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爱华
新的初中语文课本第三册选入了鲁迅先生的散文《阿长与〈山海经〉》一文。文章虽然写了一个保姆的形象。(从文中我们可以得知她不过是一位“一向带领我们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但却给我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掩卷闭目,一个个性鲜明、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赫然眼前。同时也能感受到作者对长妈妈那真挚、深深的怀念之情。
是什么样的写作诀窍使文章能产生如此的魅力?细细品位文章至少有两点值得我们学习。那就是,一写真事;二,是诉真情。
先看文章的叙事。
一开始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然后写她喜欢“切切察察”,而且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摆动,或者点着别人或自己的鼻尖”的神情;喜欢到母亲那里去告我的状;夏天睡觉喜欢摆成“大”字。这些生活的琐屑虽写的简略,作者却抓住了一些重要的细节,活画出人物鲜明的个性特征--一个饶舌多事而又不拘小节的农村妇女形象。
接下来围绕长妈妈写了三件事,第一件写长妈妈懂得许多规矩的事。尤其突出了“元旦吃福橘”的事。这桩“我”认为“元旦劈头磨难”的事,却寄托着长妈妈对“我”的真诚的祝愿。她希望自己和孩子“一年到头,顺顺流流”。这许多的繁文缛节后面,是长妈妈一颗真诚、善良的心!“长毛”的故事看似可笑,作者虽然似用戏谑的笔调来写,可我想长妈妈的用意也无非是想吓唬吓唬“我”。(前文有“又不许我走动……就说我顽皮”)而第三件事则是文章的重点,我渴慕《山海经》而不得的时候,探家回来的长妈妈却给我带来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他却能够做成功。”这使我又产生了“新的敬意”。
纵观全文的叙事,作者没有采用“杂取种种,合成一个”的典型化手法,也没有把人物按“高大全”的形式来刻画。而选择的都是生活中的一些平常之事,更难得是,作者并没有因为“感激”和“敬意”而集中选择“正面”的事。但这却丝毫不影响这位普通劳动妇女身上的美德。反而使长妈妈更加可亲可敬,也使我们觉得文章内容真实可信。
再看抒情。文章没有集中的抒情段落,但字里行间洋溢着炽热的抒情气息。文章的感情基调明显是对长妈妈的怀念,但并没有因此回避“我”对她的反感和厌恶,甚至是憎恶。(当我知道是她谋害了我的隐鼠时)文章虽写于“我”的中年时期,相信对于长妈妈的行为“我”现在已经能够完全理解了,却仍真实再现了我当时(童年)的感受。使文章情真意浓。
古人就非常重视文章的真实性。“故文能宗径。体有六义:“一则情深而不诡……三则事信而不诞……”(刘勰《文心雕龙》)。他们认为文章应该情真、理真、事真。否则,就如剪彩为花,刻纸为叶,不可能有生命的活力。奥地利著名小说家卡夫卡说过:“什么叫写作?写作就是把自己心中的一切敞开。直到不能再敞开为止。写作也就是绝对的坦白。没有丝毫的隐瞒,也就是把自己的整个身心都贯注在里面。” 鲁迅先生的《阿长与〈山海经〉》一文正是做到了写真事,诉真情,才使文章产生了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这对我们的写作有很大的教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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