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 龙国利
郁达夫的《故都的秋》用饱蘸情愫的柔毫,描画出一幅神韵清绝、典雅质朴、极具个性的北国秋色图。一切景语皆情语。郁达夫笔下故都之秋的独特色彩、音响、风姿……无一不是作者丰富细腻、富有个人特质的情感世界的折射。具体表现在以下列四个方面:
一、独特的故都情结
开篇,作者就述说“不远千里”上北平,只是“想饱尝一尝”“故都的秋味”。“饱尝”而不是浅尝辄止,可见作者对故都的秋情有独钟。为了表现这种深沉的向往、眷恋和赞美,作者运用了多种艺术手法。首先是对比烘托。“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这是一种欲抑先扬、似扬此而实扬彼的烘托法。作者通过一系列秋色、秋声、秋景、秋物的排比,从宏观上展示过去故都秋色的美丽醉人。文章的首尾都将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了对比,且运用了独特的语句形式来强化对比的效果。例如结尾处的对比:(南国之秋)“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作者运用排比、博喻辞格,精选四组在量与质上差别明显的事物,让读者品味到故都秋天淳厚、浓郁、鲜美的醉人特色,与作者那浓烈的挚爱产生共鸣。郁达夫一生短短的49年从未在北平久住,但他对北平总是一往情深,他在《北平的四季》中这样写道:“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由此可见,作者那么热忱地爱故都之秋,不只是单纯的恋秋情结,而是与爱“黄帝子孙”联系在一起的。
二、独特的平民意识
郁达夫落笔于“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写他们雨过天晴时用“缓慢悠闲的声调”议论着秋雨秋意,作者此时的笔调是愉快轻松的,情感是亲切赞赏的(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嘛),表明作者很想像“都市闲人”那样过无所忧虑的生活。郁达夫把笔触定位在下层人民和他们的普通生活,于是,北平每座低矮的家屋内外,街道两旁的槐树前后,“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秋蝉”,“茅房边上”的一株株枣树,都成了作者精心描绘的对象,这种与普通人的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审美眼光,正是作者平民意识的艺术体现。
三、独特的“悲凉”心境
文章中故都之秋“悲凉”这一特征在作者心灵的投影是丰富而含蓄的。作者写牵牛花,“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这不仅是在表达自己的色彩爱好,更是在物化一种淡泊清冷的心境;作者看到扫街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竟会“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些触景伤情、联想独特的文字,表现出一种孤寂、忧思的心绪。这里的景物完全情感化了。郁达夫在20世纪30年代的旧中国,颠沛流离,饱受人生愁苦与哀痛。所以此时的“悲凉”已是故都赏秋的心态与作者丰富的人生感悟的交融。我们不妨这样说,文章流露的“悲凉”--忧虑、孤独、落寞的心绪,正是特定的时代和社会风云在一位知识分子的心灵上投下的阴影--使读者品读时不免产生苦涩感的阴影。
四、独特的人文素养
文章的后半部分,插入了古今中外写秋诗文的说明和作者的议论。郁达夫是深受中国文化浸润的读书人,他把对故都之秋的独特感悟与中外名人诗文相沟通,纵横走笔,显示出深厚的人文素养和对秋文化的珍爱情感。郁达夫取文题《故都的秋》而不取《北平的秋》,就是因为“故都”较之“北平”更典雅,更有诗意,与“秋”结合,能暗含一种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融合的境界。可以这样说,文题的这种珍爱秋文化的人文气息弥散在全文之中,值得我们细加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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