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招生计划(教师中心稿)

发布时间:2016-5-7 编辑:互联网 手机版

  虽然不少在京部属高校都表示要在京将适当扩招,但教育部日前还是明确表示,未经教育部批准,任何单位均不得擅自增加计划,也不得跨越隶属关系调整招生计划。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部门和部属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2005年普通高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未经教育部批准,任何单位均不得擅自增加计划,也不得跨越隶属关系调整招生计划。

  教育部强调说,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录取期间也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除预留的调整计划外,不得擅自接收追加计划,并严格按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生源计划投放考生电子档案,严格禁止招生学校超计划录取。

  为保证国家下达的普通本科、高职(本科)计划不突破,教育部指出,目前已经擅自超计划下达招生计划的有关省市,要坚决纠正并且不得在规定的录取时间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要实行新生学历电子注册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挂钩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招生和超计划招生。

  教育部再次强调,各地、各部门和部属各高校要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国家下达计划,切实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违规录取,坚决制止社会中介机构借招生之际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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