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核方案锦集五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核方案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核方案 篇1
根据教育管理学教师工作特性可知,学校教师工作总体分为三大块;一、教学管理;教师考勤、班级管理、团队管理、科室管理。二、教学业务;包括备、教、改、辅、考、学等。三、教学实绩;参照上学期成绩看三率(提升率——全班进步人数,看是否进步,及格率——全班及格人数,看是否均衡,高分率——全班高分人数,看是否有人才)鉴于此,制定学校教师工作考核方案如下;
一;政治思想
⒈教师要做到思想进步,拥护党的政策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政治学习,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坚持社会主义育人方向,依法执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自觉实施素质教育,具有对学校、对上级、对同行、对学生及学生家长高度负责的思想和行为。
⒉教师要热爱学生,对有错误或者学习差的学生要进行耐心教育和指导,对他们不动手、不动脚、不罚站、不高声训斥、不讽刺、不歧视,不用多留家庭作业的方式惩罚学生,不剥夺学生正当的学习、工作和参加各种活动的权力,尊重学生的人格。
⒊教师要用正确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使学生成为说真话、做实事、心理健康的人。
⒋教师要具有合作精神。学校、班主任、科任工作要互相协调,配合默契。工作中不制造事端,不与同行闹别扭,不干扰学生、教师正常工作,不说有损教师形象或者失掉教师身份的话,不做有损教师形象或者失掉教师身份的事。
⒌教师要自觉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学校值周护校工作。
⒍积极、及时、较好地完成上级和学校交给的各种工作任务。
二;教学工作
(一)、常规教学
1、备课:
严格按学校备课要求规定,要提前一周备课,不后补教案,教学三维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有一定的规范性,重在课前资料积累和课后反思,有板书设计,德育渗透,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案检查分定时和抽查,对检查结果评出等级,结果存档,以备参考。
教师备课教案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要按大纲要求按时制定教学进度计划。
(2)、根据各科教学进度授课,提前备课。
(3)、备课栏目(教学目的、教学要求、重点、难点、板书设计、后记等)填写齐全。
(4)、教学目的(要求)确定准确,体现知识和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
(5)、教材重点、难点的确定要准确。
(6)、教学过程设计和教学方法的选择要符合新课标要求。
(7)、课堂、课后练习内容安排合理,具有层次性。
(8)、板书设计合理,体现主要内容。
(9)、有课堂小结,体现主要内容,。
(10)、后记要体现出教与学的得失及改进措施。
(11)、教案字迹工整。
2、课堂教学: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职责所在,严格按课程标准上课,教学方法得当,教学理念先进,富有改革创新精神,逐渐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是每位教师努力的方向。教师每学期要在学校内部举行一次教学展示活动,由所有听课教师打分,分出等次,结果存档,以备参考。对成绩不满意者可申请再次听课,有进步者可在原分基础上提高评价等次。如果没有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要求及时上课,(包括上课迟到、早退、离岗、没有进行候课、随意调课、上课接打电话等),根据情节严重度酌情扣分。教师无故旷课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每月无故旷课2节,月考核为不合格,学期旷课6节,学期考核为不合格。
课堂教学管理方面检查以下内容;
(1)、教师提前侯课,铃响入班,班内学生做好上课准备,师生恪守教学时间。
(2)、检查教师上课是否负责任,对学生要求是否合理,组织教学是否得当,能否很好驾驭课堂,在巡视中发现教师有教育违规现象,领导有权随时进教室进行纠正。
(3)、要求上课后教师不许随便离开课堂。
考核方案 篇2
为规范教育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促进依法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调动财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各核算点。
二、考核内容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机构与人员管理。学校应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
2.财会人员任职条件: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财会人员必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
3.内部控制管理。会计岗位职责明确,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稽核制度。
4.工作交接管理。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必须与接管人员交接手续。出纳由单位负责人和本单位会计负责监交,会计由主管部门财务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二)日常财务管理
1.预算编制管理。各核算点应严格按照全县预算编制口径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其中涉及项目预算的,应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并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编制,预算编制做到科学化、精细化。
2.决算编制管理。各核算点应当及时核对年度预算数,清理各项往来款,清查各项财产物资,如实编制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保证帐表相符,并在财政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3.专项经费管理。所有项目资金都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与日常经费混淆;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用途的,必须书面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使用。专项经费根据批准的预算额度、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以及用途,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
4.日常经费管理。单位的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得设立帐外帐,也不得未经批准另外开设银行帐户,现金支付必须符合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所有支出都必须做到内容真实,票据合法。
5.债权债务管理。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举借债务,也不得将资金外借或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政府采购
1.采购预算管理。各核算点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严禁未编采购预算而进行采购。
2.采购程序管理。凡属政府采购的项目都应按法定程序办理政府采购。严禁先采购后审批行为。
(四)资产管理
1.资产配置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 政规〔〕2号)第三章相关条款进行单位资产配置,并做好资产验收、登记、录入、帐务处理等工作。
2.资产使用管理。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建立资产管理责任制,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3.资产处置管理。所有资产处置活动都必须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单位资产。
4.资产信息化管理。及时将各类国有资产信息资料录入到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资产登记档案,并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格式、内容及要求,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状况定期做出资产统计报告。资产统计报告要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五)基建管理
1.基建经费管理。所有基建拨款只能专款专用,未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不能挪作他用。
2.基建项目管理。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遵循基建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立项、报批、规划等相关手续必须齐全。
3.基建决算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前,必须进行基建评审工作。单位凭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资料登记固定资产。
4.基建档案管理。单位的基建档案必须收归财务室统一管理,基建档案包括立项报批资料、项目建设资料、工程决算资料等。
(六)非税收入管理
1.非税票据管理。单位在取得非税收入时,必须使用合法的非税收入票据并建立票据专管员制度。
2.收入项目管理。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是依法批准设立的,严禁乱收费。
3.收入收缴管理。所有非税收入(包括资产处置收入)都必须纳入预算管理,按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并实行收缴分离;单位要建立收入台帐,保证票款相符。
(七)日常工作管理
1.财务核算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法律法规进行业务核算。做到科目使用正确,经济业务确认与计量准确,财务报表真实可靠,财务分析有针对性和相关性。
2.报表报送管理。各核算点应按照规定的形式和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3.新机制财务核算管理。及时准确更新系统数据,财务数据实行动态管理,每月的10日前上报上月财务数据。学校基本信息分春秋两季及时更新。
4.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各核算点按照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固定格式准确及时上报公用经费、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校舍维修改造和免费教科书等相关资金公示资料。
5.资助资金管理。加强学生助学金工作管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报,资料收集完整,发放名册签字手续完整。资金发放及时,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6.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时申报支付额度,严格区分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范围;根据财政审核下达的支付方式及支付内容支付资金。
7.每学期协助完成学校食堂财务的清理、审计工作。
8.及时完成布置的其他临时工作。
三、考核方法
教育局计财股建立“核算点日常工作考查记载簿”,对各核算点财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记载。年终教育局、财政局组织专班对核算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综合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情况(平常考查与年终考核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按成绩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年终对获奖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考核方案 篇3
实行分级责任管理
(一)村居、开发区协税护税主要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组织,建立网格化日常管理机制。村居、开发区落实分管及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协税护税具体事务;
2、建立协税护税信息平台。将当前已登记的税源户划分到村居、开发区,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实行税源动态管理,按照信息搜集、报送的要求,每月5日前向上报动态信息,及时更新、汇总整理税源档案;
3、建立属地建筑安装项目、房地产项目台账,对进入的施工、房地产项目,督促属地项目纳税申报,及时填表上报相关项目信息;
4、负责对重点税源户的联系和走访。对年纳税30万元以上户型确定服务联系人,关注重点税源户生产经营状况,了解其投资、分立、重组、施工建设、企业搬迁意向、变更税务登记、消减注销等重要动态信息或异动情况,随时上报相关信息。
5、及时上报企业本地经营异地注册纳税的情况。配合上级部门调查漏征漏管户、核实基础信息等专项工作。对项目开发、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涉及企业进出的重大信息实行全面信息跟踪;
6、明确个人出租房屋地方税委托代征负责人,开展委托代征业务,按照要求定期收缴税款、向纳税人送达完税凭证;
7、宣传上级政策,稳定税源大户,挖掘吸引新税源。负责对协税护税人员工作的管理,发挥“信息员、联络员、情报员”的作用,定期总结协税护税工作情况。
(二)镇税源办主要职责:
1、负责对各村居、开发区协税护税任务完成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保障上级各项税源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
2、负责及时汇总各村居、开发区上报的税源动态信息,向区税源办整理上报信息。负责及时向各村居、开发区反馈掌握的重点企业的纳税异常情况;
3、负责协调税源建设工作,协调工商、税务、招商、城建、规划等部门涉及税源的工作。联系、配合税务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定期通报协税护税工作情况,反馈税源信息;
4、负责个人出租房屋地方税委托代征相关业务的联系工作;
5、宣传上级政策。负责对村居、开发区协税护税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指导协税护税具体业务,总结协税护税工作情况。
考核奖惩
(一)考核方式
协税护税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对村居、开发区的年度目标管理,实行百分制考评。其中:基础工作20分、收入任务完成55分、重点工作落实25分。由镇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标准附后)。
(二)奖励办法
对村居、开发区的奖励为:工作经费、户型增量、税收增量、突出贡献、年终评比等五类。
1、工作经费奖励
完成镇下达税收任务数、户型任务数的,按照管理税源户数多少,分别为给予工作经费奖励,等级为:300户以上的,奖励5万元;200户至300户的,奖励3万元;100户至200户的,奖励2万元;100户以下的,奖励1万元。主要用于协税护税工作经费及协税护税人员奖励。
2、纳税户增量工作经费奖励
完成户型任务,当年每新增一户镇所得在3万元至10万元的,按所得的5%奖励;在10万元至100万元的,对超过10万元部分,按所得的3%奖励;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对超过100万元部分,按所得的1%奖励;对500万元以上的户,按每增加一户,视情况给予工作经费奖励。
3、税收增量奖励。
完成税收任务,对超过任务的增量部分给予村居、开发区经费奖励,分段计算:增量镇(区)得为10万元以下的,按40%奖励;10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按30%奖励;3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20%奖励;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0%给予奖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部分,视情况给予奖励。
4、突出贡献奖
对工作到位、主动作为,取得重大增收效果,为完成全镇任务做出重大贡献的,由镇党委、政府给予特别奖励。
5、年终评比奖励
各单位在完成考核任务的前提下,年终根据百分制考评结果,设一、二、三等将各一名,由镇党委、政府给予奖励。
对村居、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奖励,按单位所获奖励的比例提取。提取比例由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
(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委托代征收入,按既定办法给予给予单项返还。
(四)处罚措施
1、户型流失
按照户型增量奖励的标准,相应扣减经费奖励。如因工作不到位、不掌握企业动态导致户型流失的,出现2户且全年纳税在10万元以上的,或1户年纳税在20万元以上的,取消所在村居、开发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同时,分别扣缴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1000元。
2、减收扣减
村居、开发区完不成税收任务的,按照区(镇)所得的差额量,从年终奖励中相应扣抵。
3、因工作不到位,使在我区经营、生产却不在我区纳税的全年纳税在10万元以上的户型,出现1户,取消所在村居、开发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同时,分别扣缴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每户(含本次清理户型)1000元。
4、发现注册在区外,项目开发地、建设施工地在我区的房地产、建安企业税收未划入我区的,出现1户,取消所在村居、开发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同时,分别扣缴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每户(含本次清理户型)1000元。
其他规定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暂定一年。
考核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宝安区教育改革与发展“258”行动计划》文件精神,进一步实施我区教育均衡发展战略,促进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调动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优化民办教师队伍,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人事管理和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全面客观的考核原则,以考察和发现成绩、优点为主,突出实绩和贡献,并以此为主要评价标准。同时,根据民办教育的特点,考核坚持自主性和灵活性的原则,把统一管理和自主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三、考核对象
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幼儿园)按照《深圳市宝安区民办学校教师聘用管理暂行规定》聘用且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四、考核要点、办法和基本程序
(一)考核要点
1.对校领导的考核要点
德: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处事公道,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董事会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能:懂教育的常规管理,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和较高的管理能力;在办学董事会的领导下,善于统筹谋划,能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具有宏观决策和微观指导的能力,能带领班子和全体人员为实现本单位的目标而努力;具有正确的管理思想,管理观念适应时代要求,在学校管理中突出人本观念、体现人文关怀,有较强的效益观念、竞争观念和市场意识。
勤:勤奋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利于学校发展,有益于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认真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了解、熟悉学校各方面的'情况。
绩:较好地完成与办学董事会签订的任期目标,办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单位各要素、各部门、各环节协调联系,各项工作按计划统筹开展,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在办学理念和管理创新等方面有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2.对教职工的考核要点
德: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事业心责任感、职业道德等方面,把“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作为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主要参照内容。
能:主要包括学术(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学术(技术)水平主要是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在工作中实际的运用情况;业务能力主要是指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思考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本领。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勤勉情况和工作态度。勤勉情况包括在工作时间是否尽心尽力,专心致志,精力充沛,是否遵守工作制度和纪律等;工作态度包括服务性、主动性、事业心、责任感,是否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等。
绩:是指在工作中经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所取得的成果、成绩和效果,所培养教育学生的总体质量。教育教学在学生、家长中的满意率较高。
(二)考核办法
考核按一级考核一级的办法进行:
1.校长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先由校长本人进行自评,然后向全校教职工述职报告,用考核量化评分表进行民主测评,办学董事会再根据自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审议,评定等级,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副校长及教职工的考核由各单位组织,按规定程序进行,等级由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结果报办学董事会核准。
3.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制订本单位学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
(三)考核程序
1.对校长、副校长的考核
(1)本人填写考核登记表,并按要求打上自评分。
(2)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述职报告。考核校长时,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派员前往听取意见。
(3)民主测评。
(4)董事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对校长进行考核和评价。
(5)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级。
(6)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2.对教职工的考核
(1)单位宣传发动。
(2)个人填写相应的考核登记表并打出自评分。
(3)分管领导或科(处)室负责人打分并作出评价。
(4)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议评定等级。
(5)考核结果报办学董事会审定。
(6)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7)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四)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校长优秀等级由各单位办学董事会提出,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按10%—20%的比例审定;其他人员的优秀等级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按10%—20%的比例确定,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结果管理及使用
1.考核结果汇总由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保存。
2.考核表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工作档案,直至其离开本单位后一年。
3.考核结果作为办学单位对工作人员聘用、辞退、评优评先、奖惩、职称评聘或正式调入的参考依据。考核称职以上的,方可续聘;考核基本称职的,建议予以解聘;考核不称职的,一律予以解聘。
4.各办学单位须根据各自的实际,建立学年度考核奖励制度和确定奖金标准,奖励考核优秀的人员。各办学单位对考核优秀人员发放奖金的标准为不少于被考核人一个月的全额工资。考核为优秀的民办中、小学校长,除办学单位发给考核奖金外,区教育局给予每人XX元的奖励。
5.考核结果可供管理者或本人查阅、复印。
考核方案 篇5
指导思想:
加强口语测试有助于检查学生口头交流,能促进、引导学生大胆表述。通过测试激发并保持学生学习的兴趣。
一、 背诵(共10分)
考核内容:
(1)课本中要求背诵的篇目之一(5分)
(2)在本学期所学的古诗中任抽一首(5分)
评价标准:
1、背诵时正确、流利、有感情,极个别的添字、漏字现象不扣分。
2、 背诵时不太流利、没什么感情,出现少数的添字、漏字现象,扣1—2分。
3、 背诵有困难的学生,允许其再练习,准备好后重新背诵,再评分。
二、 朗读(共5分)
考核内容:从《亲近母语》选一篇自己认为读得最好的课外短文进行朗读。
评价标准:
1、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短文,极个别的添字、漏字现象不扣分,读得特别好的可酌情加分。
2、比较正确、流利地朗读短文,有少数添字、漏字现象,扣1—2分。
3、朗读有困难的学生,允许其在老师或同学的帮助下再练习,准备好后重新朗读,再评分。
三、口语交际(共5分)
考核方法:平时观察与期末测试相结合,老师与学生一起评价。
考核内容:给大家介绍一件生活中有意思的事情。
评价标准:
1、有表达的自信心,积极参与讨论,对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能用普通话清楚地表达自己的看法。与人交流态度自然大方,有礼貌,不扣分。
2、较积极地参加讨论,能用普通话较清楚地表达自己的看法,与人交谈态度较自然大方,有礼貌,扣1—2分。
3、不善于与别人交谈,不善于用普通话清楚地表达自己的看法,扣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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