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

时间:2022-06-11 15:26:07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劳务派遣合同合集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务派遣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务派遣合同合集15篇

劳务派遣合同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劳务派遣内容

  1、经用人单位—冲电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KI”】批准,今甲方为派遣乙方到OKI工作,并提供相关人事管理服务。

  2、乙方为派遣员工,同意接受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___年2月日起至20年2月日止。甲方负责从乙方学校到OKI的免费往返接送。

  三、劳动报酬

  1、双方协议规定:乙方每小时的劳动报酬为9元人民币,计算工时按照OKI实际考勤计算。

  2、甲方于每月1日前支付乙方上月25日前的工资,工资发放形式为转账到乙方的建设银行卡号。

  四、福利待遇

  1、用人单位为乙方提供免费体检一次。

  2、从培训时间开始计算乙方的工时。

  3、OKI提供周一到周六的免费中餐和晚餐;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周一到周六的早餐费2元/天,星期日食堂不提供伙食,甲方向乙方提供伙食费12元/天。

  4、OKI2月6日到17日为年假时间,甲方向需要会老家过年的乙方提供每人100元的交通补助。不回家过年的,在OKI食堂不供应饭食的时间段,甲方向乙方每天提供15元的特别供应。

  五、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1、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以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乙方表示无条件接受甲方以及用工单位的双重管理。

  2、如乙方在被派遣到用工单位过程中,因乙方的严重触犯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导致被用工单位退回属于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爱护用工单位的财物。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离职手续

  1、在20___年2月日由甲方统一安排办理,需要乙方协助。

  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乙方签名、甲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2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

  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

  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3

  甲方:某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服务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寻找工作岗位等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乙方委托甲方寻找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以填写求职登记表为准,求职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当前的准确的身份信息证明。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也可),学历证,健康证和其他专业技能职称等相关证明,并填写求职信息登记表。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职前指导建议,并根据乙方的实际能力及要求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

  3、乙方必须在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后,才能享受甲方提供的岗位信息服务。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正规、合法、真实的工作岗位。

  二、服务资费标准及相关说明

  1、市内介绍收取居间介绍成功服务费 元/位;

  市内介绍特殊岗位或省外招聘收取居间介绍成功服务费协商收费;

  2、甲方开出推荐介绍信,一经用人单位录用,介绍就业居间服务成功,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未被用人单位录用,甲方继续为其推荐就业岗位或退还乙方服务费。

  4、若甲方推荐乙方到用人单位被录用或上岗后,因本人原因找各种理由离开不做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在三月内继续为其推荐新的就业岗位。

  5、经甲方推荐后,如果乙方在7日内不再与甲方联系,就将视为推荐成功,本协议自动终止。

  6、乙方上岗后如果要求甲方重新为其推荐新的就业岗位,需从新签订本协议和缴费。

  7、如果甲方推荐乙方到用人单位,乙方到了用人单位未参加面试终止本协议并退还服务费后,日后自行到用人单位求职成功的,视为乙方不诚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标准双方约定为乙方在岗用人单位属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二倍计算。

  三、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意见分歧,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新沂市人民法院。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订交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某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劳务派遣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招聘并派遣乙方到(被派遣单位)岗位从事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聘用合同期为个 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第二条甲方负责为乙方核发聘用制工资,代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有偿提供保管人事档案。

  第三条甲方根据被派遣单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标准,在收到被派遣单位支付的款项后日内发放给乙方。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当地统一的标准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缴。

  第四条在派遣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领导,

  第五条乙方在被派遣单位工作期间,按岗位(工种)享受劳动保护用品待遇。

  第六条在合同期间乙方违反被派遣单位管理规章或操作规程给被派遣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损害声誉的,按被派遣单位的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在合同期内中遇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与替岗人员妥善办理交接手续并及时相被派遣单位交回设备、工具等物品方可离岗,否则造成的有关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单位的商业秘密,保障被派遣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被派遣单位的利益和社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乙方如因工致伤、残、亡,乙方或其家属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会同被派遣单位协助乙方或其家属,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满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

  3.乙方严重违反老师纪律或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企业秘密等,在经济或企业形象等方面给被派遣单位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

  5.乙方因主观原因,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被派遣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劳动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单位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变化,业务范围缩小或取消时,被派遣单位对甲方派出人员进行精简等原因乙方不能继续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外,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被派遣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需要并愿意续签合同时,应在合同到期当月办妥续签手续。

  第十二条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或损害对方声誉的,均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责任在乙方,除经济赔偿外,还要赔偿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被派遣单位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劳务派遣合同5

  甲:

  乙: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见附件)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二)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五)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六)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二)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四)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五)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七)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

  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十)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二)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 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 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10日前将(二)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转账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XX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劳务派遣合同6

  签了劳务派遣合同不可以反悔

  签了劳务派遣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受到合同约束的,签了劳务派遣合同不可以反悔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现阶段,我国的劳务派遣单位数量日益增多,《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细化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1.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中涉及的特别要求包括:

  (1)订立合同期限应在2年以上;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必备条款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

  (11)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

  (12)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实质上是一种临时性用工,法律规定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至少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为了避免劳动关系的短期化和就业不稳定给企业、劳动者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2.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其中必须约定:

  (1)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2)派遣期限;

  (3)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

  (4)违反协议的责任。

  3.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其他义务:

  (1)不得克扣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由于劳务派遣具有临时性,因此,在没有用工单位需要派遣劳动者时,劳动者可能面临“无业”状态,该条规定则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无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以避免劳动者陷入生活困境;

  (3)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4)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5)保障劳动者依法参加或组织工会的权利;

  (6)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因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致使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用工单位的义务

  1.《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2.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3.对被派遣劳动者应适用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类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遵守劳务派遣企业的岗位限制———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5.保障劳动者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6.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

  2.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7

  甲方:______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登记性灵活就业员工队伍成为甲方合同制员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工作等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个日。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由服务单位确定。服务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时,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

  1.乙方的工作时间服从服务单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务单位的规定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服务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发现服务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时,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纠正。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由服务单位交给甲方代为给付。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_______元。甲方根据服务单位提供的乙方工资清单及金额,在次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为乙方办理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手续。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服务单位支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服务单位未能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乙方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补假。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服务单位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或服务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声誉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职或从事任何与服务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活动,保守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协商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务单位无正当理由退回,或服务单位基于下列情形l之一而违约退回乙方的,过错在于服务单位,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1)患职业病或因工风传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不论任何原因,只要乙方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的',甲乙双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向过错方追偿损失。

  (二)甲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对其过错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对服务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5)有侵占财产、盗窃、、打架斗殴等行为之一的。

  2.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服务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服务单位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及服务单位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新合同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告知甲方及服务单位,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于服务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不愿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与服务单位。经甲方核实后,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3.服务单位一旦没有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乙方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各种费用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权选择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选择的,则视为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因乙方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而造成的进一步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甲乙双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4.乙方因上述列举事由外的原因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提出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事先征得服务单位的书面同意。否则,服务单位因此向甲方主张赔偿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离职手续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与甲方和服务单位及时办妥离职手续,交还从甲方或服务单位领用的工具、劳保用品等,理清与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债权、债务。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的,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少履行一年合同期,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乙方2个月工资的标准计付。

  3.乙方参加甲方或服务单位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职业资格证等,却拒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应赔偿全部的培训费用。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在工作期限内发生工伤、事故,除由保险机构承担部分的保险待遇外,其余应由甲方向乙方给付,因第三人承担的工伤、事故保险待遇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或服务单位承担;乙方在工作期限内发生损害服务单位的利益或其他纠纷,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鉴证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劳务派遣服务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纠纷中,有一部分的劳动争议都是劳务派遣引起的,有些纠纷是因为被派遣者人身受到损害找不到责任人、有些纠纷是被派遣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劳务派遣合同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派遣 名保安人员维护甲方的正常秩序,并做好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 治安防范区域:

  对甲方伊河大厦及伊河大厦的门前、侧门、停车场等人身和财产提供24小时轮流执勤和保安服务,具体治安防范区域,以伊河大厦规划范围区域为准。

  二、 保安费结算:

  1、根据行业现行标准,甲方按每人每月保安费, 人每月合计 元(大写: ), 本费用包含双休日、节假日的保安费用。

  2、本合同保安费总金额为元人民币。

  3、当月保安费用于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费票据。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保安执勤人员提供执勤场所和值班室。

  2、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其他人员不得参与。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与保安工作无关的事物。

  4、乙方保安人员提出的有关安全及治安方面的安全隐患建议,甲方应积极采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队员应予以表扬和奖励。

  5、甲方应在乙方治安防范的区域内安装必要的监控设施。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当派遣具有保安上岗资格证的保安人员为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服务。

  2、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所派遣的而保安人员办理并按期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统筹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配备相应的保安服装、器械等用品;乙方必须为所派遣的保安人员办理合法居留证件。

  3、乙方保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职责,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协助甲方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4、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中要着装整齐、仪态端正、文明执勤、坚守岗位。工作要认真负责,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久后上岗,在岗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保证忠于职守,确保甲方警卫目标的安全。如发生火灾、盗窃、抢劫、打架斗殴等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甲乙双方领导和有关部门回报。

  6、乙方应提前将每月的值班计划安排提交甲方备案,严格按照交》

  五、保安服务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由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48小时。

  2、乙方负责对双休日、节假日等执勤保安人员的调整安排,保证每位保安人员每周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一天,甲方不另行承担双休日、节假日的保安费用。

  六、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的本合同行终止。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对乙方的保安工作不满意或者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安排不满意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一个月的协商期满后,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的,解除合同的通知生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本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七、特别约定;

  1、乙方派遣保安人员应采取四班倒方式24 小时执勤,白天、夜晚各两班,白班每组两人,夜班每组两人,每班执勤6小时。

  2、甲方根据现场治安防范工作的需要,有权提出增加保安人员或延长保安服务时间,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整和安排。增加保安人员或延长保安服务时间的保安费用由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应相对稳定,除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发生伤、亡或病、事假等不能上岗的特殊情况外,乙方调换保安人员应获得甲方的同意。

  4、乙方保安人员应服从双方领导的管理,工作期间,保安人员如有不胜任保安工作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的要求,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换。

  5、乙方保安在执勤过程中,因保护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导致保安人员伤、残、亡等,甲方出于人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最高补助额为乌鲁木齐市上年度城镇居民12个月的平均工资。

  6、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家国或相关政府部门对保安费进行调整时,本合同约定的保安费也予以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的比例或者幅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安费,每迟付一日,乙方则按照当月保安费用的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2、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因工作失职、脱岗、缺岗或玩忽职守造成治安防范区域发生火灾、盗窃、抢劫等致使人、财、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不超过乙方当月保安费总额的50%;但是,相关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个月内破案的,乙方不承担责任。未明示或者交付保安看管的现金、有价证券、金银珠宝、可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等私人物品丢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出的排除安全隐患的书面建议,因甲方未能及时采取措施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乙方保安人员迟到、早退、脱岗或缺岗每发生一次甲方按每人次扣罚当日的保安费。

  5、解除合同未去一个月通知对方的,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保安服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附则:

  1、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9

  甲方:(派遣单位)

  乙方:(用工单位)

  为了满足乙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将本单位所需的安保人员交由甲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派遣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 8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2 日;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1、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15 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2、具体办法按照已规定执行。

  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劳动,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

  4、派遣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个人所得税;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

  3、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4、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员工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RMB 元标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务人数 人(共计 元)

  (4)、乙方每月 10 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5)、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 6)、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合同期为 一年,自20xx 年6 月 13日起,至20xx 年6 月13 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10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动者为乙方提供劳动的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双方应在协议期满前日协商办理续延或者终止手续。

  二、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派遣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员数量、从事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乙方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被派遣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被派遣劳动者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被派遣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被派遣劳动者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其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的标准向其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时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被派遣劳动者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被派遣劳动者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被派遣劳动者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被派遣劳动者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5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乙双方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11

  劳务用工单位(甲方):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劳务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__年__月___日起派遣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甲方的生产需要(用工需求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向甲方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劳务人员的数量和提供劳务的期限由甲方确定。

  第二条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甲方负责组织招录,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到__年____月日终止。

  第四条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劳务费用的核算与支付由甲方负责。甲方于每月__日将上月的派造人员考勤汇总表及工资金额发给乙方,并通知乙方开具合法的劳务费收据或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税务收据后的__日之内以支票或电子汇款的方式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

  1、派遣人员的报酬(甲方确定乙方派遣员工的工资每月__元,其他补贴每月__元,甲方根据派遣人员的每月出勤情况计算并支付。

  2、派遣服务管理费用。

  3、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本市的最低标准计算支付,个人支付部分由乙方从其工资中代扣,单位缴纳部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代缴。)

  4、派遣员工工伤、病假医疗期内的基本生活费。

  5、派遣员工的福利费。

  (三)管理费用的标准:

  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务管理费。(四)乙方应于每__日发放上月___日至上月___日的人员报酬,派遣人员的银行卡、工资条由乙方负责办理、发放。(社保个人缴费部分、个税由乙方代扣)。

  乙方确保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及乙方与劳务工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劳务工支付工资,缴纳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

  (一)根据需要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根据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对劳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二)对劳务人员进行面试、培训、试用、不合格的有权退回乙方。

  (三)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并于7日后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1、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多次警告不改正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4、工作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

  3、派遣期未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的;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收到通知的7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甲方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费用。

  (五)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身份审核,证件不齐全的劳务人员不得进入甲方的工作现场。

  (七)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八)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

  (九)对乙方不履行协议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决定乙方派出的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工作期限。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务人员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时甲方应积极进行救治,并承担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救治费;需住院治疗的,应垫付住院治疗押金和按规定标准支付该劳务人员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奖金及涉及治疗的相关费用。上述医疗费用仅是甲方垫付的,因此,取得工伤保险费后应归甲方所有。劳务人员发生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及省市相关法规执行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确保派遣劳务人员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作息安排,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

  (二)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缴纳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五)按照甲方标准及时转付派谴员工的工作及福利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及用工实际需要等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期满前30天,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协议手续。

  (三)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出现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赔偿数额标准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未提出解除合同,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以此类推。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劳务派遣合同12

  第一,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你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出现劳动纠纷,你可以直接找公司解决。如果是和劳务机构签订合同,则出现劳动纠纷,你只能找劳务机构解决。

  第二,有些劳务公司是皮包公司,如果出现纠纷,将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第三,劳务机构的出现,就是为了避免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增加,解决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问题。

  第四,和劳务公司签合同,由于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不健全,导致有些问题无法解决,比如一各派遣机构在具体协议内容和标准上做法不一、一些责任问题没有解决办法、发生争议也无法解决。

  和劳务公司签合同有利有弊。

  劳务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有以下有利:

  1.劳务公司一般比较好找,出现纠纷时能够立即处理;

  2.劳务公司在国内注册,受国内法律法规制约,免除劳工面对的法律风险;

  3.劳工的报酬由劳务公司支付,没有后顾之忧。

  其弊有

  1.因为劳务公司作为有偿中介,所以雇主的工资一部分需要给劳务公司;

  2.由于劳务公司介入,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容易产生纠纷

  3.劳工与雇主之间的沟通不够直接,互动不够。等等

劳务派遣合同13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或终止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1)____________岗位,______人数,工作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____________岗位,______人数,工作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保证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连带责任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______人,为(常白班、班运转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______人,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权利。员工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乙方规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同岗位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______)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______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__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____________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4、员工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乙方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______)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3、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____________。

  2、费用结算标准和方式:____________。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1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XX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派遣人员(名单附后)共计_______名;以实际派遣人员数量为准。

  3、本合同期限不少于____年,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导致初始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不满____年,由甲方给予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合同。如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视为该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附件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制订和执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订《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四、劳务人员招聘

  1.甲方应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的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文凭、技能证书等证件,人数应多于甲方招用人数(视劳动力市场而定)。

  3.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4.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与其他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如甲方自行招员工,须以劳务用工的方式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

  5.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合同并明确岗位职责。

  五、劳动保护

  1.乙方在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六、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调整劳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XX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

  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派遣给甲方的劳务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为签订当年的最低收入。

  6.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收入由甲方按规定核算并由甲方按约定时间委托银行及时转入乙方企业银行账户,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劳务工资发放给劳务人员,甲方应负责代扣代缴劳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劳务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

  2.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

  3.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外省市劳务工的综合保险及社保费用。

  4.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来从业人员到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

  5.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社保、综保等)。

  6.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可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及婚、丧、产、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加班、节假日上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8.在新三险实施时,乙方按合同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若甲乙双方在缴费发生争议时作为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八、工伤处理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

  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乙方按《XX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XX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配合处理,工伤的医疗费由甲方垫资处理。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据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医疗、救护、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与派遣人员除本合同中第十二条中规定以外的将派遣人员退还乙方及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律按《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执行。

  十、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支付赔偿金。

  十一、甲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

  十二、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派遣合同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中应有明确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的条款,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员);

  6. 如发现冒名顶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证和假的证明或发现简历和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合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违反计划生育的;

  11.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13.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14.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甲方依法承担用工期内的经济补偿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需要乙方提供相应证据的,乙方应提供证据。

  十三、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1.劳务人员在合同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停工,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向其支付报酬。

  2.乙方应以甲方要求办妥派遣人员录用手续,因甲方情况变化取消与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终止与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支付给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未及时将劳务人员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管理费通过银行等方式划入乙方指定账户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综保)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每月1日至24日双休日提前)将退工名单书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四、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退工的名单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时办理退保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劳务人员在务工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社保费或综保费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应与派遣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且未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五、费用结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人民币)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工管理费。

  2.本市城保及镇保员工,甲方还须支付每人每年内档案管理费100元;及支付社保员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每人每月实际社保缴费基数的1.6%缴纳,由乙方代缴。

  3.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社保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开户行:

  帐号:

  户名:

  甲方付费后及时向甲方提供付款凭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劳务发票。劳务人员入职后满 日即产生管理费用,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十六、管理责任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等)和家属工作及外来人员住院理赔工作。

  2.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遵守用工方的厂纪厂规,并做好对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3.乙方应协调甲方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

  4.乙方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5.若乙方有员工离职未提前通知时,由甲方提供相关证明并协助乙方对该员工作相应的处罚,乙方应及时补充甲方空缺岗位上的劳务人员。

  十七、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要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一方违反约定未提前通知另一方,则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该数额为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前6个月的月平均管理费用)的违约金,。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八、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XX市法律法规有悖的,按国家和XX市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认为需要另选约定的条件:员工合同签订时,身份真伪、签字真伪以及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伪的审核,由乙方负责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的,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名单由双方签字盖章的人员明细附件为准)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吉林省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充分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协议期限

  第一条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二、派出人员的数量和条件

  第二条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应于自我鉴定派遣劳务派遣员到乙方所在的州、县(市、区)工作。具体人员以劳务派遣人员名册为准。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四条乙方应协助甲方制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三.劳务派遣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本协议所称劳务派遣费用是指劳务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管理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管理服务费按以下方式选择:

  (1)按各劳务派遣人员实际月薪的%计算。

  (二)按每月每个劳务派遣人员计算。

  第七条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工作不满半个月的,管理服务费按半个月计算,工作超过半个月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八条乙方每月前向甲方支付劳务派遣费。甲方应在每月日前以银行卡的形式按时足额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并按要求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机构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应协助甲方制定《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险明细表》,经双方确认后按双方约定执行。

  四.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前,甲方有权查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乙方派遣用工审批表》。

  第十一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务派遣业务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出的条件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第十三条甲方依法与被派遣人员订立劳动合同,负责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在乙方的协助下,甲方负责接收或建立劳务派遣人员资料齐全的员工档案,并妥善保管。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按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和档案转移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依法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侵犯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六条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工作。劳务派遣人员应缴纳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不得克扣或拖欠。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做好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的各项服务

  第十八条派遣期间,甲方不得为被派遣人员安排其他工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撤回或更换人员..

  第十九条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在乙方的协助下,负责处理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保险缴费手续和工伤档案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条因劳务派遣人员的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向劳务派遣人员索赔。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定期到乙方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及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签订本协议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遣用工审批表》。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依据法律法规制定规章制度,并提前告知劳务派遣人员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按法律法规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工具,并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操作规程、企业规章制度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第二十六条乙方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工作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允许其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文件,并提前与甲方和劳务派遣人员协商制定《劳务派遣人员在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工作清单》,明确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派遣期限和工时综合计算期限等。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在约定的工作范围内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具体岗位,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拨付劳务派遣费用,不得克扣或拖延。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工资增长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乙方应安排劳务派遣人员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加班、夜班或在高温条件下工作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加班费、夜班津贴和高温津贴。

  第三十一条乙方有权监督检查甲方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

  第三十二条在派遣期间,如发生违反规章制度或其他突发事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妥善处理。

  第三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的,乙方应及时送至医疗机构急救,积极协助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并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甲方已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但在无效期间发生工伤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十四条因劳务派遣人员的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劳务派遣人员索赔,甲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第三十五条乙方有权依法追究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的违约责任。

  特别协议

  第三十六条劳务派遣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并与甲方沟通后,有权退回甲方。

  第三十七条派遣期间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返还派遣人员,并延长派遣期限,直至相应情形消失,并支付相关费用。

  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在乙方的服务期终止以及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的,乙方应先支付抢救治疗费用,工伤赔偿后结清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以外的医疗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第三十九条甲方及其派遣人员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条乙方未履行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或者因乙方原因发生《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导致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一条劳务派遣人员如需提前终止在乙方的服务期,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和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应返还给甲方,甲方应与他们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十二条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劳务派遣费的,乙方应支付1 & permil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第四十三条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四十四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每年需要重新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或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时,乙方应协助甲方重新制定或调整《劳务派遣工工资和社会保险明细表》,经双方确认后,按协议执行。

  第四十五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并或分立,本协议继续有效,继承人继续履行。

  第四十七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取得劳务派遣人员的同意,并做出书面决定。

  第四十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法律、法规对本协议未尽事宜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十条《劳务派遣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签署。作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劳务派遣人员对任何一方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双方应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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