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2-14 11:44:17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7篇(优选)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施方案7篇(优选)

实施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全区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止大气污染,确保空气环境质量,保障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的畅通,为全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区政府关于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镇政发43号)要求执行,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强化责任落实和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协同作战,全面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全区范围均为禁烧区域,全区禁烧率达到100%。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5月初)。区委、区政府召开各镇、园区、街道以上领导会议,动员发动,建立区、镇(街道、园区)、村(社区)、组四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把秸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镇(街道、园区)、村(社区)、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做到辖区挂钩部门干部包到各镇、园区、街道,各镇、园区、街道干部包到村(社区)、村组干部包到户。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重要意义以及补贴政策、技术措施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夏季收割期间)。组织区机关精干力量,深入乡村田间,督促各镇、园区、街道做好禁烧工作;各有关执法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各镇、园区、街道,村组成立执法、巡查、应急处置队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一旦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第一时间到位,迅速控制火情;区秸秆禁烧工作督查考核组组织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巡查、督查、考核,发现焚烧行为,及时调查取证,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级政府设立举报电话。

  (三)总结考核阶段(7月)。对禁烧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禁烧措施

  (一)实行挂钩包干制度。区机关部门与镇、园区、街道实行秸秆禁烧挂钩包干,并与挂钩乡镇捆绑考核。5月23日前,区挂钩包干部门向区政府和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秸秆禁烧责任人与责任区域。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区党政领导要包干到镇,区机关部门干部和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包干到村,村委会要包干到村民小组,村民小组要包干到农户。挂钩包干部门禁烧工作人员要划分到村,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确保吃住在村、全天在岗,通过实行24小时不间断、全方位、高密度的巡查督查,坚决禁止焚烧秸秆和秸秆抛河行为。

  (二)实行风险金抵押制度。各镇、园区、街道向区政府、村(社区)向各镇、园区、街道、组向村(社区)层层缴纳风险抵押金。各镇、园区、街道交纳20万元风险抵押金。完成禁烧任务全额返还风险抵押金,并进行奖励;发现着火点的,按考核办法扣减风险抵押金。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镇、园区、街道是秸秆禁烧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亲自抓。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片包干,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和焚烧秸秆的危害,增强群众利用秸秆和禁止焚烧的自觉性;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方案,落实全面禁烧举措;要加强对秸秆收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秸秆加工利用的扶持服务;要结合当地实际,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和引导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

  (二)强化合力推进。区委、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农委、环保、宣传、监察、公安、安监、交通、城管、气象、水利、财政、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组成,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由区监察局、区环保局组成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督查考核组,组织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巡查、督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给予行政问责和经济处罚。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园区、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利用流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宣传资料(品)、设立禁烧标牌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大力倡导环保理念,把有关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好处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到人,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对禁烧秸秆的认同度和主动性,大力营造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良好氛围。

实施方案 篇2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打造整洁、优美的现代生态城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年,我镇被列为全县4个垃圾处理和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圩镇之一。为切实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根据永办发[**]38号文件精神,现就圩镇垃圾清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环境整治为载体,以垃圾治理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圩镇环境建设与管理力度,着力解决脏、乱、差的问题,使居民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习惯,努力塑造清洁卫生、文明向上的新形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好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围绕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注重提高居民环保意识,结合全县乡村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确保圩镇垃圾日产日清,镇容镇貌明显改观。以试点为契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镇所有自然村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乡村垃圾处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对照县文件精神达到“六个一”标准:“即制定一套实施方案,配置一辆清运车,安置一批垃圾箱(池),建设一处垃圾填埋场,固定一批保洁人员,确保一个整洁、优美的乡村环境面貌。”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理路面和公共场所垃圾,清除乱贴乱画;沿街合理设置垃圾箱(池),加强镇村结合部、闲置地块管理,消灭环卫管理盲区和死角;建立卫生保洁制度,组建专业化的环卫队伍,垃圾收运及时,并实行集中处理,着力提高环卫保洁水平。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内部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单位必须砌筑垃圾收集箱按指定地点存放、处理,不得任意倾倒。

  四、工作步骤

  圩镇垃圾清理工作分五步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8月17日)。通过会议、散发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宣传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广大群众对工作的支持、理解和配合,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营造良好的氛围。

  2、筹划准备阶段(8月18日—8月31日)。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清理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保洁人员开展培训,设置、完善卫生设施,添置垃圾清运器具、车辆。

  3、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20日)。镇政府、各单位、居民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对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理积存垃圾,做到路旁、宅旁、河旁无垃圾,圩镇环境面貌明显改观。清除河道水中水草、水面飘浮物、岸边的'生活垃圾;公共场所、公路边的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物,消除卫生死角。

  4、巩固提高阶段(9月21日—10月31日)。建立健全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处置管理责任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保洁管理。与居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镇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和居民家庭卫生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5、迎接上级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15日)。通过几个月的工作,搞好总结,为下一年度全镇全面铺开总结经验,同时准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村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出成效。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乡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党委书记),第一副组长:**(镇长),副组长:**(副镇长),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垃圾集中清理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督导工作。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农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

  2、强化宣传,提高认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认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农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以及镇务公开橱窗、横幅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措施,普及环保知识,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宣传,使整治工作在农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3、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垃圾清理资金筹措必须坚持多元化、社会化的原则。要解放思想,立足自身,多头多路筹集农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必须的资金,建立多形式、多渠道的投入机制。一方面可以根据自身条件,按照“谁收益谁付费”的原则,参照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收费办法,对镇村居民、商业网点、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等适当收取垃圾清运费和处理费;开展农村垃圾清理是事关长远的好事、实事,要鼓励和倡导社会各界捐助农村垃圾整治事业,动员各类企业和社会能人捐资,鼓励广大群众投工投劳,确保集中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实施方案 篇3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xx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xx〕14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xx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xx〕20号)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下发的《辽宁省20xx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辽招考办字[20xx]30号)的文件要求,制定沈阳工程学院20xx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报名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学院按文件相关要求组织好本学院20xx年专升本报名工作。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

  辽宁省20xx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详见《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xx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xx〕20号)。

  二、招生对象

  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本科专业。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分类的相关要求,由各学院具体严格掌握。

  2.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已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可以通过专升本考试接受本科教育。

  三、报名

  1.应届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学院报名。

  2.往届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持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原院(系)报名。

  3.退役士兵:持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原院(系)报名。资格审查:4月11日至15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及获奖存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省辖市级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资格审核证明信》(已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出具)或毕业学校出具的《辽宁省大学生退役资格审核登记表》(20xx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出具)到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601室,电话:024—26901958)进行。退役士兵考生应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相关文件办理。

  4.考生报名需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名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5.各学院在组织考生选择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和课程,对照招生学校的专业及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要求(见省招办下发的《辽宁省20xx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辽招考办字[20xx]30号)附件3、附件4)对口报考。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所填的'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所填的专业及加试的综合课一致。

  四、工作分工:

  1.各二级学院

  由各二级学院对专科毕业生进行宣传动员、报名资格审查和推荐,组织填写《报名信息表》,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以及使用报名软件录入学生基本信息、报名信息,收取考生报名费(120元/生标准)等基础工作。各二级学院如遇到问题,请统一汇总后与招生就业工作处沟通。

  2. 学生工作处、教务处

  (1)由学生工作处按学籍对各二级学院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供相应学籍异动学生文件(包括休学、降级和转学等的学校正式文件);

  (2)对多次高考学生提供学信网截图。

  3.招生就业工作处

  (1)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专升本政策咨询;

  (2)考生报名信息审核、考生电子照片采集;

  (3)汇总各二级学院报名信息及时上报省招办;

  (4)负责建立考生档案;

  (5)按照《沈阳工程学院20xx年招生章程》,进行公平、公正录取。

  五、专升本报名名单张贴公布,报名资格接受监督。

  六、纪检监督

  学校纪委全程参与专升本报名及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监督电话: 31975182 招生咨询电话:31975263

  考务咨询电话:31975223

  七、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3月31日

  下发有关报名材料(《报名信息表》、报名软件等)

  招就处

  3月31、

  4月1、5、6日

  考生填写报名信息表,各学院审查考生资格,收取报名费120元/生,录入学生基本信息至报名软件等

  各学院

  4月7日

  各学院统一上报报名表、报名费、考生信息数据库

  招就处

  4月8日

  资格审核,高考考生号审核,学籍异动学生文件

  学生处

  教务处

  4月9日—11日

  张贴公布考生名单,接受监督

  纪委

  招就处

  4月12日

  电子照片采集、考生《报名信息表》确认签字、《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要求学生本人必须按时间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按报名考生号顺序进行电子照片采集和信息确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招就处

  4月13—15日

  处理报名数据库,生成报送数据文件,报请学校审批

  招就处

  4月18日—21日

  数据库文件上报省招办

  招就处

  5月9日-13日

  前往省招办领取准考证并发放

  招就处

  5月21日-5月23日

  考试

  6月14日-6月15日

  发成绩条

  招就处

  6月15日—6月24日

  录取

  招就处

  八、考试时间安排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5月21日

  9:00----11:00

  外语、学校体育学

  14:00----16:00

  计算机

  5月22日

  9:00----11:30

  专业综合课(理论)

  5月22日下午、5月23日全天

  职业技能测试

  九、注意事项

  1.报名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表》时,要字迹工整、清晰,没有涂改。

  2.各学院严格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要求,考生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必须与考生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录取名册一致,考生联系方式必须是考生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考生休学、降级和转学必须有学校正式文件。

  3.《报名信息表》的左上角用铅笔注明:所在学院名称、班级、学生本人的协议书号、高考时14位考生号(高考考生号不清楚,统一汇总给招生就业工作处;如参加多次高考,务必进行标注)。

  4.外省考生的考生号要填写高考考生号,单独填写dbf文件;如有往届的五年制学生报名,考生号14位全部为0,并单独填写dbf文件。

  5.参考志愿所填的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所填的专业及加试的综合课一致。

  6.各学院上报报名表时,要求按照协议书号排序,往届生排在应届生后面。

  7.招生就业工作处不受理学生个人上报的《报名信息表》。

  8.报名软件要求使用20xx新版本,不得使用历史版本。

  招生就业工作处

  20xx年3月31日

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中班阶段,幼儿对于手口一致点数说出总数已掌握。由于达到了一定的熟练度,幼儿在数数中往往会出现"背数"、"随意数"的现象。我把这一阶段培养幼儿数数能力定位在帮助幼儿发现、了解、学习新的数数方法上;提高幼儿对数数的兴趣;并启发幼儿大胆的尝试新的数数方法。在非正规活动中,教师观察到有少数幼儿出现了先目测一部分,接着数完全部数的方法,并给予了肯定和适当的指导,认为这种方法有利于培养幼儿思维的准确性、灵活性,值得向全班幼儿推荐。

  二、活动目标:

  1、发现并尝试先目测一部分、接着数完全部的数数方法。

  2、对数数活动感兴趣,提高思维的灵活性。

  三、环境创设:

  小礼盒(与幼儿人数相等),幼儿制作的.长城场景,装饰物若干。

  四、活动过程:

  (一)操作探究:

  1、设置问题情境,交代活动任务。

  2、幼儿探究数数方法。

  (二)交流讨论:

  1、幼儿比较、发现:哪一种方法能数的又快又对。

  2、幼儿交流数数方法。

  3、教师小结:新的数数方法是把先看到的数记在心里,然后接着数下去。

  (三)巩固操作1、交代任务,继续尝试与体验新的数数方法。

  2、巡回观察,个别指导,检查反馈。

  3、引发幼儿再次探究新方法的愿望。

实施方案 篇5

  XX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应对当前我县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疫情,有效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流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门管理督查,卫生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分工原则,从维护和促进广大青少年身体健康的高度,把学校和学生作为公共卫生监督服务的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切实做好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工作,为广大师生创建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突出重点、综合检查,加强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本方案。

  三、监督检查

  (一)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

  结合当前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防控工作形势,监督学校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具体检查内容为:学校是否开展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学校是否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在本次手足口病防控期间是否对到校学生实行每日晨午检制,对缺课学生是否进行了病因登记记录,教室和校舍等场所定期通风、消毒情况如何,是否开展了对玩具、用具等物品的每日清洗消毒,是否依法进行疫情报告。

  (二)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防范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卫生监督员要主动深入学校,指导学校做好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具体检查内容为:自备水和二次供水安全管理情况(有无落锁、加盖等);自备水源和二次水源是否进行了水质卫生检测,是否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对水源及管道是否进行了定期清洗、消毒工作,有无记录。新晨优习网

  (三)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基本卫生条件

  依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法规、标准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学校开展卫生条件及设施的监督检查,切实从源头上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加强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

  四、建章立制

  在检查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指导与服务意识,寓监管于服务中,查、帮、促相结合,优服务、严监管。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做到先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合理、可行的指导建议,对不落实整改措施、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校及个人也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责任及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政纪处分。

  通过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食品、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等有关卫生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强化、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从整体上提升学校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实施方案 篇6

  为稳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78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9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启动时间

  我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包括县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暂不纳入实施范围。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于12月30日零时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和山东省216种增补药物为现阶段我县使用的基本药物。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原则上不得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二)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在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出台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药物在省确定的最高采购限价内仍按原途径采购配送。省里招标采购办法正式出台之后,按照规定要求实行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

  (三)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配套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纳入支付范围的比例不低于90%。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按照盛市政策规定提高报销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住院药费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

  (四)不断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需要。本着“科学、公平、节约、高效、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盛市“综合配套改革、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统筹安排、多渠道补偿”的要求,建立健全经费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资主体责任,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管理,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医疗服务收入,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收入减少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各级财政20xx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贴,根据县财政预算计划,按月预拨付,年终总结算。

  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一)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套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既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条件之一。人事、卫生、社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绩效工资为核心内容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取得实效,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改革成果的巩固。

  (二)乡村医生管理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农村卫生室仍实行一体化管理,所使用的药品一律由乡镇卫生院供给,药品加成率不得超过15%。患者在村卫生室就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较非基本药物提高5%。村卫生室不再向卫生院上缴利润。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按规定予以补贴。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所必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确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按照程序申请,由上级批准后增加。批准增加的药品按零差率销售。

  (四)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须进行盘点。以12月29日24时为基准时间,24时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盘点准确,现存药物属于基本药物的,于12月30日零时起,一律按零差率销售;不属于基本药物的,或按零加成销售,或转给卫生室使用。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处理问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前形成的历史债务4892万元,作挂账处理,每年有盈余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利用盈利逐年偿还债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对改革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现状,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搞好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财政局负责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偿政策和计划,落实政府投入;人事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会同卫生局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药物报销办法并监督实施;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组织上报采购及配送信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状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报销制度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药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制定零售药店基本药物实施制度并监督实施;物价局负责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局负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医改办做好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落实职责,积极搞好工作衔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财力保障。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统筹上级财政有关专项补助后,将资金差额列入预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基数,规范收支项目和标准,规范收支行为,统筹资金统一核定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全部由县卫生局财务专户管理。

  (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县卫生局要加大管理力度,支持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发展后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不得新增加债务。继续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即人员统一调配、工资统一发放、药品统一配送、账目统一管理。不断改善村卫生室诊疗条件,提高村医待遇,调动村医的积极性。

实施方案 篇7

  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社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区抗御火灾的能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消防工作会议和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消防法》为中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增强系统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积极把消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之中,建立、完善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和运行机制,不断强化社区消防工作的综合功能,增强社区单位做好自身消防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为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的工作目标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今年主要目标任务是:加强防范、科学施救,减少火灾、减少危害,遏制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全局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一)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要成立检查组,由主要领导带队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做到不走过程、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各单位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自觉建立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机制,对存在的重点整治问题要立即整改,并研究制定火灾隐患整改的长效措施,力争使整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聘请专业人员组织开展知识讲座、消防器材使用等方面的学习,特别是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防火科、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普遍的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措施,普及防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并及时修改和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疏散和防火演练。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处置,并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及时、准确、逐级进行上报。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活动。各村、居、公司及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本部门全面开展自检自查活动,重点是用电、用火、用气、用油情况、压力容器及锅炉的安全使用情况、单位厂房堆放的防火间距、消防器材保管使用情况、消防通道、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村(居)民和职工防火意识及消防器材使用培训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安监、派出所、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2、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消防监管部门要结合我镇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商尝娱乐厅、旅店、饭店、集贸市场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烟花爆竹摊点及私藏点、农村出租房等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3、利用横幅、板报、宣传栏等方式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消防知识,加强广大群众用火、防火常识的学习,增强民众消防观念和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4、注意两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防火安全,杜绝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

  5、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留守力量,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且人不离岗。

  6、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各村、居、公司及单位要加强志愿消防队伍的集结和培训,随时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消防大队组织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社区消防建设的工作重点、方式方法、时间步骤,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为下一步的工作开展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以乡(镇)为单位,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健全组织,完善机制,落实各级各类职责,开展社区消防工作。镇派出所、民政办、消防大队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阶段:完善制度,总结经验。各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社区消防工作制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社区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在社区消防工作开展中取得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文字材料,并及时上报县社区消防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春防”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单位自我管理的责任,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身安危的大事来抓。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系统各单位要明确工作重点,部署消防整治工作任务,建立和落实防火领导包保责任制,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真正做到整改责任落实、任务落实、时间落实,并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橱窗、板报、标语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消防法规、防火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

  (四)完善设施。在社区设立消防执勤点,安装报警电话,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必要的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自救逃生和应急照明器材,随时接受群众的求助。各单位要对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确保火灾时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加强协调,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是事关建设富强罗泾、文明罗泾、***罗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不得推诿和拖拉,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保证工作信息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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