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时间:2022-06-02 10:31:07 通知范文 我要投稿

培训通知模板集锦7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你写通知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培训通知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培训通知模板集锦7篇

培训通知 篇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继续组织参加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实施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职业

  1、全国统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8个职业。

  2、全省统考:秘书、公关员、营销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87个职业(工种)。

  二、统考考核时间

  全国统考时间为5月21-22日,全省统考时间为5月21-23日。

  三、统考报名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3月22日—28日止。报名请登录,点击首页右上角菜单栏的“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大厅后点击页面中间位置的“职业技能鉴定”。

  2、现场审核时间:3月29日—4月6日(工作日内,按短信通知时间参加审核)。

  审核地点:政务新区C区6楼605室。

  3、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网站通知

  4、报全国统考职业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考生请在4月7日—4月13日(工作日内)提交论文(一式三份),其中物流师(2-1级)、理财规划师(2-1级)不提交论文。

  四、注意事项

  1、不受理户口不在本市且不在本市辖区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长期居住人员报名;

  2、不受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代学员集体报名;

  3、不受理考生跨地域报名;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应按《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xx〕2号)中要求的申报条件及程序报名。

  咨询电话:3991242,3991363

  芜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培训通知 篇2

全院各科室:

  为进一步开拓视野,推动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结合本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安排,医院邀请《向世界最好的医院“梅奥”学管理 》一书作者肯特塞特曼来院进行管理培训和座谈,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培训

培训通知 篇3

  各位结对教师:

  在实施穗研字[20xx]08号文件《广州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意见(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市教育局当前重点工作的要求,我市第二期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培训将从20xx学年开始,本期培训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骨干教师为主,并把镇街教学指导中心业务干部纳入培训范围。

  特聘请你担任生物学科农村教师的结对指导老师(名单附后),聘期两年(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现定于12月30日至31日为第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你需要参加一段培训活动,请于12月31日(星期四)上午8:30到达华泰宾馆,参加学科培训活动。请准时出席。

  凭本通知向学校请假。

  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ZZ年12月25日

培训通知 篇4

  20xx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蓄势待发,在原20xx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基础上,强化了企业的战略方向、领导作用、风险管理、知识管理,对文件的要求,在有效性的前提下,更趋灵活……

  当前,我国处在增速换档期、转型阵痛期、改革攻坚期三期重合的重要时刻,呈现出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新常态”。为了更好地把握时代要求,顺应“新常态”,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激发管理体系的活力,弥补管理体系的短板,创建“新体系”。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结合多年的审核经验,以ISO9001:20xx FDIS标准即将推出为契机,举办ISO9001:20xx FDIS标准及体系文件修订培训班:

  培训时间:

  第一期:20xx年9月11日(09:00——12:0013:30——17:00)

  第二期:20xx年9月18日(09:00——12:00 13:30——17:00)

  培训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中心)C座17层(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下车B2口出,南行1000米即到。)

  培训内容:

  1、ISO9001:20xx FDIS新版标准的理解;

  2、ISO9001:20xx与ISO9001:20xx FDIS版的对照。

  3、知识管理、风险管理、信息化管理、项目管理与传统管理体系的融合;

  4、整合型管理体系文件编写的建议等。

  培训目的:

  为做好标准换版工作,并以标准换版为契机,提高企业质量管理相关人员、审核人员对标准的认识与理解,促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的不断提高,实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一次整体提升。

  培训对象:

  在企业单位里从事质量、环境或职业健康安全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及致力于组织内部体系审核的人员、组织内建立或管理体系或从事第二方审核的人员等

  培训费用:300元/人。(其他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1、报名电话:

  2、填写报名表,

  3、有意参加培训的组织或个人,请填写回执,发传真或E_mail。

  xx智业培训中心

    20xx年x月x日

培训通知 篇5

  一、培训对象

  各区市县教育局、友谊中学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参加年6月—7月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远程培训名单中,承担—20xx学年度高中一年级教学任务的全市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全体教师;各区市县教研室高中相应学科教研员。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参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教师把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精神实质和要求,了解和掌握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标准、目标、内容、实施与评价,了解和掌握普通高中新教材的编写思路、体例特征、结构特征及各学科之间的联系,增强教材分析处理能力和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提高普通高中教师实施新课程的管理能力、研究能力、指导能力、教学实践能力和开发校本资源的能力。

  三、培训内容

  (一)专家报告: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解读和新课程教材解析;

  (二)普通高中新课程课堂教学展评(高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每学科每个区市县、友谊中学各选送1名高二教师参加市课堂教学展评);

  (三)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案例分析与教学实施策略研讨。

  四、培训安排

  (一)年10月12日—14日,语文、政治、生物;

  (二)年10月19日—21日,数学、历史、化学;

  (三)年10月26日—28日,英语、地理、物理;

  参培教师报到时间:语文、政治、生物10月12日上午9:00前;数学、历史、化学10月19日上午9:00前;英语、地理、物理10月26日上午9:00前。

  参培教师报到地点:

  五、培训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培训、资料费150元/人,由各高中学校在教师培训费中列支。参培教师培训费、住宿费、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工作要求

  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确定专人负责组织承担高中一年级新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按时参加培训,各区市县、友谊中学每个学科要确定一名领队教师,各区市县、友谊中学培训负责人员、学科领队、参培教师、课题教学展评教师及课题名单请于年9月28日前发送至。联系人:联系电话:。培训结束,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市县、友谊中学参加本次培训的情况予以通报,并将参培教师参训情况纳入对区市县教育局年终师训目标考核。

培训通知 篇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当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率偏低,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不了解职业病危害对自身健康的损害、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差等问题,导致大量劳动者职业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实践表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安全红线的内在要求;是增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的源头性、基础性举措。用人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观念,把职业卫生培训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把工作谋划好、部署好、落实好。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职业健康”为工作主线,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实施分类培训,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为防治职业病危害提供保障与支持。

  (二)工作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率达到100%。

  三、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是职业卫生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保障职业卫生培训所需的资金投入,将职业卫生培训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把职业卫生培训纳入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体系,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员。要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管理,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训练科目及考核情况等内容,并将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培训情况等,分类进行归档管理。

  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变化的,应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作业整体外包或者使用劳务派遣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对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防护技能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用人单位接收在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逐步推进职业卫生培训与安全生产培训一体化

  各地区要根据工作实际,推进安全培训与职业卫生培训一体化,提高培训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行安全与职业卫生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并保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30%,继续教育时职业卫生培训不少于20%。经考核合格后,在合格证中注明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不再单独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其他行业领域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和学时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五、突出重点,督促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用人单位要突出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以及放射性危害等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上的劳动者,对其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 要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和派遣用工人员作为职业卫生培训的重点人群,针对其流动性大、文化程度偏低、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不强等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并监督检查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当中,提高培训效果。

  六、因材施教,明确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

  用人单位要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没有能力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煤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视作继续教育。

  七、切实提高职业卫生培训质量

  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鼓励劳动者集中参加网络在线职业卫生培训学习,有关内容和学时可按规定纳入考核体系。鼓励用人单位按照“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原则,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需求,组织编写学习读本、知识手册等简易教材。要借鉴安全生产培训的有效做法,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推行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操作规程和防护知识等,使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成为职业病危害预防的第一道防线。

  八、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监督检查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帮助用人单位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利用行政执法、重点帮扶等方式推动培训工作,把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也可以现场检查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技能,检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效果。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的劳动者,一律先离岗、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要依法倒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落实情况,凡存在未经培训上岗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XX办公厅

培训通知 篇7

各科室:

  现将举行全院医、技人员医疗安全培训,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讲课人员:

  医疗安全 常增林 主任医师 医务科副科长

  二、培训时间及科室:

  20xx年2月7日(星期二)下午5:00

  参加科室:普外科A、普外科B、骨外科、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手外科、肛肠科、妇产科、耳鼻喉科、眼科、麻醉科、皮肤科、口腔科、门诊医生、体检中心、社区医生,病理科、核医学科、放射科全体医技人员。

  20xx年2月8日(星期三)下午5: 00

  参加科室:神经内科、心内科、内分泌科、肾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A、消化内科B、肿瘤科、肿瘤科血液科、疼痛科、儿科、ICU、急诊科、贵宾病房、功能科,药学部、检验科各室全体医、技人员。

  注:目前在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均参加当天所在科室的培训,2月7日(星期二)下午各科值班的医师参加2月8日(星期三)下午的培训,2月8日(星期三)下午各科值班的医师提前参加2月7日(星期二)下午的培训。

  三、培训要求:

  本次培训所有科室主任必须参加,请各科科主任组织本科所有医、技人员按时参加,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人员一律扣200元。其他人员及来院进修实习人员自愿参加。

  培训地点:康泰楼一楼多功能报告厅

  医务科

  二0一*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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