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书

时间:2022-06-18 13:18:40 经营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文汇总十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文汇总十篇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威宁县职业中学食堂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威宁县职业中学食堂经营管理,威宁县职业中学内。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学生食堂及其他服务

  第三条 入股金额及股份比例:入股金额由甲方全额出资,甲方占有92%的股份,市场信息由乙方负责,乙方占有8%的股份。

  第四条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分摊盈利和亏损。

  第五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决定、监督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股份比例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禁止行为: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和第三方进行威宁县职业中学食堂经营管理业务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第七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向威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

  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餐馆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合伙期限

  餐馆名称:西藏味道。

  经营场所及地理位置:凯里市小高山博园山庄内。

  (一)餐馆经营面积 平方米,含厨房、餐厅、空地;

  (二)停车场、厕所与博园山庄公用。

  (三)合伙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餐饮业、小商品、土特产及烟酒零售。

  三、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杨杰圣,性别:男,出生日期:1968年1月20 日,住址:凯里市金井路5组4号附1号,身份证号码:522601196801201217。 姓名:易大勇,男,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

  四、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出资时限

  (一)合伙人杨杰圣用以上场所、房屋、现有炊具、餐桌椅等不动产和实物作为股份。

  (二)合伙人易大勇以货币资金注资和食材(藏香猪)供应形式入股:

  1、出资人民币万元,该出资作为餐具和部分用具的购置以及餐馆经营流动资金。

  2、藏香猪供应价格:毛猪25元/斤,净白条(不含内杂):40元/斤,笼水白条(含内杂): 元/斤。

  (三)本协议经合伙人双方签字生效后3天内,合伙人现场盘点实物、交接场地、注资到位。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盈余分配:合伙餐馆盈余提取10%的发展基金后,按杨杰圣占50%、易大勇占50%的比例分配。发展基金主要用于餐馆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提取达到一定数额,也可进行二次分配。

  (二)杨杰圣用盈余分配所得的60%返还易大勇的实际投资额,返完为止。

  (三)债务承担:合伙餐馆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六、合伙餐馆事务执行

  (一)本协议所载明的合伙人均可对

  外代表合伙餐馆,执行合伙事务;

  (二)合伙餐馆日常管理,由合伙人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或合伙人相互约定执行,具体权限为:

  1、对外接洽业务、招揽客户;

  2、日常事务管理;

  3、支付合伙餐馆债务;

  4、日常物资采购及费用支出;

  5、了解合伙餐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三)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以不动产入股的一方与其内部股东处分合伙餐馆的不动产;

  2、改变合伙餐馆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餐馆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5、以合伙餐馆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餐馆的经营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

  7、有关事务执行争议的处理,对事务执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润分配

  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8、合伙餐馆歇业。

  (四)合伙人对本协议未载明的关乎餐馆经营的有关事项的执行,实行 合伙协商表决。

  七、入伙、退伙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2、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餐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二)退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餐馆的事由;

  ③、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终止的事由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提前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餐馆经营不善发生严重亏损;

  4、合伙餐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查封或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伙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1、全体合伙人自行或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财务清算;

  2、财务清算后如有盈余或亏损,则按本协议第五条所列比例进行分配或承担;

  3、餐馆不动产归杨杰圣所有,其他实物资产按照原始清单归属各自合伙人所有,也可协商折价转让给另一方;

  4、若经营期内经营场所被政府规划征用,除不动产的补偿金资金归属杨杰圣一方外,其它流动资产补偿和营业损失补偿资金优先用于返还易大勇投资余额、弥补经营亏损后,按杨杰圣 %,易大勇%分配;若征用之前易大勇投资额已返还完毕,则直接按此比例双方分配补偿费用。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餐馆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凯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伙人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按照《合伙企业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4

  协议编号: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名称及经营场所

  1、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企业名称:

  3、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二条 合伙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后,若双方仍需合伙经营,可进行协议续签。

  第三条 出资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出资总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出资总比例_________。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齐。

  第四条 企业法人

  1、经过甲乙双方协定,为了便于生产运营,现决定由_________为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经营手续。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双方同意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家庭或个人财产同等比例承担。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4、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无法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4、出资的转让:

  (1)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2)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合伙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八条 合伙事务的处理方式及负责人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企业依法或法定事由终止时,企业盈亏按照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的比例承担。

  4、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双方共同决定。

  5、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6、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因此获得了利益应归合伙,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饭店做单方处置,如抵押、出租、转让、变卖等行为。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如果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的目的无法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撤销。

  第十二条 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职责:

  (1)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7)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6、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7、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8、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工商部门留存一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5

  (公章)

  年 月 日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元: 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专用工具: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 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15.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方履约情况

  16.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年 月

  公证或签证机关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6

  第一章 总则

  兹有甲、乙、丙三方合伙经营包装厂项目,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维护合伙各方利益,经三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伙经营协议。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自觉遵守本协议所协定之条款,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二章

  住所(址): ,

  身份证号码:;

  丙、。

  住所(址): ,

  身份证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甲方以货币出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

  2、乙方以货币出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

  3、丙方以货币出资%。

  部事务享有同等的审议和监督权利。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本人所执行事务范畴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3、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5、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7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1、本协议所约定的合伙期限内,

  (一)、除非合伙人丧失

  (二)、合伙人

  (二)、未经合伙人同意自行退伙的,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1、合伙人出现以下行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如期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个人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损害企业或合伙人利益的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条

  第九章 合伙财产份额转让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第三十一条

  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销登记。

  第十二章

  第三十三条

  第十三章

  第三十四条 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7

  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丁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共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资方式:

  1、甲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2、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3、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4、丁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正。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财务、会计

  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丙、丁查阅账务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员协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对账务有疑义,甲方应当予以解释。

  第四条盈余分配

  企业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金额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关于追加投资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资,由甲、乙、丙、丁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2、追加投资在企业拓展业务时,每个股东按前期投资比例进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资,则按实际投资额从新定股份,各股东应在提出追加投资之日起一个星期内追加投资;

  4、追加投资后,应按新投资额核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和投资风险比例。

  第六条关于债款债务

  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有限合伙人

  参与管理,不参与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工资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条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设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实施,实行一票否决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运营有最终的决定权(但不包括企业的管理制度),但方应充分听取方的意见,在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

  第九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十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无论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三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股东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后才能退股;

  7、股东退股所退还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财务利润为准;

  8、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公司内部账簿为准。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四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人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受损失或者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条保密

  协议各方(甲、乙、丙、丁)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以上协议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现对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不成一致的,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丁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的收购、加工、销售,共同收益,共担风险。

  二、经营场地为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

  三、经营方式:甲乙双方现有的两个店面,各64平方米,合为一间店面128平方米。甲乙双方各提供流动资金八十万为投资。

  四、财务管理,双方各派一名管理人员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共同核算,健全财务手续即所有经营都以双方共同确认为基础进行核算。

  五、合作期为伍年,期间如有变化合同终止。

  六、利润分担与风险负担:

  利润为甲方 50 %;乙方 50 %。

  亏损及债务承担为甲方 50 %;乙方 50 %。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乙方自行承担,与本协议无关。

  2、甲乙双方应保证资金到位,不得影响正常收购,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应支付贰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同时守约方可单方要求终止协议。

  九、如发生不可抗拒政府征用,甲乙双方改制或其他不可抗拒等情况,本协议终止,双方免责。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9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贰万元,甲乙丙丁四方各以人民币出资伍仟元。

  第二条 本合作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共同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 各合伙人的散伙分配按所占比例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作项目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经营,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相关责任由

  全体合伙人所占比例承担。

  第五条 本合作项目取得的销售净利润于每年的7月份和1月份按照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全体合伙人所占比例负担。

  第七条 每年合作项目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

  第八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全体合伙人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到期后,全体合伙人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协议有效期间,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方可退出。

  第十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合伙人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丙方负责 ,丁方负责 。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丁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0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合伙人乙:同上(如果是公司,应注明法定代表人)。 合伙人丙:同上(如果是公司,应注明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 合伙企业名称及经营地址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名称为: ,由甲负责进行工商登记。

  经营地址: 。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如经营项目为餐饮,经营范围为本地特色小吃。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元 ,占投资总额的 %;丙以现金出资

  元,占投资总额的 %。

  (二)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各占投资总额比例,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四)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盈余分配:以按出资比例 为依据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按出资比例 依据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①死亡或

  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同时作如下分工: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作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十一条 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2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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