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制度15篇【精品】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请假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请假制度1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向班主任出示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二、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课的情况后,应立即查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作好学生病情状况的,同时上报学校备案。
三、任课教师发现堂课有学生缺课时,必须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时上报学校。如发现上课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应该及时学校。学校负责人要及时登记备案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随时掌握学生病情。
四、教师因病不能到校要向学校请假。学校防控办要登记备案,并安排专人跟踪调查了解教师病情。教师病愈到校后及时销假,备案。
五、生病学生病愈后,应到班主任处销假,并说明情况,班主任到学校负责人处说明、销假。
六、班主任填写《学生因病缺课情况》,学校填写《师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备案归档。
学生请假制度2
一、请假范围
1、因故不能参加早操、课间操、上课、考试、考查、自习、政治学习、实习实验、集会、义务劳动、清洁卫生以及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
2、晚上需要在外(包括在家)住宿者(走读除外)。
二、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
1、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写出假条(疾病或紧急情况除外),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包括起止时间)。
2、学生因病请假,应凭县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等有效证件。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应提出正当理由或证明,否则不予准假。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抽调学生办公事或私事,确需抽调者必须经学生科同意,报请校领导批准。因学校公事请假时必须有学生科的公假通知单,如没有学生科公假通知单或伪造证明及无正当理由请假,一经查出,除作旷课处理外,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请假在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内由班主任签注意见,学生科批准;三天以上的`须由班主任、学生科科长签注意见,分管副校长批准,学生干部和学生一律不能批假和代人请假。
4、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可准其在授课时间内(一般2学时)的假,凡期中、期末或遇考试考查等考试期间请假的,还须经教务科同意。
5、学生请假获准后,应将请假条交班学习委员存查。凡请假一天以上由学生科批准登记后通知到班,班考勤干部必须将其假条粘贴在考勤簿上。
6、学生请事假必须经批准后方能离校,不得离校后委托他人代假或补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7、学生请病假后,必须在学校或在医院治疗、休息,未经批准不得离校和返家。
8、不具备上述请假程序要求时,即视为旷课。
三、销假、续假、超假
1、学生请假期满后,应向班主任和学生科销假,否则作无故超假论处。
2、学生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校,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时,应事先用可靠方式(电话、电报)告之班主任或学生科,回校时须持有效证明到班或学生科补假,否则作旷课处理。
3、凡假已满未按时返校者,事前未申请续假或虽申请续假但未获准者,均为超假而作旷课处理。
四、外宿假
凡家未在主城区的学生,周末及其他时间不得外宿。如必须外宿者,应用书面假条向班主任请假。无论主城区内外的学生,连续外宿两夜及以上者须经学生科批准(走读生除外)。
学生请假制度3
一、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即课表上排定的上课及各种活动时间和政治活动等时间)如不能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按要求填写请假单。
二、学生请假分为公假、事假、病假三种:
公假——须带有关部门证明。
事假——须有家长证明。
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三、学生请假必须事先请。假设没有充分理由不得补假,补假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四、请假参照学籍管理规定三。请假三天至六天,由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一星期以上由教务处主任批准,批准后登记,方算手续完毕。但新生报到期间,考试期间请假一律经教务处主任批准。
五、凡未经请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校或私自冒用家长名义请假,均作旷课论处,无故迟到三次或早退二次作旷课一节处理。
六、一学期旷课时数十课时或累计二十课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二十课时至三十课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一周时数者,给予记过处分;达两周以上者,不得参加学期考试;达三分之一上课时数者勒令其退学。
七、请假时数累计达上课时数三分之一者,一般不得参加学期考试。
学生请假制度4
学校的因病缺课登记,按照学校的具体情况分教工和学生来制定。
一、教师的因病缺课
1、教师的'因病缺课,应由医院出具的病假单为准,病假单交校教学工作处备案,并报校长办公室。
2、教学工作处将病假老师的情况告知其他处室,由教学工作处负责安排好课务,以免影响学生的学习。
3、教师病假期满应去校长办公室销假。
4、教导处肖建华主任做好教工因病缺课的登记工作。
二、学生的因病缺课:
1、学生如在家生病,应由家长直接与班主任联系,做好请假工作,班主任应了解学生的病情,并做好登记。
2、学生在学校出现的一些突发事件如骨折等因由班主任家长,送医院治疗,并由班主任做好登记。
3、对学生在学校出现的发热、腹泻等一些疾病,学生到校医室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通知家长送医院治疗,并观察病情发展情况。
4、每一学期结束前由医务室在每年的1月份和6月份向班主任老师发放《因病缺课登记表》,班主任老师将本学期因病缺课学生的情况填写好交医务室,医务室将各班的情况统计好,并填写好学校《因病缺课》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生请假制度5
一、 教职工(含临时工)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职工、行政干部请假由办公室审批。
二、办理请假手续的程序:
1、本人填写请假单;
2、请假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3、由教研(备课)组长签名落实代课(代工)后,报教务处。
三、一周以上的`病假,须持人民医院病假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四、教职员工亲属中,父母、子女、岳父母、配偶死亡给丧假七天,兄弟死亡给丧假三天,教职工结婚,结婚假七天,产假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给假。
五、事假一天扣资金20元,扣目标管理分0.1以上,事假三天,不发当月出勤奖,超假者扣除请假期间内的全部奖金与福利。
六、病休一天扣奖金5元,扣目标管理分0.01分,病休七天以上,不发当月出勤奖,全年累计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扣除病假期间内的全部奖金。
七、全年累计事假在10天以上(含10天),病假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年终不评先进。
八、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课)处理:
1、不假;
2、请假未批;
3、请假手续不完备;
4、请假超假。旷课一节,扣资金100元,旷工一天, 扣奖金100元,停发当月出勤资,并通报批评。
学生请假制度6
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我院学生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本院学生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实习等相关培养环节或离校外出,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平时应坚持在学校学习,不得随意离校;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三条学生请假分为以下两类:
(一)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或学院医务室的相关证明;
(二)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因参加省、市、学校及学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第四条节假日前后、实习及军训期间,除本人重病或有重大事情,经核实后可以请假外,其他一律不予准假。(注:节假日回家的同学,请提前买好往返车票,以类似买不到车票等理由的请假一律不予以准假。)
学生请假制度7
为进一步做好情防控工作,避免因外出感染引发聚集性感染疫情,现就严格执行疫情期间请销假及外出报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销假报备规定
全体干部职工疫情期间离开县域范围出差、出访、学习或因私外出的必须提交《疫情期间干部职工外出审批表》,履行疫情期间请销假及外出报备程序。
(一)一般职工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办公室备案,方可出行;副科级干部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报局长审批同意,办公室备案,方可出行;处理其他紧急情况除外。
(二)外出返回后,一般职工需及时向分管领导销假,副科以上人员需向局长销假,并通知办公室。
二、有关要求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全体干部职工疫情期间没有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外出;除非必须前往,原则上不到疫区。
(三)经请假报备外出的干部职工,外出期间必须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并及时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
(四)外出疫情地区返回人员,必须按要求集中隔离观察14天;外出全国其他地区的返回人员,本人必须高度关注日常健康状况,每日上报办公室,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
(五)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现定。
学生请假制度8
1、学生上课、自习、考试和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会、两操、公益劳动、社会实践活动等,都严格实行考勤制度,要求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缺席;寒、暑假不允许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
2、学生的考勤每天按七课时计算,即上午四课时、下午三课时(包括课外活动)。
3、因故不能按时到达或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办理销假手续。请假分为:公假、病假、事假(一般不批准事假)。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病历、经家长签字的假条,病情较严重者请假时需经学校医务室核实;请事假必须有经家长签字的事由说明报告。
4、办理请假手续的程序:由学生本人提前一天到班主任处填好《请假申请表》,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确认事实确凿,签字同意后,交年级组长审查,最后经教育处审批盖章后,方能生效。走读生和寄宿生设有专用请假条,学生办完请假手续后,将请假条左联存教育处,走读生将右联直接交门卫,寄宿生将右联到生活指导老师处登记签字后,门卫方予以放行。
5、批准学生病、事假权限:
(1)请假二天以内,由班主任、年级组报经教育处批准;
(2)请假三天以上,由班主任、年级组写出报告、经教育处审查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3)凡请假一周以上由校长审批。
6、请假期间回校,必须向审批老师或部门销假。请假未被批准或超过被批准时限又未被允许续假者,其缺席时间一律按旷课论处。由于情况特殊,事发突然,必须有教育处口头审批才能生效,事后必补书面请假条,否则以旷课论处。
7、对学生的考勤,在教育处领导下,由班主任负责,任课教师、班级学生干部协助完成(即对迟到、早退、缺席者应及时登记并通知班主任)。各班每周一应将上周考勤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处;班主任每月应将考勤情况在班级公布,每半学期要将学生出勤情况通知学生家长;班主任每学期末应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籍档案和学生手册。
8、学生无故缺席时,班主任应及时与其家长联系,掌握情况,学生旷课一天以上时,班主任必须及时报告教育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工作。
9、学生违反本制度规定而迟到、早退、缺席,应受到及时的.批评教育,直至按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分。考勤人员若违反纪律、失职,教育处将追究责任、直至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给予相应处分。
学生请假制度9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请假规则
(一)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
事假:因家里发生重大事情而无法继续在学校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能请事假,请事假一定要家长亲笔签名或亲自电话告知班主任(辅导员)。
病假:因身体不适而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或销假)时需提供医院的病历、发票等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家长亲笔签名的请假条,如事情紧急可由家长亲自电话告知请假,并于事后补齐请假手续。
公假:因参加学校或其它地方重大活动而无法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必须有班主任(辅导员)签名。
(二)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
(三)考试期间,除病假外,其它情况一般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必须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可。
第二条 请假流程
(一)请假的同学首先到班主任(辅导员)处领取假条,并按要求填写后方有效。
(二)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辅导员)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之内由系部审批,超过三天由主管院领导审批。
第三条 补假手续
(一)学生因急事无法及时请假,必须在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并说明情况,若本人无法到场,则由学习委员代其办理请假并由本人或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辅导员)说明情况。
(二)学生假期满后无法到校,必须由本人或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辅导员)解释原因,获批后方可,并办好续假手续。
第四条 续假手续
学生假期满后需继续请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依照请假流程办理。
第五条 销假
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辅导员)处销假,否则超过时间以旷课处理。
第六条 其它
(一)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理由,对此类行为者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二)上课期间,学生因病或因事临时请假,需直接向当堂任课老师请假,任课老师视具体情况是否批假,并及时报班主任(辅导员)批准。
(三)若学生违反请假制度,按旷课处理,旷课数按每天实际所上课数计算。
(四)每学年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上课总数的四分之一,否则予以休学。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10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平安,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生请假必需运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必需由班主任签字批假方可离校。同时,班主任还须把学生请假事由电话告知家长。凡请假者都要备案(班主任保管好请假存根),用于学生学期考勤记录;超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学生档案,超过1个月的请假时间,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生请假离校,出校门时把班主任签名的假条交门卫,门卫将记录请假学生的出校时间。学生返校时要到门卫室销假,门卫记录好学生返校时间。
三、需续假或有特殊状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由家长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过后用短信发给班主任,用于备案。
四、请假审批权限:两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至一周内由班主任获知签字后,拿给年级长批准;超过一周由班主任获知签字后再政教处批准,并告知主管校长。班主任收好学生的请假凭证和后续跟踪。
五、不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凡出现旷课行为者,在班内点名指责并检讨;累计旷课5次或20节(3天)者,在年级点名指责并检讨;累计旷课60节者,学校赐予警告或严峻警告处分;累计旷课100节者,学校赐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累计旷课150节者,学校将劝其转学。
六、学生在家期间的请假,必需由家长向班主任打电话,之后用短信发给班主任,用于备案。
学生请假制度11
1、每学期必须按时报到,自开学起开始考勤;上课(包括自习课)、实验、实习、入学教育、班会、两操、升国旗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2、理论课应由任课教师负责考勤,并将考勤结果填入
课堂纪要;早操、课间操、自习课、升国旗仪式及各项集体活动由值周班等负责考勤;实习课实习教师负责考勤(校外实习由实习带队老师负责考勤);住校学生晚寝考勤由宿管人员负责考勤。
3、迟到、早退均以铃响为标准鉴定,铃响人未到或铃响人已离开,分别按迟到、早退处理;迟到、早退三次或早退、迟到1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校外实习以实习单位工作时间为准。
4、病假应由校医或医院出据诊断证明,班主任批准;病假一天以上的,应住院或回家治疗。
5、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事假,确实需要请事假者,应本人书面申请,家长同意,班主任批准;事假一律由本人办理,不准捎假,事后不得补假。
6、病、事假三天以下的应报学生科批准,三天以上报主管校长批准;
7、住校学生周末可按学校要求登记离校回家,周日晚6:00前应返校;登记后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离校回家的,应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按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处理;
8、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
9、住校生请假离校应由宿舍管理员批准。
10、不按规定办理病、事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病事假期满返校时,应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住校生晚七点前到宿舍管理办公室销假,否则按旷课或夜不归宿处理。
11、病、事假应填写学校印制的假条,存根联及相关手续由班主任留存;
12、班主任应组织班委会填报《班级学生考勤表》,《班级学生考勤表》无班主任签字无效。
13、上课学生缺勤,任课教师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学生缺勤半天的',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家长,缺勤一天应报学生科。
14、宿舍管理人员必须每晚查寝,发现有学生夜不归宿,一小时内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找夜不归宿的学生。
15、经常夜不归宿、连续旷课七天、一学期累计旷课十天的,视情节给予校纪处分直至责令退学。
16、任课教师疏于管理或提前下课致使学生在上课时间内离开教室或实习场所,负有考勤职责的教师未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学生考勤各项工作,门卫未按作息制度要求使学生离校或入校,因而造成学生伤害等事故,学校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生请假制度12
一、请假条由政教处统一发放到班主任处,请假均需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填写完毕,经班主任批准,方可请假。
二、学生不能随意请假,确须请假,必须有家长电话同意后方可请假。
三、学生事假应持有家长证明书,病假应持医疗单位证明。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内由政教处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四、学生经批准请假,必须将书面假条交门卫处登记、保存后方可出校门,返校时在门卫处销假登记。
五、各班考勤员必须记录每天上课、其他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周五下午将考勤表送交政教处,周一早上领取。
六、班主任审批假条注意事项:
1.请假条内容必须有请假的具体时间、具体请假原因。
2.班主任签字必须具体。如何准假间长,并要求注意安全;班主任签字也要落上当时的具体请假时间。
3.学生如到假后没有按时返校,必须由家长当面或电话向班主任续假。未续假者班主任必须第一时间告之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请假制度13
1.病假:因病假请假必须写病假条,病假一天或一天以上必须有家长假条或医院诊断
2.事假:事假必须有家长假条,经批准方能请假,否则视为旷课。
3.迟到、早退、旷课:每天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论处,早退与迟到同等论处,旷课将给予纪律处分。
4.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全学期课程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5.凡因患有严重疾病,伤残不能参加剧烈活动和免体育者须提前向体育教师申请,并附医院证明。
6.能到校上课的同学,体育课需请病假事假,应事先得到教师的批准。
7.已到校上课的同学需临时请病假、事假必须事前得到教师的.批准,事后无效。
8.学生因临时请假不能到校上课,学生家长应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学校,而后补书面假条。
学生请假制度14
第一条
为了使学校有一个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特订立此条请假条例。学生应以学习为主,树立以校为家的观念,努力克服各种外界因素对学习和生活的干扰,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努力学好文化专业知识,掌握基本技能。
第二条
加强学生考勤,上课、自习、实验、实习、设计、劳动、早操、课间操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等,均列入考勤范围,学生都必须积极参加。考勤由各社长或活动的'主持人负责,早操、课间操考勤,由体育部负责。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除家庭发生重大情况(即婚丧嫁娶)外,不得请事假;如确实有特殊情况请假回家者,需家长亲自陪同到校解释请假。
如学生因学校风气整顿,如理发等确系要离校整理者,必须按校规要求整改,如出现整改不到位的地方直接通知家长到校帮助其整改。
第四条
学生因病确需请假者,离校前须有校医务室证明,为确保生病学生安全,必须通知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严重病症者直接送往医院就诊。返校后,必须持在医院或诊所就医的证明及康复情况方可返校。
第五条
学生请假程序如下:
1、由本人填写请假报告单(三联单);
2、请假一节之内(不离校),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批准,并由张秋伟备案;
3、请假一节以上或离校至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后,到级部盖章批准,并报张秋伟备案。
4、请假离校一天以上,紧急情况除外,家长必须到校来接学生回家。经班主任批准后,报级部批准并备案。张秋伟备案
第六条
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校学习,并带相应的资料向班主任销假。未及时销假者或无手续者按旷课论处。
第七条
凡请假期满后,因事、因病不能按时返校需续假者,按以下规定办理:
1、续假人在城内或校内的,按第五条办理;
2、续假人在外地的,应通过家长的电话向导班主任报告(口头捎信或自己打电话无效),返校时须持有效证明补办续假手续。
第八条
对旷课的学生令其检查,并根据其旷课的时数、情节和认错态度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者(旷课三节以上)直接交由级部或政教处处理。在校内请假,如出现谎骗虚报等请假,同宿舍内同学(如不及时反映情况)负有共同欺骗老师的责任,受连带责任。
第九条
本条例中的请假时间包括双休日(走读生除外)。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事件,学校概不负责。
学生请假制度15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学生日常请假及审批程序
所有学生坚持非必要不出校,特殊情况需离校的,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学生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公假,请假审批程序如下:
(一)请假1天以上至3天(含3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审批→团学办公室主任确认→学院备案。
(二)请假3天以上至7天(含7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团学办公室主任审批→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确认→学生工作处备案。
(三)请假7天以上至14天(含14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团学办公室主任复审→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批→学院党政领导确认→学生工作处备案。
(四)请假14天以上的',按照《昭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同时向学生处备案。
(五)经同意准假后,学生出校门须向安保人员出示i昭院APP电子审批凭证。
二、疫情期间请假及审批程序
疫情期间学生请销假审批,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除十分必要的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一律不批。
(一)病假。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根据日常请假权限办理。学生因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须报学校医务室备案。
(二)事假。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根据日常请假权限严格审批。
(三)夜间急病就医和其他突发事件。由24小时值班人员酌情处理,不通过i昭院APP请假审批。值班老师应根据事态情况联系辅导员、学院领导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事后值班老师、辅导员第一时间向学院、学生处书面报备事件详情。
(四)公假。按照《昭通学院组织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执行,不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
三、学生销假和续假程序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履行销假或续假手续。
(一)病假销假。学生销假时须提供请假期限内就医凭证,辅导员再次核实销假。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销假时,辅导员须向学校医务室再次报备,学校医务室做好病情跟踪。
(二)学生销假须通过i昭院APP提出销假申请,辅导员及时确认学生返校情况,为学生办理销假,并依照批假权限,分别向学院团学办公室主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学院党政领导报告。
(三)学生请假期满仍不能及时返校的,应在i昭院APP上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续假后,学院根据请假总天数,确定审批权限。
四、学生返校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假期满返校,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须主动出示i昭院APP请假审批凭证、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保卫处测量体温。请假期间在疫情中高风险区有旅居史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返校。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履行学生日常管理第一职责,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工作要求,因审批不严格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辅导员要压实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请示报告、请销假追踪等工作,精准掌握学生去向,如有异常及时向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3.学生因病请假不能参加上课等教学活动的,除了要履行请假和出门手续外,还要填写《昭通学院学生因病缺课(缺勤)情况登记表》,在学院存档。
4.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或变更行程,无故超假,返校不销假,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严格按照《昭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昭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给予当事责任人相应纪律处分。造成疫情舆情等重大影响不良后果的,由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小组办公室移交上级疫情防控指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5.因疫情防控规定需要在校外治疗或隔离的学生,按照昭通市和学校防疫工作要求办理复课、销假手续。
6.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学生请假制度】相关文章:
学生请假制度04-20
学生请假制度04-24
学生请假制度[荐]06-15
学生请假制度[优]05-22
学生请假制度(推荐)06-02
中职学生请假制度12-06
【推荐】学生请假制度11-18
学生请假制度【热】11-18
学生请假制度【荐】11-18
学生请假制度【推荐】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