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时间:2022-08-02 20:33:27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考核方案模板7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核方案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考核方案模板7篇

考核方案 篇1

  (试行细则)

  为促进班主任工作,使之量化考核,特制订此方案,并与年终考核合并,做为对教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1、常规工作 ;(30分)。

  (1)、主题班、队会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内容按时进行,不得随意挤占班、队会时间。

  (2)、常规班、队会要以贯彻行为规范和守则为主,要讲实效,解决实际问题为主。

  (3)、日常班、队会要有详细记录(主题班队会要有主题、时间、内容、形式)。以便考核登记。

  (4)、为加强家校联系,班主任每学期家访至少10次。

  (5)、家访记录要有时间、地点、学生家长姓名、解决的主要问题、结果等。

  (6)、每月找学生谈话不少于5人次谈话记录有时间、姓名、解决的问题、结果。

  (7)、班内有正确良好的舆论氛围,同学之间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学生整体精神面貌良好。

  (8)、班内学生学习气氛浓厚,学生学习积极性高,课堂反应良好。

  (9)、学期内班内无意外安全事故发生,学生无无故流失现象。

  2、班级活动 ;(20分)

  (1)、学生按时到校上课,无迟到、早退现象。

  (2)、学生全体按时参加两操和学校集会,队列整齐,纪律良好。

  (3)、学生在校无重大违纪现象,无扰乱正常课堂秩序现象。

  (4)、教室布置美观整洁,标语完整,墙面干净,三表两册齐全。

  3、黑板报 ;(10分)。

  (1)、黑板报每月出一期,不按时出的扣5分。

  (2)、黑板报的版面设计美观,结合当前教育形势和学生年龄特点,切合实际合理安排内容。

  (3)、黑板报字迹工整、用字准确。

  4、班级公共物品及用用电管理 ;(20分)。

  (1)、班级物品无人为损坏、丢失现象。

  (2)、教室在需要照明时灯亮,人走灯灭,节假日及非照明时灯不许亮。教室取暖设备保存完好,灰渣处理得当。

  (3)、学生爱护教学用品,无乱扔粉笔现象,无故意毁坏教具现象。

  5、学校活动(20分)。

  (1)、按时打扫校园清洁区,并能保持本班清洁区内卫生。

  (2)、对学校分配的绿化责任区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养护,责任区内花草无严重损害现象。

  (3)、积极参加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根据参加结果进行评比。

  (4)、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6、加分项

  (1)、组织本班学生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可酌情加5~10分。

  (2)、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处理科学、正确、果断,避免或减少了学校或学生损失,可酌情加10~30分。

  以上考核内容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存档,学期末把本学期的多次考核进行合并,作为该班主任的学期考核结果。

考核方案 篇2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各村和各科室履行职责、服务发展的实绩成效,进一步发挥考核与绩效管理的导向、监控和激励作用,促进全镇干部作风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苦干五年争当亿元财税乡镇”发展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县委、县政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从严治政,争先进位;

  (二)统筹管理,分类评估;

  (三)量化指标,规范考核;

  (四)注重实绩,群众认可;

  (五)强调结果,兼顾过程;

  (六)奖优罚劣,末位淘汰。

  二、实施范围

  (一)各科室、各村共计39个单位分两类实施

  1、各村(30个);

  2、镇机关科室(9个)

  三、考评内容及评分单位

  (1)招商引资工作由镇招商领导小组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2)项目建设工作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3)新农村建设工作由镇社会事务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4)和谐稳定工作由镇综治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5)各村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服务经济发展情况由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考绩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6)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由镇党政办、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7)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及依法行政由镇纪委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8)全民创业工作由镇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9)精神文明建设由镇社会事务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0)计划生育由镇计生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1)现代农业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2)财政收入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3)教育工作由镇党政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各评分科室要分别就各自负责事项制定详细的评分办法,6月20日前报镇考绩办,经镇考绩办审核把关,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开。各项评分上报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作为年终奖罚依据。

  四、实施步骤

  (一)指标设置

  1、各类别一级指标为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公众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

  2、各类别二级指标分别为:村19个、镇科室15个。

  (二)进展跟踪

  1、各村、各科室要严格执行“日记录、周报送”工作制度,每周首个工作日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镇考绩办。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随时报送。

  2、镇考绩办每周对各单位上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和汇总,摘要编发工作动态简报,报送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阅示。

  3、镇考绩办每月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督查、跟踪追查等方式,对各村、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过程监督、验效问责。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日志记录、各项制度落实、日常工作完成、重点工作进展、难点工作推进等情况。

  (三)季度通报

  1、各村、各科室每季度前两个工作日将上季度指标完成情况报送镇考绩办。

  2、各评分单位于每季度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评分,并将考评结果报送镇考绩办。

  3、镇考绩办根据评分汇总和日常督查情况,对各村、各科室各单位每季度得分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镇大会通报。

  (四)年终总评

  1、指标评估。各村、各科室于20xx年元月1日前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镇考绩办;各评分单位于20xx年元月5日前完成考核评分并将考评结果报送镇考绩办。

  2、社会评价。由公众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三项评议构成。公众评议是指依据民主评议和企业评议两项结果对各单位进行量化计分;领导评议是由镇领导对各单位进行评议;第三方评估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统计学方法实施评估。

  3、汇总公示。镇考绩办在核实认定指标得分和评议得分基础上,综合加、减分因素,于20xx年元月10日前完成得分汇总并公示(5个工作日)。

  4、确定结果。经公示、复核,确认评估结果,于20xx年元月底前报镇党委会最后审定。

  五、评分方式

  (一)评估分值

  评估实行百分制,各村、各科室均采取指标评估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标评估占90分,其中重点工作为60分,日常工作为30分,按照四个季度计分权重为10:10:10:70;社会评价占10分,其中公众评议(包括民主评议、企业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分别为3分、4分、3分,社会评价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进行,权重分别为30%和70%。

  1、指标评估。各评分单位以量化的考核与绩效管理指标为评估标准,对各村、各科室工作进行公开考核计分。

  2、公众评议。以我镇民主评议和企业评议结果为依据进行加权计分。不在两项评议范围的单位,参照该办法纳入评议。

  3、领导评议。由镇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等级评估划档(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方法,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作出绩效评估,按不同档次(分别以4分、3分、2分、1分)计分。

  4、第三方评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采用等级评估划档(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方法,按不同档次(分别以3分、2分、1分、0.5分)计分。

  (二)评价方式

  1、公众评议由镇纪委负责;

  2、领导评议和第三方评估由镇考绩办负责。

  (三)加分因素

  1、发扬“见红旗就扛,逢第一就争”的精神,所做工作获国家级表彰或奖励的加10分,获省部级表彰或奖励的加5分,获市厅级表彰或奖励的加3分,获市委、市政府主管部门或县委、县政府表彰或奖励的加1分;会议典型发言按获同级表彰加分;获中央、省、市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3分、2分;省、市、县在我镇检查指导工作,分别加5分、3分、2分。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镇考绩办审核后予以加分;

  2、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由镇招商领导小组、镇经济办拿出加分意见;

  3、争取政策资金和扶持资金数额较大的,由镇经济办拿出加分意见;

  4、各村、各科室在全民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由镇创业办拿出加分意见;

  5、镇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征地拆迁、造林绿化、城镇建设、农村改造提升等阶段性重点工作,由各牵头科室拿出加分意见;

  第2-5项加分项目,由镇考绩办审核汇总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加分。上述5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四)减分因素

  1、纳入考核与绩效管理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自查自处的不减分),每起减2分;

  2、所做工作受到中央、省、市通报批评或中央、省、市领导给予否定性批示的,分别减5分、3分、2分;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受到镇党委、政府通报及主要领导批评的,每起减2分;

  3、环境建设、社会治安、信访稳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项工作因失误被问责的,每次减2分;

  4、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根据完成情况,由镇招商领导小组、镇经济办拿出减分意见。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经考核不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上一年度考核所得分数,在下一年度相应扣除;

  5、各村、各科室在全民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由镇创业办拿出减分意见;

  6、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分单位不能客观公正评分、影响恶劣的,每次减5分。

  第4、5项减分项目,由镇考绩办审核汇总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减分。其他减分项目经镇考绩办审核后予以减分。上述6项减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六、结果运用

  (一)评估得分=指标评估得分+社会评价得分+加分-减分。评估结果经镇考绩办确认,报镇党委会审定后,通报全镇。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其中,每类被考核单位前25%(含)为优秀,25%至75%(含)为良好,最后1名为较差,其他为一般。

  (二)评估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被评为优秀、良好的村和科室,其干部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分别按2人执行;被评为一般的,其干部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被评为较差的,其成员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档次,公职人员原则上不评定“优秀”等次。

  (三)被评为优秀的村和科室,给予适当奖励,用于补充办公经费、奖励有功人员。同时,机关科室可优先推荐1—2名副科级后备干部。

  (四)被评为一般的村和科室,主要领导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同时,镇党委派出督导组,帮助分析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解决权力配置、工作机制、管理制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作为下一阶段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改进的依据和方向。

  (五)被评为较差的单位,对主要领导予以黄牌警告,通报全镇;班子成员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绩效工资)。下一年度,该科室干部不予提拔重用。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的村和科室,对主要领导予以免职。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和科室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并报镇考绩办备案。

  (二)制定方案。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和科室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并报主管镇领导批准后实行,同时报镇考绩办备案。

  (三)严格执行。各评分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评分客观、公正;要明确专人,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要与镇考绩办积极沟通、全力配合,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对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相应党政纪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四)教育培训。对被X职的村和科室领导、被问责的工作人员,由镇党政办安排离岗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培训合格后再安排适当工作。

考核方案 篇3

  为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内部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 考核目的

  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挂钩的激励分配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构建合理有序、激励有效、保障有力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突出公益性质,强调公益目标和社会效益,防止出现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不良倾向;

  (二)坚持以岗位职责为考核依据,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体现技术、风险因素;

  (三)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分类管理,分级考核,充分发挥政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两个积极性和双重考核作用;

  (四)坚持绩效考核与个人收入挂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注重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逐步实现以网络信息化手段考核。

  三、 考核对象

  卫生院正式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公共考核项目和岗位考核项目两部分,其中公共考核项目35分,岗位考核项目65分。公共考核项目主要考核医德医风、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岗位绩效考核结合医、护、药、技、管理、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主要考核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成效等情况。

  五、考核方法

  (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要实行综合评价,在科学计算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岗位考核项目得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岗位系数、满意度系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最终得分:

  个人绩效考核(卫生:http://www.120wm.com;卫生资讯网:http://www.cwz56.com.cn)得分=(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得分+岗位考核项目考核得分)×岗位系数×满意度系数。

  岗位系数要体现技术、风险和工作量等因素,一般为0.8—1.2;满意度系数测评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确定测评对象,一般以日常考核测评结果为主。

  六、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的结果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与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相衔接,原则上机构考核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 ,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按绩效考核得分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5(含)--90分为合格,60(含)--7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原则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本单位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比例可提高到20%。绩效考核结果要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关处罚的;

  2、 严重违反所在单位规章制度,干扰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给单位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3、 工作中发生医疗事故或造成单位重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4、 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5、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核结果使用。绩效考核结果是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对考核等次或分值较低的人员扣减发放。具体发放办法、标准、扣减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发放,其绩效工资水平要与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工作人员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表彰奖励、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档案。

  七、组织实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员绩效考核是深化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基层卫生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本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和办法。精心部署,严肃考核纪律,不断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切实调动和保护广大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

考核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 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名师成员考核方案】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2),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xx〕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联系电话:88615097,电子邮箱:xxx。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书面,一式二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4)(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四)《20xx学年度温州市骨干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五)《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6)《温州市中小学名校长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7)《温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8)(留学校、单位备查)。

  九、本方案解释权在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考核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宝安区教育改革与发展“258”行动计划》文件精神,进一步实施我区教育均衡发展战略,促进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调动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优化民办教师队伍,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人事管理和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全面客观的考核原则,以考察和发现成绩、优点为主,突出实绩和贡献,并以此为主要评价标准。同时,根据民办教育的特点,考核坚持自主性和灵活性的原则,把统一管理和自主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三、考核对象

  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幼儿园)按照《深圳市宝安区民办学校教师聘用管理暂行规定》聘用且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四、考核要点、办法和基本程序

  (一)考核要点

  1.对校领导的考核要点

  德: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处事公道,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董事会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能:懂教育的常规管理,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和较高的管理能力;在办学董事会的领导下,善于统筹谋划,能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具有宏观决策和微观指导的能力,能带领班子和全体人员为实现本单位的目标而努力;具有正确的管理思想,管理观念适应时代要求,在学校管理中突出人本观念、体现人文关怀,有较强的效益观念、竞争观念和市场意识。

  勤:勤奋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利于学校发展,有益于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认真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了解、熟悉学校各方面的情况。

  绩:较好地完成与办学董事会签订的任期目标,办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单位各要素、各部门、各环节协调联系,各项工作按计划统筹开展,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在办学理念和管理创新等方面有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2.对教职工的考核要点

  德: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事业心责任感、职业道德等方面,把“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作为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主要参照内容。

  能:主要包括学术(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学术(技术)水平主要是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在工作中实际的运用情况;业务能力主要是指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思考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本领。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勤勉情况和工作态度。勤勉情况包括在工作时间是否尽心尽力,专心致志,精力充沛,是否遵守工作制度和纪律等;工作态度包括服务性、主动性、事业心、责任感,是否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等。

  绩:是指在工作中经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所取得的成果、成绩和效果,所培养教育学生的总体质量。教育教学在学生、家长中的满意率较高。

  (二)考核办法

  考核按一级考核一级的办法进行:

  1.校长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先由校长本人进行自评,然后向全校教职工述职报告,用考核量化评分表进行民主测评,办学董事会再根据自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审议,评定等级,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副校长及教职工的考核由各单位组织,按规定程序进行,等级由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结果报办学董事会核准。

  3.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制订本单位学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

  (三)考核程序

  1.对校长、副校长的考核

  (1)本人填写考核登记表,并按要求打上自评分。

  (2)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述职报告。考核校长时,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派员前往听取意见。

  (3)民主测评。

  (4)董事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对校长进行考核和评价。

  (5)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级。

  (6)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2.对教职工的考核

  (1)单位宣传发动。

  (2)个人填写相应的考核登记表并打出自评分。

  (3)分管领导或科(处)室负责人打分并作出评价。

  (4)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议评定等级。

  (5)考核结果报办学董事会审定。

  (6)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7)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四)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校长优秀等级由各单位办学董事会提出,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按10%—20%的比例审定;其他人员的优秀等级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按10%—20%的比例确定,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结果管理及使用

  1.考核结果汇总由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保存。

  2.考核表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工作档案,直至其离开本单位后一年。

  3.考核结果作为办学单位对工作人员聘用、辞退、评优评先、奖惩、职称评聘或正式调入的参考依据。考核称职以上的,方可续聘;考核基本称职的,建议予以解聘;考核不称职的,一律予以解聘。

  4.各办学单位须根据各自的实际,建立学年度考核奖励制度和确定奖金标准,奖励考核优秀的人员。各办学单位对考核优秀人员发放奖金的标准为不少于被考核人一个月的全额工资。考核为优秀的民办中、小学校长,除办学单位发给考核奖金外,区教育局给予每人XX元的奖励。

  5.考核结果可供管理者或本人查阅、复印。

考核方案 篇6

  (一)课堂表现。

  评价内容:

  1、会听:(听老师讲课,听同学发言。)

  2、会说:(发言积极,声音响亮。)

  3、会问:(不懂就问,虚心好学。)

  4、会合作:(会和同学交流,小组活动积极。)

  评价方法:

  能很好做到以上几点的,得“优”;某方面有不足的,酌情降一等第。

  (二)作业情况。

  评价内容:

  1、 按时完成作业。

  2、 作业格式正确,字迹端正。

  3、 作业正确率高或有进步的。

  评价方法:

  能很好做到以上几点的,得“优”;某方面有不足的,酌情降一等第。

  (三) 口算评价。

  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习题的,且正确率在要求范围内的得“优” 某方面有不足的,酌情降一等第。

  (四) 操作:

  一.按要求拨珠,并说一说是几。

  ⒈ 5个一 ⒉ 拨出17

  ⒊ 十位上拨二粒珠子 ⒋ 拨出10

  ⒌ 2个一,1个十 ⒍ 拨出9

  二.摆一摆

  1、 摆圆片,比5 多3个。 2、 摆小棒 ,比10 少2根。

  三.拨一拨

  1. 在钟面上拨出5时。

  2. 在钟面上拨出12时。

  3. 拨出大约2时。

  4. 拨出大约11时。

考核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和“生态优先、加速崛起、富民兴县”为主题主线,着力构建以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为重要内容,以“五大改革、五大发展、五大建设”为举措的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围绕县委、县政府20xx年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四个示范县”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乡镇综合目标分类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机构

  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由县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办公室具体承办。

  二、考核类别

  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围绕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结合20xx-2013年度工业发展、招商引资、财政收入、项目建设以及农业发展情况,将全县乡镇分为三个考核类别。一类:天堂镇、温泉镇、来榜镇、河图镇、店前镇、白帽镇、菖蒲镇、莲云乡(以“区乡合一”体制参与部门绩效考核,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只考核其一票否决事项和民生工程等内容,不参与乡镇考核排名);二类:五河镇、黄尾镇、冶溪镇、响肠镇、毛尖山乡、中关乡、石关乡、姚河乡;三类:头陀镇、主簿镇、青天乡、包家乡、和平乡、古坊乡、田头乡、巍岭乡。三个类别乡镇在考核指标分值安排上各有侧重。

  三、考核内容、权重设置

  设总分100分,具体项目及权重如下:

  (一)、经济发展(35分)

  1 、农业发展 (一类乡镇3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6分)

  2 、工业发展 (一类乡镇5分,二类乡镇4分,三类乡镇3.5分)

  3 、服务业发展 (一类乡镇7分,二类、三类乡镇8分)

  (1)服务业发展(一类乡镇2分,二类、三类乡镇3分)

  (2)乡村旅游(2分)

  (3)电子商务(3分)

  4 、招商引资 (一类乡镇5分,二类、三类乡镇4分)

  5 、财政工作 (一类乡镇6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4.5分)

  (1)财政收入(一类乡镇5.5分,二类乡镇4.5分、三类乡镇4分)(任务完成90%,人均财政收入增长率、增长额各占5%)

  (2)乡村债务(0.5分)

  6 、项目建设 (一类乡镇5分,二类乡镇4分,三类乡镇3分)

  7 、扶贫开发 (一类乡镇4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6分)

  (二)、生态保护(25.5分)

  1 、林业建设及护林防火 (3分)

  2 、水土保持及防汛抗旱 (3分)

  3 、环境保护 (4分)

  4 、节能工作 (0.5分)

  5 、文化资源保护与文化建设 (2分)

  6 、文明创建 (含三线三边环境整治)(5分)

  7 、美好乡村建设 (5分)

  8 、违建整治与防控 (1分)

  9 、耕地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 (2分)

  (三)、社会事业(10分)

  1 、计划生育 (5分)

  2 、民生工程 (5分)

  (四)、社会治理(21.5分)

  1 、平安建设 (9.5分)

  (1)食品安全(2分)

  (2)安全生产(2分)

  (3)综治维稳(3分)

  (4)信访工作(2分)

  (5)依法治理(0.5分)

  2 、执行力 (5分)

  (1)为民服务全程代理(2分)

  (2)行政执行力(严格考勤执行请销假制度、编制“十三五”规划等)(3分)

  3 、综合评议 (7分)

  (1)比学创(半年观摩评分)(2分)

  (2)县四套班子领导对各乡镇工作评议(5分)

  (五)党的建设(8分)

  (1)基层组织建设(2分)

  (2)党风廉政建设(2分)

  (3)宣传工作(2分)

  (4)武装工作(1分)

  (5)统战工作(1分)

  县委、县政府部分“三重工作”月督查考核加分、扣分。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核办法

  根据县委“改进考评形式”的要求,本着解决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繁琐考核等问题,简化考核程序,提高考核效率,20xx年度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不另行出台考核细则、不统一组织综合考核组考核,各考核成员单位原则上年终不组织到乡镇的考核,对照本办法的评分标准,结合统计资料以及平时执法检查、工作督查、乡镇报送的佐证材料等提供考核结果(除扣分指标外,定量、定性指标要体现工作优劣,原则上每类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差距控制在5-20%;凡以比值计算得分的均对应三类乡镇分别计算)。

  考核结果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呈送分管县领导审定后进行公示,于20xx年1月上旬将公示后的考核结果报县考核办。县考核办结合“三重”工作督查、综合评议,对照考核办法汇总计算各乡镇综合分值,评出三类乡镇的综合得分前两名,报县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五、结果运用

  1、依照综合目标考核结果确定每类乡镇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为二等奖,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并分别发给奖金8万元、6万元。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按5000元、4500元予以奖励。

  2、县委、县政府结合乡镇综合目标考核结果,对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予以年度一次性奖励。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平均奖励系数为1,获奖乡镇奖励系数为1.1,每类倒数第二位乡镇奖励系数为0.95,每类末位乡镇奖励系数为0.9(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系数为0.85)。

  对综合目标考核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可按20%确定;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提拔重用或组织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岳西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等规定,对连续两年考核为“末位”的乡镇,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采取组织措施,其班子成员一年内不提拔、不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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