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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防台风简单通知(通用6篇)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地防台风简单通知,欢迎大家分享。
工地防台风简单通知 1
大桥开发区建设局,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建设科,龙山凤水筹备组:
根据气象部门消息,今年10号台风“麦德姆”将于今日经过我市,根据市区防指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台风过境期间,全区所有建筑工地停止施工,所有施工人员从工地撤离。
二、各工地做好塔吊、升降机、脚手架等高空设备的安全检查。完善电器、电线和深基坑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强降雨出现时,工地防汛排涝工作。
三、开展市政道路市政设施巡查,确保市政道路不积水,市政设施正常运行。
四、做好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各建筑施工工地要有专人值班,确保信息通畅,遇到情况及时上报处置。
通知人:
日期:
工地防台风简单通知 2
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台风“达维”、“苏拉”已先后于8月2日晚间到3日清晨在江苏盐城响水县陈家港镇和福建福鼎秦屿镇登陆,预计将影响十余个省份。中央气象台于2日13时发布今年首个台风红色预警,加之我市进入新一轮降雨期,建议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台风和暴雨的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动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和设备的储备等,加强对职工的教育,特别是一线操作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应急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严禁在大雨、大风、雷电天气安排室外作业。
二、加强深基坑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部要明确责任人员,加强巡查监测,做好汛期监护记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根据雨季汛期特点,制订深基坑、高边坡、高挡墙以及既有危旧房屋抢险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能有序抢险救灾。
三、各施工企业落实汛期值班情况,各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部必须提供汛期值班表,值班人员电话24小时开机,并确保信息畅通。要求各施工企业和各在建项目部汛期值班表于8月5日前报市建管处(联系电话:xxxx)。
通知人:
日期:
工地防台风简单通知 3
各县、区(开发区、红谷滩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报信息:8月31日,三个热带气旋在南海及西太平洋同时活动。对我省我市影响较大的主要是第6号热带风暴“狮子山”,受其影响,9月2日至4日将有一次明显的降水过程,局部山区有大暴雨。
为防止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对我市建筑工地施工作业造成影响,请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防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施工现场加强自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重点是:基坑施工边坡及排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脚手架的连墙件是否牢固;现场支模体系及所用材料是否采取固定措施;大型起重设备的附墙装置及避雷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围挡及硬质围挡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别要注意临时设施(彩板房)等是否符合安全牢固的要求。
2、台风期间,六级以上风力时各施工现场应按规定一律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台风来临时应尽量避免在临时建筑物(彩板房)内办公、休息,人员宜转移至主体已完工的建筑物内等安全地带。
3、台风过后,各施工现场必须对基坑施工边坡、大型起重设备、脚手架(支模架)、临时设施(彩板房)等进行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各施工现场的'台风前排查和台风过后检查工作。在台风期间加强巡查,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对台风天气的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妥善安排好台风期间的安全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通知人:
日期:
工地防台风简单通知 4
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省高速控股集团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
据气象部门预报,8月3日至4日,受今年第9号台风“xx”或其外围影响,我省有一次明显降水过程,沿淮淮河以南部分地区大到暴雨,其中大别山区和沿江江南局部地区大暴雨;今年第10号强热带风暴“达维”将对淮北北部有所影响。受其共同影响,我省偏东风力可达4—5级,阵风7—8级。省委书记张xx、省长李xx分别对防台风防汛工作作出重要指示。8月1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防台风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启动防汛应急预案Ⅲ级响应。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交通运输系统防台风防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防台风防汛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防台风防汛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台风防汛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提高防控意识,按照“宁可防而不来,不可来而无防”的原则,切实做好防台风防汛工作。
二、全面排查,落实措施,切实做好预防工作
海事(港航)部门要加强对通航密集区、港口、码头、施工作业区等水域的.现场监督,重点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遇有大风天气不能保证安全航行时,要立即禁航;要强化水上交通动态监控,在台风影响期间劝导辖区水上作业船舶归港避风,减少事故隐患;要督促有关水运企业落实防汛责任,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防汛工作;要加强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公路基础设施的巡查力度,尤其是在汛期和台风来临前逐桥、逐路进行排查,确保排泄洪设施通畅;加强对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易发地区公路的重点监控,切实做好隐患排除工作;加强公路应急物资储备和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急防范能力。一旦发生公路阻断,要全力以赴组织抢通,保障道路通行。
道路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及时掌握道路通行状况,科学调度运力,做好车辆安检工作和驾驶员安全叮嘱工作,确保防台风防汛期间道路运输安全。
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项目主管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提前加固大型临时结构、检查机械设备抗风措施,对易受台风、雷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应及时转移施工人员,凡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的,一律停止施工作业。
三、畅通渠道,加强联系,认真做好预警工作
自8月1日16:00起,省交通运输厅已启动防汛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在台风影响期间及主汛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待命制度,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密切关注台风和汛情的变化,及时获取预警信息。一旦发生险情、汛情,要及时收集、分析、报送相关信息,保证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当出现台风、持续性强降雨等重大灾情时,受影响地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于每日8时30分前将最新汇总的路产损失、交通阻断、工程损失和人员伤亡、抢险救灾等有关情况报厅应急办(安全监督处)。
通知人:
日期:
工地防台风简单通知 5
各建筑施工企业: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23号强台风“菲特”将于10月7日凌晨在浙闽沿海登陆,今年第24号台风“丹娜丝”也已在海上形成,初步判断将于8日影响我省沿海一带。两个台风先后影响我省,将给我省带来大面积的大风和强降雨。受此影响,未来几天我县将有一次明显大风降雨过程。为做好防台风应急工作,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现紧急通知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各施工企业要明确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职责。各企业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措施积极有力,切实按照防台风责任制的要求,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完善防台风预案,落实应急物资。
各施工企业要密切关注近期天气情况并根据各自实际立即完善各自的应急预案,预案要针对在建工程特点,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操作可行。各企业要准备充足的防汛抢险物资、设备,落实抢险队伍,一旦发现险情,做到抢险物资、设备、队伍随要、随到、随用。
三、全面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对所有在建工程和职工宿舍区进行一次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要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排查所有在建或停建未回填的深基坑、高大模板项目以及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土石方工程,重点检查以上工程的边坡或护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沟、坑周边堆载情况、排水措施等,对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2、要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排查所有内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卸料平台,特别是加强对脚手架基础、架体结构、拉结点、剪刀撑的检查,脚手架基础部位不得悬空、不得积水,确保架体能够在强风暴雨天气下不出现安全隐患和事故。
3、要加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排查所有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重点检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基础、附墙、拉结点、缆风绳等涉及结构稳定的关键设施,各类机械设备基础部位不得积水,对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加固措施,保证大型机械设备安全。
4、要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排查高处作业情况,重点检查“三宝”使用情况和临边洞口的防护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立即予以整改。遇暴雨和强风,一律禁止进行攀登、悬空露天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5、要加强工地临时设施安全管理。排查临时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建筑、材料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做好修缮加固工作,防止坍塌事故发生;对施工现场出现堵水或内涝的,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6、要加强工地应急处置准备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储备应急物资、检查应急设备、组织应急队伍。要确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稳固和防风安全,确保临时用电设施防水防触电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应急值守。
要注意及时收听收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做好工地防汛防风工作。要加强值班制度,确保防台风期间通讯畅通,各企业要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各企业分管负责人、各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必须24小时通讯畅通。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及时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通知人:
日期:
工地防台风简单通知 6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启德”8月16日07时中心位于深圳东南方约56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2级(33米/秒)。预计其将以20-25公里时速靠近广东西部沿海,强度有所加强,可能于17日在西部沿海地区登陆。深圳市气象台于16日07:40发布了台风蓝色预警信号。为做好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防御台风“启德”工作,根据市三防指挥部视频紧急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和区三防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地处危险边坡、河道、邻近挡土墙和位于人口密集地段的工棚、围墙的排查和管理,落实加固等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段的工棚,应及时撤离人员。
二、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管沟工程的'安全监控,对深基坑、地下暗挖、管沟工程周边载荷、排水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强化对雨后基坑、边坡稳定性检查和管沟毒气检测,防范坍塌事故、中毒事故的发生;全面停止一切攀登、悬空等高处作业,一旦气象部门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应立即停止一切户外作业。
三、地处低洼地带的建筑工地,要储备潜水泵、砂包等防汛物资和设备,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防止建筑工地因暴雨受淹、受涝,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重点落实地下车库防洪措施,尽可能在进出口处加装防水闸门或防水槽,提前备足防洪物料,包括发电机、抽水泵和沙袋等,预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配合街道等部门对所管的旧村老屋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相关部门;加强汛期巡查值守。加强降雨期间24小时巡查、值守,提前告知居民做好防汛工作,发现水浸情况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当地防汛指挥部门。
五、区安监站要将预警信号信息和工作要求通过短信平台发送至各在建受监工程;局物管科立即将预警信号信息发送至物业服务企业;局建管科要通知各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准备。
六、各单位在台风影响期间要加强值守,密切注意天气动态,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发生灾情、险情时要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应急处置。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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