供货商,将不再发包新零件。供货商必须制定有效的改进计划,并在3个月内达到甲方B级(大于等于85分)质量能力,否则甲方保留重新选择供货商的权利。

  2) 根据大众集团Formel Q 规定,乙方所提供的零件在开始批量供货时,其质量能力必须达到B级(大于等于86分),并不断进行质量改进,使其供货质量能力达到A级。在发包时有特殊承诺的供货商,必须达到所承诺的内容。

  3) 对于批量供货的B级供货商,必须制定质量能力升A级计划,并按约定时间提供升A级自审报告。甲方将进行复审,如果复审达不到A级,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必须由乙方进行承担(如实际产生的差旅费和人工费用),且甲方具有在供应商体系内通报的权利。

  4) 甲方组织乙方升A工作。对乙方进行质量能力评(内)审、质量工具知识培训以及现场指导质量问题改进工作,协助乙方完成升A计划。

  本条款中所述事项可能影响甲方对供货商质量能力的评价,该评价将直接影响甲方是否决定授予供货商进行样品制造并交甲方认可的权利和批量供货的权利。需要强调的是,在发包时,向甲方作出特殊承诺的供应商,应努力达到并践行承诺的内容,否则可能无法获得样品制造并交甲方认可的权利和批量供货的权利。

  3、质量能力的持续改进

  质量能力的提高和持续改进是乙方的职责和义务。乙方应针对公司质量能力发展制定计划,并按照大众集团Formel Q 的要求,至少六个月完成一次完整的内部过程审核,针对审核结果,制定改进计划并落实相应的措施,实现质量能力的持续改进,并将审核结果和整改措施提交给甲方。

  乙方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内部产品审核,审核报告由乙方存档备查。

  乙方需每年度主动向甲方外协件质量保证部提交质量能力提升计划、包括相应的改进计划,期限和措施跟踪结果,以及按照大众集团Formel Q 要求实施的内部审核报告。

  三、 新零件前期质量规划

  1、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负责人员

  某公司在获得一汽-大众新零件发包提名信后,应立即实施新零件前期质量规划工作,并以书面的形式规定项目目标,包括落实目标的项目进度计划(里程碑时间点)以及确定项目负责人员及所属成员等。所有这些信息应以书面形式最迟在四周内提交甲方外协件质量保证部相关零件负责人。

  本条款中需要申诉,发包提名信不应被视为一汽-大众已经确定该公司为产品供货商。

  2、新零件质量提高计划

  乙方负责按照大众集团Formel Q 的要求,制定新零件质量开发计划(QPN),相应的QPN计划及最新结果状态报告应按照项目工作时间节点要求,主动提交给甲方外协件质量保证部相关零件负责人。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和落实QPN所确定的改进措施,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改进措施及措施实施结果。

  甲方外协件质量保证部将根据项目进展状况在乙方现场进行QPN评价。

  3、预批量零件的质量证明

  从首次生产零件到批量认可这一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和义务,按照预批量零件的质量证明规定对零件进行标识,制定相应的零件履历表并进行跟踪,零件每次供货都应附入这些资料直至批量生产启动。

  四、 首批样品与认可条件

  1、首批样品认可

  首批样品是完全用批量生产设备,在批量生产条件下制造出来的零件(EM)和材料。以下情况下,乙方必须提供首批样品以及相关检验资料进行认可:

  1)新零件和新总成件

  2)技术更改

  3)产品更改

  4)新的生产设备、新的模具、新的工装

  5)易地生产、新的生产场地

  6)生产工艺更改

  7)生产较长时间中断(半年以上)

  8)供方状态变化(包括材料、半成品、加工服务)

  这些要求同样适用于乙方的供方。

  对具有花纹、匹配要求的零件,认可时只有通过一汽-大众给予花纹认可后,才被允许模具供应商加工花纹。

  乙方在提供首批样件时(用相同模具生产时,每个模具都应提供样品或一模多腔时,每一腔都应提供样品),必须按照一汽-大众相关格式要求,提供完整的首批样件检验报告,包括所有需要的相关文件。

  乙方所提供的首批样品,要按照甲方相关的首批样品认可程序实施认可。如果乙方提交的样品与规定有偏差,导致甲方测量技术中心和材料技术中心进行第二次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首批样品3分的零件可以被允许有条件的(限时、限量)投入试生产,乙方必须提交3分零件的改进措施和计划,并在有条件认可期限内达到1分,并对整改完成后的零件重新提交批量样品进行认可。

  2、外协件质量保证措施确定

  针对不同零件,认可时,甲方外协件质量保证部与乙方依据产品图纸和标准,必须共同确定如下质量保证措施,并根据要求将其作为附件列入批量认可报告:

  1)产品的重要特性及其工艺过程的重要特性,检验监控手段及监控频次,如《批量供货检验计划》等;

  2)关键质量改进项目内容(如认可遗留问题,需持续改进问题等)和质量验收时间;

  3)产品的《批量生产状态》、《零合件状态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及清单》、《产品审核计划》、《型式实验计划》、《工艺设备平面布臵图》、《产品交付检验计划》、《模具清单》、《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清单》等;

  4)甲方确定乙方质量目标,内容包括:

  零公里外协件索赔PPM值;

  零公里质量问题目标值;

  零公里整车奥迪特或发动机/传动器奥迪特目标点数;

  3、两日生产验收(2TP)

  对于新开发的零件,甲方外协件质量保证部将根据QPN结果成熟度,或在零件通过甲方技术开发部的OTS认可后,对乙方开展两日生产验收(2TP),验收最迟在批量生产启动前进行,针对验收过程中的不合格项,乙方必须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并主动提交给甲方外协件质量保证部,如需再次验收,甲方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重新验收。

  4、批量试装

  甲方在外协件批量认可前组织批量试装,乙方必须对试装不合格项进行整改。 本第四条款“首批样品与认可条件”应得到乙方的全面遵守和履行,只有在此前提下,甲方才有可能对乙方进行批量供货认可。

  五、 批量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1、批量供货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存档要求

  乙方在批量认可时必须完成下列文件,并在批量生产前提交甲方外协件质量保证部质量负责人批准,在批量供货时必须定期主动提供相应的检验结果:

  产品交付检验计划每三个月提交检验结果报告

  产品审核计划 每半年提交产品审核报告

  产品型式试验计划每年提交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

  乙方必须将供货零件的检验报告、审核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存档,不含D/TLD特性要求的零件供货检验报告保存三年,含有D/TLD特性要求的零件检验报告保存十五年。

  2、供货商质量监控

  为确保批量外协件质量,甲方外保部在批量生产启动后对批量供应商开展主动质量监控,包括飞行检查、批量两日生产、批量零件抽检等。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开展监控,反映真实情况并针对监控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整改,甲方有权

质量保证协议7

  甲方: (订货方)

  乙方: (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为保障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产品绿瘦(纤丽宝牌)玉人胶囊的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防止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甲、乙双方造 成损失,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承诺书:

  第一条:

  乙方应为具有合法资质的保健品生产企业, 并向甲方提供 《保健品生产许可证》 、 《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在原料采集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每批次原料应出具质量检 验合格手续。 2.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要求操作。乙方 在向甲方分批供货时应出具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甲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若有关政府部门抽检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情况,由此造成 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产品包装质量要求

  1.胶囊包装应符合国家保健食品包装质量要求。

  2.外包装盒材质必须严格按照既定供货质量标准,不得以次充好。

  3.印刷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印刷字体、图案清晰,不得私自更改甲方产品外包装,如需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并有书面材料。

  4.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外包装美观,收缩膜表面及边缘光滑无褶皱,封口处整齐、无裂 缝和突起,如出现以上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返工,由此导致甲方合格产品库存 不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产品验收

  1.乙方交付前,应按国家保健品质量要求规定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检验,并开具合格证 明;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对产品进行验收和确认。甲方享有向乙方提出其他质量异议的权利,乙方应承担退换及赔偿责任。

  2.甲方对产品外包装及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有权向乙方提出退换货要求,由此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售后服务

  在产品保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做出响应,并予以文件名称:产品加工合同 文件编号:bjXX0723 解决。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时, 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每批次产品保质期为自生产日期起 24个月内)

  第六条:协议变更

  本协议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私自变更、修 改协议,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私自变更、修改协议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 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 延期、部分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 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质量保证协议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以双方签定的采购订单为基础,就甲方从乙方采购的零件或商品有关乙方质量、供应保证、“三包”服务签订如下协议。

  一、目的

  本协议对于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制定了与产品质量有关质量保证准则,以防止双方在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方面而产生纠纷,谋求产品质量的提高及售后服务工作的完善为宗旨。

  二、遵守法律、法规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应遵守相关的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乙方以接收甲方正式的采购订单为标准,如果乙方判甲方的采购订单、相关技术文件与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矛盾,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协商。

  三、质量保证的对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作为质量保证的对象。

  四、产品质量保证

  1、为了确保订货产品满足甲方质量要求,乙方应通过对订货产品的开发、设计、物资采购、制造、检查、保管、运输等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确立经济且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2、乙方对重要原物料(重要物料签订协议时提供给甲方确认)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和批次管理;

  3、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性能必须满足双方签定的有关产品图纸、技术协议及相关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和规格要求;

  4、甲方提出的任何质量投诉,乙方应立即采取更正行动予以改进,并在24小时内反馈给甲方;

  5、乙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例行试验(含国家机构的第三方试验),实验结果为乙方责任,乙方应免费按时向甲方提交所供产品的例行试验报告;

  6、如发生以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产生费用:

  ① 乙方交货时间超出订单合约交期(交期延误)造成甲方生产停止;

  ② 乙方生产的配件在甲方入厂检验时,因品质问题乙方不能及时处理;

  ③ 乙方生产的配件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而造成甲方停产或已生产的产品返工;

  ④ 因乙方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出厂后发生的质量事故(如退货等);

  ⑤ 因乙方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丧失使用价值。

  五、质量保证期的确定

  乙方提供产品的“三包”期(包修、包换、包退)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的保证期均从甲方产品出厂后的保质期开始计算。

  六、产品的质量索赔

  1、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在甲方入厂验收时被判为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而因甲方生产急需,需要乙方到甲方现场全检,返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甲方进行全检、返修。不能返修需采取让步接收的,甲方扣除乙方该批物料货款的1%。

  2、乙方产品在甲方发生质量问题时,甲方按本协议向乙方发出《质量信息反馈表》,乙方应在接单后的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后盖章返回甲方,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提出改进措施,使问题得以解决,若两天内未做回复,每超过一天时间按每天50元扣款。

  3、乙方产品在甲方发生质量问题时(三包期内),需乙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将发出《质量索赔通知书》,乙方接到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回传给甲方,乙方如有异议,请务必在当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将进行调节处理,并出具异议回复,如在5个工作日内未做回复,视为认同,若有退货则视为乙方完全接受退货。

  4、乙方若无法及时交货或返修不及时导致甲方停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订单5%/天赔偿甲方。

  5、本协议内所赔偿处罚的金额在下批次的货款中扣除。

  七、协议变更: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追加事项时,可在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下进行。

  八、生效时间:甲乙双方签认本协议之日起开始生效。

  九、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但在有效期结束前的两个月供需双方均无异议的情况下,自动延长一年。以后依次类推。关于质量保证期按第五条执行。

  十、其他

  乙方和甲方在合作过程中,若乙方带乙方以外或隐患身份的人员到甲方和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生产技术、商业信息或公司名称等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的各种文件。 十一、其他约定

  1、关于乙方提供具体产品的专业性条款(根据具体产品双方商定)。

  2、本协议作为双方采购订单(或试制协议)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本协议的执

  行不受合同终止的限制。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诚意解决。

  4、本协议共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日期: 乙方(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日期:

质量保证协议9

  甲方(农产品批发市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批发商、经营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进入市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条 甲方实行销售准入制度,乙方进场交易应当向甲方进行登记,办理销售准入证,并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

  食用农产品质量保证金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交纳。食用农产品保证金达不到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日内补足差额。

  甲、乙一方或双方不再经营,甲方应当在30日内退还乙方名下食用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余额。

  第三条 乙方对每批进入市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具有购货凭证或者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质量检测报告、原产地证明文件,经甲方核对无误的,可直接进场交易。

  第四条 不能提交食用农产品应当具有购货凭证或者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质量检测报告、原产地证明文件,乙方坚持要在甲方市场内交易的,甲方有权指定合法检测机构对乙方的农产品取样检测,样品由乙方无偿提供,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一)若抽检合格的,准予进场交易;

  (二)若抽检乙方销售食用农产品有害物残留异常,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出售与转移,并先行封存;

  (三)若复检后,确认乙方销售食用农产品有害物残留超标,由甲方监督乙方自行将其销毁,所有销毁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乙方销售的农产品检测出有害物残留超标,发现首次,甲方将予以警告并公示(在场内电子显示屏上显示);发现第二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休业整顿,一月内连续发现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场内经营资格并责成退市,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若对市场检测报告及处理有异议,可以向甲方上级管理部门投诉。

  第五条 乙方有义务对被检出有毒有害物的农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及时与产地通报检测结果,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经销该产地的货源。

  第六条 在政府有关部门例行检测中,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查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场内经营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每一超标品种罚款叁仟元。

  第七条 例行抽检的费用及罚款从食用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中支付,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乙方经销食用农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场内经营资格,并予以退场处理:

  (一)食用农产品不具有原产地证明或检测报告、购货凭证,乙方不让检测的;

  (二)不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或连续______________日未交纳保证金差额的。

  第九条 国家农产品有害物检测标准修订后,甲方有权修改或增补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通知乙方。

  第十条 甲方有权将乙方经营信息记入档案并对外公布。

  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被记录的信息。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质量保证协议10

  使用单位(以下简称需方):

  生产或租赁单位(以下简称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租赁方、出租方对于租赁方工程所需的钢管扣件质量问题提出的各种要求,通过充分协商,确认依据北京市建委《关于加强施工用钢管扣件使用管理的通知》(京建材[20xx]72号)文精神及《北京市建设和房屋行政许可、管理事项程序性规定》(京建法[20xx]1067号文)的要求,按照“使用单位负责,强化工地检验;供应单位备案,实行市场准入”的原则,特制定本协议,供方应满足以下质量、技术、检测等要求:

  第一条: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1.1脚手架钢管应执行的产品标准

  1.1.1产品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700—88《碳素结构钢》中Q235-A级钢的规定;

  1.1.2产品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3793—92《直缝电焊钢管》或GB/T3091—20xx《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中的要求;

  1.1.3外观及尺寸符合JGJ130-20xx《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即外径48mm,最大负公差0.5mm;壁厚3.5mm,最大负公差0.5mm。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深的划道和孔洞,并应涂有防锈漆;

  1.1.4单根脚手架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宜大于25kg。

  1.2脚手架扣件应执行的产品标准

  1.2.1脚手架扣件(铸铁可锻铁或铸钢制造)应符合GB15831—1995《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

  1.2.2钢板冲压扣件执行JG3061—1999《钢板冲压扣件》标准;

  1.2.3旧扣件无裂缝、变形,螺栓不滑丝。

  第二条:对应提供的产品资料要求

  2.1北京市建委备案证明(租赁企业还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备案证明)

  2.2营业执照

  2.3生产许可证

  2.4产品合格证

  2.5法定检验机构(省级以上)出具的按规定标准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报告的签发时间要求在一年以内)

  2.6商标注册证明等

  第三条:对产品的检测项目要求

  3.1脚手架钢管的检测项目须包括:抗拉强度、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外观质量、外径、壁厚、端面偏差等内容。

  3.2扣件需要检测的主要指标有

  3.2.1力学性能

  3.2.1.1直角型式扣件:抗滑性能、抗破坏性能及扭转刚度;

  3.2.1.2旋转型式扣件:抗滑性能、抗破坏性能;对接型式扣件的抗拉性能;以及底座的抗压性能。

  3.2.2扣件的外观和附件质量。

  3.2.2.1扣件各部位不允许有裂纹存在(生产企业、租赁企业存量扣件);

  3.2.2.2盖板与座的张开距不得小于49(52) mm(生产企业、租赁企业存量扣件);

  3.2.2.3扣件不允许在主要部位有缩松(生产企业);

  3.2.2.4扣件表面大于10 mm的砂眼不应超过三处,且累计面积不应大于50(生产企业 ;

  3.2.2.5扣件表面粘砂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 mm(生产企业);

  3.2.2.6错箱不应大于1 mm(生产企业);

  3.2.2.7扣件表面凸(或凹)的高值(或深)不应大于1 mm(生产企业、租赁企业存量扣件);

  3.2.2.8扣件与钢管接触部位不应有氧化皮,其他部位氧化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 mm;

  3.2.2.9铆钉应符合G$ 867的规定,铆接处应牢固,铆接头应大于铆孔直径1mm,且美观,不应有裂纹存在(生产企业、租赁企业存量扣件);

  3.2.2.10 T型螺栓、螺母、垫圈、铆钉采用的材料应符合GB 700的有关规定。螺栓、螺母的螺纹均应符合GB 196的规定,垫圈应符合GB 95的规定。T型螺栓M12,总长72±0.5mm,螺母对边宽22±0.5mm,厚度±0.5mm(生产企业、租赁企业存量扣件);

  3.2.2.11活动部位应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 mm(生产企业、租赁企业存量扣件);

  3.2.2.12产品的规格、商标应在醒目处铸出,字迹图案要清晰、完整(生产企业、租赁企业存量扣件);

  3.2.2.13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不能用沥青漆),油漆应均匀美观,不应有堆漆或露铁。

  第四条:对产品抽样检测组批要求

  4.1钢管的组批要求:每批钢管由同一尺寸、同一牌号、同一材料状态组成,每批钢管的根数不大于400根。

  4.2扣件的组批要求:每批扣件由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同一材料状态组成,每批须大于280件,当批量超过10000件,超过部分应做另一批检验验收。

  第五条:产品进场要求

  5.1需方对于供方提供的质量合格资料不全和未按标准要求铸有商标的产品不予验收进场;

  5.2供方应严格按需方要求的数量组织进场;

  5.3供方提供的产品在进场后第一次使用前,由需方按上述检测要求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其中对旧钢管、扣件应当逐件检查),并抽取扣件样本进行力学性能和扭力距指标复验。不合格的扣件不予办理验收手续,不得使用。外观检验和力学性能复验的技术资料由需方和检验单位完整存档备查。样本力学性能不合格的有关检验资料由需方负责上报市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5.4检查合格的钢管、扣件和紧固件,需方在再次使用前,负责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第六条:其他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需方保留向供方追索相关责任的权利。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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