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情人散文

时间:2022-08-31 17:05:08 散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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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情人散文

  做为女人,我是很多人羡慕的对象。当然这羡慕里有一些是对于自身的硬件设施与软件配置而言。但是近年来,这种羡慕的趋势却以极快的速度向着另一个方面倾倒,女人们更羡慕的是我拥有着一件极为美观、耐用,即功能多多又节省能源的人生大配件――老公。

一世情人散文

  这个配件就其美观来说,既没长成杨子荣般浓眉大眼的英雄气概,也没长成奶油小生般弱不禁风的俊美秀气,一个普通东北男人挂着粗豪的表情风里来雨里去,即使岁月的皱纹渐渐攀爬而上,小骨架的脸庞远远看上去总像是稚气未脱;身材算不得高大威猛,却也算是四肢匀称,尚算宽厚的肩膀毫无悬念地挑着生活的重担,灵活修长的双腿适合为生活奔走;虽然长了副衣服架子的骨骼,却永远也穿不出模特的帅气,在他的眼中,衣服没有新旧贵贱之分,只要工作需要,再好再新的衣服都可以随时变身成为工作服。早上送一帅哥出门,晚上迎回一个邋遢鬼,这已是我习以为常的生活必修课;他还有一双又粗又硬与这个时代不太相衬的手,只要它的主人睁开双眼,这双手便不会停止工作:焊把,铁板,方向盘,把他的手打磨出一个又一个老茧,因而让这双手在握笔写字、摆弄键盘时显得格外僵硬粗糙。

  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无论在哪一行就业都要深爱这个行业,并运用所有的智慧去迎合工作,尽职尽责地在既有范围内完成份内工作;人们也常说,爱一行干一行,爱一行才能干好一行,只有从心底里热爱才能为之而奋斗,也更容易取得成就。这两句话在政治家眼中,是一个可以唇枪舌剑论辩出洋洋数万字的正反辩论题,而我却觉得两者合而为一,才更能彰显创建事业者的本色。从十多年前介入粮机制造业开始,这个不知疲倦的人,就像一只精力旺盛的蚂蚁,在这个行业中奔波。他对机器的热爱,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情有独钟。只要他工作中需要的,无论找朋友还是查网络,都会通过各种途径千方百计地买回来。尽管事业越来越大,他却从来都没有老板的样子,混在工人堆里,腰比工人弯得还深,一手漂亮得让人心悦诚服的焊活,永远也不会丢下;他清楚地知道图纸与实际操作的差距,也能理智地分析问题的根源;他工作起来的状态充满雷厉风行的魅力。从家里越来越大的车间,到越来越多的机器,再到他越来越忙碌的身影,都可以看出他对这份事业的热爱与专一。

  当然,我最庆幸而且窃喜的是,他把这种专一的美德从事业延伸到了情感。婚后的十七年当中,虽然我们也像平凡夫妻一般争吵不断,但却从未有过七年之痒、十年之荒。听到谁有情人,他比被欺骗的当事人还要愤怒。这样的男人放在哪里都用不着担心,以他的忠诚,以我的自信,出轨一词似乎永远都与我们的生活无关。就这样,缺少资金没有后盾的小家,有惊无险地茁壮成长,一如我们的儿子一样健康明朗。

  最后说说他的浪漫指数。这是一个没学过浪漫课程,但却本性善良的男人。他永远记不住彼此的生日、结婚纪念日。恰逢狂欢夜、情人节之日,他简直不解风情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更让人忍无可忍的是,若他忘记了,你绝对不能提醒,也绝不能无礼强求。生气过,伤心过,某人依然故我,想想也就罢了。他太忙了,太累了,生活中毕竟还是柴米油盐多一些。

  这样的男人,浪漫指数应该是零分。但幸好任何考试都会有附加分,他偶尔做出的意外之举,却让我们的浪漫格外与众不同。住在兴凯湖畔,游湖,是每年夏季必不可少的活动,当所有的人都与同学、同事、朋友、亲戚串联起来游湖的时候,他会在自己突然轻闲下来的某一天,突然心血来潮,自己准备好食物带着我和儿子,驱车一个多小时,去湖边呆上小半天。今年儿子大了拒绝同行,竟然成了二人世界。无论水下还是沙上,他玩起来都像个孩子。那一刻我们完全忘记了生活的苦、打拼的累。当我们在沙堆上玩扒沙游戏时,最后一扒,我竟然在沙子中扒出一个金项坠,举起那个雕成莲花样的东西看了又看,正在猜想什么样的人会遗落下这么别致的项坠,他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黑色缎带熟练地从项坠中穿过,并牢牢地系在我的脖子上。问他为什么买朵莲花,现在流行戴金鱼呢。回答说:觉得这个更配你。接着又说:这是生日前买的礼物,生日那天真忙忘了,你越生气我越不给,今天补上。这样的礼物着实让人哭笑不得,惹得我落下泪来。

  年底的工程特别紧,忙得他三十下午才回家,初二一早就出门连着在工地住了两夜,回来后又到处跑着喝酒,本以为这个情人节又像平常日子一样悄然而过,略带醉意的他却在傍晚时分匆匆归来,拖着连外套都没来得及穿的我上车就走,根本无视我拒绝去吃饭喝酒的抗议。车子出了小区,出了社区,进入了繁华市区,在华灯流彩中缓缓行驶,到处都是甜蜜的笑脸和相拥的身影,转了一条街又转一条街,转到尽头便慢慢驶出了市区上了高速。

  看着车窗外渐渐单调起来的灯光,沉醉在夜幕的神秘之中随口问到:“你干嘛去?以为你又要像前几年那样带我去吃饭唱歌呢。”

  “我可不正在吃饭呢,听说今天是情人节就想回家。一大堆人在一起叫什么情人节,知道你不愿意去,带你去兜风。”幽暗中他侧过来的目光中竟然带上了难得一见的温柔。开了一段路便到了西山脚下,打开车门拉着我下车,寒冷还没来得及侵袭过来,他宽大的外衣便披了过来把我裹在怀里,指着山下的灯火得意地笑着问:“漂亮吧?每次夜里从这走,都觉得很美,就你那点文人的小资情怀,一定喜欢。”拉远的距离让万家灯火如荧火虫般闪烁,彩色的霓虹如变幻的万花筒般迷离莫测,他在耳畔说话时的哈气浮起一阵阵的雾气模糊了山脚下的红尘,让世界模糊的也或许是我眼中的泪水婆娑吧。

  天气太冷了,一会便感觉到他开始轻轻地颤抖,急忙催他上车,车子从小回环处开上了返程的路线,一路无言,他最喜欢的布列瑟。农一直在车内回响。到了小区之外,他缓缓停下车点亮顶棚灯,拉开储物箱的门,拿出一个大盒子,又掏出了一朵玫瑰放在盒子上面递了过来,低头一看,竟然是一大盒德芙,眼中又有泪水不争气地冒了出来,却矫情地说了一句:“吃巧克力要发胖的,明知道我在减肥。”

  “那你就只吃一颗,剩下的慢慢吃,老婆,我爱你。没出息样,每次送你都把自己弄得像个水鸭子,下次可不能送了。”轻轻的一个吻,比巧克力更加醉人。

  回到家里打开空间,在说说里写下了一段话:听说巧克力会发胖,那我只吃一颗,剩余的苦恼时吃一颗,快乐时吃一颗,这一大盒德芙,应该足够支撑我在下一个情人节到来前的情感挥霍;听说玫瑰有刺,那我也要一朵,爱情就是这样,时而温馨甜蜜,时而矫情刺多。苦恼与快乐,甜蜜与忧伤,都在验证一道习题:我们真实地爱着、活着。

  我们不知道来世会是怎样,也不奢望来世谁会记得谁,我们只要把握好今生,能做这一世不变的有情人,才是最真实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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