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时间:2022-06-20 09:37:12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考核方案模板集合五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核方案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考核方案模板集合五篇

考核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扎实推进中小学教育工作,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以考核为抓手,深入推进全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切实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有效增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幅提升中小学法制教育质量和广大师生法治素养,深化德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

  二、考核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含民办,下同)。

  三、考核内容

  见附件

  四、考核程序

  1、开展自查

  各中小学对照考核内容逐项认真开展自查和总结,进行整改,并将考评表与总结于每年10月上旬前报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核组考核

  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若干考核小组开展现场考核工作。现场考核工作在每年11月底前结束。

  考核的主要工作方式和形式:

  (1)听取汇报: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包括工作方案、总结材料、相关文件和有关活动的文字、图片、影音等相关资料;

  (3)现场检查:对照相关指标,现场考查学校教学计划安排、教研活动资料、教师备课记录、教案设计以及相关文件和有关活动的文字、图片、影音等资料;

  (4)问卷调查:对学校领导、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进行随机问卷调查;

  (5)召开座谈会:召开教师、学生、家长座谈会,了解实施情况。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评估综合得分计算方式为:综合得分=基础得分+激励加分。基础分实行倒扣分制,满分100分;激励加分实行申报制,10分封顶。

  1、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学校,由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市中小学法制教育示范校”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2、考核综合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学校为合格单位。

  3、考核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列为下一年度重点整改考核单位。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要把法制教育考核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市法宣办、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指导督促。

  2、政法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本单位派出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督促其定期到学校开展工作,并将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评,与个人晋职、晋级和立功受奖挂钩。

  3、法制副校长要有一颗视学生如子女的爱心,有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责任感;要树立“三不三讲”精神,即:不辞劳苦、不图名利、不计报酬,讲责任、讲奉献、讲爱心。要发自内心地把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还应有“四心”,即:对青少年朋友要有爱心;与学校领导、老师在对学生素质教育上要同心;当法制副校长要热心;对工作要多动脑、多尽力,要有责任心。

  4、市法宣工作领导小组对法制副校长年度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尽心尽职、成绩突出的法制副校长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未尽义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法制副校长的资格。

  5、落实工作经费。各中小学要根据加强法制教育工作的需要,从教师培训经费和普法工作经费中安排必要的专门工作经费,确保实施工作顺利开展。

考核方案 篇2

  指导思想:

  加强口语测试有助于检查学生口头交流,能促进、引导学生大胆表述。通过测试激发并保持学生学习的兴趣。

  一、考查内容和形式

  (一)背诵课文

  把课后要求背诵的课文或段落做成签儿,让学生抽其一,然后背诵。

  (二)讲故事

  请学生预先准备,讲一个寓言故事或成语故事。

  (三)复述课文

  请学生自己在本册教材中选择一篇课文进行复述。

  二、评价标准

  (一)背诵课文(6分)

  1.比较流利,错1—2处;(5—6分)

  2.比较流利,错3—4处;(4分)

  3.不太熟练,错3—4处;(3分)

  4.背诵错误较多,允许充分准备后重新考查。

  (二)讲故事(6分)

  1.故事完整,讲得正确、流利。(5—6分)

  2.故事完整,讲得比较流利。(4分)

  3.讲得不够熟练。(2—3分)

  (三)复述课文(6分)

  1.能抓住关键词句复述完整。(5—6分)

  2.文中原句使用过多或过少。(3—4分)

  3.几乎照背原文或语无伦次、不得要领。(1—2分)

  (四)情感、态度(2分)

考核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对教职工进行岗位考核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管理体制,强化激励竞争机制,促进我校班级管理工作再上台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常规管理、宿舍管理、公物爱护、年级考核、文明就餐、课间操(活动课)、班级图书管理、班会课和活动组织、完成德育处临时交办的工作等。

  2、考核办法:

  ⑴德育处常规管理,满分10分,由德育处组织检查,采取加分制度。主要检查内容包括:班级卫生、教室环境布置、校徽佩戴、自行车排放、仪容仪貌、眼保健操、课间操学生滞留教室等。有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有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制度的,该班当月考核常规管理部分为0分。做到检查情况及时公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⑵年级组管理,由年级组统一组织检查。采取分类检查、积分统计制度。做到检查内容次日公布,每周统计,每月由年级部按考核排名折算成标准分汇总至德育处。

  ⑶宿舍管理,满分20分,由住校生工作处采取每日检查加分制度。对卫生值日、就寝纪律等进行严格考核。

  ⑷公物爱护(包括节约水电等),满分10分,由总务处实行加分考核。

  ⑸文明就餐考核满分10分,由餐厅根据学生就餐情况实行加分考核。

  ⑹班会课暨活动组织满分10分,将班会课挪作他用,发现一次,扣3-4分。活动组织不到位或出现安全问题,有一次,扣3-5分。

  ⑺班级图书管理,满分10分,由学校图书馆实行加分考核。

  ⑻课间操(跑操)考核,满分40分,由体育组实行加分考核。

  ⑼完成德育处、团委布置工作,由德育处、团委根据班主任完成所布置的工作情况酌情予以加分。

  实行月度考核制度。每月月底德育处将根据各项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核结果在校园办公系统中及时公布,做到在量化中比较,在竞争中提高,促进班级管理工作不断上水平。

  三、注意事项

  1、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2、学年结束,根据全年月度综合考核成绩,评选校常规管理先进班级。晋升一级表彰,在入围人员中再次评比。对全年月度综合考核处于后1/3的,评选先进班级时采取一票否决制。

  3、年度综合考核中,对所带班级月度考核长期处于末位的班主任,德育处将建议学校免去该同志下一年班主任任职资格。

  德育处

考核方案 篇4

  为切实增强我校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全员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德育工作体系,帮助广大教师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德育理念。为此我校为使育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每个受教育者享受到同等的关爱和尊重,特制订如下考核方案。

  一、职责

  教师是学生树立人生理想的引路人,是学生思想成长的培育者,是学生心理健康的维护者,是学生全面发展的辅导员。因此,每位教师必须要有明确的工作职责。

  1、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保证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爱国、爱学校、爱生活、爱学习,培养良好的道德和心理品质,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遵纪守法,明礼诚信的好学生。

  2、教育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辅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努力提高学习成绩。

  3、关心学生课余生活,指导学生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和个性特长。

  4、协助学校、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文明礼仪等方面的教育。

  5、经常与所联系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家长在教育学生方面的支持。

  6、与班主任及其他任课教师要经常沟通交流,并对所联系学生的操行品德及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张XX

  副组长:刘XX

  组员:段XX

  三、考核

  1、全员管理记录(30分)

  每位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负责至少10名学生的教育管理,对所分配学生的教育每学期应完成除值周外基本数20次。每次教育应填写教育记录表,并按时上缴政教处。政教处每周汇总,每月公布。20次中可有8次用于学生在课堂上的严重违纪行为的教育。其余12次则必须用于课外学生在校园中的仪容仪表、行为举止的行为规范教育,或对学生发生突发事件的首遇汇报,没完成任务者不给分,完成任务者按照德育记录的数量和质量分三个档次计分,A档30分,B档25分,C档20分。

  2、学生成长转化率(30分)

  教师根据学校安排,认真做好德育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学期末参照《芮城第一职业学校班级量化考核办法》,根据政教处、教导处和专业组提供的各项记录对每位教师管理的学生进行成长统计,按照所管理学生的违纪率分三个档次计分。完成教育管理工作,学生进步明显,无任何违纪行为发生的为A档25—30分;完成教育管理工作,学生无违纪行为的为B档(20—25分);完成教育管理工作但成效不明显,学生出现一般违纪行为的为C档(10—20分);没有完成教育管理工作且学生出现严重违纪行为为D档(0—10分)。

  3、宿舍管理教育(10分)

  教师应到宿舍了解学生情况,每周至少去学生寝室1次,检查寝室卫生状况。指导寝室内务整理,与学生进行心理沟通,对个别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排除思想忧虑,减轻思想负担,减少思想上的`波动,及时发现某些异常行为现象的苗头。每次完成寝室走访后,到学生宿舍管理员处如实填写登记。学期末,按照管理员登记表分四类。一学期累计到宿舍走访达到20次为A类记10分;达到15次为B类记8分;达到10次为C类记5分;10次以下不计分。

  4、学生流失率(10分)

  教育教师应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控制班级学生流失。学期末根据自己所管理的学生流失情况分三档进行统计。学生无流失为A类记10分;学生流失一人为B类记8分;学生流失两人为C类记5分;学生流失两人以上不计分(对学校劝退处理的学生不记流失)。

  5、教师值班(10分)

  做为值班教师能够按照要求的时间到位对学生进行管理,且学生无严重违纪现象。由专业组、政教外检查记录为据分为A类10分、B类分8、C类6分。

  6、教育随笔(教育案例)(10分)

  教育过程中的自身感悟,典型的教育案例,要求原创,具有一定的学习参考价值,经政教处网上搜索确认有无抄袭现象,再由相关领导认定记分。教育随笔每学期记二篇。每篇 5分,一学期共计10分。

  四、加分项目(均不累加)

  德育教师应积极主动的参与教育和管理,设以下加分项目:(以政教处考核为准)

  1、在管理中提前发现学生矛盾,制止重大违纪事件发生的,酌情加1—3分。

  2、学生参与学校和校外活动获奖者按照省、市、县、校分别加4分、3分、2分、和1分。

  3、当班主任因公出差或因个人其它原因暂时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学校根据需要指定任课教师代理。代理班主任工作一周根据政教处检查情况分加别加3分、2分、和1分。

  4、任课教师有职责和义务对学生进行家访工作,上门家访,了解学生在家的表现,进一步把握学生的性格,增进老师、学生、家长的情感。返校后填写家访记录,并记录家长联系方式,以便政教处核实确认。家访加分1分—3分

  五、考核及奖励方法:

  总分=全员管理记录+学生成长转化率+宿舍管理教育+学生流失率+教师值班+教育随笔+加分项目

  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每位德育教师的考核结果,并按照结果对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且在全员管理考核中处于1/3以后的教师年终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一票否决)。

考核方案 篇5

  为充分做好迎接区委对我局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年区二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工作的通知》(组通【20xx】xx号)要求,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考核工作主要从履行职责情况、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我局属于社会服务管理部门类别,主要侧重于考核解决民生问题,服务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情况。

  (一)履行职责情况考核迎检准备

  1.考核内容

  履行职责情况主要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履行部门职能情况,包括重点工作、专项职能、施政成本与效益、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四项内容。

  (1)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单位内部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及临时交办的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由办公室牵头准备材料。

  (2)专项职能

  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区县经济社会实绩考核指标,根据全区工作重点和中心任务,以及单位“三定”方案和责任分工,选取最能体现本单位主要职能特点的5个个性指标,作为专项职能指标进行考核。由办公室牵头准备。

  (3)施政成本与效益

  施政成本与效益主要包括单位预算与部门决算、公用经费管理使用、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财经纪律执行等情况。由财务审计科牵头准备,包括各类资料、汇报材料。

  (4)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主要由机关党建工作(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精神文明工作(包括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文化建设等)两部分组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方面、精神文明工作由人事科、机关党委牵头准备;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由纪检监察科牵头准备;制度建设由办公室牵头准备。

  2.考核方式

  重点工作考核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研究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及分值标准,并组织实施。

  专项职能考核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区发改委等部门参与研究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及分值标准,并组织实施。

  施政成本与效益考核由区财政局牵头研究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及分值标准,并组织实施。

  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纪委、区文明办参与研究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及分值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内容

  区直部门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按照测评主体,分为区级领导评价、区直部门互评、乡镇(街道)评价和单位内部评价四部分。评价意见均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我们主要做好单位内部评价,对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效果进行总体评价。按照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反腐倡廉、完成重点任务五个类别设置测评内容和评价要点。由人事科牵头组织。

  2.民主测评方式

  单位内部评价结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进行,会后要对测评项目做出评价。参会人员范围包括:机关在编全体人员,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根据组通【20xx】xx号通知精神,民主测评会初步定于20xx年xx月中旬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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