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品)作者:锦瑟华年
读书,是人生一大乐事。每每提到读书,我久不能忘袁枚在《黄生借书说》中的那句话“书非借不能读也”。这是我在少年时代所学的课本上看到的话,说实话那时所学的古文是我及同龄的小伙伴们最头疼,最不待见的知识,但是唯有这句话戳中了我的心。也就终身不忘。家境贫寒,解决温饱尚有困难,哪来得闲钱买书,所以也就欣赏袁枚的那句话了。正是他那远见成了我将借书的尴尬化为从容的动力。于是乎,同学每当买回新书,我都会借之而先睹为快。以至于后来,他们都形成了一种共识,买了书先问我感兴趣不,如果是肯定的回答,那么将交给我,如果是否定的回答,将悻悻而走。
少年时代的我是那样渴求知识,书中自有一个个新的天地,是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如鲁迅见三味书屋外的圆月,如鲁宾逊漂流到了荒岛上的惊奇,如三毛到了撒哈拉。而少年时代是那么地苦涩又短暂,此时才知道那是多么的美好,纵使我读遍天下文章,也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语来形容那时的时光,更何况所读才如沧海中一粟而已。工作了,经济条件有所改善,自己有能力买书来读,可是却没有过多的时间来读所谓的“闲书”。只有利用暑假时间来读,终于可以亲见那四大名著的魅力了,书中的描述是不同于影视作品,给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这就是书籍不于其它媒介的好处,给读者以无限想像的空间。漫步书海,让我读懂那《三国演义》是风起云涌的政治史诗,《水浒传》是义博云天的兄弟情,《西游记》是至死不谕的信仰,《红楼梦》是擦肩而过的爱情。中外名著多如牛毛,可读的书浩如烟海,但是唯有那多少大学问家倾尽毕生才学苦研的《红楼梦》让我记忆深刻。对于它的喜爱尤如它最初的名字那样坚定--石头。如果说它是一块石头的话,那么它也是不同寻常的,在我国作家的笔下两块不寻常的石头曝出了两部惊世巨著,一是《西游记》,一是《红楼 梦》。这两块石头同为上古女神女娲炼石补天所遗,一个是轰轰烈烈,一个则是软玉温香,一个跨千山万水成佛佑人间,一个享人间荣华共世事沧桑。
打打杀杀,降妖除魔,我不感兴趣。唯对《石头记》读了不下四回。时隔三五年,在这期间,我的女儿都长大了一些,可以和我谈一两句红楼了。当回味起这几年读此书的感受时,真是今时不同往日,每次都有不同的收获。第一遍读的时候,只记得宝玉与黛玉,甚是讨厌熙凤而已;再读时,便能记住“满纸荒唐言,都云作者痴”;又读一遍此书,方不太厌恶宝钗了;14年春又读此书,便同情起来那十二钗来。《红楼梦》里有多么深奥的学问,是我的水平所不能及的,即是我所不能懂的。此时,只想谈谈自己读其的一点收获:
其一,《红楼梦》里的国学知识。想来那位曹公子也是诗礼簪缨之族,且不说书中那出自各人物之口的诗词,岂不都是他的生之所学,心之所想吗?单说那每一回的题目都是精心雕琢,意形俱工的好题。记得第一次读时,差点“噎”着了,因为要囫囵吞枣地“咽”过很多字,印象最深刻的当属刘姥姥进大观园参加宴饮的那回当中有一字“鲞”。我只猜跟鱼有关,想是用鱼做,可谁知不是,因为在前年偶尔翻看一本菜谱时看到一道菜名日“红楼茄鲞”,当时我好惊喜,这一定是与那本书有关的菜肴。于是再读时我就查了老字典,终于知道它读“xiǎng”,借助此工具书和菜谱也弄懂了它是怎样的一道美味,谁还能说书是枯燥无“味”的?又如第一次读《红楼梦》是暑假时,记不得是哪回里有一句诗“一畦春韭绿,十里稻花香”,我当时还是个学生,读到这里时心里竟是那样的惊喜和窃窃地嘲讽起了作者,都说他伟大,那么多学者都在研究,难道还没我这个见识不多的小姑娘吗?这样的错误也会犯“我且问那《石头记》,先生云春韭绿时,暑气异常见骄阳,禾苗尚青待余温,哪见十里稻花香?”现在想当时的自己的心里的小窃喜,我真是羞愧,也庆幸自己木讷的性子,要不然和人炫耀那偶然的“收获”可不是让人笑掉了大牙再掉了智齿?今春再对着自家小院的春韭时,读《红楼梦》时,我便笑起自己的无知还是不仔细,人家曹老先生的祖籍可是江南,在南京也好,金陵也罢,总之可不就是“一畦春韭绿,十里稻花香”里所云春韭与稻香共存吗!每每自己想起此事,也觉得可笑,可见读书时也会有这般读者与几百年前的老先生的争执之乐。且当自嘲吧,将这个小误会讲给友人,甚是哭笑不得我这一读书之乐。此书里的国学知识岂是我读了三五回就能尽数记住的,何谈学来为己所用呢。
其二,《红楼梦》中的爱情观。从前读它,只为宝玉和黛玉的错过而怨恨,怨恨熙凤,这个妇人好毒心从中乱点鸳鸯谱,把拆散宝黛的罪责硬生生安在了凤辣子的身上;而今 ,四读它了,我则将注意力转移到那个时代背景上,是那个封建的时代左右着十二钗的命运,谁好,谁坏,这不涉及,只是各人有各人的性格,曹老先生的笔赋予了他们无法选择的性情和命运。读者这个局外人看得心痛,更何况目睹那个时代的老先生了,他也是局内人的无可奈何吧?小的时候总会有一种遗憾,觉得要是宝黛能够在一起该多好呀,可是读过几回之后却不那么想了。在与不在,他们都爱了,恨与不恨,她都走了。享与不享,他都遁了。她走了,可老先生心不安,又巧妙地还洁去,让她做回真的潇湘妃子,忘了经世的痛,或是不曾着一丝痕迹在心间;他出家,他放下且安然,享尽一世荣华又如何,尚不如安贫乐道了一切尘缘。
其三,《红楼梦》中的入世与避世。宝黛间的默契来自于心灵的和对于入世的看法。这部作品伟大不伟大,如何伟大不是我辈能言明的,但它之于我们的生活和处事是有着重大的意义的。反正,我觉得读三五遍之后,就会从中有所得。入世要怎么样,避世会是什么情形,没有人给你要么黑要么白的二选一的答复,且看你各人有各人的看法和领悟。读书最大的乐趣也就在于你能从自己的内心去领略那时,那地,那景。有一句诗说得好“芳是香所为”,引用到此不知是否恰当,但我想表达的就是书本身所带给人的一些东西可能不是固定的,程式化,而是各有收获,正是香带来的芳那样自然而然地润物无声地走进人的心里。就像书里所表现的富贵荣华之于人还不如一本书,一句偈语来得实惠,前者来得惊喜,走得也突然,而后者则是影响深远的,而且如香所为的芳一样久不能忘,正如孔子家语中的“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书也是这样,一本好书,给人的感觉是从多种感观来的,那么丰富而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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