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小学年终考核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年终考核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1
一、考核等次和范围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15%。
考核范围为学校在编的管理人员(含中层及以上学校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含后勤人员、教辅人员)。
各职务层次间的优秀等次不得相互占用。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考核内容根据岗位的不同,确定考核重点:管理人员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管理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其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实绩,特别是工作中技术创新、学术研究能力等情况;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及服务态度等情况。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标准明确具体,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有不同的标准。
(一)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地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业。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
学校校长(书记)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考核;副校长由所在学校提出考核意见,报市教育体育局确定考核等次;其他人员由所在学校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分类考核。
2.平时考核与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根据本校实际确定为《马戈庄小学业绩考核》成绩为重要依据,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评价权重。
具体做法:
(1)以学年度(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为依据,两个学期业绩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级,且另一个学期为良好及以上,列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候选人。
(2)根据业绩考核列出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评议产生优秀等级推荐人员,若出现重票现象,再依据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成绩之和,推荐成绩高的人员。
(3)不配合学校工作,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长期请假,不达课时量,经常不参加学校会议和大型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培训学习,不上交学校布置的相关材料,体罚学生影响恶劣,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等均不列入优秀等级名单。
(二)考核程序
在年度考核时,学校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校长、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组成。考核组织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相关处室承担。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庆职
副组长:赵晓利
成员:夏彦涛,张文超,王桂玲、张雅菲、李晓东、范学功、王琛雷、李文静、各办公室负责人(夏青翠、毛中平、孙兴好、于慈俭、胡康康)。办公室负责人以办公室为单位评议产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更换跟随办公室负责人更换而更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在一定范围内民主测评,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三)主管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考核、民主测评、服务对象评价的得分情况,写出评语并提出考核档次建议意见;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主管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并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的排名及考核档次;
(五)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六)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七)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报市市教体局人事科备案,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
对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提出申诉。
五、考核结果确定和使用
(一)考核结果确定
1.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平人社字〔20xx〕43号)的规定,各学校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分类对单位三类岗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及服务对象评价的分数,确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总分数。
2.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人数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被考核人员年度考核得分排名情况,由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本年度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名单。
3.新进教师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4.学校派出的支教、顶岗培训、顶岗助教和借调人员,除特殊规定外,由受援学校进行年度考核,计算在受援学校考核总人数内,由受援学校根据本单位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5.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6.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
(2)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
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档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档次;结案后给予处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9.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应从业绩考核结果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奖励。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每年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进行定期注册。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并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应转岗或接受专门培训;连续三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学校可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学校有权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四)教师绩效工资分配要结合考核结果确定,实现“多劳多得,优教优酬”。
六、此方案自2022年开始执行。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时间段: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范围:
本单位编制、备案教职工(包括在本校交流的编制、备案教师)
四、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2、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际;
3、激励先进,促进职业发展;
4、客观公正,力求简便易行。
五、考核组织机构:
组长:袁晓红
副组长:周小萍、徐亚艳、方燕
成员:杨静、李泱、王红梅、
职责: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教职工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考核内容、等次、标准
1、考核内容
学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考核标准
(1)管理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六、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在6月25日前上交给校长室。
2、民主测评。以组为单位,申报教职工进行个人述职。
3、考核领导小组评鉴。
4、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评鉴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学校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校内公示,时间为一周。
6、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7、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学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学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
2、连续两学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的考虑条件。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3
根据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考评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体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即政治表现、主要成绩和作出的贡献等。
五、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等次人数按15%计算为19人(不含校级领导)。
优秀等次人员分配如下:班主任 39人,优秀等次人数占20 %以上。科任50 人,优秀等次人数占10 %以上。机关后勤37人,优秀等次人数占10 %以上。
六、优秀等次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教育思想端正,教育理念先进。
2、为人师表,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奉献精神,自觉服从学校安排,为学校分忧解难。
3、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自控能力,能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有团队协作精神。
4、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工作实绩达平均水平及以上。
5、校内教育教学实绩排名处中等及以上。
6、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对学生实施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或体罚、变相体罚等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2)违反教师“三乱”行为,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4)在学校各项工作考核中经常处于末位的。
(5)学校制定的教学指标未完成的。
(6)一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
(7)经常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有事不请假,善自迟到、早退、旷工行为的。
(8)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强词夺理、用各种理由推托,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
(9)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消极对待、应付了事、态度不端正的。
(10)有重大教育教学事故或校园安全事故的。
七、考核程序:
1、12月12日前学校公布《学校20xx年终考核评优方案》,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16k正反面打印)。
2、12月17日——12月18日,下发测评表(17日将三类人员分三张表发给教师,18日早交到指定地点,并且签到),同时上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第一步:分组统计
第一组:负 责 人:
统计人员:
统计范围:班主任
第二组:负 责 人:
统计人员:
统计范围:任课教师
第三组:负 责 人:
统计人员:
统计范围:机关、后勤人员
第二步:讨论
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再结合各部门平时考核的教育教学实绩,经校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三步:12月20日,在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3、12月27日,报吉林市教育局审批。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续聘、解聘、增资和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相关薪资待遇情况参照上级部门文件执行。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4
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和柏杨坝镇中心学校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考核的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续、分层考核和一票否决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的对象
我校正式在编在册教师。
三、考核标准
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廉洁奉公,履行聘用合同,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廉洁公正,履行聘用合同,成绩较好。
基本合格:其表现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组织观念、履行岗位职责一般,工作效率不够高,基本能履行聘用合同。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优秀人数
根据柏杨坝镇中心学校给定的数字确定,班子成员占33%,教师占67%。
五、考核的程序
(一)教师本人主动申请,并把申请表上交到学校考核小组办公室主任向春艳同志处。
(二)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袁藜名
成员:龚善煜肖婷婷陆先政向春艳张清山曹东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向春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向春艳同志根据教师上交申请表,组织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三)量化评分
1、考核组成员依据教职工工作表现、业绩量化评分。具体见《西坪小学20xx年度考核量化细则表》。
2、教师评价,全体教师根据学校制定的评价表对申请教师打分,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算出平均分,依据《西坪小学20xx年度考核量化细则表》中给予相应分值。
3、校委会评价,校委会成员根据学校制定的'评价表对申请教师打分,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算出平均分,依据《西坪小学20xx年度考核量化细则表》中给予相应分值。
(四)确定等次。从高到低确定人数,优秀人数不超过上级部门规定的指标数。量化考核中如出现分数相等,年龄大者优先。
(五)总结。考核结束后,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柏杨坝镇中心学校审核。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受行政处分人员的考核问题
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二)受党纪处分人员的考核问题
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七、本考核方案通过教代会讨论通过。解释权柏杨坝镇西坪小学考核领导小组。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5
一、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在职、在聘、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围绕德、能、绩、勤、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量化考核,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考核中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工作方面:要全面衡量教师的教学工作,既要看教师平时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情况,又要看教师教育教学创新情况;既要看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又要看是否按照课程标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情况。
2.德育工作方面: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看是否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是否有以赢利为目的的办辅导班、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的现象,是否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注意倾听学生的反映、家长和社会反响,不掩盖问题,如实评价。
3.教育科研方面:能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研究新课标、新教材、新教法;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承担教改实验课、观摩课、示范课等教学任务;能不断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与体会,经常与教师共同切磋教学方法、教育科研方法。
4.考勤方面: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明确量化标准,对每个教师的考勤情况,要以平时记录为准,及时向全体教师公布,接受大家的监督。
5.强调教师专业发展成果的考核,对撰写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主编或参与编写的论著或教学用书,要有新思路、新理念,严禁剽窃抄袭。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按不超过15%确定。
因20xx年度学校被授予省级文明校园称号的;考核优秀比例适当提高,最多不超过20%。
四、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按照鲁人社发[20xx]45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行业岗位特点,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为依据,以工作绩效和现实表现为重要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开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
1、考核办法。
(1)按照中小学教职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实行领导与教职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指分管领导和年级主任考核,是对全校教职工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根据学校《关于教职工考勤、班主任津贴、工作量和绩效考核及有关奖励的规定》据实记分。年度考核在每年7月份进行,按照考核小组评议、教职工民主评议和个人述职相结合的`原则,予以分值确定,真实、客观、公正反映每一位教职工的工作实绩。
2、考核程序。
(1)动员部署。学校进行动员部署,带领教职工学习有关考核文件精神。
(2)建立组织。学校建立由校长、中层以上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17人的考核小组(校级干部4人、人事干部1人、中层干部代表4人、教职工代表8人共17人组成),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由民主推荐产生。
(3)个人述职。学校分别按语文组、数学组、综合学科组、前后勤组召开教职工会,由被考核人进行总结并述职。
(4)民主评议。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或个人总结,结合工作实际,对其进行民主测评,中层领导评议,考核小组评议。
(5)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6)成绩统计。考核小组根据民主评议、领导评议、考核评议和被考核人的情况统计计分。民主评议去掉被考核人数的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中层干部、考核小组均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
(7)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情况及个人总结,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情况填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8)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汇总上报。按照报表要求,完备手续,认真填写,及时汇总上报。
(10)总结检查。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五、考核工作要求
1.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程序,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考核标准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确保考核质量和效果。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2.进行分类考核。一线教师、管理人员、教辅、工勤人员应分别进行考核,各类人员优秀等次不能交叉使用。
3.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⑴本学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和教育形象事故的;
⑵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所任学科考试成绩位于本单位下游的;
⑷从事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符的其它活动,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考核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在本单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体局、县人社局进行存档和备案。
5.做好资料归档,考核结果及时归入教师考核档案。
六、几点说明
1.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机关、其他事业单位、军队以及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工作累计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3.受政纪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档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含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不合格档次。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作党纪、政纪处分的,立案审查期间按正常考核补定等次,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自首次立案到作出处分决定前的考核周期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6.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和中纪委、中组部、人力资源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xx〕60号)有关规定执行。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6
为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学校内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切实保证依法治校、照章办事,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特制定本单位绩效、年度量化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三、量化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算制”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四、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1、资金来源:按照上级拨给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含班主任津贴、校长津贴、边远地区津贴等)中每位教职工不分级别提取1000元,纳入绩效工资的范围。
2、资金发放:
(1)代课费:1节15元,超课费:1节15元,课时基数以文件为准(校长4节,教导主任、总务主任7节,办公室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各8节,教导副主任、总务副主任、报账员、工会主席各9节,关工委主任、关工委秘书各10节。)图书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实验仪器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体育器材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食堂管理员按超3节计算,教研组长组织一次教研活动30元,上公开课或组织教研活动的教师一次30元。
(2)事假1节扣15元,一般病假1节扣10元(大病住院除外),旷工一节扣50元,早退和迟到一节扣15元。(请假须先写请假条,否则视为旷工)
(3)期末统考获全镇第一名奖励600元(毕业班获县一等奖追加600元),第二名奖励400元(毕业班获县二等奖追加500元),第三名加200元(以平均分为准)(毕业班获县三等奖追加40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超过镇、县平均分每分各奖励2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低于镇、县平均分每分各扣10元,镇级平均分、合格率倒数第一名各扣100元,县级平均分、合格率倒数第一名各扣100元。
(4)公假和特假不扣绩效。
(5)(绩效工资总量—(1)至(5)项)÷全校教职工考核量化总分数=分值,用每个教职工的考核分数×分值,计算出每个教职工此项绩效考核奖金。
3、请长假(连续请假超过15天)的教职工的考核分数为60分,绩效工资本学期不参与计算全数返还(学校的各项扣款除外)。
4、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模、晋升、脱产培训、末位淘汰的条件和依据等评优评先的依据。
五、量化考核办法
每位教师给基础分80分,依据下列条款进行加分和扣分。
(一)加分
1、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3分)
2、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论文及论文评比获奖的,按县级到国家级刊物每学期只以级别最高一次加分(镇级0.6分,县级1分,州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发表之前必须到教务处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加分)
3、获“文明教室”称号班级的教师每人每周加0.5分,第二名加0.3分,若有教师不负责,则将积分加给另一位教师。
4、按上级文件要求指导学生发表作品或参加校外活动获奖,按镇级到国家级每次镇级加1分,县级加2分,州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活动必须真实,学生将作品或活动项目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5、班级学生巩固率为100%,加教师(语文、数学教师)各1分。
6、当月出满勤加1分。
7、期末统考获县前5名加10分,6—10名加6分,获全镇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以上名次均以平均分为准)。
(二)扣分
1、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抓获一次,或被上级党政机关处分一次扣5分(影响学校团体奖金者除扣积分外,按团体应得奖金总额的5%进行罚款分发给其他团体成员)。
2、不负责任,造成学校工作损失,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使学校声誉受到影响及不服从学校分配安排的拒绝一次扣0.5——6分。
3、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体伤害,重伤扣10分,轻伤扣5分,轻微伤或未有明显伤痕,但造成一定影响的扣3分。
4、衣冠不整(穿拖鞋、短裤、超短裙、浓装艳抹、奇装异服)进校园者每次扣2分。
5、酒醉上课和在课堂上抽烟、接打手机、玩手机、看无关书报等每次扣1分。
6、教职工互相吵架,每次扣3分,打架每次扣5分。
7、挑拨离间,制造矛盾者,发现一次扣5分。
8、会议、学习时间批改作业、看书报、打毛线等,做与开会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少一次会议记录扣1分,记录不认真的视为无记录。
9、在校园乱丢烟头、果皮、纸屑等脏物每次扣1分。
10、不按时间交计划、总结、表册、继续教育资料、论文、心得体会和各种费用,迟一天扣1分,少一种扣2分。
11、在“文明教室”评选中获倒数第一名的'班级每周扣语文、数学教师各0.3分(本学期按低、高二个年级组进行评比)。未上主科教师以最低分计算。
12、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实行全天坐班制,不做班者一次扣0.5分,必须认真清查当天各种考勤,检查各处卫生,缺少记录和公布一次扣0.1分,并且安排好当天的课,少安排一次扣0.1分,拒绝代课的教师每次扣0.5分,课间操时值日领导要作安全、卫生等教育,并作好记录,少一次扣0.1分。值日教师做好当天食堂出库工作和陪餐(值日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少一次扣1分。
13、班级黑板报不按要求出刊,或不认真对待的一次扣1分。
14、上课、集体活动、会议发言时不使用普通话的一次扣0.5分。
15、教师乱收费、乱罚款,视情节扣1——5分。
16、教师收到上级下发的各种表册、文件不交学校,除追究其责任以外,每份扣2分。
17、教师必须认真书写教案,凡与教学进度不吻合或不认真者,视情节扣0.5——5分。(每月查一次)
18、课堂作业与课外练习必须做到全批全改(一、二年级每周3次,四、五、六每周4次)少一次扣0.1分。测试和作文每单元一次,要求全批全改,少一次测验和作文扣0.5分。
19、听课少于10节(教务主任15节)的每节扣0.5分。(以听课记录为准)
20、所任班非正常流失1名学生,扣直接责任人2分。
21、教师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一节扣1分,事假一节扣0.5分,一般病假和护理假(除住院治疗外)扣0.2分。(活动每天按6节计算,会议一次按1节计算)
22、凡对班级财产管理不善的或所任班级学生故意损坏财产的,由总务处检查记录,视情节扣0.1——5分。
23、每天早上有第二节课、当天学生就餐管理和星期五下午最后一节课的教师,不负责班级纪律的一次扣1分。
24、办公室每月公布一次教师量化积分情况,总务处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少先队每月公布一次“文明教室”评选情况(公布时间为每月1——5号),少公布一次扣责任人1分,迟一天扣0.2分。
(三)备注
1、该量化积分以学期为单位,必要时以年度为单位。
2、凡加分、扣分中,学校教务处有详细记录,加分必须有相关部门出示真实依据,扣分记录人必须公布告知本人。
3、本方案中未考虑到的加分、减分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
4、年度量化积分低于60分的,年终考核不合格。
5、被评为各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因评选时均以本方案从高到低产生,所以此类获奖不加分。
(四)量化要求
1、依据本细则,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评价标准,并经校委会或80%以上教师讨论通过,上报方案时,必须附有详细的量化标准。
2、制定各项目评价标准要注重过程,在平时量化考核过程中,必须公平、公正、实事求是,量化结果每月在校内公示,做到每月一总结,每学期一核算,凡在量化考核过程中不坚持原则、徇私舞弊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凡是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职工,实行绩效工资一票否决。
4、本细则由全体教师会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7
为了更好地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教师队伍,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文件和我校实际,特制订柳林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一、学校成立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龚金华
成员:
二、学校根据工作岗位将教师分成三个组:
A组:中心校语文、数学教师及在编不在岗教师。
B组:村校老师。
C组:除AB组其他教师。
根据教师人数比例确定“优秀人数”指标。A组:5人;B组:1人;C组:2人。
三、考核内容
(一)基本分考核部分(100分):
1、工作量: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分管教学副校长考评
2、师德: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德育处考评
3、日常工作。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办公室汇总
4、值周工作。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值周领导考评
5、考勤。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办公室考评
6、安全。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安保处考评
7、工作质(70分)教务处考评
各年级第一名为70分。其余名次的'得分为:用70分减去本人平均分与第一名平均分的差的3倍为实得分;最低分为40分。
(二)附加分考核部分:(5分)。
附加分主要是对教师学年其它综合成效性的考核。
1、根据《柳林小学宣传工作奖惩方案》考核奖金额×0.5%即实得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2、教龄:每一年加0.2分。
3、若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教师经校务会讨论可以直接评优。
四、原则上优秀教师不得连任4年。
五、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未尽事宜由校务会负责解释并补充。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8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政府加强大型活动绩效管理的要求,通过严密科学的绩效考评,进一步提高全市大型活动的谋划、组织、管理和创新水平,引导大型活动向专业化、品牌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有效提升大型活动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群众评价、工作考评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积极探索、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大型活动绩效考核采取专业统计调查与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分值形式(百分制)体现考评结果。
(一)专业统计调查(40分)。由国家统计局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问卷调查、现场调查和跟踪调查的方法,主要调查活动的'认知度、满意度、美誉度和创新度4方面情况。
(二)组织考核(40分)。由市大型活动办牵头组织,有关市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组成大型活动工作考核组,对主、承办部门和单位呈报的活动方案及工作总结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大体分为:1.活动主题及内容是否紧密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2.活动方案是否具有科学性、严密性、创新性。3.活动的组织实施是否务实、节俭、顺畅、效能。4.活动取得的成效(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是否显著。5.活动的社会反响及获奖情况。
(三)专家评议(20分)。由市大型活动办牵头组织,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议组,召开绩效考评会议,对活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专业性评价。
四、考核范围
在年度全市开展的大型活动中,选取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强、财政投入较多、具有一定品牌和较高知名度的活动,以及目前虽然规模不大、知名度不高,但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发展前景广阔的活动。具体包括10项A类活动、7项B类活动、3项C类活动,共计20项活动(详见附件)。
五、考核时间及步骤
考核时间为年9月至12月。
(一)专业统计调查。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在9月中旬完成调查方案制定及问卷题目编制工作,经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同意后即开展调查工作,并适时开展现场调查及跟踪调查工作,于12月底前形成调查报告并报送市大型活动办。
(二)组织考核。各单位于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最迟在12月中旬前)对本单位年度组织开展的大型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对照本考核方案写出自检报告。大型活动工作考核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及自检报告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抽查、核对,于年底前确定组织考核分值。
(三)专家评议。12月上旬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及自检报告进行专业评议,并打出专家评议分值。
(四)整理总结。市大型活动办于12月底前完成大型活动绩效考评综合报告。
六、考核结果应用
考评结果形成后,将为以下工作提供依据:
(一)对年度大型活动进行A、B、C分类。
(二)对优秀大型活动给予资金支持、奖励。
(三)为市委、市政府就有关大型活动是否列入年度计划提供参考。
七、组织领导
成立市大型活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姜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石嘉兴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解决大型活动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大型活动绩效考评结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大型活动办。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上报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及相关信息,协调处理绩效考核有关事项,撰写绩效考核综合报告,通报绩效考核结果等。
八、工作要求
(一)各承担绩效考核任务的部门要认真谋划,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收到实效。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9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田罗县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细则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10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学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与师德考核相结合原则。师德考核作为学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履职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3.与教师聘任制相结合。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
4.与发展性教师评价相结合原则。学校依照《浦南小学发展性教师评价方案》,结合《鹿城高(中、初)级教师履职考核表》,开展平时考核管理和学年度履职考核管理,将其评价结果作为评定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
5.坚持“考核与奖金挂钩,拉开档次,优职优酬,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1.师德考核:依据《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2.业务考核:依据《鹿城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
四、考核等次和比例
1.学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分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总分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确定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上的,原则上依据高分到低分差额评优原则确定为优职和称职等次。
2.优职等次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各职称层次的优职比例一般不低于本档参考总人数的10%。
3.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不计入学校教职工考核总比例。
五、考核的组织及程序
1.学年度履职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
2.宣传动员:传达上级有关考核的文件精神,学习考核方案。
3.个人自评:写出个人小结,并填写《鹿城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表》。
4.民主测评:在校区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工作。
5.组室评议:召开一定范围的组室评议会议,根据个人小结、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发展性教师评价的平时考核结果,给出评议分。
6.考核组评定:校考核小组认真了解被考核人的总体情况,严格把关。根据《发展性教师评价量表》得分排出名次,综合平时表现,评定考核最终等次。
7.公示:学校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若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校考核小组提出复议。
8.确认:考核小组将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9.上报教育局审定。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校奖金一般分为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和年终奖,全年奖金安排以学年度绩效考核奖为主,分别在学年度履职考核和年度考核后发放。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优职、称职等次的: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优职、称职等次的,发放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以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依据,确定为优秀、合格等次,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发放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奖。
(2)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续聘的资格;在规定的任职年限中被确定为优职等次的,具有优先(优惠加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3)连续三年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职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2.学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发放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以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依据,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取消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奖。
(2)第二学年度由学校给予3-6个月的告诫期,告诫期内由学校进行岗位强化教育,有明显改进的按原职务(称)等级继续聘任(用),无明显改进的延长告诫期,延长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仍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3.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不发放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以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依据,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取消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奖。
(2)连续两年学年度履职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4.学年度履职考核结果的使用,与学校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紧密结合。区级及以上全面先进须在上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优职且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中择优推荐。
七、几类特殊人员的处理
1.下列人员不参加学年度履职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
(1)非单位派出,但经组织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
(2)学年度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学年度内已办理退(离)休手续的;
(4)正在接受组织立案审查或需纪律处分的;
(5)经区教育局批准有特殊情况的。
2.下列人员参加学年度履职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1)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管制、拘役或受劳动教养期满后,重新工作未满6个月的;
(2)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平时考核中不履行职务岗位职责的人员,学校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予以告诫,告诫期限为3-6个月。学年度履职考核时如告诫期未满,暂缓确定考核等次。
(3)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学年度履职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暂缓确定等次,告诫期限为3-6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称职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3.下列情况人员,考核处理办法是:
(1)经教育局批准,同意长期病假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也不确定等次。
(2)属于支教和交流任教的人员,在服务期内由任教学校负责考核。
(3)凡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其实际表现,适当放宽考核标准和要求。
(4)新录用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参加学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5)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转后勤岗位,学校结构工资或绩效工资予以适度下浮。
(6)下列人员,不享受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和年终奖:受党纪、行政处分期间的人员;学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考核结果的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其他规定应不享受的人员。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11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注重日常工作的实绩;
3、年度考核与学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
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现突出;
5、清正廉洁。
四、相关事宜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2、严格控制人数
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10人,其中获行政奖励人数7人(记大功2人,记功5人)。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见附件)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激发教师教学的质量意识,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加强教师自我表现管理和自我发展,实践人文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袁付雄
副组长:王本万李万国黄光远
组员:学校班子成员及教师临时代表二人。
三、考核依据
1、根据xx年秋季、xx年春季期末全乡教学质量检测成绩表上的成绩。
2、根据日常工作的`检查记载和工作业绩。
3、根据群众的评议和平时调查了解以及教职工反映的情况资料。
四、考核程序
1、自评:教职工本人根据《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结合本人的实际工作情况,自行测评,打出分数。
2、组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结合该同志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打出分数。
3、综合评议:根据该同志的自评和考核小组的评议,得出综合分。
4、公示:考核分出来后,进行公示,7天内如有异议,可及时告之考核领导小组,要求复议或解释。
5、根据上级下发的评优记功指标,合理分配名额,填写有关表册。
五、考核划等
从高分到低分指标人数为优秀;75分以上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记功、嘉奖人员按上级下发的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认定。
六、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五项:一、德(20分),二、能(20分),三、勤(20分),四、绩(30分),五、实效(10分)、六、奖。总分为:100分。详见《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
七、有下列情形者,年终考核一票否决,结论为不合格。
1、违法乱纪受到立案查处,党内受到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损失惨重,负有直接责任的;
4、无故旷工10天以上的。
5、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八、几点说明:
1、考试成绩位于全乡倒数第一的,取消评优资格。
2、没有统考科目的教师,教学成绩按计算。
3、评优指标=中心校在编人数:片村小在编人数,四舍五入法取值。
4、所有奖励加分不封顶;扣分则不保底。
5、考核一期一评,年终计算综合得分。评分第“实效”项由校长提供;第“德”项由主管政工人事的副校长和党支书收集提供;第“能”、“绩”项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导处、教科室收集提供;第“勤”项由办公室和政工处收集提供;第“奖”项的论文等获奖证件由教师本人于年终考核前3天送交给主管政工人事的副校长,然后到县有关部门鉴定才能确定加分。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13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广大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根据金坛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行政会通过,特制定我校教职工考核工作办法。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学校考核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奖惩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考核的对象和范围为20xx年12月底在编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四、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量化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和完善民主测评办法,提高测评的针对性,优秀的产生坚持由下至上的程序。对教师注重综合评价、注重平时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学年度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年度考核方案。
1.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王小俊
副组长:刘小卫
成员:许战光胡伯明王照虎李俊华高雅婧朱琳娜史文娟
2.形成考核方案:结合学校特点,在考核对象、测评标准、测评方法和考核程序、时间安排等方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优秀等次比例:根据区教育局坛教人字〔20xx〕5号文件,我校考核优秀分配名额为5人。其中,学校正校级领导由教育局考核确定等次,优秀等次不占单位优秀分配名额。
第二阶段:实施年度考核工作与日程安排。
考核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6日---20xx年1月18日。
1.20xx年1月6日召开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1月6日学校制定并公布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和具体程序,领取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材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1月8日教师上交工作成绩单,由组长汇总电子稿下班前交办公室。
4.1月10日中午召开教师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分组进行个人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按照小组人数的25%为基准,确定小组考核“优秀”教师的推荐名单。
5.1月10日中午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考核小组和部门负责人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填写考核意见。
6.1月13日至1月17日公示考核结果及教师工作成绩单。
7.1月18日完成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上报教职工考核材料。
第三阶段:公示、报送审核备案阶段。
1.校内公示。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及其工作业绩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2.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3.考核结果由学校直接向本人反馈。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
1.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①因病(公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②20xx年录用的新教师,属首次就业的,目前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③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2)受处分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受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②受行政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降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④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⑤同时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考核等次。
2.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评价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①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
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③教育方法不当而造成一定后果的;
④发生教育教学事故的;
⑤不满负荷工作的;
⑥全年病、事假超过三个月的;
⑦不安心学校教学工作,搞有偿家教的;
⑧其他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4.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评价一般;
②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③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④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⑤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⑥其他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①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师德评价较差;
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③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⑤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⑥其他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相结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加竞聘上岗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学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有续聘的资格,学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可对其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区人社部门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考核奖惩等问题按上级文件与规定执行。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14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王甲文孙仕跃
副组长:张慎强李道水郭立新白金涛藏迪李涛
组员:中层领导、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六人每次推选产生
二、范围对象
考核年度内在籍在岗的教职工,均属考核对象。
三、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为前提,以绩为重点。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以师德考核数据为准。
能40分,主要考核业务能力,以完成教学任务情况和课时工作量数据为准。
勤20分,主要考核出勤情况,以考勤机数据为基础,以请假条及查岗为准。
绩20分,主要考核工作效果,以教学质量、参赛名次及研究成果数据为准。
四、能40分的考核分两部分:
(一)课时工作量(满分20分)
1、基础工作量(满分12分)
根据教师工作课时计量一览表统计情况,达到平均工作量者计12分。
有下列情况者减分:
⑴非公被代课每节0.1分。
⑵上课迟到或者拖堂每次0.1分,空堂每次1分。
⑶对查出的问题不整改1分,整改不到位0.5分。
2、其他工作量(满分8)
⑴因公代课,每节0.1分。组织课间操并点评每天0.1分。
⑵公开课:学校1、办事处2、新泰市3、泰安市4、山东省5、国家6。
⑶开发校本课程,资料规范齐全,实用性强3分。
⑷家长学校授课100人以上,每次5分
⑸丰富校园网站。建立名师工作室并且每周更新一次,每学期积累教育资源1万字者奖励3分。或坚持每周上传一篇文章,每学期积累教育资源1万字者奖励3分。四十岁以下教师每月完成1本校园剪报者奖励3分;四十岁以上的老教师每学年完成6本剪报者奖励3分。
⑹应急性工作,视工作量及屡行职责情况,每次加0.5-2分。
⑺因工作需要,放弃应享受的假期投入工作者,视情况每次加0.5-2分。
(二)保证教学质量的过程性任务(20分)
第一部分:一般教师
1、备课(6分)
提前一周备课,按要求完成常规备课任务者即得备课的基础分6分(每周计0.3分,按照20周计算),学期末评选30%优秀者奖励2分。
2、上课(满分4分)
教学评价小组每学期按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达到常规要求者即得基础分4分。经过教学巡查,出现了以下违规现象者,每次扣除0.5分,分别是:上课不带教案;不按教学进度授课;不经过允许就私自窜课;上课期间接打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课堂纪律乱、教学秩序差,教师不加管理;没有按照课表安排进行教学活动;不按规定改变上课地点,学期教学任务完不成者全部扣除。
3、作业及辅导(满分6分)
符合作业批改要求者得基础分1.8分,不符合批改要求者酌情扣分,作业批改有创新,并且收到良好效果者奖励0.2分。
4、检测考试。(满分4分)
做好平时的检测(单元检测),要有记录,有评价单,有讲评,有二次过关检测。期末考试有复习方案,有原始材料及有情况分析,有成绩报告单。完成任务者得4分,否者酌情扣分。
第二部分:领导班子。
1.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满分10分)
(1)有计划(2分)。开学初根据学校计划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具体开展每项工作前要拟定出方案。
(2)有措施(2分)。各项工作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按计划有序地开展主体工作。
(3)有检查(2分)。安排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有检查、有督促、并认真填写有关的检查记录。
(4)有总结(2分)。注意总结自己的工作,做到每周汇报,每月小结,每学期做一次工作述职并写出详实的工作总结。不能及时总结工作,使工作出现被动局面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5)有提高(2分)。所承担的工作每学期都有新进展,在上级组织的评比中呈上升趋势。工作没有新的突破,在各级评比中成绩不佳,该项不得分。
2.加强学校管理。(5分)
(1)深刻领会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地向教师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策水平(1分)。不能及时传达上级精神者不得分。
(2)每天巡视校园,每周参加例会,每月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质量分析会。(1分)
(3)注重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工作方法恰当,工作流程顺畅(1分)。因方法不当而使工作停滞不前或耗时低效造成人员和时间的浪费不得分
(4)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按要求上课、听评课(1分)。
(5)严格执行每天的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1分)
3.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班子形象(5分)。
(1)办事公平公正公开,教师满意度高(1分)。
(2)组织观念强,说话做事顾全大局,讲团结,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1分)。
(3)部门之间互相协作,彼此之间相互扶持,充分发扬团队精神(1分)。本位主义强,不协助他人或妒贤忌才,故意拆台者不得分。
(4)工作中主动挑重担,及时处理本部门发生的一切事情问题,如遇大事急事不分哪个部门必须主动积极地处理且及时向校长汇报(1分)。如果因知情的领导没有及时处理而造成不该有的后果,将视其失职,据情节轻重酌情扣1—10分。如后果严重将被定为考核不合格。同时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5)摆正位置,服从领导;多讲奉献,少讲索;不以权压人,而以人格魅力带动人(1分)。以上三点如有一点做得不够好,则不得分。
第三部分:工勤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岗位纪律(10分)。工作不能尽职尽责,有违纪行为扣1—10分。
2.服从学校分配,及时高质量地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积极想办法,不拖、不等、不靠(10分)。工作态度不端正,没有主人翁意识,工作散漫低效扣1—10分。
(五)工作效果的考核(20分)
1、教学效果。以期末考试为依据,按教师所教班级分别计算及格率5%、优秀率5%、平均分10%三部分。
平均分计算:所教学科成绩均分达到平均分得10分,超出或者降低1分,加或者减1分。
及格率、优秀率计算:参照平均分方法计分。
考试无可比性的'学科按基础分的90%计分。
未考试学科按基础分的80%计分。
(1)与平行班成绩比:单科四项指标统计年部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第四名加1分,四项指标均高于年部平均线的班级每科加0.5分。
(2)与本班前一学期成绩比: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每项1分:根据公式“(本学期班级平均线—年部平均线)—(上学期班级平均线—年部平均线)=‘正值’加1分,=‘0’加0.7分,=‘负值’给基础分0.5分。”标准差比前一学期减小每减小1加0,2分,保持年部第一名的班级每科加0.5分。
(3)提高幅度(1分):语文、数学均有提高的班级另加1分。
2、教学成果。
(1)优质课课:学校1、办事处2、新泰市3、泰安市4、山东省5、国家6。
(2)论文(作品)发表:学校1、办事处2、县3、市4、省5、国家6。只评选未发表的折半计分,立项或者结题的课题研究双倍计分。
(3)指导奖:学校1、办事处2、县3、市4、省5、国家6。
(六)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教师:
(1)在全市组织的大型活动中,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者。
(2)违反上级有关规定,乱收费、乱补课、乱订材料、非法经营或因酗酒、赌博、工作失职造成很坏影响者。
(3)打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很坏影响的责任者。
(4)经全面考核最后得分低于60分者。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1、考核结果按优秀、合格、不合格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优秀人员不超过考核人员的20%。
2、年度考核优秀者,可作为教师评先选优、奖励工资的必要条件,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缓晋一档职务工资。
3、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但在受处分的当年,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
本方案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15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全体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到农村挂职任教人员由接受学校考核。外借人员由学校根据其在外借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外借人员有关情况由现工作单位提供。
今年,市教育局下达我校的“优秀”名额为9人,“优秀”人员将在不同类型和不同职务的人员中合理确定,重点放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校级领导干部经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计入单位优秀等次基数。嘉奖人数为6人。对20xx年-20xx年以来连续三年优秀的可推荐记三等功奖励,不受名额限制。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技术水平,教育管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出勤情况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教情况。
(二)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的标准: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显著,有团结协作精神,清正廉洁。
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遵守职业道德,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较好,清正廉洁。
基本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1.当年主要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有关科室或年级的主要负责人;
2.工作失职,使学校部门工作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科室或年级主要负责人。
3.师德较差,经常违反《教职工公约》的教职工。
4.在年度会考中,学科综合名次列市直中学最后一名的任课老师。
5.平行班学科教学成绩人均分相差5分以上的任课教师。
6.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检查不合格的。
7.听课笔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8.事假超过15天;升旗、开会等无故缺席3次以上;无故旷课达1节,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的。
9.工作不满负荷且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德、能、勤在基本分以上,且没有“一票否决”事项的,可直接定为“优秀”等次。
1.普通班班级工作成绩显著,班风正,无流生,无安全事故,学生满意度高,得到领导和群众公认的班主任。
2.学科成绩在市直中学会考中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的综合名次列前3名的学科备课组长或主要贡献人。
3.普通班学科成绩在市直中学会考中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综合名次列市直前3名的任课老师。
4.在中考中成绩突出的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老师。
5.学校工作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主要贡献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不能评为“优秀”外,且视具体情况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工作不服从调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不完成指令性任务造成负面影响的。
2.体罚学生、乱收费或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属一票否决的;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人员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
5.因班风差导致班级学生成绩明显下降或班级流生、违法犯罪数明显增加的班级班主任;
6.违背学校有关政策或严重违背校纪校规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在编人员。
三、考核的方式方法
(一)对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
1.撰写述职材料。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6月25日前,认真做好述职述廉有关准备工作。校级干部要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个人本学年度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小结,认真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校级领导干部学年度工作实绩自我评价与民主评议表》。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还要形成述职报告。填报工作实绩,以写实的方式,报告本学年度完成效果较好的主要工作(最多可列五项)和做得不够的工作。陈述成绩应简洁实在,客观恰当;陈述不足,不得敷衍塞责和隐瞒应当报告的重大问题。学校领导班子述职报告须提请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2.召开述职会议。(6月30日-7月5日)学校全体教职工,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代表、退休及退二线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主要负责同志报告领导班子及本人的工作实绩。其他班子成员对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作简要说明。
3.进行民主测评。述职大会结束前,发放《校级领导干部学年度工作实绩自我评价与民主评议表》,进行民主测评。
4.实行实绩公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材料除在述职会议上测评外,还要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时一并公布市教育局监督电话。
5.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在进行学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党内外人士意见,并于7月15日前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对教职工的考核:
采取学生或服务对象代表及所在部门、中层干部和领导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测评工作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主测评中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的分值分别为100分、80分、60分和40分,民主测评量化积分=(优秀票数×100+合格票数×80+基本合格票数×60+不合格票数×40)÷某类参加测评对象的`总有效票数,分类统计积分。
1.学生或服务对象对教职工的考核评价。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考核评价主要从师德、教学效果与质量两方面进行。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初中学生对任课教师考核测评的权重为25%。职员、工人可请服务对象的代表评议,其分值在25%范围内。
2.教职工所在年级、处、室考核评价。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其权重占25%。
3.校级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的民主测评权重各为25%。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可分四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及准备阶段(6.19—6.30):组织学习有关考核工作文件,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学年度考核方案,对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
2.评议考核阶段(7.1—7.29):
①个人总结与认格。对照考核内容,本人填写《年度考核表》,并按照《量化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自评;
②组织学生(或服务对象)对任课老师进行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认真组织学生对任课老师民主测评。向学生广泛宣传此项测评的意义,消除学生的思想负担。实行必要的回避制度,确保学生对任课老师民主测评结果真实准确。
③民主评议与推荐。召开年级组(科、室)会议,总结学年度工作,个人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小结,民主测评推荐优秀等次初步人选。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④确定等次与公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校级领导干部由市教育局负责考核)的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量化积分。按积分高低排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提交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优秀等次,并将优秀等次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
⑤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3.反馈复议阶段(7.30—8.5):将评议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对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的,要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4.汇总上报阶段(8月6日-8月25日):将考核结果按规定要求汇总,填写有关表格,并将有关考核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年度考核工作是加强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做好学年度考核工作,对于正确评价教职工一年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重要意义,事关教职工的聘任、晋升、奖惩、待遇等切身利益,意义非常重大,要认真把握考核标准,把重点放在对优秀和不合格等次的确定上。考核工作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考核方法和程序,认真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要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上报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复核、申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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