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样改革:自主选择式考试--来自山东宁阳县评价方式改革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7-10 编辑:互联网 手机版

               中国教育报     2002-11-27     记者 范绪锋 

 

  本报记者采写的通讯《自主选择:考试变得可爱了》(见本报10月24日二版)刊登后,许多读者热心垂询,想了解山东省宁阳县这一改革的具体做法。记者根据采访所得,就宁阳县这一实验与研究的操作细节进行整理,以飨广大读者。 

  2000年年初,宁阳县组织实施了山东省“十五”规划课题--“区域性实施创新教育的实验与研究”,重点进行了“自主选择式考试”和“创新教育课堂建模”两项课题的实验。主要目的是,改革传统的课堂教学和教学评价的弊端,构建与创新教育相适应的课堂教学模式和教学评价体系,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发展。 

  在小学阶段进行的自主选择式考试的实验与研究,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即“一试多卷选择”、“一科多项选择”、“不定时多次选择”和“学科素质发展学分”。在具体操作中,宁阳县把自主选择式考试分为三大操作系统:卷面考试、素质考查和教师教学业绩评价。 

  卷面考试实行分层分卷 

  在认真分析各年级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水平、学习能力和发展需要等方面的基础上,宁阳县对各年级各学科都分别命制了A、B两种难易不同的试卷。A卷测定的知识范围可以超出课本,综合性题目量大,试题难度大一些,这种命题导向学生拓宽知识视野、提高应用能力;B卷测试的知识范围限于课本的基础知识,难度偏低,导向学生完成基本学业。期末考试前,教师向学生讲明两种类型试题的特点,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状况,自主选择或由教师建议选择某种类型的试题。在学生对A、B卷的选择上,他们要求:允许学生所有考试科目都选择一种类型的试卷;允许学生不同科目选择不同类型的试卷;允许学生不同学期的考试有不同的选择。对于学科考试试题的命制,一方面严格控制试题的难易度,另一方面把过去注重考查学生“知识记忆”为主的试题,代之以考查学生的知识、能力并重,体现开放性、实践性、实验性、创新性要求的试题。对于不同类型试卷的成绩,对学生的评价一样对待,不允许教师做任何加权的变更,真正还学生一个自信心和自尊。 

  素质考察可以灵活机动 

  学生素质考查分下面几步: 

  一是师生分别确定各学科考查的规定项目和自定特长项目。学期初,各学科教师针对不同学科特点和学科素质发展要求,给学生确定本学科考查的若干项目。为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他们让学生根据自己各学科的学习情况,自定一项或若干项学科特长发展项目,作为学科考查的特长项目。 

  二是制订各学科规定考查项目的目标和标准,命制考查试题。根据各学科教学的总体要求,制订各学科规定项目每学年的发展目标,形成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发展梯度。同时,根据各学科的考查目标,制定相关的考查标准,命制考查试题。考试评价标准的制定,本着开放、灵活、模糊、导向的原则,导向学生素质发展目标的多样性,导向学生改变被动的学习方式,导向学生创新意识的增强和创新思维水平的提高。命制的试题既有书面的,又有口头的,都是针对学生动口、动手、动耳、动脑解决问题而设计的非卷面性测试题目。 

  三是学生考查测试的实施。对学生的考查测试,由学生提出申请,教师对其测试,并给以评定和指导。考查时间针对学生申请随机进行,每学期从第二周开始,直到期末考试前一周,学生都可以向老师随机申请各种项目的考查,教师对学生的考查安排也可以随机进行,不受人数多少和地点场所的限制。考查的组织形式可以采用谈话、汇报、游戏、竞赛等多种灵活的方法,可以采取集中考查与个别考查相结合、定时考查与不定时考查相结合、项目考查与学校班级开展的各种活动相结合、考查与课堂教学相结合、考查与家庭作业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考查评价形式随时间、地点、内容、参与考查人数的多少灵活确定。教师要满足学生多次考查的要求,以最好的成绩给学生记分,将考查变为不断激励学生上进的过程。在考查过程中,学校成立考查领导小组,制定学科考查方案,加强对考查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及时调控各年级各班级的考查进度,确保考查的高质量。 

  为了让学生清楚地了解自己学科素质的发展情况,让家长了解学生的学科素质发展和全面发展情况。全县印制了《小学生学科素质评价手册》。平时,《手册》由学生保管,参加考查时提交给老师,学生家长可以随时查看学生参加考查的情况。期末考试后,教师将学生的试卷考试成绩、学科考查成绩和特长项目考查成绩,分别按0.4、0.4和0.2的系数折算后作为该生的学科素质发展学分,填入“总评”栏内,之后在“综合评价”栏内附上简短的评语,肯定学生成绩,为其今后发展指明方向。 

  教师评价更加科学客观 

  学生评价的改革,必须有与之配套的教师评价的改革。宁阳县及时总结了实验中的问题,推出了对教师教学业绩评价的新方案,把教师的教学业绩分为学科考试成绩和学科考查成绩两部分。 

  对于学科考试,为了确保教师真正还学生以自主选择权,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对A、B卷的选择,在人数上有两个限制:选A卷的人数不低于50%,选B卷的人数不低于25%,以避免教师无法控制学生一边倒;二是按适当的系数折算A卷班平均分和B卷班平均分(A卷是0.6,B卷是0.4),让教师感到,在统一考试中能考70分以上的学生考A卷和考70分以下的学生考B卷,都有利于对自己教学成绩的评价,又可以让考B卷的学生考出继续学习的动力。 

  对于学科考查,分三方面对各任课教师进行量化记分,其一,各学校通过查看教师的考查资料、学生的评价手册和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对教师从事该项实验研究的情感、态度、平时的命题、考查等基础性工作进行评价,然后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量化赋分。其二,期末考试前,各乡镇教研室和学校组成考查小组,深入各班对学生进行抽样考查,得出各班的抽查成绩作为任课教师的成绩。其三,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学校将学生取得的成绩作为学科特长统计记分,并作为教师的特长培养成绩。以上三项得分分别按0.4、0.5、0.1的系数进行折算累加,作为对各任课教师学科考查成绩的评价。最后,将各教学班的学科考试成绩和学科考查成绩分别按0.5的系数折算累加,即为各任课教师的教学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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