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协议书

时间:2022-07-14 18:16:40 施工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安全施工协议书范文汇总8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施工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安全施工协议书范文汇总8篇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1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建设方):

  乙方(施工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为保证乙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时间:

  二、双方权责

  1、乙方保证其具有承接甲方施工项目的资质,乙方指派施工的工程队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施工条件和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建立完备的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

  2、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试,并报给甲方备案。乙方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的,按前述规定执行。

  3、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工、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乙方应在开工前日将安排参与施工人员的身份信息全部提交甲方备案,凡已提交备案的工程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若因施工需要增补、调配人员,乙方应在日内重新递交甲方处登记。若乙方未按时备案、未将全部施工人员身份信息提交甲方备案、提交施工人员的虚假身份信息或增补、调配人员未在前述期限重新登记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施工权并另找施工单位合作。

  4、乙方对其指派的施工人员的工作负有管理职责。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佩戴好工作证(卡)、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提交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按期足额发放施工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各类补贴。乙方与施工人员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发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若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事故、乙方与人员的劳资纠纷等造成甲方对外赔偿担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乙方对施工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乙方应在开工前日内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自带的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的出厂说明、安全技术检测证明等技术文件,甲方有权在乙方施工前对乙方自带或外租的机械设备、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

  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操作设备、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且不超过检验周期。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并通知甲方检查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性能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设备,必须撤离施工现场进行更换。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相应位置设定安全防护设施、遮栏、警示牌等,位置一旦固定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若因乙方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对乙方施工现场,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和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甲方生产的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对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等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纠正,乙方应当立即整改。造成人身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负责善后处理及经济赔偿事宜。

  8、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9、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约定由乙方承接施工的项目,乙方不得再行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停工,不予支付乙方施工费用,并有权另找施工方合作。

  三、双方确定以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因填写的地址错漏、需变更电话或地址时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送达不能的,由其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有关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对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合同不一致之处,经双方商议,按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该工程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2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施工秩序,防止人身设备等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签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邯郸市裕泰焦化有限公司

  乙方:

  二、施工项目:

  施工起止时间:

  三、保证双方职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是我们双方领导的职责,对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双方都要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执行裕泰的安全规程及本工程的安全措施。

  四、乙方若违反裕泰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伤害事故,每发生一次从工程款中扣款500—1000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视情况加倍扣罚。

  五、乙方在进入甲方工地施工前,应首先向甲方提供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对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私自换人而未及时进行安全教育,一经查出要责令停工接受教育处罚,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给予从重处罚。

  六、乙方要严格执行、遵守所在区域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听从指挥,不得串岗。进入非施工区,动用能源开关,按钮等设施需经甲方有关单位批准,乙方若有违规违纪现象或不安全因素,甲方有权制止和停止施工,不听劝阻,按裕泰规定给予罚款。

  七、甲方应向乙方现场负责人交代施工现场可能遇到的危险与涉及到安全的问题(包括带电线路、设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管网等)而后乙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清楚现场状况不得擅自施工。

  八、乙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电源由甲方指定,指定电源以上的线路的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指定电源及以下的线路架设和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时时注意现场环境变化,并有针对的,分步骤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施工要分步集中,全过程专人监护,乙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与措施必须报甲方。

  十、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穿戴齐全劳保用品,正确佩带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作业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定》和《工厂安全卫生规定》。电焊操作严禁在其它介质和设备管道上引燃电弧,并具备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电焊用的接地线不允许通过运行的管线设备构成回路,应在焊件本体直接连接,焊把必须铜质电缆软线,严禁代替,违者按规定罚款。

  十一、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遵守甲方现场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施工,不得到施工无关的场所逗留或擅自动用设备。

  十二、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施工中确定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并负责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签认违反规定的裁决和罚款通知。

  十三、乙方必须建立安全机构和安全管理网,明确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并不断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问题要认真对待,按规定时间落实,施工中因乙方造成的人身伤害及其它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只配合抢救和参与事故分析。

  十四、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于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迅速可靠的联系电话,若甲方发现问题在24小时之内,按乙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未能联系到乙方,则按乙方违章一次处理,乙方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手机:

  十五、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自然失效。

  十六、本协议共3面,十六项内容,若对本协议没有异议,请按要求填写好各项内容,最后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协议生效。

  甲方现场安全员: 乙方现场专职安全员: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施工负责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确保施工期间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根据、《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签定本施工安全协议。

  二. 施工项目:

  三. 施工地点:

  四. 施工周期:

  五. 协议内容: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公司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安全培训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合格证。

  2、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同意,并确定施工负责人及乙方项目部成员,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职工教育科培训、考试合格。施工现场设立专职安全监督员(联系方式: ),便于施工过程中的联系、协调、落实工作。

  3、乙方施工前,必须与甲方公司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

  协议书未签订之前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无故转换安全教育培训人员范畴,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需变更可提前申报办理有关事宜,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但管理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甲方可要求停工或终止乙方施工权利。

  4、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乙双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并现场划定有关区域。

  5、施工现场需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提示牌”。内容对施工环节及各岗位提出针对性的要求,以及每位施工人员遵守执行。

  6、施工人员进场(站、库)必须按规定统一穿戴劳保服装及器具,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现场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便于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检查。

  7、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警示隔离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区域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考核。

  8、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个人及公用)必须配备到位,且安全措施得当、适用,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9、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提前申请报批,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意后方可施工。

  10、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前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安

  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11、施工车辆进场(站、库)车速不大于5km/h,出厂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出具经甲、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出场(站、库)物品放行单,方可放行。

  12、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主管业务科室、监理、项目部三级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并由此引发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4.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和设计部门核查既有设备的情况,提供既有设备管理单位的设备埋设的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建议设计单位会同甲方、乙方共同探查、核实并视情况划定改迁及防护范围,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同时与设备相关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监管协议。

  15、乙方应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将每日施工的地点、进度、范围、起止时间向甲方通报。并对次日的施工作业范围、作业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研判,制定相关卡控措施。要求因项目设计需要对地实施开挖时,必须提前告知项目部及责任部门,派员参加,同时在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管人员到场后,方可施工。

  16、乙方对施工范围内的铁路交通安全全面负责,甲方凡发现乙

  方在施工中违规作业及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向上级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在施工地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铁路交通安全,构成事故,乙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在施工地段既有设备因乙方不当施工造成损坏时,乙方要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处理,甲方会同设备管理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18、 在施工地段内,乙方应加强对既有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凡甲方发现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处置。

  19、 对新技术设备的使用,乙方要向甲方及时沟通、汇报,做好维修人员、新增操作人员的预先培训。

  20、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针对性安全警示要求:(由主管业务科根据项目的不同,研判确定项目风险点(岗),并针对性提出警示要求)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全部阅读,特别对限制自身权利条款理解无误,完全清楚明白协议所涉及后果,是双方协商一致之结果。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施工安全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签订两日内签订该安全协议),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后,协议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为确保双方利益,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规范通信机房施工作业程序,提高建设、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安全意识,确保珠海市电信分公司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本安全协议书所称施工作业是指在通信机房内进行的所有施工作业。

  二、本安全协议书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电信设备(网络)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

  第二条 双方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是本协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和权利制止、纠正、处理任何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

  2、甲方不直接参与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乙方生产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乙方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入甲方认定的要害部门。

  4、甲方有权对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要求赔偿和追究相关责任。

  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甲方不得无故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机房作业须知。

  2、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4、乙方对甲方的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乙方的生产活动必须保障甲方的设备安全。乙方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对甲方的任何损失,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6、负责施工中施工人员车辆、场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场地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工作。

  7、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将施工作业联系人、联系电话、施工作业计划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了解、调查作业现场的情况和注意事项。

  8、乙方施工操作要严格按照电信工程施工规范和通信机房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不得违章操作、野蛮施工。

  9、乙方进场施工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员到现场随工。

  10、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发现通信设备运行不稳定、或有其它危及通信设备稳定运行的情况时,有权力通知乙方停工。乙方接到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必须立即停工。

  11、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指挥监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人。

  12、乙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在用设备或电路的,必须报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批准,并做好安全措施,保证甲方在用设备或电路安全和通信安全。

  13、乙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到设备、电源或电路割接时,必须向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提交割接申请报告,待批复后才能进行割接。乙方在割接通信设备侧的电源时必须由甲方派技术人员配合督导,割接时须保证甲方的在用通信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协议的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从20xx年1月8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四条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的附属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了《 》(下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项下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依法签订以下治安防火安全协议,作为主合同的补充协议,以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如下:

  一、协议概况

  1、甲方将建设项目中的移动、联通、电信信号覆盖基站工程由乙方承建,同时将安全生产、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一并发包给乙方。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和企业内部保卫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认真执行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明确双方职责、责任。

  二、甲方的责任

  1、甲乙双方各派专门人员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小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人由甲方指定。安全管理负责人每一周召集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应给予积极配合。

  3、甲方指定现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乙方治安、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有权对乙方治安防火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4、甲方对乙方所有安全设施、防火防盗设施进行不定期检查,并由甲方的现场负责人监督乙方安全、防火防盗制度的落实情况。

  5、甲方安全管理部门需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乙方进场施工的人员办理施工证。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全面负责施工期间工地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于乙方施工管理松懈或施工人员违章操作等方面原因而造成的刑事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可追究当事人和乙方的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可给与乙方警告、罚款、责令立即整改、赔偿经济损失、解除承包合同的处理。

  2、乙方确定 作为乙方本次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治安管理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应及时整改。

  3、甲方负责人对乙方提出治安、消防、安全设施及制度的修改意见,乙方须在收到改正通知后的三日内,按甲方提出的意见防范安全隐患、解决安全问题。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间造成的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4、乙方负责人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熟知建筑立体结构和平面布局,做好安全措施编制。

  5、乙方需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在用工前负责对所有施工人员(含民工)进行审查;

  (2)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3)负责对进场施工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防火教育;

  (4)负责对进场施工的各种工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或相关防护技能的培训,明确重大危险点、危险源;

  (5)乙方保证进场施工的电工、电气焊工、油漆工等特种工种人员具备上岗操作证。

  如甲方发现乙方的施工人员不符合以上要求,甲方将对乙方处以 500 元罚款。

  6、乙方应当根据国家消防安全规范和建筑安全要求,合理的配置消防器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7、乙方保证向进场施工的工人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网、防滑鞋、安全带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8、乙方派专人督促监管并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私自拉接电线、插座;

  如若发现乙方施工人员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可对乙方处以 200 元的罚款。

  9、乙方保证施工装修工程及施工安全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范和建筑安全要求,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施工证,不按规定佩戴证件或无证者不得进入工地施工。

  10、乙方需要动用电焊、气割或使用明火作业时,应提前48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将如何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方案报甲方审查。经甲方审查批准并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方可施工。如若乙方违规操作,甲方可对乙方处以 500 元罚款。

  11、乙方派专人看管在施工现场存放的各类施工材料、设备及工具。如有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保证在看管过程中:

  (1)各种施工材料要分类堆放并码放整齐。

  (2)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储存条件管理,设立专库并指派专人值班看管。

  (3)存在火灾危险的工种作业区之间必须设立防火间距。

  (4)每日收工前,必须将当日产生的施工垃圾清理干净并清运出场。

  如由于乙方的看管疏忽给甲方造成损失,需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同时甲方可对乙方处以 200 元罚款。

  1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乙方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疏散人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灾害。如由于乙方未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确保将生活费、工资等发放到自己职工手中,如因生活费、工资等问题引起法律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

  14、因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政府安监部门、消防监督部门等责令停止施工的,工程延期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其 他

  2、本协议系主合同的补充协议,主合同相关内容与本协议不尽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6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按照青岛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安全、工程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甲方: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工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安全员: 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员: 联系电话:

  二、外来施工单位入厂前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持“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到分公司安全部办理有关手续。

  2、持施工人员名单,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到安全部接受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

  3、持施工队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证件到安全部登记备案。

  4、持用工单位证明,到综合部办理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和工作卡。

  三、外来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以下手续

  1、施工如需动火,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办理“动火证”,按甲方有关动火证审批手续办理,落实各项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2、作业中如需破土、断路,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动土作业票”和“断路联系票”,并按程序办理会签手续。

  3、作业中如需进行爆破作业,必须制定爆破方案,提交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审查后,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签订爆破作业施工合同。

  4、施工作业中如需接临时线,使用电气设备或电气工具,必须到生产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并由甲方安排电工接用或拆除。

  5、如需进入生产使用过的设备、容器内部进行作业和检修,必须由生产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办理“进入容器作业许可证”。

  6、施工中如需使用甲方蒸汽、氮气、压缩空气等,必须报请生产部批准,由生产部负责接用。

  7、施工用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部批准。

  四、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 乙方签订本协议前必须提供本项目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以下简称HSE管理)方案,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等内容:

  1、本项目HSE的管理要求和实施方案;

  2、本项目HSE专项费用及分解计划;

  3、本项目HSE考核方案;

  4、施工队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5、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新到人员要及时提供名单);

  6、所有施工人员名单及安全作业资格证(新到人员要及时提供名单);

  7、安全作业指导书;

  8、应急救援预案。

  (二) 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费用

  乙方报价中含HSE专项费用的,该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进度支付,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安全措施的支出。

  乙方合同报价中不含HSE专项费用的,需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标的额的1%~3%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最低不得少于10000元。该项风险抵押金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进度支付,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安全措施的支出。

  (三) 安全培训

  乙方施工人员首次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乙方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人员名单,该培训由甲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实施,所有培训人员必须现场签字确认。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参加由乙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未参加安全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所有安全培训必须建立档案。

  (四) 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及管理

  乙方的.安全作业证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规范、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没有规定的,参照AQ3021—20xx、AQ3022—20xx、AQ3023—20xx、AQ3024—20xx、AQ3025—20xx、AQ3026—20xx、AQ3027—20xx、AQ3028—20xx、GB/T13869—20xx、JCJ46—20xx等规范执行。

  五、乙方施工过程中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甲方及总包方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2、乙方必须按规定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乙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施工时除服从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外,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管理。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禁烟规定,只能在规定的吸烟区吸烟。

  5、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7、乙方必须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8、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第三方施工的,必须经甲方或监理公司进行现场确认。

  9、乙方要逐级建立消防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做到会保养、会使用。

  10、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组织整改,清除隐患。

  11、乙方应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良好。

  12、乙方必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必须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政府认可的有关劳动安全产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13、乙方应提供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实施方案给甲方备案,乙方在执行中必须有痕迹记录。

  14、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按规定在1小时内如实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乙方必须全力处理发生的事故。

  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和有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违反本协议书要求,依据本协议书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相应罚款由乙方单位现场缴纳。乙方在两个工作日内拒不缴纳的,甲方有权在其支付的HSE专项费用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以相应罚款的5倍扣除。如罚款 数额超过其HSE专项费用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甲方有权从施工合同总价款中以相应罚款的5倍扣除。

  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应全力参与抢险、救灾,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2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未办理相关安全施工作业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除外)即开始作业的。

  ⑵施工现场未指定安全负责人的。

  ⑶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即开始作业的。

  ⑷施工现场不设围挡和警示标志的。

  ⑸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或使用的安全带不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带使用未做到高挂低用的。

  ⑹违反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

  ⑺施工现场混乱,阻塞安全通道的。

  ⑻进入作业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帽未系紧下颌带或佩戴的安全帽不符合国家规范的。

  ⑼登高作业超过2米使用移动式脚手架的。

  ⑽高处作业架子不合格、架子板不固定的。

  ⑾高处作业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而上下抛掷的。

  ⑿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的。

  ⒀使用梯子时,无监护人或在梯顶上作业的。

  ⒁吊装作业吊物下站人的。

  ⒂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及两气瓶无减震胶圈的。

  ⒃氧气、乙炔气瓶压力表破损未及时更换或压力表未及时检验的。

  ⒄气瓶在日光下曝晒的。

  ⒅工作完毕未及时清扫整理现场的。

  ⒆在施工现场擅自安排人员住宿的。

  4、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3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外来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取得安全作业证进入现场作业的。

  ⑵工程车违章载人的,货物超高、超长未做警示标志的。

  ⑶施工不扎架子随意踩踏工艺管线或设备的。

  ⑷使用特种设备无安全装置的(如吊车无上升限位等),操作工具、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如移动式电动工具不接漏电保护器等)。

  ⑸氧气、乙炔气瓶相关安全距离不够的。

  ⑹吊拉作业以工艺管线为固定点的。

  ⑺氧气、乙炔气瓶混放的。

  ⑻动火作业现场没有消防器材的。

  不服从安全管理的。

  5、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5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在公司内违规驾驶、作业机动车辆的。

  ⑵违章指挥的。

  ⑶对特殊工种无作业证从事特殊作业的。

  ⑷未办理作业票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即开始作业的。

  ⑸在防火重点部位手续不齐全、动火措施不落实的。

  ⑹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返工,造成影响的。

  6、其它情况

  ⑴在公司内非吸烟区吸烟、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喝酒、打架斗殴、、发生火灾等,均罚款人民币100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人民币20xx—5000元,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⑵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甲方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⑶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⑷无视本协议酿成事故、影响公司正常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均罚款人民币20xx—5000元,情节严重者,由公司研究处理决定。

  7、外来施工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等有关人员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协调联系工作,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为施工单位创造作业条件,凡因工作失误或个人失误而导致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现象,均按本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或参照本安全协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8、外来施工单位由于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实后需进行罚款处理的,由安全部下发罚款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违纪单位,一份违纪单位责任人签字后由安全部留存,作为罚款依据。

  9、施工项目结束,施工方持有关项目结束证明(验收单等),办理安全生产风险金结算事宜。

  八、其他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与施工合同有效期一致。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已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后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__

  3、施工长度:_________

  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

  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8

  根据《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化办法》37号、《沈阳铁路局车务系统施工安全细化办法》80号、《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例会制度》173号、为确保施工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沈阳站候车大厅建造沈阳站重点旅客休息区。

  2、作业内容:建造重点旅客休息区。

  3、施工地点:沈阳站候车大厅美丽服务台。

  4、施工时间:20xx年9月3日至20xx年9月5日(具体施工时间由沈阳站技术科提供时间为主)

  5、影响范围:沈阳站候车大厅美丽服务台。

  二、遵循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中严格执行《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沈阳铁路局车务系统施工安全管理细化办法》、《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例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沈阳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纳入个系统相关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三、安全防护内容

  1、施工材料进场有专人防护、看护。

  2、设备安装规定施工区域(沈阳站候车大厅站台前美丽服务台南侧)

  3、消防水桶、灭火器

  四、措施:

  1、施工单位在设备进场搬运人员搬运的时候设专人对车站设备以及乘客进行安装防护。

  2、每个点位安装之前先有专人设定安全区域。

  3、设备安装时安全区域四周有安全防护人员负责保证乘客远离安装现场。

  4、动火、动焊有专人防护。

  结合部分工:

  1、甲方介绍施工内容,乙方核对施工计划。

  2、甲方负责提出封锁或开通请求,乙方负责办理施工封锁、开通手续。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共同执行部、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措施,确保施工绝对安全。

  2、甲方:为确保旅客正常进站候车秩序,严格履行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

  3、乙方:对甲方施工作业范围的施工作业有权进行检查。按照施工方案,核对影响范围、安全措施及安全协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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