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合同模板集锦10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务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务合同 篇1
xxxx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甲方)与受聘船员____(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到_____公司______ 轮任_____职工作事宜,双方自愿签劳务合同如下:
第一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a、负责与船东签订劳务外派协议,负责向乙方解释本外派合同,说明工作性质和内容。维护乙方在外派期间的合法权益。
b 负责办理派遣乙方赴外轮工作的有关出国手续。负责办理乙方的外籍证件。办证费用根据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c 对乙方有绝对领导权,有责任监督乙方在派出期间的行为。
2、已访义务
a 身体健康,具有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的远洋船员资格。
b 绝对服从甲方领导,同意并服从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劳务外派协议,同意并承诺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c 遵守所服务的船舶所有者或其管理者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船员的指挥。遵守国际法规,为个人行为负责。
d 必须具备海员证、护照、船员服务簿、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书、适任证书(高级船员)等有关证件。所有证件应当符合中国海事局对船员的要求。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及办证用照片(自费)等。
第二条、合同期限及合同的履行
1、本合同期限为___个月(在船期间)。合同起止日期按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协议执行。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离船终止服务。
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任何个人原因请求辞职均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下船交通费用由乙方自负,同时扣发全部合同奖金。
3、乙方如遇配偶或直系尊亲病危或举丧之事,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离船。下船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甲、乙双方各负责一半。
a 本合同届满时,如船舶在航行中或停靠不方便之港口,则合同自动延续到船舶到达船员可以离船之港口。合同届满时如船舶在远离中国之港口,且几个月后才能抵达远东港口,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船舶回到远东地区方便下船之港口。
b 乙方因工伤、病,且有医生证明或由于船舶原因及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在船工作的,从下船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
c 本合同期内,根据船东安排调遣乙方到其它船舶工作,乙方应服从安排,本合同继续履行。
d 乙方在船上工作时间为 8 小时/天,每周七天。因船上工作需要加班时,除非得到船长的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大副、大管轮每天上午安排、带领、监督本部船员工作)。
第三条、乙方待遇
1、在合同期内实行国外工资制,外币工资标准按本合同本条第二款的标准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资标准(以美元计算):a=b+c
a 合同工资总额:_ usd____(美元____元整) /月
b合同奖金:___usd____(美元____元整) /月。
c实际每月留船薪:usd____(美元____ 元整) /月
3、乙方的合同奖金,在合同履行期间,暂由甲方保管,待乙方完成合同后,由甲方代船东或其管理者一并发还(不计利息)。如乙方违约,则根据合同规定,酌情扣发部分或全部合同奖金。
4、乙方因正常履行合同上、下船的交通及食宿费用(指接到甲方通知从实际居住地至集结地和返回中国下船港至实际居住地),按甲方规定的标准由甲方负担。
4、甲方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合同期内乙方在国内的其他福利待遇及其家属生活问题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违约条款
1、 乙方在合同期内因违反船东或甲方的规定或国家外事纪律,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无理取闹、不服从指挥以及工作不称职等原因而被遣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合同奖金。同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2、乙方因贩毒、吸毒或违反船舶停靠地法律、法规而被刑事处罚或罚款时,刑事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罚款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全部合同奖金并向乙方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承诺完全同意本合同规定的薪酬标准,并承诺在合同期内不向任何组织就船员薪酬问题提出要求,不接受任何组织或在其影响下由船东或管理者支付的额外报酬。对于在国际组织强行要求下船东或管理者支付的合同工资以外的报酬,乙方有义务全额将此报酬返还船东或管理者。违反本规定者,甲方有权以此数额为标准从乙方合同奖金中扣除,同时保留向乙方追偿因此而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五条、劳动保护与保险
1、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与船上其他船员同等的劳动保护权利。甲方按船东规定发给乙方工作服或工作服费用。
2、甲方保证船东或其管理者为乙方办理合同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亡,甲方负责向船东或其管理者索要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的保险金,并全部交付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病住院,医疗费用由船东或其管理者支付。甲方负责督促船东或其管理者按合同规定执行。
3、甲方不得挪用支付给船员的因工伤、亡赔偿金;乙方也不得向甲方索要超出船东或其管理者赔付标准以外的补偿。
4、乙方在船期间,由于潜在的疾病突发或乙方有意隐瞒的旧病复发,其在船期间的治疗费按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合同规定办理,甲方不再负责其再次发作后的治疗费用。
、乙方在上船前及合同终止后发生的疾病及意外人身伤害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合同期内罹患、发现的下列疾病,医疗费用由乙方自负:
各种性博_艾滋病;镶牙;乙方在未上船前已经患有的各种慢性疾博_
第六条、双方商定补充条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于_____年___月__ 日在____ 签订,共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解释权在甲方。_
3、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仲裁。
甲方:xxxx技术服务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劳务合同 篇2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职 务
企业性质
XX编码
单位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别________年龄
学历
民族
身份证号
现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省
县
乡(镇)
村(街道)邮编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在合同期内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下的 岗位工作,甲方根据在超市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岗位(工资待遇也随岗位变动而变化),乙方应服从安排,但该岗位应为乙方能够胜任之工作。乙方应敬业爱岗,按时保证卫生和缺货完成工作任务。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工资报酬: 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工资按月发放,不无故拖欠和扣乙方工资,在合同期内乙方工资随工作岗位的变动而变动,乙方工资加提成不得低于当年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甲乙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有权法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乙方必须服从。
2、春节假日:初一至初二上班的员工,上一天班按三倍工资发放。
3、丧假三天,婚假5天,如无故请假每月超过3天者,为自动辞职。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及超市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遵守与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全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____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书或口头通知乙方,如续签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劳动合同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全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全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3、如有意犯错,甲方有权开除并扣出当月工资及服装押金。
4、辞职者,需提前15天向经理提出辞职申请。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本合同后,甲方依法支付乙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待遇外,不再支付任何补贴、补助等其他费用。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未能协商一致,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 篇3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及邮政编码: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及邮政编码:
甲方(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及北京市有关劳动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招用 XXX(以下称乙方)为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务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为试用期。
2.合同期限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工作岗位: 。甲方有权可以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师生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单位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影响工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工作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期间进行设备检修、设施保养的;
5、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紧急任务的。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 元/月。甲方可按单位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上述月工资均为税后额度。
3、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五)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乙方应当按国家规定依法纳税,甲方代为扣缴。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由乙方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本人档案所在地支付。按规定甲方支付的,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前告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支付办法。
(二)甲方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劳保福利待遇。
(三)乙方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应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乙方保证其身体状况符合甲方岗位需要的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能正常从事其岗位工作。
(四)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安全;
(三)乙方应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情况变化,调整工作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
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有下列任何一条均构成合同终止理由: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工作不称职或乙方在资格、技术、身体和精神等方面与所填报情况不符, 无法履行规定职责的;乙方违反合同中相关承诺的;
3、乙方行为疏忽鲁莽,违反操作规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拘役,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 次无故旷工和(或) 次无故上班迟到;放弃工作职责或不完成任务的;
6、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其他规定: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合并的。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停工医疗期间计算,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符合国家、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5、甲方故意不履行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5项规定解除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合同:乙方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务合同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的
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产生争议协定:合同期间如有劳动争议,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相协商原则,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十一、不可分割协定:上述条款规定构成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不可分割的协定,该协定将取代任何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的规定。
十二、信息协定:乙方提供个人信息和联系地址是正确的、的,如有变动,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十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日期:20xx年x月x日
乙方(签字)
日期: 20xx年x月x日
劳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的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确保本工程主体内外装饰,以低耗高效,顺利地完成所有承包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本工程以包工包摊销,不包料的方式,包给乙方按图施工,摊销承包范围:包大小电器工具,钉子铁丝,物料提升机,搅灰机和所需大小工具,主体所需的周转材料,包括模板,顶树,木方,外架树和竹架板。
二、承包范围:基础正负零以下算半层面积之算,正负零以上1—7层按全面积计算,屋面按,不承包水电防水所有工程,以及门窗,铝合筋及二次装修,工程主体承包砌砖,扎钢筋、装模,打架子,倒砼,内墙粉刷拉毛,外墙三方拉毛前面一方贴瓷片,以及明沟散水。
三、乙方施工职责:从进场起,必须组织好各班组的施工队员,根据工地的人员需要,积极配合好甲方的相关技术人员指导,听从甲方有关负责人员的统一安排,同时保证农民工的工资到位,如需要材料方面,必须提前一天至二天预报计划,并且可以以书面材料表交给甲方管理材料员,乙方所承包的摊销必须提前进场。维护甲方利X,不能浪费甲方的所有材料。
四、甲方职责,甲方必须保证工地需要的材料按乙方的材料表按时进场,不得使乙方误工,同时工资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付款,准时发放给乙方,并有权监督乙方发放到各班组施工人员,同时保证三通一平和防水工作,提供吃水和正气水,如在施工中甲方材料不能即时到位,造成乙方人员误工或长期不能施工, 。同时,如工资拖延不能到位,乙方不能正常施工。
五、付款方式:以层付层方式结算,正负零工程按总承包价完成按100%计算付款,一层主体按总承包价的80%付款,二至七层按总承包价的70%付款,主体封顶时按80%付款,内外按层付层,每层付除下的30%,内的80%付款,待外架拆完后3天按100%付清。
六、所有施工队伍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施工和高度负责的速度对工程从各方面从快速进度、优质量完成本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措施,如有安全隐患应即时整改,达到从头到尾不发生安全事故,如没有安全意识盲目蛮干勉强施工,发现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质量要求:主体工程必须装好模,保证天棚不能补修和粉刷,地面必须倒平,不能找平。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本工程款付清终止失放。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希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损失后果自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 篇5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依据《劳动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钧泰国际投资集团洋县天宁寺滨河西路建设工程电力综合管沟工程的砌砖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范围内容:砌砖工程
二、承包单价
(1)砌砖承包单价为 元/页(以实际砌砖的建筑物计算为准计算页数。)
三、 施工质量要求
1填充墙砌筑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砌体的垂直度、平整度满足规范要求,砌筑砂浆必须饱满,不得有瞎眼缝。
2、粘土砖必在砌筑前一天浇水湿润,一般以水浸入砖四边
1.5cm为宜,含水率10~15%,常温施工不得用干砖砌墙,雨季不得使用含水率达到饱和状态的砖。
3、墙体预留件的位置,数量、间距均应按项目部技术员要求留置,不得错放、漏放。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按乙方完成实际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后45天内付清劳务费用。
六、安全要求;
(1)乙方在工地现场内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及规定,不违章作业,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随时注意工人的情绪和身体状况,不宜上班的必须休息,如有此种情况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 日
劳务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XXXXXX_
注册地址:XXXXXXXXX___
通讯地址:XXXXXXXXX__
经营场所:XXX
乙方:
姓名XXX_性别XXX
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_
家庭住址XXXXXXXXXXXX_
XX编码XXX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XXX_街道(乡镇)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__
XX编码XXX__电话XXX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工作。甲方因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
第二条、
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工作有关或因工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客户、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六条按甲方现行的店铺员工薪金管理制度支付乙方工资。甲方发薪每月日期为次月____日。合同期间若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调整或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则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提前终止:
1、发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数,造成一方或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宣告破产、不再从事原经营行业。
第十条乙方有以下行为,甲方有权立即通报开除乙方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1、虚报帐目,帐目不清,弄虚作假,贪污货款。
2、偷盗财物,散布影响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谣言。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二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条自协议生效起正常履行满________年时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___万元,协议期满甲方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___万元整。因为任何原因协议未能达到上述时间甲方不作任何补赏。
第十五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继续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就此合同内容向第三方保密。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 篇7
发包方(全称):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方(全称):
根据公司内部实行单项工程承包管理规定和公司(中标)所签建设工程合同,就本工程承包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内容:
三、承包内容:
1、工程造价:
对外预算值:xx元
人工费(见协议书):xx元
材料费(见明细):xx元
机械费:xx元
分公司管理费:xx元
税金:
工程利润:xx元
(注:以上数值为预算价,最终以甲方决算值为准进行调整)
2、合同工期:
年月日~年月
3、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
(2)质量管理:
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合同、变更、纪要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全面贯彻实施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质量手册程序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各队或项目部均应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对重点工程、关键工序要旁站监督、检查、对各种报验及报验程序的检查。若发生质量事故按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奖惩细则管理规定处理。工程竣工前,须经质量技术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对外交工。
4、安全生产:
承包方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JGJ59-99标准,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内进行施工,按照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做到:
(1)开工前由承包方配合安全管理部按照施工合同购买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2)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确定安全目标,按照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做到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安全急救援预案。
(3)上岗前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做到考核、教育、记录齐全。
(4)对分包、劳务供方队伍执行《外来施工队伍、临时用工管理》细则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由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在合同范围内接受安全监理,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文明施工。
(5)若发生安全事故按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处理。对分包劳务供方队伍的安全事故,记入承包方的安全考核,同等对待。
(6)按期完成各阶段安全备案,工程竣工时,须办理安全评价书后交工。
5、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严格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甘建施〔20xx〕33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1)场容场貌:现场围栏及出入、现场标志、现场院布置、场地道路及排操作面及楼层,均应按文明施工要求设置。
(2)料具管理:施工机具设备保养应符合基本标准要求。
(3)环境卫生:施工现场防大气污染、防水污染、防噪声污染,应制定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厕所及饮用水管理。
(4)综合治理;治理与保卫,文明施工教育,成品保护,职工遵纪守法,宿舍管理均应符合标准。
(5)消防:现场的消防及设施配备完整,及时执行办理有关手续,严格执行照火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价款支付:
1、承包方必须按标准做好工程进度款的审批手续。
2、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催要工程款,当工程款到位后,承包方优先使用。
五、其它:
1、承包方应接受总公司各部门监管,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若违反按公司规定处罚,从分公司费用中扣除。
2、本合同一式6份,发包方5份(综合办公室1份,计划经营部1份,质量管理部1份,安全管理部1份),承包方1份。
附件:1、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
2、预决算值(包括材料)
3、分包队伍协议书
发包方: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代表:xx
承包方:xx
代表:xx
监督单位:xx
计划经营部:xx
质量技术部:xx
安全管理部:xx
二零xx年xx月xx日
劳务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具体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书约定如下:
第一条 用工单位
因工作需要,乙方到[ ](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工作。
第二条 派遣期限
根据工作需要,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单位的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工作岗位
乙方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为[ ]。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单位期间的月工资执行用工单位薪资管理办法,由甲方以人民币支付,在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每月月工资待遇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费用应由用工单位和乙方承担,甲方代为缴纳。
第六条 乙方承诺
乙方理解并承诺:其已经在本协议签署前仔细阅读了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其理解并完全同意前述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且愿意在派遣期限内遵守用工单位的前述各项规章制度,并应诚信地履行与用工单位所签订的任何协议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服务期协议、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
乙方理解并同意:无论因何原因,一旦被用工单位退回,乙方应在接到退回或撤回的通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甲方报到;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并且完全理解并同意甲方的规章制度,愿意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逾期未报到的,甲方有权另行通知乙方的最后报到期限,在乙方实际报到前属于旷工;甲、乙双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特此约定,乙方在最后报到期限仍未报到的,属于严重违纪、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即行解除劳动合同办理退工手续。
第七条 乙方声明
乙方理解并同意,派遣期限内,所有用人单位的义务应由且已经由用工单位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告知义务等;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知晓甲方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应被告知的内容;并且已经知晓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合同专用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9
甲方( 施 工 单 位 )名称 : 甲方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乙 方 ( 劳 动 者 )姓 名 :
性 别: 籍 贯: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劳务协议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协议期限:
1、固定期限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到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本协议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在 (地点)从事 工种(岗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所从事工种(岗位)的工作标准、职责范围,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种(岗位)及薪金进行调整。
三、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制度及本工程的相关要求,严禁违章作业,预防劳动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作时间及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按照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
1、不定时工时制度(适用于施工生产用工)。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适用于施工生产用工)。
3、其它工时制度:
第九条 乙方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按月发放乙方工资。
甲方实行下列第( )种薪酬标准:
1. 按日薪计算工资,其工资标准为 元/日;
2. 按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单位工作量标准为 元。具体金额以甲乙双方核对确认为准。
3. 参与班组共同完成施工任务的,按班组结算额及其内部协商分配。
4. 其它劳动薪酬标准: 。
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施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水平。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 解除时一次性付清未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以上劳动报酬包含了甲方所应缴纳的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 保险费用,乙方的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劳动纪律和劳务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经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三)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利益损害的;
(四)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五)其它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协议的情形。
第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甲方不能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三)甲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其它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协议的情形。
第十四条 如需变更、解除、终止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终止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
内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其它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甲 方 (公章): 乙方签字(按手印):
甲方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10
发布时间: 20xx-04-2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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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xx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 20xx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法释〔20xx〕6号公布 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第二条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
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七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第八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
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第十条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十一条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第十二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
第十三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第十四条 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十八条 本解释自二○○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解释的规定为准。
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得适用本解释的规定进行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xx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四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五条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第六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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