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教《老北京的小胡同》 教学反思(七年级下册)

发布时间:2017-10-23 编辑:互联网 手机版

 严峻

拿到这篇文章,第一感觉就是,不知该怎么上,不知道“抓手”在哪里。

看过第一遍,没什么感觉,而且文章中没有一个感点,能当起我心中的波澜。只是知道,肯定不能当成单元主题“风俗世情”来上。

读第二遍,有很多疑惑。

首先来看情感。萧乾在1--4段中花了大量的笔墨描写他在胡同的生活,。语言多为叙述性的。有这几层含义:我是在北京的小胡同里出生并长大,认识世界就是从那里开始的。(在羊倌出生、开始懂事在褡裢坑、母亲死在菊儿胡同、菊儿胡同旁的大院是我的仲夏夜之梦),对于那样一个地方,在之后的日子里,“不论我走到哪里,在梦境里,我的灵魂总在那几条小胡同里转悠”。小胡同对“我”来说确实很重要,那是我生长的“根”。但是就从语言表达上来看,会觉得作者仅以几句话就将在胡同中那些重要的经历匆匆带过了,即使在作者看来是魂牵梦绕的,但是对读者来说,却是难以体会的。于是我去阅读了文章中提到的《落日》。故事讲述少时的“我”在工厂里打工,那天决定将所领的工资买来所有好的水果给卧病在床,几乎奄奄一息的母亲吃。大家排队领工资时,他排在最后一个竟被工头误为已经领过而拒之门外,那伤心绝望的哭泣,深深揪着我的心。后来他得到工厂头头的夫人的帮助终于领到工资,到水果店买水果,而后狂奔回家让母亲吃苹果。母亲竟然没能咽下一口,就在他面前断了气。那种绝望孤独瞬间吞噬了他,从此他成了孤儿。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童来说,那是如何刻骨铭心的伤痛,但是在这篇文章中,只简单的叙说了这么一个事实。如此淡定。我又看了他其他的经历介绍,很是感慨。文中说“我这辈子只有头17年是真正生活在北京的小胡同里。”而这17年的生活在外人看来是多么的不堪回首:成为孤儿、即使学习也是半工半读、后又遭遇开除,除了文中提到的“仲夏夜之梦”还寄托了少年时的纯真的美好的情感,其他的生活在我们看来是多么不幸。可以这样说,前四段,每一句话,都包含着一个动人的故事。要理解这些语言,必须关注背后的生活。如此不幸的胡同生活,作者在本文中单选了动人的叫卖声和充满快乐的儿时游戏来写呢,是为引起读者共鸣,进而认同他将要阐述的观点吗?他想说的是,即使是这样一个充满心酸的地方,是他认识世界的重要之地,如果没了,他将去何处寻找自己的生命之所系呢?可以理解一个曾经在欧洲战场经历枪林弹雨的83岁老人,此时最大的愿望是否落叶归根呢?当然仅停留在满足自己的愿望,是太肤浅地理解萧乾了。所以还有了结尾,那是一种民族的使命感。

再来看语言,这篇文章的语言淡得不能再淡了。可以理解一个83岁的老人,在回忆过去的生活时,那种饱经风霜后归于的淡定。但是语言背后是对曾经生活过的胡同的深情。没有前四段的铺垫,我们如何能理解在质朴的语言中的情感呢?作为我们的学生,小读者来说,如何能在短短的一节课中体会这种语言的魅力呢。如果讲修辞,只有“最动人心弦的是街头理发师手里那把铁玩艺儿,嗞啦一声就把空气荡出漾漾花纹。(通感)”“反正也能飞起,衬着蓝色的天空,大摇大摆。(拟人)”“胡同里从早到晚是一阕动人的交响乐。(比喻)”这三句,而且第一句他们是不懂通感的。显然只讲修辞就太浅薄了。而需要关注的是,作者是如何将情感传递出来的,不管是朴素也好生动也好,只要能传递这种情感就好。除了前面提到的三句外,还有这些句子:“北京的叫卖声最富季节性。”“我最喜欢听夜晚的叫卖声。”

“小心坎儿可乐了,好像自己也上了天。”“夏天,我还常钻到东直门的芦苇塘里去捉蛤蟆,要么就在坟堆旁边逮蛐蛐--还有油葫芦。蛐蛐会咬架,油葫芦个头大,但不咬。它叫起来可优雅啦。”三个“最”字,强调了那种情感的极致。几个动词生动地再现了儿时的快乐。那种满足感几乎是要溢出文字外的。

我找到了萧乾在《北京城杂忆》中描写叫卖声的片段:

四季叫卖的货色自然都不同 。春天一到 ,卖大小金鱼儿的就该出来了,我对卖蛤蟆骨朵儿(未成形的幼蛙)最有好感,一是我买得起,花上一个制钱,就往碗里捞上十来只;二是玩够了还能吞下去。我一直奇怪它们怎么没在我肚子里变成青蛙!一到夏天,西瓜和碎冰制成的雪花酪就上市了。秋天该卖“树熟的秋海棠”了。卖柿子的吆喝有简繁两种。简的只一声“喝了蜜的大柿子”。其实满够了。可那时小贩都想卖弄一下嗓门儿,所以有的卖柿子的不但词儿编得热闹,还卖弄一通唱腔。最起码也得像歌剧里那种半说半唱的道白。一到冬天,“葫芦儿--刚蘸得”就出场了。那时,北京比现下冷多了。我上学时鼻涕眼泪总冻成冰。只要兜里还有个制钱,一听“ 烤白薯哇真热乎”,就非买上一块不可。一路上既可以把那烫手的白薯揣在袖筒里取暖,到学校还可以拿出来大嚼一通。

《老北京的小胡同》中的片段:北京的叫卖声最富季节性。春天是"蛤蟆骨朵儿大田螺丝",夏天是莲蓬和凉粉儿,秋天的炒栗子炒得香喷喷粘乎乎的,冬天"烤白薯真热火"。

同样是描写四季的叫卖声的,侧重点就不同。本文更注重情感的表达,春夏秋冬赋予变化的食品,可以想见那个穷人家的孩子在摊位前垂涎欲滴的样子。用一点钱就能享受到和富人家的孩子一样的快乐,即使这样看来也有些心酸,那文字背后的含义是这样的吧。但是对一个老人来说,经历了诸多磨难,此时已归于平静,回想过去,一切都可以莞尔了。

我还比较了汪曾祺在《胡同文化》中的片段,胡同是贯通大街的网络。它距离闹市很近,打个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又似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串,摇动作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

很明显这是说明性的片段,没有情感,只有这样的事实。

散文的语言就是用来传递情感的,但是没有前文的情感铺垫,如何能理解后文那寥寥几字表达出的情感呢?

根据对文章的分析,我进行了备课。

将教学目标定为:1.理解文章通过一两个生活场景,反映老北京小胡同里的生活特点的写法。2.体会作者对老北京小胡同的难以割舍的深情。

教学过程中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作者为什么要写老北京的小胡同?二、哪些句子让你特别地感觉到了作者对小胡同的情感;三、写上海的弄堂,伦敦、慕尼黑、新加坡等地的胡同,有何作用?

一三是解决情感问题,二是解决语言问题。同时让学生明白,我们写文章首先应该考虑我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想通过这篇文章表达什么情感,然后选取一两个最能表现情感的生活片段,用生动丰富的语言去进行描绘。

第一次试讲,大半节课用来分析前半部分的情感内容,语言的体会少了。所以进行调整。

第二次试讲,情感部分,以学生的几个回答就带过,更多的时间在体会语言。学生很活跃,很投入,很开心,沉浸在作者的纯快乐中。但是真能理解作者的情感吗?很肤浅吧。

第三节课,学生很闷。情感匆匆带过。学生也不活跃,所以也不能投入到快乐中,以作者的快乐为自己的快乐。可以说只是蜻蜓点水式的感受。

所以用一节课来完成这样一位大家的作品,实在是不能游刃有余。可以说,我只是上了一节不是萧乾的《老北京的小胡同》。隐去了萧乾,隐去了背后丰富的情感。 

侯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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