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协议书

时间:2022-06-17 12:34:18 经营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承包经营协议书范文锦集六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经营协议书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承包经营协议书范文锦集六篇

承包经营协议书 篇1

  甲方:贵有限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乐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过相互信任、自愿、平等、协商的协商,达成一致,甲方愿意将本酒店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

  一、食堂承包期限暂定两年,于XX年4月5日起至XX年4月5日止。

  二、甲方将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其中不包括厨房杀洗等勤杂工。基本月工资定为肆万伍仟元整。每月的工资发放为次月的5日,由乙方代表领娶自由支配。

  三、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确保菜肴毛利率45%的基础上,菜肴营业额保底为70万,如超出70万以上部分,按菜肴营业额6%提成作为厨房的奖金,奖金于次月的5日连同基本工资一起发放,由乙方代表领取和自由支配。

  四、甲方负责乙方工作厨师的工作餐、住宿(集体宿舍)及健康证、暂住证的办理,节假日补贴和其他福利,参照相关法规及酒店服务员(与酒店其他员工同等)。

  五、甲方支持乙方参加各类有利于酒店声誉的各类社会活动,如烹饪比赛等等,并负责50%以上的费用(届时可具体协商)。

  六、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的义务。

  2、甲方如对主干厨师技术能力不满,有要求乙方更换的权力。

  3、乙方须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店规,甲放有权利对乙方做出正当处罚(具体条例协商制定于酒店规章制度中)。

  七、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

  2、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和足够技术力量情况下,厨房人事权利归乙方代表。

  3、乙方应遵守和执行酒店制定的各项指标和制度的义务。如卫生要求、菜肴出品要求、安全操作要求、人为浪费的要求、设备设施保管的要求(具体条例协商制定于酒店规章制度中)。

  八、公伤事故的处理方法:

  乙方在厨房工作期间,如正当操作情况下出现的受伤等事故视为公伤,又甲方负责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甲方视乙方工作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乙方的留、走由甲方决定。

  十、如遇酒店转让,后来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况下,甲方须补赔乙方半个月工资,如遇到非典等类似情况则按相关法规处理。

  十一提前终止协议的处理方法:

  1、如果甲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给予七天的基本工资作为赔偿。

  2、如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赔偿7天基本工资给甲方作为找厨师的费用。

  十二、违约的处理办法:

  1、欠发工资和奖金十天以上视为违约。

  2、双方未按协商的方法提前终止协议视为违约。

  3、公伤事故未按协议方法处理视为违约。

  4、双方刻意刁难对方视为违约。

  如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肆万伍仟元整。在工作岗位上又执行总厨代理。

  十三、协议在执行中,经双方协商可修改条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条款执行,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酒店印章) 乙方(乙方代表签字、私人印章)

  --------

  甲方:×××公司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年 月 日止,共计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 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承包经营协议书 篇2

  甲方: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发展xx汽车站洗车及安检工作。更好为本站的营运车辆提供优质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车站内的洗车、安检项目承包给乙方经营及租用维修场地一事,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期限。

  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将车站洗车、安检项目承包给乙方经营及提供维修场地。

  第二条:付款方式。

  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需向甲方缴付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 元整。月租为人民币 贰仟伍佰 元整。一次缴清一年租金,甲方给乙方免半年租金。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为免租期,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的租金于协议订立时一次性付清人民币 壹万伍仟 元整。以后每月5号前缴付月租,逾期一天交迟纳金3%,押金不能抵扣租金。

  第三条:经营方式。

  此项目在合法的前提下经济由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安检工作人员行政由甲方统一管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向乙方收取租金,并按相关规定收取水、电等费用;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可要求乙方配合甲方站场管理;

  3、在乙方按协议第二条约定交纳完租金及保证金后,甲方于xxxx年xx月xx日将承包项目交给乙方经营;

  4、甲方保证在乙方承包期间水、电的正常供应,但非甲方原因除外。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对所经营项目的自主经营;

  2、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按物价部门规定承担水、电等费用,并分担相应的水、电损耗;

  3、乙方经营项目必须遵守协议第二条约定。在承包期间内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广告牌、招牌应严格按照车站管理统一要求制作、悬挂;

  5、本协议履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五条:协议的解除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不交或者未按约定缴付租金30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电费达1个月或 1000 元以上;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经营项目的;

  4、乙方在承包期内进行违反活动,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或受到停业处分的;

  二、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无按协议约定交付承包经营项目场地的;

  2、属甲方原因无法正常提供水、电的:

  3、甲方在车站内另设相同项目;

  三、协议变更或解除的其他情况: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经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3、遇公共突发事件,双方可依据公平原则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其他约定。

  第二年,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租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果在协议期内,本协议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保证金金额 50% 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壹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第九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 乙方:

  代理人 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村民委员会

  为支持乙方经济发展,甲方先后向乙方发放贷款_____笔,借款本金_____元,截至协议签订日,拖欠利息元____,借款本息合计____元。借款到期后,乙方无力偿还,甲乙双方就机动地承包经营权抵偿债务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对借款事实及本金、利息金额和该借款全部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事实无异议。

  二、乙方同意以该村的机动地平方 米(折合 亩)的耕地承包经营权抵偿所欠甲方全部借款本息。

  三、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对抵债土地进行丈量并绘制抵债土地示意图,抵债土地面积以双方丈量面积为准。

  四、宗地位于该村_____方向,东西长_____米,南北长_____米,东至_____,西至_____,南至_____,北至_____。

  五、对甲乙双方达成的'以机动地承包经营权抵偿借款本息的方案,乙方已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协议书。

  六、乙方保证对抵偿债务的土地拥有权并且享有以之抵偿债务的合法权利。

  七、抵偿债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内容。

  九、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而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协议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与其他信用(联)社合并,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自然灾害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年度绝收或者减产50%以上的,抵偿债务期间自动延长一年;减产50%以下的,抵偿债务期间自动延长半年。

  十一、延长抵债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甲方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书面通知的,该通知交邮之日起即视为送达。

  十二、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十三、自本协议抵债期限开始之日起,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对外发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十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五、甲方采取发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村民有优先承包、受让、承租等权利。

  十六、在乙方村民无人承包、受让、承租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与乙方之外的其他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十七、在乙方村民承包、受让、承租抵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下,乙方应负责做好配合工作,做好乙方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的签订、流转款项的收缴等工作。

  十八、在本协议履行间,因抵债土地所发生的农业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关农业税费。

  十九、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土地毁损、灭失而无法从事农业生产的,乙方应在甲方已收益的范围以外重新提供其他土地或者财产抵偿债务。

  二十、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国家因需要征用抵债土地的,征地的各项补偿费用,应优先偿还甲方未受偿部分的款项。甲方受偿后剩余部分,归还乙方;甲方受偿后不足部分,乙方仍然负责偿还。

  二十一、本协议书履行期间,乙方应负责协调好村民的相关工作,保证甲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十二、对甲方与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乙方无权对协议内容进行干预。

  二十三、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负责逐户通知抵债土地的现承包人,向现土地承包人说明抵债事宜,做好现承包人今后年度继续承包、受让、承租土地的宣传工作,停止收取下一承包年度的承包费。

  二十四、抵偿债务期限届满,在土地未毁损、灭失和被征用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将土地交还乙方。

  二十五、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十六、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七、本协议书自双方当事人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乙方主管部门宝丰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

  特别说明:本协议文本为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共同拟定。甲方已提醒乙方对协议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乙方对协议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乙方已经认可甲方的解答,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村民委员会(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承包经营协议书 篇4

  甲方:全体股东

  乙方:王正玉

  为了加强华亭正宇、成宇公司经营管理,经20xx年元月26日全体股东协商并征得承包人乙方同意,将公司承包给乙方,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承包费:每年税后肆佰贰拾万元整(420万元)。

  二、承包期限:自20xx年元月26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承包期五年,承包期满,在同等承包条件下原承包人有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期间承包费支付:承包费按年支付,每年分两次付清,具体每年三月一日支付50%计210万元,八月一日支付50%计210万元。

  四、承包期间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分五年付清,每年12月30日前付给股东计每年元。

  五、其他事宜:

  1、乙方承包期间,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其他股东再不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任何经营管理。

  2、乙方承包期间,原股东会制定的财务人事制度废除,财务方面除应法定计提费用外,其他财务费用由乙方自主按排,人事管理由乙方聘用。

  3、乙方承包期间如遇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停产,乙方可提交股东会商议解决。

  4、乙方承包期间应按时付清股东会规定应付股东承包费及未分配利润,否则按每日3‰计取滞纳金。

  六、本合同一式八份,股东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20xx年1月26日起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包经营协议书 篇5

  甲方:湖北千秋美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汪军民

  经双方充分协商,公司研究决定,成立湖北千秋美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为维护公司形象,促进分公司规范经营发展壮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设立分公司承包经营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给分公司,用于分公司在鄂州工商税务部门登记用,由乙方在鄂州当地办理,自负相关费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送公司存档,公章印签交公司备案。

  2. 提供行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及网站宣传;

  3. 对分公司的业务有管理和指导的权利与义务,有权利要求分公司在经营承包期内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进行整改和制止;

  4. 有权利对分公司的工程施工和管理进行监管,对分公司的全部合同进行监管并备案;

  5. 按规定收取分公司的管理费用,每年暂定壹万元整;

  6. 按规定收取分公司风险押金,如出现分公司未买保险或不履行售后保修等情况,公司将在风险金中扣除,合同期满后壹年内如未出现各类纠纷事件,如数退还;

  7. 提供一整套经营资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经营的范围:在鄂州市范围内的室内装饰工程。有权利使用湖北千秋美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商标、品牌。但无转让授予权;

  2.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承包期内必须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并承担一切债权债务纠纷和责任,不得以公司名义担保任何经济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分公司负责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凭公司的证件,自行在鄂州市的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积极交纳各部门的相关费用,及时交纳应交税金;

  4.乙方必须为全体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 乙方必须按时按期支付员工工资和工程进度款。

  三、 违约与处罚:

  1. 乙方必须确保每一个工程的工期按时完工,工程质量达到行业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

  2. 乙方必须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如造成有损公司品牌的负面影响,公司将扣除全部风险金,并诉讼至法律;

  3. 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利随时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分公司编制;

  4. 双方如有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送交武汉市法院仲裁。

  四、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合同有效期:20xx年3月10日起至20xx年3月9日;

  3. 合同订立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汪家墩西区20号;

  4.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可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00七年三月十日

承包经营协议书 篇6

  甲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在 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管理、业务开拓均有乙方承包经营,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为了扩大总公司规模,增强效益,同时规范分公司的运营,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乙方的责任心及积极态度而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承包方式与期限

  1、甲方在 设立分公司,任命乙方为分公司经理,全面负责 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甲方可以根据需要派一名内勤人员驻分公司办公,其他分公司人员有乙方聘用;

  3、分公司设立的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分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资金、费用及分公司人员的工资、保险等均有乙方承担;

  5、分公司承包建设施工工程由甲方提供一切证件、手续;

  6、分公司必须保证在一年内将不少于3人以上的建造师注册到总公司(与建造师相配套的技术负责人、十大员、特殊工种等)。

  7、总公司应及时通知分公司所有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如:建造师、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等),所发生的费用有分公司自理。

  8、承包期限与甲方经营期限相同。

  第三条 乙方承包经营范围、管理费用及交纳方式

  1、乙方承包经营范围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

  2、管理费收取为比例提成制,乙方按照分公司承包工程工程款的0.5%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3、管理费的交纳日期为分公司每次收到工程款的当日内,工程款分批支付的,乙方按照分公司每批收到的工程款的比例交纳管理费;项目主体工程结束前,剩余部分需一次性交完 (工程造价 100万元以内的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全额交清管理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可以根据情况更换、派驻分公司的内勤人员;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分公司的经营;

  3、甲方有权制定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4、甲方应当根据分公司的经营需要提供印鉴、证照、帐户等;

  5、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及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6、甲方可以根据分公司具体情况审核、查阅分公司与经营有关的所有材料和公司账目;

  7、甲方不得在 区域内再设立分公司,并不得在本区域内自营相同业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主聘用公司工作人员;

  2、乙方可以自主选择承包的工程项目并使用甲方的资质进行招投标;

  3、乙方交纳管理费后的盈利归乙方自由支配;

  4、乙方参与招投标的或未招投标的所有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均应申报甲方登记、备案存档;

  5、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交纳分公司的各种税费;

  6、乙方应当遵守分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及甲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定;

  7、乙方应做到尽职尽责的管理施工项目,保证履行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8、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的劳动制度给分公司人员发放工资并交纳各项费用;

  9、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与经营无关的各种合同。

  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

  1、乙方不按约定交纳管理费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2、乙方不遵守公司财务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3、乙方利用分公司从事犯罪活动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4、乙方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建设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5、乙方不如实申报招投标项目或未招投标的项目合同等资料的及申报项目结果不实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对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签订与经营无关的各种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7、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设置虚假债务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及根据情形要求国家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8、乙方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经营、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9、甲方在 区域内另行设立分公司或在本区域内自营相同业务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0、甲方无故拒绝配合乙方经营分公司业务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分公司承包工程、建设施工等行为导致甲方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2、因分公司聘用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等用工导致甲方承担工资、保险、人身损害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3、乙方不如实申报招投标项目或未招投标项目资料及招投标结果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项目的造价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对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签订与经营无关的各种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损失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设置虚假债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损失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因乙方其他

  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到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7、因甲方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义务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给予赔偿。

  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自甲方免去乙方分公司经理职务或乙方辞去分公司经理职务时终止;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自愿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本协议被解除、终止的,双方对与分公司承包工程施工有关问题发生争议,自愿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开具外经证程序

  按照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的通知,自 年1月1日起,凡工程中标签定施工合同后,一个月内必须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明》,超过期限罚款5000-50000元。

  第十条 施工合同的订立生效

  凡今后各分公司所中标工程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到场签字方为有效,法定代表人有事确实不能到场的,有法定代表人指定其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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