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研究生涉嫌杀人案开庭 被告当庭翻供

发布时间:2017-12-28 编辑:互联网 手机版

 昨日,湘潭大学两名研究生涉嫌故意杀害同窗一案,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长沙晚报消息:在历时近一天的庭审中,由于被告方当庭翻供,法院只得宣布择期宣判。

  “三角恋”引发悲剧

  现年27岁的曾爱云、现年25岁的陈华章、现年23岁的周玉衡与李霞四人均系湘大机械工程学院在读研究生。其中,周与李确定了恋爱关系,但曾在后来竟卷入到了他们两人的关系当中。

  原告方称,2003年10月,周玉衡见自己的女友与曾爱云关系日益密切,便将其以前听到的有关曾爱云品德如何不端的情况告诉李霞,并规劝她不要与曾来往。曾爱云为此怀恨在心,便与早对周存有嫉妒之心的陈华章合谋教训周玉衡。2003年10月24日至27日,陈先后4次到医院以不同的化名购买了24片安定片(安眠药)。27日傍晚,陈来到他与周共同工作学习的湘大工科南楼208室,将安定片倒入周的茶杯中。不久,周回来后即饮下了茶杯中的水。当晚7时30分许,与李霞在一起的曾爱云打电话给周玉衡,约其在学校图书馆见面。半个小时后,已出现头晕乏力的周玉衡,在陈的搀扶下来到图书馆前与曾、李见面,随后被陈扶回308室。当晚10时30分许,曾爱云趁李霞接听电话之时,独自来到308室,在周玉衡的座位旁取出早已准备好的棕绳,从周的身后勒住其颈部,致其死亡。随后,曾叫来陈一起将尸体拖入电梯至一楼,抛尸于工科楼外西侧的台阶下。事后,曾、陈二人对现场作了一番处理后逃离。

  案发两天后,曾、陈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周家状告三人索赔100万元

  周玉衡系衡山县人,父母均系农民。为供其读书,家中早已债台高筑。他成了全家的精神支柱和惟一希望。案发后,周的父母要求曾、陈、李三人共同赔偿其抚养费、教育费、家庭精神伤害费100万元;并要求法院追究三人刑事责任。

  被告翻供,庭审陷入僵局

  在昨日的庭审中,诉讼双方围绕被告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是否属共同犯罪和民事赔偿等问题进行论辩和质证。庭审中,曾爱云突然翻供,拒不承认其杀人事实,并称自己当初的有罪供述是在公安机关的刑讯逼供下作出的。与此同时,陈华章虽然承认参与杀死了周,但是,他否认自己是因为出于嫉妒而导致自己参与此事的,并称自己是碍于朋友情面在曾的吩咐下办事。 

湖南红网--长沙晚报 刘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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