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实施方案

时间:2024-02-19 16:16:42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精品】培训实施方案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实施方案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培训实施方案5篇

培训实施方案 篇1

  为了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切实提高我校教师师德水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行为习惯和班级管理水平,学校定于开展20xx年暑假假期校本培训工作。具体培训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不断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能力,更新教育观念和专业知识,以提高教师师德和班级管理为重点,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不断增强校本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培训目标

  1、加强师德师风培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

  2、通过培训,帮助教师深入理解新课程理念,掌握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和评价方式。

  3、加强班主任工作培训,提高班主任管理能力。

  4、加强学生行为习惯的培养,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5、通过外出学习汇报,更新教师观念,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三、领导小组

  组长:高应忠

  副组长:潘自忠 邢素刚

  成员:姚帆、杨仕华、庄娟、邓鸿勋

  四、培训对象

  全体教师

  五、培训内容

  1、师德师风

  2、外出学习汇报

  3、班级管理

  4、学生行为习惯

  六、培训形式

  1、 专题讲座

  2、小组研讨

  七、培训时间

  20xx年7月13-14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20xx年8月23-24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八、培训要求

  1、培训期间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请假,保质保量。2、参训教师必须做好学习笔记

培训实施方案 篇2

  一、背景分析

  林和小学现有学生241人,6个教学班,教师15人。在职教师10人,平均年龄32岁。其中学历达到本科的有7人人,大专的有3人。跨年级跨科目现象普遍,教研力量较薄弱,开展教研难度大。音乐、美术、体育等科目只有一位教师,难以开展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

  尽管困难重重,但是我校教师参与继续教育工作热情高涨,学校教师人人参与“九五”继续教育的验证工作,合格率达100%。现在又积极投身到“十五”继续教育工作中,努力通过各种渠道提高自身素质、业务水平。为实现“学习型”的教师、“学习型”的学校目标努力。

  二、指导思想

  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对创新人才的需求,对传统的基础教育形成了巨大冲击,对小学教师职业也提出了新的标准和新的要求。因此加强小学师资培养,是适应基础教育改革的要求。1999年国家教育部召开的“面向21世纪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中小学教师的全员培训要以校本培训为主,以自主学习、自主研究、自主创造和自我发展为核心。

  三、目标和任务

  作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校本培训在适应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适应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要求和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等社会经济发展改革措施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是深化我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为实现教师的“终身学习”提供了强而有力的保证。

  四、培训内容

  我校“十五”期间教师继续教育将立足本校,以校本培训为新模式,注重培养教师师德修养、基本功、教学策略、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等。重点加强《课程改革的理论、实施与评价》等课程的学习。

  五、制定开发方案

  教师是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只有开展以校为本、有的放矢、优质高效的师资培训,才可能真正发挥教师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主体作用。校本培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

  1、 强化课程意识,树立明确的教育观、课程观和教学观,能辨别和抵制校本课程开发中出现的一些不正确的观点和行为;

  2、 明确校本课程开发的重大意义,了解校本课程的涵义和特点;

  3、 学会校本课程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学会编写《校本课程纲要》和《校本课程的教学指导书》;

  4、 领会校本课程的'学和教的特点,开展生动、活泼、优质高效的教学活动。

  校本培训要以教师自主阅读、讨论交流为基础,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

  校本培训对策:

  l 讲科学、重规律。针对教师的不同特点、不同的发展需求,科学地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保证培训效果。

  l 进行开放性学习。健全教师各类型培训、学习制度,开展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的校本培训活动,大力推进远程教育、网上虚拟教研活动。

  l 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对培训工程的管理和检查,建立与之相对应的奖惩激励机制,使培训过程务实,培训绩效真实有价值。

  l 完善评价体系。教师在接受培训考核的同时,同样要对培训者进行评价。这种双向评价产生的最终定论既会激发培训者的潜能,又能体现培训教师的个人素质及综合能力,有利于形成互相促进的考核模式。

  六、组织和管理

  1、组织领导:成立学校校本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叶瑞燕(主抓全面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廖海燕(行政助理)

  组员:廖海燕(语文科组长)、黄必瑶(数学科组长)、蔡淑华(英语科组长)。

  保证开展校本培训的时间:

  语文学科——每周四下午

  数学学科——每周四下午

  英语学科——每周四上午

  其他专科——每周五上午

  2、考核办法:考核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出勤考核;二是有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或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或教科研论文等。

  七、保障机制和政策

  1、经费落实

  我校于20xx学年将克服各种困难,通过多种渠道,落实校本培训各项所需的经费,投入经费预计5000元。将校本培训与学校政治、业务学习联系,不增加学校、教师的财力、物力、时间方面的负担。

  2、激励机制

  每位教师撰写学习心得及体会,把参加校本培训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成果、收获收集好,作为衡量校本培训成果的重要依据。根据各人的表现、取得的进步,学校将于每学期评选一批校本培训“积极分子”,给予一定的奖励,作为教师评先的有效依据之一。充分关心教师的个人困难,调动教师学习的积极性,为创设“学习型”的学校努力迈进。

培训实施方案 篇3

  各村、镇属各部门:

  根据县扶贫办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对木城村民居改造和全镇民居改造的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提高改造户的.居住环境,建设具有布依民族元素,融入布依族传统建筑文化新的房屋外观,加大改造力度,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改善旅游条件,调整农村旅游产业,提高旅游质量,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精神,根据我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和民居改造培训需要,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主要内容,开展民居改造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为提高我镇农

  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实现农业观光旅游提供人才智力保障,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培训内容

  1、培训农村民居改造实用技术;

  2、培训农村实用科学技术。

  三、组织实施

  1、断桥镇聘请县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培训教师,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

  2、木城村参与改造的农户参加培训,其余各村安排4

  人参加培训,参加培训50人。

  3、印发技术资料,人手一份。

  四、培训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29日至30日,两天培训。

  五、经费使用

  项目总经费1万元。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需要,经费使用计划如下。

  1、安排1人到青岛学习和实地考察费5000元。

  2、培训技术资料复印费500元。

  3、接送人员燃油费500元。

  4、组织培训人员就餐两天及其其他费用4000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镇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镇长任组长,农技站、财政所和各

  项目实施村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民居改造培训领导小组。并在农技站设办公室,农技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的计划制定和组织落实。

  (二)培训内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从实际出发,结合各村实际出发,体现布依民族元素,融入布依族传统建筑文化。

  (三)加强部门协作。

  围绕培训工作,镇关职能部门要在项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按照分工职责,充分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有效开展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断桥镇人民政府

培训实施方案 篇4

  一、培训对象

  中西部地区农村公办幼儿园(含部门、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转岗教师.

  二、培训项目

  (一)农村幼儿教师短期集中培训

  组织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到省域内外高水平师范院校、综合大学、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促进幼儿教师更新教育观念,着力解决幼儿教师在教育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高幼儿教师的教育水平和专业能力.

  ——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要重视新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

  ——要针对幼儿教育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以“参与式”培训为主,以问题为中心,案例为载体,将专题学习与案例研讨相结合,同时辅以观摩考察、在岗实践等多种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

  充分利用省域内外高水平师范院校、综合大学、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幼儿师范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充分发挥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组织管理作用,采取集中培训、“送培到县”、“送教上门”、远程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进行120学时的岗位适应性培训.

  ——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新入职的未从事过学前教育工作的“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

  ——培训围绕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帮助“转岗教师”树立学前教育专业思想,掌握学前教育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教育能力和水平.

  (三)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

  组织高年级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城镇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顶岗实习支教,置换出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到高水平院校、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城市优质幼儿园进行为期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全面提高骨干教师教育水平、专业能力和培训能力,为中西部农村培养一批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开展幼儿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种子”,促进幼儿教师教育改革.

  ——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采取院校集中

  研修与优质幼儿园“影子教师”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小班化教学,注重采用专家引领、课题研究、跟岗实践、参与体验、返岗实践等培训方式,倡导“双导师制”(为学员配备高校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进行指导),为教师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培训课程.“影子教师”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总时间的三分之一.

  三、组织实施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总体规划和统筹管理,组织审核各省(区、市)培训计划,组织检查和评估各省项目工作.财政部、教育部根据中西部省份农村幼儿教师人数、“国培计划”实施绩效、财力状况等因素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数.各省根据预算数和中央有关要求,制定本地区项目实施方案,报教育部、财政部评审后组织实施.

  各省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xx〕4号)总体要求和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项目规划、方案研制、招投标、培训资源整合、经费管理和项目监管等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实施的高质量和高水平.

培训实施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政办〔〕2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文〔〕194号)精神,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老年时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措施,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有序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而失去全部或大部分耕地的被征地农民为重点人群,以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为就业培训重点对象,以大龄和老龄人群为养老保障重点对象。

  (二)区分不同年龄,分别实施不同保障。根据被征地农民不同年龄段的特点,分别实施就业培训保障、老年养老保障或老年养老补助。

  (三)共同出资,合理负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由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合理负担,缴费及保障水平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老年养老保障水平不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对象

  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的工作对象是: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四、做好就业培训工作

  (一)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坚持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统筹城乡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引导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支持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将未就业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尽快实现就业。在劳动年龄段内尚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将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的重点对象,优先安排就业服务和培训,积极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组织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

  (二)落实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督促指导用地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用地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劳动保障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

  (三)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对所有的被征地农民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予以免费培训。凡参加政府部门指定的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被征地农民,可享受政府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和创业培训补助。被征地农户人均家庭剩余耕地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的被征地农民优先安排培训。

  五、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分为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两种形式。以被征地农民自愿参保为原则,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采取个人账户积累模式,筹资规模为18000元;老年养老补助采取统筹模式。

  (一)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

  1.16~34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重点实施就业培训保障,也可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

  2.35~59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重点组织引导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也可以申请到龄时直接纳入老年养老补助。(二)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补助

  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个人不缴费,直接纳入老年养老补助范围,按月发放老年养老补助金,直至身故。也可申请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但不再享受老年养老补助待遇。

  (三)养老保障对象确认

  1.保障对象年龄的确认。本文下发前被征地的保障对象,按本文执行时间确认;今后征地的保障对象,以批准征地的省政府批文时间确认。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和养老补助对象的具体名单,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一周后,由村委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经县农业、人口计生、民政、残联、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核后,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老年养老保障金的计发

  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的人员,不分男女,年满60周岁后按月领取老年养老保障金,直至身故。计发办法为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计发系数(160)。

  (五)老年养老补助金发放标准

  老年养老补助金标准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标准。

  (六)建立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待遇调整机制

  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物价指数变化,建立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待遇调整机制。

  (七)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的转移和退保

  1.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户籍迁出我县的,按规定办理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手续。迁入县如未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可以保留关系;参保人也可以申请退保,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并终止老年养老保障关系。

  2.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出国(出境)定居的、录用为国家机关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并终止老年养老保障关系。

  3.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身故后,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余额,根据本人参保时的约定或生前意愿由指定受益人依法继承;未指定受益人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其个人账户本息余额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

  六、资金保障

  (一)资金筹措

  1.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所需资金从财政安排的农民工就业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所需资金由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合理负担,政府补助比例为70%,个人和村集体出资30%。被征地农民中的低保对象、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持有二级以上残疾证的残疾人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政府补助比例提高到80%,个人和村集体出资20%。特殊人群优惠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其中低保户、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按年度实行滚动管理。

  3.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补助所需资金由县政府出资。

  4.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按项目征用耕地每亩3万元收取,并从每年土地出让总收入中提取5%作为养老保障专项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调整和风险支出需要,不足部分从新增财政收入中统筹安排。

  (二)资金管理

  1.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政府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筹集到位,并一次性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2.村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一次性直接缴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户,并定期转入财政专户。被征地农民应自收到参保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缴费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享受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待遇处理。

  个人缴费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分次缴费。经同意分次缴费的,应与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签订分次缴费协议,原则上在5年内且年满60周岁之前缴清。60周岁前未缴清的,一次性退还个人已缴费部分,待遇改为享受老年养老补助。

  3.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增值。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要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4.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个人账户。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计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执行,当年缴纳的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5.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实行计算机管理,由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信息数据库,为政府有关部门、参保人提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信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经费、系统建设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七、加强工作领导

  (一)成立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为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审计局、农办、统计局、残联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按照“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分步实施、分批解决、逐步到位”的原则,扎实稳妥地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各部门要各负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将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1.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编制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补助基金预算,对基金的收缴、待遇发放和基金的营运进行监督检查。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工作。

  2.县农办、农业局负责对户别、姓名、在册农业人口数、原有耕地面积、家庭人均剩余耕地面积等情况的审查工作。

  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上年度全县耕地面积和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被征耕地面积、地类、户别、姓名情况的审查。

  4.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以及政府出资部份、专项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政府补助资金预算审核工作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保值增值。

  5.县公安局负责对被征地农民的户口性质、姓名、年龄及家庭成员关系情况的审核工作。

  6.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和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标准情况,负责被征地农民中的低保对象审核确认工作。

  7.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中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审核确认工作。

  8.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中持有二代二级以上残疾证的残疾人员的审核确认工作。

  9.县审计局依法对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10.县统计局负责提供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情况。

  11.各乡(镇)政府负责收集、核查和汇总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并对各村委会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的确定、公示、村集体出资补助比例等情况进行督查。

  12.村委会负责实施被征地农民参保对象的公示工作,组织填写《被征地农民参保申请表》、《被征地农民汇总表》和经公示确认的《被征地农民参保花名册》形成申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

  八、本方案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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