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时间:2024-07-27 11:37:20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合集]年终考核实施方案1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年终考核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合集]年终考核实施方案15篇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1

  一、年终奖金计算

  1、年终奖金点数,接年资与当年度考绩两者评估而得。

  2、每点奖金数,以其全薪之25%为计算基准(注:全薪系包括本薪、津贴、全勤及相关名目金额等的合计)。示例如下:桌员工全薪15US$,年资为2~3年,考绩87分,则可得年终奖金为:

  每点奖金数是15×25=375,375×11.5(累积点)=43.125≈43.13。

  凡员工对部门经理所评定的考绩分数有不满者,可签呈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中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二、工作绩效考核

  1、各部门人员考绩总平均分数不得超过85分;

  2、各部门一级主管若认为谊部门本年度绩效卓著,经呈报总经理批示,不受平均数85分之限制;但其最高数仍不得超过88分(含);

  3、各部门人员总数在5人以下(含)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1名;在6人以上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2名。特等考绩的分数,不并入总平均分数的计算;4各人员考绩分数由该部门最高主管评定,统一呈交总经理复核后定之。

  三、年资规定

  1、年资计算起始日,以到公司开始上班日为基准,含试用期;

  2、员工中途离职、再回公司任职者,其年资以过去年资之五分之一计算;

  3、员工中选调任至本公司其他相关关系企业,其过去年资仍予承认。

  四、年终奖金发放

  年终奖金的发放原则上按第二条为准。公司该年度若盈余状况艮好,则要由总经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终奖金金额乘上1~1.3倍计算(示例:某员工年式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联系,反映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的指标有很多,在年底发放奖金的时候,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经营方向选择奖金分配指标,也可以分部门确定奖金计算指标。

  一般情况下,利润是人们普遍认为最能体现企业经营绩效的`指标,所以以利润为基准计算奖金的方式在企业界十分普遍。对于那些考核难以量化的.部门,其年终奖金的数额可以与整个企业的年度利润挂钩,其基本的计算公式是:奖金总额=固定额+总利润×一定比例系数。

  对于公司的销售部门,可以用目标销售额作为公司市场部门的年终奖金计算基准,比较一般性的计算公式是:奖金数额=(实际年度销售额-目标年度销售终奖金400,加发至1.2倍,则该员工合计可得400×12=480)。

  五、附则

  1、考绩定等按考绩办法处理;

  2、年终奖金一律在春节前3日发给;

  3、奉支书呈交总经理核定后,自xxxx年度起正式执行,修正时亦同。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2

  根据《考核办法》要求,公安部将会同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安全监管总局等部委局,对31个省(区、市)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核目的

  综合考核省级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进一步推动省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考核方式

  采取自评和实地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各省级政府对照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对20xx年度消防工作进行全面自评。在自评基础上,相关部委局组成考核组,对各省级政府20xx年度消防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

  三、实地考核人员组成及分组

  实地考核工作由公安部牵头,会同相关部委局组成10个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组,组长由部级领导担任,具体人员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长:中央综治办1人

  成员:中央综治办1人,发展改革委1人,教育部1人,公安部2人

  第二组

  组长:民政部1人

  成员:民政部1人,住房城乡建设部1人,卫生计生委1人,公安部2人

  第三组

  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1人

  成员:住房城乡建设部1人,发展改革委1人,文物局1人,公安部2人

  第四组

  组长:文化部1人

  成员:文化部1人,财政部1人,教育部1人,公安部2人

  第五组

  组长:安全监管总局1人

  成员:中央综治办1人,卫生计生委1人,安全监管总局1人,公安部2人

  第六组

  组长:教育部1人

  成员:教育部1人,文化部1人,安全监管总局1人,公安部2人

  第七组

  组长:公安部1人

  成员:发展改革委1人,财政部1人,文物局1人,公安部2人

  第八组

  组长:公安部1人

  成员:住房城乡建设部1人,民政部1人,卫生计生委1人,公安部2人

  第九组

  组长:公安部1人

  成员:民政部1人,安全监管总局1人,文物局1人,公安部2人

  第十组

  组长:公安部1人

  成员:文化部1人,安全监管总局1人,教育部1人,公安部2人

  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材料汇总等日常工作。

  四、考核时间

  4月30日前,各省级政府完成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4月30日前,相关部委局组成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5月中旬前,各考核组向考核工作办公室提供考核报告。

  五、考核内容

  (一)政府自评。内容包括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三个方面,共有48大项、82小项。

  (二)实地考核。主要对自评情况进行抽查验证。内容包括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以及消防规划编制实施、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配备、消防经费投入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情况。

  六、实地考核步骤

  考核组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初步反馈等程序,对省级政府进行实地考核,并进行量化评分。

  (一)考核准备。召开动员会议,组织集中培训,使参加考核人员明确考核要求、掌握考核标准、熟悉考核程序。各考核组详细安排本组考核工作,明确人员分工。

  (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考核组听取省、市级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30分钟。会后,查阅与考核内容相关的`文件、报告、统计数据等资料。

  (三)实地抽查。抽查2个除省会(首府)市外的地级市(直辖市抽查2个区县),查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和社会消防力量建设情况;抽查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检查行业系统对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监管情况;抽查大型综合体、大型石化企业、大型在建工程、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等单位,检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核查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抽查乡镇、街道,检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核查基层组织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四)意见反馈。考核结束前,考核组向省级政府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其委托的负责同志反馈考核初步意见。

  (五)综合评价。根据各省级政府自评和实地考核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进行综合评价,由公安部牵头汇总考核情况,公示考核结果,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国务院。

  (六)情况通报。考核情况经国务院审定后,向省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

  七、结果运用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级政府,予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

  对考核发现的问题,责成省级政府认真落实整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政府,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国务院做出书面报告,并抄送考核工作各成员单位。

  考核结果交由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3

  按照公司领导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全面、科学地评价员工的年度工作情况和工作业绩,提高员工自身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考核的总体目标

  1、对公司全体员工20xx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和总结。

  2、促进公司企业价值最大化和员工个人价值最大化的有机统一,形成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良性氛围。

  3、为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履岗匹配以及奖惩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二、年度考核的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

  2、注重实绩原则。

  3、群众公认原则。

  4、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三、考核对象

  参加本次年度考核的人员为公司所有岗位的员工。

  四、考核的组织

  本次年度考核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公司成立员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各部(室)相应成立员工年度考核工作组。公司制订统一的考核办法,各部(室)考核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考核实施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和监督。

  五、被考核人、考核人及权重比例分配

  员工考核的考核权重比例为:所在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权重为40%,其他人员的考核权重为60%。

  六、年度考核的等次划分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

  2、当年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直接评定为称职等次;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3、20xx年度内,累计病假90天以上,累计事假30-60天或者旷工1天的,直接评定为称职等次;累计事假61天以上或者旷工2天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4、对于拒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及违反公司制度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由所属部(室)根据其实际工作表现,评定为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

  5、有违法行为或违反公司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的,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七、年度考核的`指标及权重

  年度考核要结合岗位职责,根据员工的履职、履责情况来开展,主要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对员工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员工的工作业绩。每个方面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并依指标的重要程度不同分设不同的权重。评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限;在优秀等次人员中评出先进工作者,评为先进工作者的人数不能超过本部门总人数的15%。

  八、年度考核的实施

  年度考核分为组织动员、自我评价、实施考核、等次划分、结果反馈、总结表彰等六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

  1、公司下发考核实施方案,并部署考核工作相关事宜。

  2、各部(室)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相关文件,熟悉办法,掌握程序,部署本单位考核工作具体事宜。

  (二)自我评价阶段

  被考核人填写《员工20xx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以自我评价方式对个人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员工自我评价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内容严谨,重点说明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在各项工作中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主要不足等,字数为500字左右。

  (三)实施考核阶段

  1、各部(室)采取集中或分组方式,组织本单位员工的考核评分,填写《员工20xx年度考核评分表》(附件4)。

  2、由各部(室)对被考核人的考核得分进行汇总,填写《员工20xx年度考核评分汇总表》(附件5)。

  (四)确定等次阶段

  1、各部(室)考核工作组根据被考核人的考核得分初步确定其考核结果,并按要求划分等次。

  2、各部(室)考核工作组将员工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布,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布考核结果3天内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诉。

  3、各部(室)将考核登记表和考核评分汇总表填写意见并由部(室)负责人签字后,统一交综合办公室。

  4、综合办公室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员工考核结果,并报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审阅。

  (五)结果反馈阶段

  1、综合办公室负责将最终考核结果反馈各部(室)。

  2、各部(室)负责人负责向被考核人反馈最终考核结果,结合被考核人的日常工作表现情况,肯定其工作业绩,指出其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工作期望。

  (六)总结表彰阶段

  召开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公司全体员工参加,由公司领导进行总结20xx年度工作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制度执行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好人好事、表彰先进工作者、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

  九、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1、《员工20xx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是对员工全年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作为今后职业生涯管理和工资等级晋升的参考依据,并存入个人档案。

  2、公司对评定为优秀等次并且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发放奖金。

  3、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员工,应调整其岗位或安排停岗培训,停岗培训的期限、待遇和相关的后续管理由综合办公室根据有关停岗培训管理规定执行,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4

  为了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湖北省人事厅鄂人函[20xx]37号、西人[20xx]16号文的精神,特制订马家嘴小学20xx年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在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全体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和评价,做到科学组织,客观评价,准确合理地确定考核等次,使年度考核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1、学校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说明:离岗退养人员可不参加考核,直接确定称职(合格)等次。

  3、学校正职,根据西人【20xx】16号文的精神,不参加学校的考核,直接由区教育局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原则和方法

  t 原则:

  1、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方法:

  1、考核实行群众评议与定量评分相结合,考核教师一年德、能、勤、绩。

  2、考核实行记分制,总分为100分,加减分分别计入总分。

  四、考核内容和等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等次: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创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执行党风建设、廉政自律和接受监督等情况。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政治、业务素质,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适应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一般;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者工作责任心不强,滤布厂 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五、实施程序:

  1、第一步:产生优秀候选人:

  根据区人事局精神,按照职称、年龄、学科的划分,以人数的40%投票产生候选教师 (在编在岗62人,内养10人共计72人)。

  在职在岗候选人员分配表

  40岁以下教师28人 40岁以上教师26人

  学科 人数 候选人数 学科 人数 候选人数

  语文 10 4 语文 7 3

  数学 8 3 数学 4 2

  术科 10 4 术科 15 6

  小计 28人 11人 小计 26人 11人

  合计 54人 22人 其他8人。

  合计优秀候选教师22人。

  2、第二步:产生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由教职工代表和中层干部中非候选教师组成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具体人员由学校领导小组随机抽调。

  3、第三步:产生年度优秀教师:

  在22位候选人中根据德、能、勤、绩计分,由高到低排序产生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教师10人。

  记分办法:

  学年度考核总分由群众投票40分、考核领导小组投票20分、出勤考核20分、绩效考核20分四部分组成。

  1、德、能计分方法:

  由群众投票(40分)+ 考核领导小组投票(20分)组成

  2、出勤计分方法:

  病假 事假 旷工 上班 迟到早退 上课迟到、早退、离岗 全勤

  扣0.5分/天 扣1分/天 扣3分/天 扣0.1分/天 扣0.5分/次 得20分

  3、教师成绩计分方法: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5

  为及时检查、客观评价一个学期来全镇小学及全体教职工的工作情况,为下学年教职工评聘及各类评优提供可靠的依据,进一步调动教干、教职工的积极性,中心校拟于期末对学校、教职工进行全面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心校成立考核小组,研究制定分类考核的实施意见,安排考核工作日程,同时,成立业务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的具体操作。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业务考核小组

  组长:

  成员:

  各完小成立完小的考核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辅导员等3—5人组成。

  二、考核对象

  全镇小学及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方法

  (一)学校

  学校整体工作成绩共100分,其中开学检查权重为0.10,期初、期中视导权重为0.20,期末考核权重为0.20,期末复习检查权重为0.05,各项师生竞赛活动成绩权重为0.10,各种材料上交情况权重为0.05,教学检测成绩权重为0.30。

  (二)学校负责人

  总分为100分,根据学校整体工作成绩和个人工作成绩(评价指标同教师)量化出该负责人得分。其中学校整体工作成绩权重为0.6,个人工作成绩权重为0.4。

  (三)小学、成教校教职工(含临代教师)

  基本分为100分,评价指标共7项,其中师德表现权重为0.05(由各中心小学组织测评)班级管理权重为0.10(先由各校按3:2:1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与中心校检查成绩合并使用);备课权重为0.15(由中心校和完小考评,各校按4:3:3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非班主任权重为0.25,音体专职教师权重为0.40,在县备课检查被点名批评的一律下降一个等次);作业权重为0.15(由各校按3:2:1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与中心校检查结果合并使用);各种学习记录、会议记录及学习效果权重为0.10(由中心校组织考评);出勤权重为0.20(由各校按4:3:3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凡参加中心校活动迟到,下降一个等次,未经批假者不参加的下降两个等次,重大活动迟到、旷工的一律为差(出勤抽查被点名的参照执行);教师工作量权重为0.10(由各校按4:3:3的比例依据临时工作、日常工作的执行情况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教学检测成绩权重为0.15(无教学检测成绩的由中心校考评)。

  (四)、其他情况

  行政后勤、成教等有关人员,根据本人承担的实际工作,进行述职打分和量化考核结合进行。

  附加部分:教职工本人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国家、省、市、县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1分、0.7分、0.5分、0.3分,每下降一个等次少加0.1分;教师辅导学生参加镇级比赛,获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0.2分,每下降一个等次少加0.05分,加满5分为止。本学期加分范围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所获奖励,以获奖证书或简报上的时间为准。

  四、有关要求

  为了使考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让教职工放心,各校要按要求做好有关的工作,特别是各考核小组对每一位教职工的考核量化打分一定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严格按要求执行。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6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田罗县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细则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7

  20xx年5月3日至6日,国务院消防工作第八考核组对自治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考核,反馈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切实将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组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推进西藏消防事业发展,结合我市国务院考核准备情况及自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现消防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部队装备建设逐年达标,城乡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均衡发展,区域火灾隐患逐步消除,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创新、规范有序,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林芝市人民政府依托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由扎西江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传下达。

  三、整改措施

  (一)科学编制实施“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要结合林芝市消防工作实际,明确“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方向、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提前谋划重大建设项目,重点解决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等制约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明确“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及时跟踪问效,对重点项目,要明确建设内容、时序进度、部门职责和年度任务,全力推动规划落实,确保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落地见效。

  (二)健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是落实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20xx年6月前,完成林芝市多部门参与的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制度、规定和方案修编工作。20xx年7月前,各相关职能部门细化制定本行业、本部门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制度、规定和方案。年内开展一次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演练。二是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林芝市20xx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林防委[20xx]1号),详细部署开展针对行业系统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管理培训等工作,切实强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提升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工作整体水平。三是落实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出台《林芝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时间、内容、程序等,将各职能部门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并将消防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社会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通过户籍化手段推动“四个能力”建设,完善自我评估制度。对城市综合体、地标建筑,发生火灾危险性、危害性高的高危单位,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结合的方式强化管理。对各类商业店铺、“九小”场所,公安派出所、便民警务站,对辖区内的朗玛厅、甜茶馆、藏餐厅、家庭旅馆等小场所进行排查整治,督促其严格管控火源、电源、油源、气源。要针对其点多面广,火灾隐患普遍,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大的`实际,继续巩固“双联双创”、便民警务站等经验做法,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划分若干网格,推动落实日常消防检查“网格化”管理、消防宣传和组织初期火灾扑救三项职能。对寺庙古建筑,文物局组织开展寺庙古建筑及文物维修工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寺庙古建筑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强化火源、电源等危险源的管理,严格落实宗教佛事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和现场守护制度,确保全市寺庙古建筑不发生火灾事故。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局要结合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针对本市景区景点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和管理标准,明确整治责任和整治措施。对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民政部门要依据《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281号),从福利彩票公益基金中安排专项经费为已建、待建的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并且要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值班巡检巡查,细化日常管理措施,加强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对各中小学校,7月底前教育部门、按中学、小学各1个的数量标准遴选报送本地消防安全示范课件及授课录像。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推动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师资、课时,确保有专门师资,消防安全课时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加强指导。

  (四)加大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政府要推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逐步填补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欠账”。推动有天然水源的乡镇,通过建立取水码头、购置手抬机动泵、消防水带等形式,满足消防供水需要。二是推进消防部队营房及装备建设。各县(区)政府要针对林芝市5个灭火救援专业力量空白点,立项、规划营房新建或改建项目,年内全部开工建设。结合消防部队实际,尽快按照标准配齐消防大(中)队及新建消防队站消防车辆、个人防护装备以及通信器材。三是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地方行政或事业编制,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的招录、使用、经费保障、工资待遇等问题,推行消防辅警员定期增资或调岗增资模式。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每站15人的标准配齐政府专职消防员。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完善社会化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行业系统和企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责任人、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主动作为,从预防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根本出发,不断深化消防宣传“八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刊播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消防知识、常识宣传等内容。消防部门要在20xx年8月底前,针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等进行一遍轮训。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8

  为做好20xx年度寿县支行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人民银行淮南市支行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注重平时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度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突出主管领导作用、加强平时考核力度、提高考核量化水平,以改进绩效为目标,注重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

  二、组织机构

  设立支行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或分管(协管)人事工作的行领导担任负责人,其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

  (一)制定支行年度考核方案;

  (二)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并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三)审议被考核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并提交党组会研究确定;

  (四)受理被考核对年度考核结果的复核要求,对不公正的考核结论提交党组会予以纠正。

  三、考核对象

  支行机关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其他负责人及部门其他人员(含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

  四、考核主体

  部门人员考核(含部门其他负责人)由部门提出考核结果建议,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分管行领导提出考核建议,行级领导由党组书记提出考核建议,党组根据考核建议进行研究确定。

  五、民主测评

  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中级职称人员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行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测评。部门其他人员在本部门述职并测评。各分管行长听取部门述职,并指导监督测评和优秀人员推荐工作。

  六、考核方法与等次。

  年度考核以被考核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从德、能、勤、绩、廉和学习与发展六个方面,通过述职、民主测评与推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和党组研究等程序进行。考核时重在日常工作表现,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行员年度考核和中级职称人员年度考核均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考核等次,行员考核优秀层级应控制在行员总数20%以内、中级职称人员考核优秀层级应控制聘用人员总数的15%以内。

  七、考核奖励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优秀层级供专业技术内部岗位工资高定时参考,不发放一次性奖励。优秀层级行员考核奖励执行《人民银行寿县支行各类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奖励办法》。

  八、其他

  被考核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向党组汇报反馈,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9

  一、考评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反映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二、考核对象:

  全体员工(不含公司总经理)。

  三、考评组织:

  考评小组成员由等同志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指导考评工作、审核考评结果等,人事部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四、考评方法:

  (一)考评前,要求全体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二)员工年度综合考评。

  结合考虑员工工作业绩考核和综合表现考评情况,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占年度综合考评的60%,综合表现得分占40%。即: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xx60%+综合表现考评得分xx40%。

  1、工作业绩考评内容:即《20xx年度目标考核》。

  2、综合表现考评内容。主要考核员工工作态度(15%)、工作能力(25%)、忠诚度(15分)、团队精神(15%)、创造性(15%)、组织纪律(15%)等方面情况(详见:员工年终考评表)。

  3、综合表现考评权重。员工自评占10%,互评占20%,直接上级评价占40%,总经理评价占30%。

  4、汇算计分。人事行政部根据相应权重计算出年度综合考评分,报考评组审核评定。

  (三)、公布考评结果,发放年终奖。

  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分为:

  A、优:90分以上;

  B、良:80—89分;

  C、合格:60—79;

  D、不合格:60分以下。

  考评结果为A者,全额发放年终考评奖;考评结果为B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90%;考评结果为C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60%;考评结果为D者,不予发放年终考评奖。

  五、相关事项规定:

  (一)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聘任、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二)年终综合考评后,由公司研究适当计发年终考评奖,并确定具体金额。

  (三)对被评为先进员工、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可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

  (四)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决定,可优先晋升、加薪。

  (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创造较大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时间安排:

  (一)1月15日前,撰写个人述职,完成员工自评、互评。

  (二)1月20日前,公司组织考评工作,人事行政部汇算计分,考评组审核评定并公布考评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各员工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还要检查尚有哪些工作未完成,对未完成的工作应在春节前加以落实,努力做到今年任务圆满完成。

  (二)员工在年终考评测评中应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做到不随意应付,不弄虚作假。部门对员工的考评也应做到客观、公正。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1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师考核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并有利于教师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质量。根据上级关于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考评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我校共有21名教师参加考核。教师年度考核内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组长:张习香

  副组长:彭旭 陈森

  成员:王大蓝 杨正鹏 刘艳敏 刘余胜 吴绍琼 王久贵 任礼梅

  2、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4、按教师总人数10%的标准我校评定2名教师为优秀。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按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侯

  选人;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评出优秀人眩

  5、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6、考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签写意见,评定等级,汇总结果上报。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11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5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20xx)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构建“平安东莞”、“和谐东莞”为宗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重心下移,推行动态监管,强化群众监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自行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的深入发展,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消防监管工作的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消防领导任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及市工商局、出租屋管理办、建设局、城建规划局、城市管理局、东莞供电局、质监局、自来水公司等为成员单位。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

  各镇(街)相应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属地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安监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街)消防大队,未设消防大队的镇(街)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办公室人员按所在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排查总数的0.5‰~1‰配置,办公室人员招收方式及工资待遇标准参照镇(街)在编职工或公安文职人员,由各镇(街)自行制定。

  各村(社区)也要相应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队长由村(居)委会领导担任,副队长由辖区警务室警长担任,服务队办公室设在社区警务室,服务队人数按照村(社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总数量的0.5%~1%配置,不少于2人。服务队主要配合市、镇(街)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由镇(街)集中领导、调配使用,工资福利待遇由镇(街)、村(社区)、村民小组(自然村)按30%、40%、30%划调,由镇(街)一级集中支配。

  三、工作职责

  各职能部门必须配合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按照市政府划定的消防监管责任权限,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

  (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职责

  1.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职责:组织全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日常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定期组织人员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并解决“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镇(街)建立健全“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制,负责督查、指导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查等工作,推动“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职责: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制定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建立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工作台帐、工作档案,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履行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查、监督、宣传的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事故预防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职责: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筹下,按照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管理辖区内“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场所、出租屋包干到户等措施,对管辖范围内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日常巡查、消防宣传、消防安全条件初步审查等制度,认真履行职能部门交办的任务以及对消防器材正常使用实行监管等职责。

  (二)各成员部门职责

  1.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工作,负责有关消防整治标准及专项规划编制的制定解释和答复,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对各镇(街)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消防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对各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绩效的考核评比。

  2.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对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小娱乐场所依法查处、督促整改。配合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做好出租屋的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对改为生产、商业用途的出租屋进行日常性的监管。并依法对出租屋管理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安监部门。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三小”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发现问题要及时给予纠正。

  4.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协助办理证照前消防设施配置的'把关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出租屋的日常监督、管理,掌握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整治和查处工作,对未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应督促其整改、补办消防手续或责令停租,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5.建设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本市城乡消防建设、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事业等地方性政策法规、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指导镇村消防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对无设计、无报建、无审核、无验收等违章、违规建设的“三小”场所、出租屋进行查处。

  6.城建规划部门。配合消防部门进行城市消防专项规划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关口。消防安全规划应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接轨。

  7.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中有关违法经营、使用、安装燃气的查处工作。

  8.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无证照经营的“三小”场所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依法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领取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严把“三小”场所的市场准入关,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许可的,在未取得许可的前提下,不予以核发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安全、被前置许可部门吊销或撤销许可的,由许可部门通知市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9.供电部门。负责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出租屋采取停电等强制措施。

  10.供水部门。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消防用水充足,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存在消防隐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出租屋采取停水措施。

  11.宣传部门。根据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制定的消防安全宣传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督促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单位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2.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食品行业、小作坊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单位安装消防设施。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对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隐患的应及时知会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四、工作制度

  (一)属地管理制度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把“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区),做好与其它部门沟通,全面落实各类企业在本村(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彻底解决责任模糊和工作死角等问题,形成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日常巡查与终端监控、执法检查与技术监管、业主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摸式。

  (二)绩效考评制度

  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考核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对各镇(街)监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分纳入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并将不定时抽查各镇(街)消防监管的情况作为镇(街)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市政府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到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每年对消防安全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镇(街)、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工作进展不力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镇(街)、村(社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可参照此方式对村(社区)一级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三)宣传教育制度

  市、镇(街)两级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宣传培训工作计划,认真组织“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工作。着力通过媒体报道、公益宣传以及举办消防宣传普及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知识,逐步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各镇(街)重点落实五类人员(工厂从业员、企业经营者、法人、学校学生、农民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任务落实到专门部门。

  (四)年审制度

  新增的小商铺、小作坊和出租屋应分别将由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填写的《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作为申办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审及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租赁备案回执的前置条件;既有的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应分别将由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填写的《消防检查记录表》作为申办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审和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租赁备案回执的前置条件。

  (五)社会监督制度

  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市、镇(街)要向社会公开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六)资金保障制度

  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纳入镇(街)年度财政预算,村(社区)一级也要做好经费预算安排,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服务队所需经费的落实。

  (七)联席会议制度

  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听取各成员单位的情况汇报,总结分析“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在整治“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建议。

  (八)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制度

  每个村(社区)服务队专职巡查员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工作由当地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当地未设公安消防大队的由公安分局消防股负责)。专职巡查员主要职责是协助镇(街)公安消防部门及安全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消防巡查,协助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制止违章、违法行为,维护辖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处理群众有关消防隐患的举报。

  (九)挂牌督促整改制度

  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应督促其经营者、业主整改火灾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凡连续两次在月份检查中不合格且未整改完毕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由各村(社区)消防整治服务队印制“消防隐患场所”牌匾并悬挂于该场所显要位置,直至整改完毕。

  (十)动态监控制度

  对于新增、减少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加强情况的掌握和信息的报送制度,各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在每月5日以前将上个月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变动情况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各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应在每月10日以前将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变动情况上报至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

  (十一)终端监控制度

  整合村(社区)治安队、户管员、安全办等相关人力资源,实行分街、分区域监管,将监管责任下放到个人,做到全时监控,全程跟踪,责任到人。巡查员要定期向村(社区)主管领导汇报。村(社区)要与“三小”场所、出租屋的业主(经营者)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十二)监督联动制度

  健全镇(街)职能部门联动监管制度,强化村一级管理,加强对业主或经营者、承租者的监督,规范村(社区)、单位和企业处理事务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实行信息反馈,跟踪监管,构筑职能部门监督、村一级监管、多方监督的新局面。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

  加强镇(街)、村(社区)消防安全档案的科学管理,要详细地记录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经营者、场地、经营范围、办证情况、被监管对象的资料及变更去向情况,并将每个场所重点部位用数码相机拍照存入电脑归档案保存。

  五、工作标准

  “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标准范围为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和出租屋。整治工作标准依照《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引》(东府办(20xx)37号)执行。

  (一)基本概念

  1.小商铺是指设置在各类建筑(包括工业建筑、商业建筑、民用建筑、综合建筑等)首层(含设置夹层的)的建筑小于200平方米的百货店、副食店、杂货店、服装店、礼品店、书店、理发店、美容店、餐馆等小型营业房,包含综合市场、集贸市场、专业市场首层设置的商铺。

  2.小作坊是指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的加工场所。

  3.小娱乐场所是指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娱乐场所、包括网吧、酒吧、歌舞厅、带有卡拉OK功能的西餐厅等。

  4.出租屋是指仅出租供人员居住的,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建筑。

  (二)整治标准

  1.小商铺

  原则不得设置住宿区域,确需设置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住宿区域应采用楼板、砖墙(砌至梁底部)和防烟性能较好的门与经营区域分隔;

  (2)住宿区域的门口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3)住宿区域应设尺寸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4)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烧体上。

  2.小作坊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置,四层及四层以上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

  (2)应设置简易喷淋和消防卷盘;

  (3)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体上;

  (4)小作坊内不应住人,确需住人的,必须用楼板、砖墙(砌至梁板底部)和防火门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住宿区域必须有独立的疏散楼梯间或其他有效逃生设施,并应在住宿区域与生产、储存区域的连通口处及公共走道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设有防盗网的,防盗网应开设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3.小娱乐场所

  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标准执行。

  4.出租屋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施;

  (2)出租屋的房间隔墙必须采用不燃烧体分隔楼板底部;

  (3)疏散楼梯间内严禁搭建有人留宿的值班室;

  (4)四层及四层以上出租屋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每层应设消防卷盘,公共走道设置应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5)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装在不燃烧体上;

  (6)严禁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处使用明火;

  (7)设有防盗网的,每一单元(独立空间)应独立设置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六、证照办理程序

  (一)新增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证照办理程序

  凡新开设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需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应向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提出书面申请,整治服务队应及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检查完毕,填写《消防检查登记表》、《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建立被检查单位档案,并将《消防检查记录表》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抄报工商或出租屋管理部门。

  (二)既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检查及办理证照程序

  村一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负责辖区所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的检查工作,包干到人。

  1.检查人员应该佩戴工作证件。检查采取按月检查的方式,每家单位每月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初次检查时应填写《消防检查登记表》,建立被检查单位档案。

  3.检查时应填写《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消防检查记录表》,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保存,一份留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

  4.月份检查结束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将检查情况汇总,填写《检查统计表》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镇街将辖区各服务队检查情况汇总,填写《检查统计表》上报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

  5.在工商、出租屋管理部门开展年审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对辖区所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进行检查,并收集《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消防检查记录表》),由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队长加注意见(对在最近三次检查中有二次不合格的及最近一次检查不合格的判定为不合格),并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

  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上报的检查情况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实地抽查,并将审核结果抄报工商、出租屋管理办公室等相关主管部门。

  工商部门、出租屋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和年审项目时,应将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审核结果作为办理行政许可及年审的前置条件。

  (三)不属于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范围的其他场所(包括小娱乐场所),均应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

  七、措施要求

  明确责任、各施其职。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措施、加强管理,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一)落实监管责任

  各镇(街)要与各村(社区)分别签订责任书,建立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和量化管理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强化管理。各村(社区)要与各消防协管员(巡查员)签订消防责任书,实行定员、定岗、定责任到人,将责任分片包干到人。

  (二)突出查处重点

  各镇(街)、各部门应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进行。重点查处:1.消防器材未按照标准配齐配好、消防通道存在堵塞情况的三小场所、出租屋;2.存在“三合一”(生产、仓库、居住等合一)或非砖墙阁楼并且未按标准设置逃生出口的“三小”场所、出租屋;3.经营证照不齐全的“三小”场所、出租屋。

  (三)本方案提及的《消防检查登记表》、《初办证照消防检查登记表》、《消防检查记录表》、《检查统计表》等表格由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办公室另行下发

  (四)监督联动程序要求

  1.反映: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需要停产整改、关闭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由村(社区)向镇街报告。

  2.监管:镇(街)各职能主管部门对村(社区)上报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地作出处理和答复,并依照权限进行处理或上报主管部门。

  3.知会:市工商局、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对新办证照及办理年审的“三小”场所、出租屋作出批复后,应及时将批复情况告知各镇(街)整治办或有关职能部门,以便实施全方位监管。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12

  根据区教育局20xx年度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20xx年xx中学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范围:

  本年度在职在编的教职工,支教人员、借出人员、调入人员(本年度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采用个人申报、小组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小结(申报)-述职-小组民主测评(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组织推荐-领导组考核-确定等次-公示-上报审核。个人总结考核表一份,自制表格要求与原表保持一致。

  三、考核要求:

  1、不能以票定等,要德能勤绩全面衡量,由考核领导组综合考虑确定等次。坚持正确导向,不搞平衡、不搞轮流坐庄。要向踏实工作、不搞关系而工作实绩好的同志倾斜,树立学校正气,彰显人品,提高表彰奖励含金量。

  2、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地搞好考核工作,各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天,不定等次及不合格人员的确定要慎重,要有证据。对优秀、不合格有异议要及时向学校考核组反映,便于核实处理及反馈,杜绝事后信访。

  四、政策说明:

  一是优秀比例在总人数的1%以内(学校20xx年度四星高中创建成功,比例由原12%增加至1%),计算时采用去尾法,不得突破;二是嘉奖在本年度内“优秀”产生,人数为总人数的8%以内。区教育局希望各单位正确掌握政策导向,把真正优秀的同志考核出,其余依然按照通州区教育局97年(271)号精神执行。

  五、考核等级: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未参加考核,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等次;擅自离岗、经常旷职、学校处分的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评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也可以定为基本合格、不定等次、不合格。

  六、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建立20xx年考核领导组。

  领导组由李达、羌达勋、黄学恭、薛军、孙钢、蔡国锋、黄京宁、周汉平、赵建兵、顾锋杰、管建新、张卓鹏等同志组成,李达同志任组长。

  七、时间部署:

  1月9日领导组筹备会议,讨论考核相关工作;1月11日前完成个人小结;初定1月12日分组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由领导组安排进行);述职测评结束后各组将个人考核表和民主测评表交校长办公室刘主任汇总;1月1日领导组综合考核,确定人员等次;1月14日~xx日优秀、嘉奖人员公示;1月17日考核表、汇总表、等次表送教育局监察科审核。

  八、人员分组:

  (见附一)

  九、各组召集人、评优指标及述职地点:

  (见附二)

  十、基础评优

  指标是各组推选优秀的.上限指标,不得突破,按指标上报的同志必须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优秀,否则,经过考核领导组综合考评将会被淘汰,造成指标的浪费。各组名单上报后,考核领导组还将参照主管领导的意见,对各组推荐人选、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人选进集体评议(所有推优人员均需从校办领取《20xx年度考核工作教职工工作情况一览表》填写,14日前交校办),最后按照教育局下达学校的指标进行综合考虑最后确定优秀人选并公示。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13

  为切实做好我校教师20xx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德惠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德惠市教育局《20xx年度考核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考核时间和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考核以截至20xx年12月31日前编制与工资关系为准;截至20xx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参加考核;20xx年学校返聘人员参加考核。

  年度考核工作从20xx年2月28日开始,至20xx年3月4日前结束。

  考核对象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三、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

  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具体内容:

  德(25分):即思想品德。包括爱岗敬业、热爱学生、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等。

  能(15分):即工作能力。包括教学组织、掌握教材,驾驭课堂、语言表达、组织开展活动课.实际操作、教育科研和完成临时任务等。

  勤(15分):即工作态度。出满勤,干满点。包括对工作的敬业、感激(拥有这份工作心怀感激)、认真、主动、及时(完成工作及时)和执行(无条件完成工作)。全年请假7天(含7天)以上,不能评为优秀。

  绩(30分):即工作业绩。包括教学、教研、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廉(15分):即工作廉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维护大局,廉洁自律。包括不收受礼物、不乱收费、不乱办班等。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在具体工作中应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程序及方法:

  (一)开好教职工大会。3月3日召开全校(含村小校长)年度考核大会,解读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严肃考核纪律。当天,对我校教职工进行考核打分,并计算考核结果。

  (二)3月4日,被考核人员需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进行个人总结或述职;

  (三)考核小组根据民主测评(占40%)和领导小组测评(60%)得分情况,综合评价被考核人的绩效分析,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四)确定考核等次后,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月4日——3月8日);

  (五)3月9日,上报我校考核结果。

  四、优秀等次名额核定

  根据德惠市教育局《20xx年度考核的要求》,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15%。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待遇以及聘用、奖惩、培训的主要依据。

  (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1、按照有关规定增加薪级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3、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发放奖金,奖金标准可参照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执行。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不增加薪级工资;

  2、不发放绩效工资;

  3、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

  4、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下列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初次就业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和定级的依据;

  (二)非初次就业人员,本年度在校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含试用期)的,在我校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学校提供;本年度在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含试用期)的,参加本次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年度内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不参加培训的,不得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五)受行政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其中,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从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六)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合格;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七)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七、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德惠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考核工作的领导,转变考核就是评优的片面思想,防止考核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严肃纪律、客观公正。要严肃考核纪律,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并在备案表上审核签字。对不按要求认真考核,并在实际中出现问题,造成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14

  根据长沙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20xx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度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评价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职、奋发向上,为美丽新周南高位发展再添新功。

  二、考核范围

  1、本校在编教职工。

  2、市管领导和局管领导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四、组织领导

  1、考评领导小组:

  陈新春王月林吴光益周树明粟峰朱双华

  2、考核工作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3、考核监督小组:校纪委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研组和年级组互评、校考核小组考核的方法。详细考核程序如下: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组述职评议审核、双线提名候选人→校考核小组考核→考评领导小组会→党委会→候选名单公示→上报

  六、考核等次划分和优秀等次指标: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20%,评优指标63人(51人+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12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10人。

  七、考核优秀等第条件

  1、在岗在编在职教师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两年以上的教职员工。

  2、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默默奉献,任劳任怨,顾全大局,团队合作意识强,善于沟通,师德高尚,充满正能量,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工作满量以上,服从安排,并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学校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八、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34+9人):

  第一组:语文组5+1个;第二组:数学组6+1个;

  第三组:外语组5+1个;第四组:物理组3+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1个;

  第七组:地理组2+0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信息、通用技术组1个。

  另,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小科目周南实验编制教师评优指标1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44+10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1+4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0+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五组:教务、教科、招办3个;

  第六组:教育处、团委2个;

  第七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4个;

  另,周南实验编制职员指标2个。

  3、行政干部、外派人员单列指标5个。

  九、受处分及其他特殊情况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1、受到各类处分的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

  2、请病(事)假等特殊情况人员的年度考核,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校级领导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报市委组织部决定。

  4、编制仍在我校,但担任外单位领导的局管领导,其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决定。

  5、校聘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和代课人员)、编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满一年或不满勤的在岗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6、正处在支教期间的支教人员在教研组单线参加考核。20xx年9月进疆和二次援疆的教师本年度考核工作由受援单位组织考核。

  7、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或拒不参加事业单位培训的,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十、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教职工岗位、工资待遇、职称申报、岗位微调、奖励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等的基本依据。

  根据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社局文件(长人社发[20xx]70号)精神和《长沙市周南中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并结合考核结果发放相关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结合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职工开展奖励。奖励按记功、嘉奖两个种类执行。学校20xx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为63人,其中6人为“记功”,其余“优秀”等次人员为“嘉奖”,另在“合格”等次中综合排名前6的人员为“嘉奖”。校级领导奖励人选和等次的确定由市委组织部决定。编制仍在我校,但担任外单位领导的局管领导的奖励人选和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决定。

  未取得20xx年度事业单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免训人员除外)不得作为记功和嘉奖的奖励对象。

  十一、日程安排:

  17周: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

  18-19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分组述职

  20周:考核小组核查、整理材料、考核小组会、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

  20周以后:定榜、上报、结束工作

  十二、注意事项:

  1、填表按年度(即20xx年1月—20xx年12月),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即20xx年9月—20xx年7月)。

  2、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不能涂改。

  3、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注重教书育人、突出本年度岗位的实绩。

  4、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选。

  5、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15

  20xx年6月17日至21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组(以下简称考核巡查组)对我区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巡查,指出我区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仍未树牢”、“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仍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仍有盲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仍有差距”等5个方面问题。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钦州市落实国务院安委会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浦北县落实国务院安委会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依据《钦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对照考核巡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列出清单,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能够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需要长时间分阶段实施的,做好任务分解,提出整改工作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切实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原则上,除涉及到体制机制的问题力争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外,其余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在20xx年9月底前整改完毕。

  二、主要问题及整改责任分工

  (一)关于“安全发展理念仍未树牢”的问题。

  部分单位对安全发展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够深入,在工作思路、具体措施、工作成效等方面还有差距。一些部门负责同志工作忙不到点上,也没有足够警醒,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在抓安全工作时,把安全生产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来对待,没有真正落实落细。一些行业监管部门风险研判意识不够,对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风险缺乏系统性把握,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部门对“三管三必须”落实不到位,认为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就是应急和消防部门的事,行业监管有缺失。部分基层同志没有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中,把关不严,放松安全准入门槛,引进了一些已经被淘汰、产能落后的高危企业。(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二)关于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不够重视的问题。

  《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转发后,个别单位对该项工作不够重视,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也未按要求推进有关任务措施落实,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监管执法等工作落实不够到位。(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三)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仍有盲区”的问题。

  1.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内容”的情况。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开展的一些安全生产工作有头无尾,个别企业在经济利益面前铤而走险。考核巡查也发现,一些单位和企业存在应付的现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比较普遍。(牵头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配合单位: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2.一些部门有效联动机制还不完善,部分单位没有认真汲取江苏响水“3·21”事故教训,没有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建立起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牵头单位: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配合单位:派出所、交通运输站、卫生健康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5日)

  (四)关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1.安全生产投入仍然不足。我镇企业都是小散弱型企业,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低,安全保障能力不高。督查考核发现,部分企业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安全生产和消防装备配备不足,设施设备老旧。部分企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未建立,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装备落后,且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牵头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配合单位: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5日)

  2.我镇电动自行车较多,虽经多次整改,总体上效果不错,但仍有个别消防重点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混乱,停车区域也没有布设消防器材。(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派出所、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5日)

  (五)关于“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仍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执法不严不实的问题还普遍存在,不敢较真碰硬,没有严格执行相关执法要求。执法检查或者发现不了问题、或者发现问题避重就轻;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少甚至存在零处罚的现象;还有一些部门把没有罚款权当做没有执法权,放松对主管行业企业的监管等。这些问题都反映出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一些部门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面临的风险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规律特点把握不准,执法计划不够科学,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本领还需加强、把控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安全生产监管方法不多、惩戒力度不够。部分地方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缓慢,安全监管执法手段和装备相对落后。有的基层执法单位检查不执法、执法不处罚、处罚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另外,部分执法单位忽视执法信息公开,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没有有效建立,对企业未能形成有效震慑。(牵头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5日)

  三、考核巡查组提出的工作建议及责任分工

  (一)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基本功。

  一要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深入推进依法治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法治化水平,真正构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二要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不足、专业性不够的问题,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提高专业化执法人员比例,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三要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狠下功夫,尤其要提升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督促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实操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四要大力提升装备设施安全技术性能,大力推广互联网+安全生产,以及先进科技的应用,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5日)

  (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治理专项行动。

  1.深入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相关责任,进一步细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交通运输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专项方案,突出本地区特点,提出切实有效措施。(责任单位: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派出所、交通运输站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5日)

  2.进一步发挥镇安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调度指导,注重安全生产“条块结合”。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改,防止反弹回潮。要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监管执法。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对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格局。(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2.进一步落实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职能,尽快完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查缺补漏,明晰安全监管的职责边界,切实将责任传导到第一线,压实到最基层、落实到每个人。要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实施精准治理,提升监管执法效率和水平。(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3.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设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企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信用管理。(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4.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重大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全面开展责任倒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将事故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追究管理。(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四)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1.全面梳理各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清单,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并指导各地和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做好重大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2.盯住关键行业、关键企业、关键风险,做到心中有数。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的风险进行深入系统排查,综合实施风险防控,做到万无一失。(责任单位: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派出所、交通运输站、等;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3.考虑各功能区规划和城镇快速发展等方面带来的新风险,要提前研究,严把源头关,坚决避免隐患“边治理、边产生”的恶性循环。(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等;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4.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自查自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逐个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为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破解我镇安全生产瓶颈问题的重要突破口,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镇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镇各有关部门调度指挥,注重安全生产“条块结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涉及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直接责任,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整改任务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综合协调,配合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

  针对考核巡查发现的问题,全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安排,抓紧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要结合浦北县实施“六个一”精准防灾减灾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方案,构建“风险隐患一幅图、会商研判一口径、上下联动一条链、应急抢险一张网、善后处置一盘棋、综合保障一体化”等“六个一”精准防灾减灾救灾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体系,确保监测预警、风险管控、隐患治理、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精准有效,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不放松,能立即整改的,抓紧整改落实;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时间表,力争尽快完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镇人民政府要强化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考核巡查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三)及时总结报告。

  请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于20xx年8月15日前将本辖区本单位考核巡查整改实施方案,9月15日前将考核巡查整改工作阶段性总结报告,12月15日前将年度考核巡查整改工作情况总结报告报送镇安委办(同时报送扫描版和电子版)。总结报告应包括:整改工作内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对已完成的工作,要报告工作成效;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原因并明确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时间。镇安委办将及时把有关落实情况报告镇党委、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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