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故乡》的两处笔下误(网友来稿)

发布时间:2016-9-12 编辑:互联网 手机版

秋声聒

《故乡》是鲁迅先生较有代表性的短篇小说,且是解放以后中小学语文教材的必选篇目,就是这样一篇伟大作家的著名小说却有两处笔下误,不知你注意到了没有?。

杨二嫂是作者在这篇小说中着墨不多却形象十分鲜明且给读者留下较深印象的一个人物。作者在写到杨二嫂时交待说,当年因为杨二嫂年轻貌美,所以她开的豆腐店买卖特别好,“但这大约因为年龄关系,我却并未蒙着一毫感化,所以竟完全忘却了”。这里的意思好象是说,因为“我”当时见她时年龄尚小,还未到能被她的年轻美貌动情感化的年龄,所以对杨二嫂印象并不深刻,甚至把杨二嫂忘却了。其实,从上下文的意思来看,这是不符合文中所反映的生活实际的。

  要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确定“我”最后见到杨二嫂时的年龄。首先让我们推断一下“我”回到故乡见到闰土时的年龄。文中在讲到闰土时这样写道:“我认识他(闰土)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 “而且知道他和我年龄相仿。”从这两段话中我们可以推断,当时的闰土应该是四十多岁了,和闰土年龄相仿的“我”也应该是四十岁左右。其次,我们再来推断 “我” 最后一次离开故乡也就是最后见到杨二嫂时的年龄。作者在开头写道:“我冒了严寒”,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从这一句话我们可以知道,四十岁左右的“我”回到了离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也就是说我最后一次“离开故乡”也是最后见到杨二嫂时,年龄应该在二十岁左右。谁都知道,只要发育正常,二十岁左右,已不是一个懵懂未开的孩子了,也不是对饮食男女之事毫无感化的年龄了,因此作者说因年龄关系“我”把斜对门的杨二嫂完全忘却了是不符合实际的。

         二

  当作者写到闰土的儿子水生时,有这样几句话:“这正是一个廿年前的闰土,只是黄瘦些,颈子上没有银项圈罢了。”这里的“廿年前”也是作者的一个笔下误,因为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当时的闰土已经四十多岁,而“廿年前的闰土”是多大呢?当然应该是20岁左右。我们还知道,水生跟宏儿年龄相仿,宏儿当时八岁,水生当时也就是十来岁。由此看来,说十来岁的水生正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闰土,就明显是有误的了。况且,“我”和闰土“不相见将有30年了”,而自那次见面后“没有再见面”,因此廿年前的20岁左右的闰土是什么样子“我”也是不应该知道的。实际上,这里的“廿年前”改成“三十年前”就对了。

          三

  鲁迅先生是一个写作非常严谨认真的作家,为什么会在一篇短短的小说中出现这么两处很明显的笔下误呢?我们认真分析一下其原因,方知是作者在回忆时把小说涉及的两个时间――最后一次离开故乡见杨二嫂的时间和最后一次见闰土的时间弄混了。首先他把距最后见杨二嫂的时间――二十余年误记成了三十年,三十年前的“我”应该是十来岁,不为饮食男女之事所感化也就顺理成章了;其次他又把距最后和闰土相见的时间――三十年误记成了二十年,“这正是一个廿年前的闰土”,应该是“这正是一个三十年前的闰土”。

  看来伟大的作家也不是字字珠玑,句句锦绣,出现点常识性错误、出现些笔下误也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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