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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范文(精选18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 1
一、轮岗对象
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校委会成员一般不列入轮岗对象,女教师在孕期、哺乳期不列入轮岗)
二、轮岗范围
中心校和四所村校
三、考核内容
(一)综合考核。(校委会成员,教师代表2人,工会委员1人)
1、政治思想、师德。(16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2分)
(2)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情,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2分)
(3)遵守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分)
(4)爱岗、敬业、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2分)
(5)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校上级组织的有益活动家。(2分)
(6)与学生家长和睦相处,形成三结合教育的和谐氛围。(2分)
(7)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2分)
(8)团结同志,关心他人。(2分)
2、工作表现(14分)
(1)服从学校安排,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2分)
(2)工作努力,积极性高,有开拓创新意识。(2分)
(3)辅导学生认真,方法得当,效果明显。(2分)
(4)教学中严格坚持教学“七认真。”(2分)
(5)积极参加或组织教研、科研、继教培训。(2分)
(6)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旱退,不旷工。(2分)(每迟到、旱退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2分,可以倒扣)
3、业务素质、工作效果。(30分)
(1)达到国家规定学历。(1分)
(2)继教达到规定学时。(1分)
(3)各项基本功达到规定等级。(2分)
(4)教学效果(26分)
以语数双科的平均分在片区内同年级的名次为准,第一名:26分,第二名:22分,第三名:18分,第四名:14分,第四名后以第四名计算。未教语数学科的以第三名计分。(教双班的平均分之和除以2)
(二)群众测评(15分)
群众根据每位教师的平时工作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得票多少进行记分,票数最多得满分,然后依次减1分。第六名后都以9分计算。
(三)校委会考核。(25分)(给每位教师评价不低于15分)
校委会成员根据每个人的德能勤绩得分多少,从高到低排序,排队在后六位的教师,列为该年的`轮岗对象。(已经在村校工作的教师,可到异地村校,轮岗至少1年,特别差的教师可待岗,新欲调到中心校工作的教师,条件之一是教学成绩连续两期排在应该年级前两位。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 2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广大教师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全面理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基本理念,掌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策略与方法,初步形成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能力。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示范作用,促进我市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培训对象
年龄45岁以下的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专、兼职骨干教师。
三、培训内容
1、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理论与实践。(1天)
2、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三大领域的`实施与教师指导策略。(1天)
3、劳动与技术专项训练。纸艺、泥塑、编织、裁剪、科技制作等。(3天)
4、教学观摩。听评课、实地参观。(1天)
5、综合实践活动课活动方案设计与交流。(1天)
四、培训时间
培训共计15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70学时,分散实践80学时。
五、培训方式及要求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研修相结合,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相结合,专家讲授与一线优秀教师传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培训安排7天,主要以专题报告、优秀课观摩、参与式讨论、现场考察等形式进行;分散研修采取个人自修、岗位实践、反思性教学、校本培训等方式进行。学员要根据教学要求完成方案设计、手工制作等作业,自觉把所学知识运用到教育教学中,并辐射带动本教研组、本校同科目教师共同提高。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 3
为切实保障村校、教学点师资力量,避免出现中心小学本部教师过剩而村校、教学点师资紧缺的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县农村小学教师轮岗任教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教师轮岗任教,合理配置师资,搭建区域内教师交流协作平台,进一步推进农村学校的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全县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均衡提高。
二、实施原则
1、参照编制管理,加大教师交流的原则;
2、结构合理、学科配套、按需轮岗的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选派程序
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批准;或学校直接选派。
四、范围与对象
1、重点为各中心小学本部教师到所辖区域村校、教学点轮岗任教;村校、教学点之间轮岗任教。
2、轮岗任教对象为:在编在岗教师,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在此年龄之外的教师也可以自愿申请轮岗任教。
3、下列教师可暂缓轮岗:
(1)现任中心小学校长、副校长;
(2)怀孕期、产假期间、哺乳期的女教师;
(3)经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因教师本人身体状况确实不宜轮岗的。
五、管理与考核
1、各中心小学须制定本校教师轮岗任教实施办法。轮岗任教时间为1—3年,具体时间由各中心小学自行确定。
2、每学年度结束前由各中心小学确定下学年轮岗任教教师名单,并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3、无正当理由拒不轮岗任教的教师当年度不能评优评先、不能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不能晋升职称岗位等次,并从现职称岗位降低一个等次重新聘任;是学校干部的予以免职。
4、各中心小学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局核定的中心小学本部人员控制数,合理配备中心小学人员。
5、各中心小学要加强轮岗任教教师的考核,制定考核办法。对经考核不合格的轮岗任教教师,按照无正当理由拒不轮岗情况处理。
六、待遇与保障
1、轮岗期间轮岗教师享受轮岗任教学校的`农村教师生活补助。
2、中心小学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单班教学点的轮岗的教师实行适当的交通补助。
3、中心小学本部教师到村校和教学点轮岗任教满2年,考核合格的,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和职称岗位晋升时优先考虑,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 4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各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海口镇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制定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振霞副组长:刘晗昭汪长生马永生成员:朱庆锋马刘杰何传剑黄平江刘纯斌设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汪长生(兼)
四、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海口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
1、竞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从20xx年开始,我镇小学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偏远学校任教经历。
4、从20xx年开始,中心学校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偏远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5、超编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按中心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6、从20xx年开始,新任命的校长、主任必须有在偏远地区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从20xx年开始,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校任教。服务期为3年。
8、到偏远地区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时间为2年。中心学校与轮岗交流教师签订轮岗协议,轮岗交流结束后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学校受理教师轮岗交流申请。8月编制海口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对在20xx年上学年,主动申请到偏远学校任教的,计算时间按20xx年8月执行)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 5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学校教师资源,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学校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长效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我市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支教方式
全职到受援学校任职,派出学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时间为1学年,期满回原学校工作。
四、支教对象
从教职工超编的学校中,选派一名素质优良的教师安排到缺编学校支教。
五、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学、中心学校校长。
六、有关要求
(一)对派出学校的要求
1、派出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支教人员,将名单报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派员到教育局领取支教报到书,保证支教教师按时到位工作。
3、派出学校要关心支教教师,为支教教师排忧解难,每学期中和学期末,派出学校的领导要深入支教教师任教学校了解支教教师的工作、纪律及生活情况。
4、派出学校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员要及时派员替换。
5、派出学校对支教教师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等补贴
(二)对受援学校的要求
1、受援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各项工作,为支教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2、受援学校要将支教教师纳入本学校教师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月将出勤情况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学期末对支教人员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教学效果等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鉴定表》,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档。
3、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不按时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务,不遵守纪律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学校领导隐瞒包庇支教教师以钱代教,一经发现核实,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支教教师的要求
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到受援学校报到。
2、要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支教教师必须吃住在学校,有事因病须办理请假手续。
4、要积极参加受援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承担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支教教师支教期间每学期末都要写出支教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
七、支教管理
1、支教教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支教期间享受派出学校同级同类教师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受援学校考核认定,并在受援学校领取。
2、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接受受援学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满,市教育局将派员配合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派出学校、受援学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经历等同交流经历,对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开展教师交流时,市教育局承认其交流经历和年限,不再安排相当年限的交流。
5、凡核实有以下行为者,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支教教师擅自缺勤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师以钱代教或请外人替教的。
6、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支教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与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并继续支教。
7、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 6
我校每一个年级执教班主任、教师都会为下一任教的教师留下一些值得借鉴的东西,这已经形成了我们实小的一个传统,同事之间总是彼此相互提醒着,学习着,促进着。这样的传统值得弘扬和传承!这些年我亲眼目睹了这一切,觉得有必要整理出比较系统文字为好,新学年开学已经过去两周了,我们能不能都来抽出一点时间做一做呢,一人撰写,众人补充,使之更加完善,使之成为我们工作时的温馨提示。
一、上课
1、首先提出课堂要求,学生坐姿要端正,上课发言要先举手后发言,没经过老师的允许不能随便讲话。
2、知道上课用眼、用耳、用脑的重要,学会专心听讲的方法(眼睛注视回答问题的孩子)。
3、使学生了解读书、写字的姿势和书写执笔方法,为今后养成良好的读书、写字习惯打好基础。在平时的课堂教学中,要求学生做到每次写字前先做“写字操”,(闭眼、吸气、头正、肩平、身直、臂开、睁眼、握笔、写字、足安)真正做到“练字先练姿”。写字时,做到:右手握笔背挺直,眼离书本约一尺。手离笔尖约一寸,胸离桌子约一拳。三个一,要做到,字写工整视力好。随时纠正坐姿姿势,留心学生的握笔姿势。
4、上课时,不能随意吃东西、喝水,更不能随意大小便,如果有困难,应举手向老师报告。
二、课间
1、拥挤伤害。这种伤害主要发生于教室门口、楼道。告诉学生遇到拥挤躲一旁,万不可像高年级学生一样高兴地前去。特别是早操要排好队,上下楼梯靠右行,注意礼让保安全。
2、追逐伤害。这类危险发生最多。小孩子精力旺盛,特别是男孩子喜欢满教室的追逐打闹。在追逐过程中还不时的回头来看,倘若学生手中再拿有铅笔之类的小物件,危险性就更高了。因此,除了加强教育讲清道理,强化监督外,再就是绝对不许在教室内疯打闹,杜绝在跑的过程中从背后推人,这类事情在低年级中发生最多。
3、游戏伤害。教师要经常观察孩子玩的游戏,善于发现其中潜藏的危险性,及时提醒杜绝危险的发生。下课离开座位前,必须把铅笔装进铅笔盒,带的学具不到上课的时间不可以拿出来玩。
4、爱护公物。桌凳轻拿轻放,学会开关门窗,不乱动教室内的电器设备。
三、卫生
1、班级卫生。孩子很喜欢帮老师干活,认为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因此班主任要让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特别是那些不太爱表现自己的、学习较差的孩子,让他们感觉到老师对他们的关注。老师一定不要大包大揽,慢慢地培养勤快的小帮手。教室卫生可在第三周进行详细的分工,包括开窗通风。每天卫生委员要检查口头评比,表扬并奖励。
2、个人卫生。做好四勤。勤洗手(便后一定要洗手,特别是在吃饭的时候,一定要洗干净在吃饭)、勤洗脸、勤饮水(最好不用别的小朋友的水瓶喝水)、勤通气。教育学生打喷嚏、咳嗽、清洗鼻涕不要对着人。遵守上厕所的制度,不得随意大小便。教室内老师可以准备好卫生纸。
3、书桌及书包卫生。和家长沟通,培养孩子们的自理能力,教会学生收拾文具,整理书包(书本的摆放很多孩子不知道如何的进行分类),养成及时清除垃圾、废物的习惯(放学后课桌的抽屉内清空)。不许随便撕纸。
4、让学生充分的认识自我(知道自己是家庭形象、班级形象、学校形象),约束自我,做到不乱扔,随时弯腰,做文明人,创洁净校。
四、排队、路队
具体的要求提出后,必须进行扎实有效的训练。每次排队时,教师可以从1数到10,告诉学生这就是排队的时间,必须在这段时间里站到指定的位置,不能拖拖拉拉,而且不说话、不推人、拉人,人站正,队排齐。如果有一个学生没有做到,就重排,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虽然花时较多,但这样几次三番的强化教育后,行为的要求已深入学生心田,并化为自觉地行为,良好的习惯也就慢慢养成了。
路队开学初一个月里,可以提前一些时间排队,并且要做到班主任举牌领队,下班班主任压阵,共同协作做好路队的护送;在头一个月里假如家长没有来接送孩子,班主任教师一定要留住孩子,等家长来接,但是必须告诉家长接送孩子到指定位置,不可随意进校园进教室;教育孩子路队行走保队形,拿旗孩子做表率,最后孩子做提醒,好队形,靠右行,走斑马线、人行道;三岔路口停一停、看三看、没有车辆快速行;交通规则渐渗透,上学放学讲安全。
五、落实奖励机制
1、利用好我们的班级光荣榜,并制定好奖励机制。最好是开学前就张贴好,开学的`第一天起就开始利用,打印或彩绘的各种颜色的小花、小蝴蝶等学生都很喜爱。
2、小商店里的各种小贴花也很好用。站队的时候贴在站队好的学生的胸前所起的作用比你大喊要好用的多。
3、不要吝啬你的表扬。拉拉孩子的小手,和他们说几句话,听听他们的小秘密,摸摸他们的小脑袋,抱抱他们,接受他们画得画(要丢弃一定不要让他们看见),给他们剪剪手指甲,偶尔吃他们个小水果等等,这样他们就会亲近你,愿意听你的话。
杂事:
建议在学生报到的当天以年级组的名义致家长一封信,把有关的一些家长和学生需要知道事项写清楚,减少开学后的一些麻烦。
(1)上学的时间及家长接送的地点。
(2)不回家吃饭的学生名单要统计,路途遥远的学生要知道。
(3)书包的准备。告诉家长桌洞的高矮,备好合适的书包。
(4)铅笔盒的要求。尽量简单,不要有各种开关和活动的图案。不能带铅笔刀到校。每天家长协助削好5到8支铅笔,不要用2b铅笔,颜色太深。
(5)本子的要求。带田字格的本子和纯拼音本,每天要带两本。(学生经常上课没有本子用)
(6)自带喝水的瓶子,最好是矿泉水瓶,利索干净。
(7)要求填报相关表格,附家长通讯录,正楷书写,注明如有变动第一时间通知老师。如果是老人来接孩子,最好能留下老人的电话。
(8)书包内要备好纸巾。
(9)要学生自己带钱到校给老师。钱上用铅笔写好孩子的名字,最好是合适的钱,家长不要进教室交钱。不见老师不要把钱拿出来。
(10)一年级孩子突然延长了上午的吃饭时间,建议家长给孩子的早点一定要营养和吃好吃饱相搭配,严禁不吃早餐进校园,以慢慢适应学校生活。
(11)强调孩子,在家长没有告诉的情况下不能随便跟熟识的人回家,如果家长没来,到办公室找老师。
(12)要求家长做到随时观察孩子的身体状况,适当的时候按照学校的通知做好疾病的预防工作,孩子发热发烧或者身体不适要及时就诊,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
一年级新生步入小学是一个不小的变化,作为一年级学生的家长、教师都要做到: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可以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这样我们就都能迅速调整好心态,做到家校联合,家长和家长牵手,让家长、教师和孩子都能走稳,走好第一步!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 7
根据《教育厅关于印发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的实际,在总结以往教师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重要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构建与现代化先进市相适应,满足教师终身学习需要的开放式、多元化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内涵发展,提升教育综合实力,努力培养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继续落实《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继续教育工程的实施,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水平,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校本研修,自学为主。培训强调以校本培训为主的教师研修,是“从学校中来,到学校中去”、“以问题为出发点,以解决问题为归宿”的培训,问题是培训的起点,解决这些问题是归宿。教师以“自修—反思—实践”和合作、互动、互助、集体分享为主要的学习方式,在自学的基础上,强调反思,适时辅导,在合作中分享、升华。
三、目标任务
以校本培训为主,以教师发展为根本、以促进教师专业化为导向、以构建终身学习体系为重点、以提高教师教学质量为中心、以“自修—反思—实践—互动”为主要学习方式。围绕课程改革,通过开展教师综合素质培训,使我校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四、培训内容
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以《新课程的反思与重建》、《走向发展性课程评价》、《教师教学究竟靠什么》、《新教材将给教师带来些什么》为教材,对全校教师开展全员培训,重点解决教师的课程观、教学观、教材观、评价观等问题。
全员培训:
(1)新课程标准的解读;
(2)信息技术的操作与实践;
(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4)课题研究的一般方法指导;
(5)教学论文的撰写与投稿指南等。
五、组织实施
1、成立教师综合素质培训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工作。培训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教研组长和两名骨干教师为组员构成。
2、教师综合素质培训领导小组在学年初制定学校本培训学年的教师样本工作计划,全校教师在此基础上写出自己的培训计划,然后按计划实行。学业年末全校教师对自己一年来的培训作出总结,教师综合素质培训领导小组根据一年来的培训情况作出总结。
3、以教师所在教研组为培训单位,结合校本培训,以“自修—反思—实践”的模式为培训形式,具体重以下几个环节:
(1)自修课程。通读教材,弄清内容,做到心中有数。
(2)自评自结。在自学教材的基础上,结合教学实际进行自我评价,自我总结。
(3)教师互评。在自评自结的基础上,组织教师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评议,相互交流。
(4)校长导评。校长组织教师综合素质培训领导小组对教师是否达到该段发展目标给予评定,对各教师的学习小结,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评价,肯定成绩,指出差距,找出存在的问题,教师下一步发展指明发展方向和努力目标。
4、培训的基本做法
(1)理论学习。以理论学习为主,帮助教师在联系实际的理论学习中,逐步形成以理论来指导实践的自觉性和基本的实践分析策略。
(2)研究交流。以教研组为单位经常性的组织集体学习活动,充分利用样本教师资源,共同研究教学中的问题,提高课堂教学能力。
(3)案例分析。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学科、分类别、分层次设计案例教学方案,使教师对案例进行学习、研究、反思、感悟、借鉴。
(4)课题研究。以教研组为单位,抓住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
(5)问题诊断。针对教育教学中带共性的问题和教学中重点疑难问题或学科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组织教师集体讨论,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6)远程教育。以远程教育技术为手段,充分利用这一资源,组织教师广泛搜集整理信息,利用信息提高自身素质。
六、培训形式和具体要求。
1、学校自培和上级有关部门委培相结合。
2、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
3、听讲座等传统手段和信息技术网络培训等现代手段相结合。
4、落实好学校优秀教师与新教师的“师徒结对”工作。
5、教师岗位培训。
A、师德教育。
高尚的师德是教师素质的核心,要把师德教育放在继续教育的首位,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以校本培训为主,努力使教师热爱教育事业,以德育人,为人师表,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和师生观,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B、新课程培训。
新课程培训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核心内容,进一步抓好教师新课程培训,围绕“实施新课程标准”,着力抓好新教材的教学研究和培训,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C、新技术培训。
组织开展新一轮的信息技术培训,把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水平纳入教师业务能力;构建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新型课堂教学模式,提高教师在信息化背景下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教学适应能力。
6、骨干教师培训。
骨干教师培训是教师培训的重点。培训一个,带动一批。要通过推荐、选拔、确立一批国家级、省级、大市级、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加大培训力度,打造一批优秀学科带头人和名教师,并发挥他们的示范与辐射作用。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 8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开发区教育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
全体教师。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
1、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教师总人数的10%(以开发区教育中心给的指标为准)。
3、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2)合格: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学校书记、校长、副校长的考核,由开发区教育中心负责。
2、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两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年度考核每年一次,在每年3月份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3、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教师,均不参加年度考核。
(5)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不定优秀等次。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教师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群众评议,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量化打分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3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六、考核机构
(一)学校要设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实施办法。
2、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组织、指导、监督学校的考核工作。
4、审核学校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5、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七、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 9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根据我园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的治校方略,加强师德建设,推动教育创新。以开展师德实践活动为抓手、以加强师德评估为动力,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文件精神,推动我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丰厚我园教育底蕴,迅速形成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师德风尚,实现“教育好幼儿、服务好家长”之目标。
二、任务目标
(一)教师目标
1、教师要对教师职业道德有更深入更清晰的认识。理解师德对教育教学的意义和作用。
2、找出自己的不足和适合自身师德修养的方式,师德修养有所提高。
3、密切与幼儿、家长的关系,让幼儿、家长、社会满意,不出现任何教学事故,为幼儿献爱心、做好事。
4、争做师德标兵。
(二)、集体目标
1、每一位职工都要加入到师德建设活动中来。
2、相应建立推进师德建设的有效机制。
3、不出现任何违反师德规定的事故,不出现因师德问题引起的.幼儿、家长的各种形式(来电、来信、上访、媒体暴光)的不满。
4、培养、挖掘、树立一批师德先进典型。
5、提高本单位的社会声誉,进而提高我园在本区教育综合评估中的地位和名次。
三、方式方法
从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入手,按照抓整体、树群体、扬个体的工作思路,通过自身修养、制度保障和实践活动,逐步完成任务目标。
1、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角度,充分认识师德建设的重要性
2、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建章立制,虚功实做,有效推进师德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的师德教风激励、考核、监督机制,突出教书育人的实绩,重点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教学态度和育人效果,将师德建设同人事制度改革、职务评聘、评优奖励结合起来,对违反师德规定的要进行必要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3、提高自身修养,在时间中锤炼自我
社会的转型、教育的创新,给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及我县教育局提出的要求,我园从以下途径促进和完善师德修养:
(1)树立崇高的精神信念,把为教育事业做贡献作为人生最大幸福和快乐。
(2)做终身学习的楷模。
(3)要谨言慎行,自率垂范。
(4)做到以德率才、以才养德、德才兼备。
(5)要处理好严格管理和尊重幼儿的关系
4、开展师德教育和实践活动,营造良好师德氛围
着重抓好以下几项活动:
(1)结合“三个代表”学教活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十九大报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及先进师德事迹。要求有笔记有体会。
(2)组织好“今天我为孩子做什么,我的教育教学缺少什么”的研讨反思活动。
(3)开展“最佳幼儿教师形象”大讨论和“教师爱心实践活动”,要求:勾勒出最佳幼儿教师形象,每人写出一份师德实践案例,总结一句师德格言,推荐入编上级优秀案例集。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 10
为了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本校教师轮岗支教交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赵化学区教育工作督导组和xx镇政府关于均衡发展教育的精神,以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本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交流制度,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
三、基本情况
本校下辖青山、杨寺村小。青山村小现有五个教学班,学生110余人,教师6名。杨寺村小现有四个教学班,学生90多人,代课教师4名。
三、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1、凡我校完小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
2、当村小一旦出现差缺教师时,在完小教师中按照下列次序确定交流对象:
(1)教师自愿申报到村小任教。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科结构等情况确定是否安排轮岗支教。
(2)在近一学年期末统考中,所任教学科平均分与学区平均分差距最大者【教多班科的取平均,再乘以系数(1-0.1x),x为教师任教的统考班科数】,按照轮岗支教人数,按平均分差距从大到小依次确定。
(3)若统考成绩名次相同,则年龄较小者为轮岗支教交流对象。
3、符合下列条件者,不作为轮岗交流的对象:
(1)男教师年龄58周岁以上,女教师53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时间截至到当年8月31日为准)。
(2)校委会成员。
(3)孕妇、身体残疾或长期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为准)。
(二)轮岗年限要求
到村小支教原则上应满1学年,期满后可申请回完小工作,也可申请继续在村小工作。
四、激励措施
1、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评先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2、在岗位等级晋升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到村小支教工作经历者优先晋升。若均有到村小支教工作经历,则以支教工作时间较长者优先晋升。
3、到村小支教的教师,学校给予路费生活费补助:青山:300元/月,杨寺:500元/月。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
五、纪律要求
1、全体教师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做出贡献。
2、对于学校考核确定应该到村小支教而不参加轮岗支教的教师处理办法:
①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不合格”。
②教师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到村小支教的教师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不得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天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效能告诫;超过2天时间仍然拒不到岗的,按上述第2条处理。
4、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 11
根据《关于东丽区中小学教师校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推进落实“区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统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创新教师队伍管理的体制、机制,通过科学有序流动,调整、优化师资资源配置,缩小骨干教师在中心与薄弱(偏远)校际之间分布上的差距,促进各学科师资配备基本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为办好东丽区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坚持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促进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偏远)学校流动,达到一名优秀骨干教师带动一批青年教师的效果。
三、实施办法
(一)交流范围
所有教学单位,包括中小学(含育才中学)、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职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调动交流(人事、工资关系随人到受援学校)。
调动原则:申请调动人员所在学校原则上是超编单位或是学科结构性富余的单位,且工作满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调动理由;调入单位须是缺编单位、急缺学科教师或专业人员;工作不满5年的教师、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教师,学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调动申请。
2、优秀骨干教师的交流。
3、超职数聘任人员的交流。
4、中心地区的学校根据教师职称晋升条件,有计划的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到相对薄弱(偏远)学校顶岗任教交流。
5、集团化办学学校之间的交流。
6、学校之间的学科对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师交流轮岗(调动交流除外)工作一般为两学年,交流期满后回原学校工作。20xx—20xx学年度交流的教师本学年度延续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师条件
以20xx年8月底为时间节点,凡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师。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应交流教师人数为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20%(见点就入),应交流教师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为应交流教师人数的50%(见点就入)。
3、测算交流人数
各校统计本校骨干教师情况,骨干教师称号的范围是2020至20xx年经过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将测算人数及推荐人选填入《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严格按照满教学工作量测算,上报学校的需求学科和富余学科情况。
4、教育局人事科汇总后,按照交流轮岗比例要求,结合各校学科需求情况,作出交流轮岗安排。
(五)交流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教师交流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接收学校发放,工资关系仍在派出学校,仍享受派出学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间的考核工作
交流期间交流教师由接收校负责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实上报《东丽区教育系统交流教师工作月报表》和年度综合考评资料。派出学校要严格按照接收学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况,落实相关待遇。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学校要将情况上报人事科,人事科将视情节决定该教师是否继续交流。
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如实上报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不准瞒报漏报,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双方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纪律要求,服从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接收学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师,教育局责成派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作出相应的处分。接收学校要做好交流教师所有材料整理存档工作,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七)建立激励机制
将教师交流经历和业绩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测算与推荐工作
各学校要对学校教师队伍进行分析梳理,召开行政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填写《20xx—20xx学年度教育系统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上报人事科(本校教师的交流意向只作为参考,不作为最后交流的去向)。
(二)严格落实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测算出来的应交流人数和应交流人数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上报推荐名单。推荐的骨干教师必须是在人事科备案注册的教师。上一学年度的交流轮岗教师继续交流,计入本学年度学校推荐名单,按今年新的测算比例要求,人数不足的学校再补充新的推荐人选。
严格按照市教委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要求,凡义务教育学校,无论超编校还是缺编校,必须严格按照“两个比例”要求完成推荐交流轮岗推荐工作。
(三)推荐的交流轮岗教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四)上报的数据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为保证交流轮岗分配工作顺利进行,新学期开学前交流轮岗教师能够按时到岗,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将需要上交的材料上报人事科(交流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必须上报)。
1、上报形式:电子版通过QQ传给人事科,文件名格式为单位编号+单位名称+附件名;纸质版盖学校公章,主要领导签字,标注学校编号。
2、需要上交的材料:东丽区骨干教师情况统计表、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20xx—20xx学年度学科需求与富余情况统计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 12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xx乡中小学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乡中小学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乡中小学教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轮岗交流方案。
一、轮岗交流原则
教师轮岗交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本着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二、轮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新华中学研究报经中心学校批准后在全乡中小学范围内轮岗交流。
三、轮岗范围及对象
1、凡男50周岁、女48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我乡在职在编学校任教教师。
2、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轮岗交流指数确定方式为:新华中学当年超编人数的50%确定为交流到小学的人数;新华中学缺岗科目教师,从小学择优交流到中学。
四、轮岗交流措施
1、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中学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服务期为1年。
(2)从20xx年9月起,凡参加评审中小学高级、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履现职期间有一年及以上在小学任教经历,且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和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予以优先即在当年年终考核总分上加2分。
(3)自愿交流的教师,于当年7月31日以前由本人提出申请,中学签署意见后,由乡中心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4)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中学任教,“自愿轮岗”的可在履现职期内同等条件下参与评优晋级。
(5)轮岗交流教师交流期间的人事档案保留在中学。
2、需要磨练的交流。
(1)科目课时量课时聘任不足60%的教师。
(2)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教师。
(3)上述人员人数在交流指标范围内的直接确定为交流对象,到小学轮岗交流;
上述人员人数多于交流指标范围的,经全校教师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确定交流对象。
3、交流轮岗任教教师的考核定性
(1)交流轮岗到小学的教师根据小学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用小学第1名与中学第1名差异系数乘以该教师在小学的考核得分,即为该教师在中学的.年终档案分。
(2)轮岗交流教师最终考核成绩居新华中学前15名者,年终考核定性为优秀,并推荐为当县级优秀教师。
4、轮岗交流服务期满后,如果愿意继续留在小学任教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学校讨论决定认可后,将该教师在中学的人事档案转到小学。
5、交流到中学的任课教师由中学进行考核。
五、轮岗交流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领导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统筹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乡中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
4、当年确定的轮岗交流对象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履职,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轮岗交流的视为旷工处理。
六、本轮岗交流实施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 13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合理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同时打破教师“一校所有”的格局,积极推行“学校人”向“系统人”的转变,结合区教育武教人〔20xx〕13号《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现制定礼河实验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通过交流,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二、交流原则
(一)优化结构、合理流动、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个人主动申请与组织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三)个人发展、学校发展与区域均衡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教师交流与队伍稳定和学校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三、交流形式
交流分为顶岗交流、结对互助交流、跟岗学习交流、指导性交流和走教交流五类以及区教育局认可的其他形式。
1、顶岗交流。超编学校(学段)向缺编学校(学段)派出教师,派出的教师在交流周期内,原则上在另一方学校(学段)工作。
2、结对互助交流。双方学校互相派出教师,派出的教师在交流周期内,原则上在另一方学校工作。原则上双方学校互派出同学段同学科同数量的教师。
3、跟岗学习交流。中层及以上学校管理人员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跟岗学习。
4、指导性交流。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日常工作主要仍在原学校,但通过定期到交流学校上示范课、开展教研活动、结对培养青年教师等,开展指导性交流工作。
5、走教交流。区域内学校之间,紧缺学科教师可以安排走教交流,即在双方学校都担任一定课务。
四、教师交流的范围、对象、人数及时间
(一)交流范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中初中部。
(二)交流对象与条件: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以上的公办教师,原则上都应分期分批循环参加交流。
(三)交流人数:结对交流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人,骨干教师、专任教师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5%。
(四)交流时间:顶岗交流、结对互助交流,2年为一个周期;指导性交流、走教交流,3年为一个周期;跟岗学习交流每期时间由区教育局确定。
五、交流办法与程序
(一)成立轮岗交流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三)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四)工作责任和要求
1.交流教师:
⑴交流教师由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双重管理,其中顶岗交流、结对互助交流以接收学校管理为主。
⑵交流期间教师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参加顶岗交流和结对互助交流的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接收学校,在接收学校参加组织活动。
⑶指导性交流的骨干教师应通过青蓝工程、师徒结对等形式,为对方学校培养1-2名青年教师;同时,每学期至少在交流学校开设4次以上示范课,或学科专题讲座,或指导集体备课,至少进行8次听课评课等教科研活动。
⑷跟岗学习交流原则上不少于参加2期不同学校的跟岗学习。
⑸教师交流期满后,回派出学校工作。要求继续交流的教师须经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双方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
2.派出学校:
⑴要精心选派交流教师,有序安排教师参加交流,确保教师交流工作取得实效。
⑵及时向接收学校了解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
⑶对参加交流教师的交流时间、交流效果等建立详细的基础台账,并报区教育局组人科存档备查。
3.接收学校:
⑴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交流教师,妥善解决好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问题,促使其迅速适应岗位变动,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定期与派出学校沟通交流教师的情况。
⑵要根据交流教师的专业及特长合理安排工作,为交流教师提供专业成长与发展的良好平台。
⑶要加强对交流教师的过程管理。认真记载其业务档案,每学期进行考核,交流期满时作出综合鉴定,并将考核情况报区教育局组人科进行交流认定。经区教育局组人科认定的交流材料交派出学校存档。
⑷要认真做好教师交流的考核工作。教师交流期满后,由接收学校和派出学校、并以接受学校为主共同做好交流教师的考核工作,认真填写《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考核表》,在双方学校公示后报区教育局审批。
六、保障措施
(一)顶岗交流和结对互助交流教师,享受每月最高1000元的教师交流补贴,具体标准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家庭住址与交流学校路途远近等分别确定。
(二)顶岗交流教师和结对互助交流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接收学校考核发放,其他形式交流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仍由原学校考核发放,其在交流接收学校的工作和现实表现反馈给派出学校并可纳入派出学校的考核。
(三)在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中,同等条件下,具有交流工作经历的教师优先聘用。教育系统组织评优评先、高层次学习培训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实绩突出的交流教师。
(四)从20xx年起,凡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评审的应交流教师,均需具备交流工作经历才可参与择优申报。
(五)顶岗交流教师由接收学校实行单独年度考核,考核优秀比例可放宽至顶岗交流人数的30%。
(六)区教育局将按学年度对各校教师交流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工作考核评价的内容之一。对政治思想合格,专业技术过硬,业绩突出、符合基本条件的'交流教师,经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推荐,组织考核,可列为学校后备干部。拟提拔的学校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原则上应有交流工作的经历,或者在提拔试用期内必须参加交流。
(七)严肃教师交流纪律。
凡属应交流对象的教师,如果不服从学校交流安排的,按照以下条款处理:
1、学校不得推荐其参加市、区“五级梯队”等专业荣誉称号的评选;
2、当年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交流教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导致教学质量严重滑坡,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教师交流工作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和学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我们要充分认识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广泛宣传,加强教育,认真组织,统筹安排;要深入细致地做好交流教师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证教师交流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要及时总结教师交流工作经验,及时反馈好的做法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师交流工作。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 14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幼儿园实际,制定20xx年校(园)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如下。
一、交流轮岗人员范围
全区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局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学校)的在编在岗(含人员控制总量、合同制教师)校(园)长、教师(以下简称校长、教师)。
二、交流轮岗的对象和人数
符合以下条件的校长、教师均须按规定参加交流:
(一)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届的校长。其中,校长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副校长为3-5年,同一所学校校长、副校长一般不同时进行交流;
(二)已聘任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2个聘期的专任教师。高级教师及以下每个聘期为3年、正高级教师为5年;
(三)新晋升履职的教师原则上3年内至少安排其参加1次不低于1学年的城乡教师轮岗交流。
除上述条件以外,本人自愿交流的校长、教师,所在单位要给予积极支持。
三、交流轮岗的类别和时间
(一)调配交流。校长的调配交流,按校长职级制的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人事关系同步调整。教师的调配交流根据《垦利区教育系统人员调配暂行规定》(垦教发[20xx]41号),区教育局拟定人员调配方案,经区委编委领导同意后,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备案,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调配交流人员人事关系同步调整。
(二)校际之间交流。由各区直学校提报交流任教教师到镇、街道学校任教的材料,报区教育局审批备案,交流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原单位工资待遇等保持不变;学校学科富余人员,根据学科情况,各学校提报人员名单,由教育局统筹安排交流,交流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原单位工资待遇(镇、街道学校教师交流到区直学校教师不再享受镇、街道相应补贴)等保持不变。教师交流时间原则上为1-3学年。校长每次交流的`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一届。
(三)局属事业单位与学校之间的交流。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到学校交流,学校教师到局所属事业单位交流,由所在单位提报人员交流材料,报区教育局审批备案,交流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原单位工资待遇(镇、街道学校教师交流到局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享受镇、街道相应补贴)等保持不变。交流时间原则上为1-3学年。
四、交流轮岗的方式
(一)个人申请。符合交流轮岗要求的校长、教师本人提出交流申请,报学校和区教育局审批。
(二)学校推荐。学校根据教师交流的有关规定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制订年度交流计划。主要依据教师在本校连续任职时间和个人申请,确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校长、教师,原则上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10%,分期分批进行交流,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五、交流轮岗的实施步骤
(一)人员上报。确定全区各学校交流轮岗人员计划,采取个人报名、组织安排的方式确定本单位交流人员,填写《垦利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登记表》,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区教育局审核报名人员资格,确定交流轮岗人员。
(三)组织交流。根据报名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对审查合格的教师做出统一安排。各单位要为交流轮岗校长、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指导、帮助交流轮岗校长、教师履行工作职责。
(四)报送要求。以学校为单位,将《垦利区符合交流轮岗教师统计表》、《垦利区教师交流轮岗登记表》、《垦利区校长交流轮岗登记表》和《垦利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员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于8月31日前报区教育局509室;上年度交流轮岗教师所在单位和交流学校要认真总结教师交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交。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报材料的学校,区教育局不再受理。
六、有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区教育局批准,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围: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2.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或正在孕期、哺乳期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安排参与交流: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因健康等原因不能保证正常工作的;
3.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
(二)交流范围内的校长、教师参加职称评审、聘任的必须具有交流工作经历,其中: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正高级教师职称和评选特级教师的必须具有在镇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出勤达不到要求、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认定支教经历。
(三)交流轮岗待遇。按照区委组织部下派干部的标准发放交通、生活补贴,交流期满结束时经考核合格后根据考勤情况一并发放。交流轮岗校长、教师与接收学校教职工在培训学习、假期安排、日常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
(四)优先安排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培训计划和项目。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在实施校长、教师交流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维护参与交流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 15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晋教师〔20xx〕14号)、《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晋教师函〔20xx〕31号)等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推进大同市20xx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积极稳妥”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交流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县域内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分别联合周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形成若干个片区(学区、盟区),实行教师在片区(学区、盟区)内学校间交流。鼓励城区学校教师跨片区交流。校级领导一般在县域内交流。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为主;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交流为主;乡镇范围内以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交流为主。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机制,逐步扩大交流范围。
三、交流对象
1、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6年及以上的校长(含其他校级领导),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轮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为应交流对象。校长的交流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教师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县级以上模范(优秀)教师以及中高级教师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20%以上。同一学校级领导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校级领导总人数的30%。
2、在山区、丘陵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满9年或在条件更为艰苦的边远农村学校、教学点任教满6年的教师,自愿继续留校任教的,应尊重本人意愿,视为具有交流经历。
3、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在校内公示后,可暂不交流。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4、校长、教师自愿申请参与交流的,经学校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交流。
四、交流形式
交流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与教师培养、使用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坚持多形式、多层面开展交流工作。
1、指导性交流。鼓励城区学校的名师、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
2、合作性交流。采取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联盟校等形式进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优化型交流。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富余学科教师向该学科短缺学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超编学校与缺编学校根据学科余缺进行互补式流动,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4、走教型交流。采取就近片区内走教兼课的办法,解决部分学校音体美、劳技、信息、心理健康等结构性岗位空缺问题。
5、其它形式交流。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不断创新交流方式,采取名师名校长特聘岗交流、对口帮扶、支教、送教下乡等形式,支持优秀校长、优秀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
五、工作流程
县属学校将符合交流条件的所有人员花名册报送各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教师编制、岗位及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情况,下达各学校应交流的`学科及交流名额指标。各学校将参与交流的人员名单报各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定交流人员的服务学校。各县(区)教育局将本学年度教师交流情况报告、校长教师交流花名表、交流人员报到单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六、保障措施
1、评职评优优先机制。对积极参与交流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校级领导、教师,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
2、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各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努力改善交流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加快建设教师周转房,可根据各县实际情况给予交流人员一定的交通补贴。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享受农村教师补贴。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优化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结构的有效手段,是推进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合理分布,缩小师资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要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消除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片面认识,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大力提升校长教师队伍素质,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本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教师校长交流的重大意义,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领导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担任成员,具体指导和落实全市范围内的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选派交流教师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组织教师有序开展交流,努力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各类困难。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要热诚对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师,尽快帮助流入教师熟悉学校环境和文化,及时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流入教师的作用。
3、分级规划实施。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需求和在编教职工基本情况,统筹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将交流指标落实到各校;各学校每年进行调查摸底,核清人员学科、年龄、教龄结构和学校工作年限等情况,根据交流指标,确定交流人员名单。
4、加强政策宣传。要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方案。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5、平稳有序推进。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保持和发扬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坚决防止部分学校因交流而引发学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例配置等现象发生。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解决交流教师的后顾之忧,尤其要关心交流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教师校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6、其他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从9月份起,于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书面报告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责任制度,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考核评价、信息报送等工作。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 1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4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xx〕28号)精神,不断优化干部、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现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以《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通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有序地交流轮岗,优化干部、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全县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任务与交流轮岗范围
1.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由县教育局在每学年开学前统一安排进行。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册)在岗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均应交流轮岗(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交流条件),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处于孕期、哺乳期、患病、离退休时间不足3年、学校传统项目和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可不交流轮岗。
3.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轮岗的范围为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轮岗。
三、工作原则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要有利于相对薄弱学校师资队伍的加强与发展;要有利于满足一线教学需求;要有利于区域内整体师资队伍的结构优化;要有利于校际的学科配套;要有利于校长、教师的专业发展;要有利于激活学校用人制度改革。
四、交流轮岗形式和程序
1.校长交流轮岗坚持组织选派的原则,立足学校干部队伍实际,促进均衡发展。教师交流轮岗坚持组织选派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
2.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交流轮岗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做降职或免职处理。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可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即在各校教职工编制核定范围内,统筹考虑师资的实际需求,结合每学年区域内教师调剂补充计划,实施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交流轮岗。交流轮岗时限为三个学年度。
3.申请交流轮岗的教师填写《盘山县交流轮岗教师申请表》,县教育局党委根据全县各学校教学实际需求,决定交流轮岗教师人选及其交流轮岗学校,填写《盘山县交流轮岗教师登记表》并存入个人档案。
4.交流轮岗教师必须在一线任教,由交流轮岗学校负责交流轮岗期间的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大于20%(具体比例与县人社局商定)。交流轮岗期间因为个人原因不再交流轮岗的,取消交流轮岗教师身份和待遇(县直学校教师不视为农村工作经历),并从交流轮岗终止之日起,2年内不许评优评先(提交申请后反悔的`参照执行)。
5.支教是交流轮岗的特殊形式。支教时间须满一年,支教比例不得大于学校在编人数的5%。支教教师需在《盘山县交流轮岗教师申请表》“备注”中标明“支教”字样。受援学校仅限古城子学校、沙岭学校、沙岭北郑学校、棠树学校、东郭学校、石新小学、羊圈子小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是实现区域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义务教育法》赋予县政府的重要职责。因此,各学校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好本校的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的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确定交流轮岗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交流轮岗方式等。
2.加大政策宣传。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触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因此,各校在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要以对教师高度负责、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搞好宣传,做实做细各项工作,促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健康发展。
3.加强考核管理。严格执行校长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和中小学教师考核测评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职工考核程序,积极探索学生家长、学生参与评价、考核教职工的办法,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考核等次的确定上不徇私情,准确定位。对那些业务技术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不努力、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学年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人员,考核等次应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强化政策保障。从20xx年起,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将教师到其他学校交流轮岗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加分条件。到县直学校交流轮岗按有关政策执行。
5.消除后顾之忧。各校要切实解决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中工作、生活等实际困难,为参与校际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创设良好的工作平台和条件。
(1)交流轮岗到异校中、高级岗位的教师,其在原学校聘任的中、高级职务的细分等级予以保留。
(2)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差别化待遇、乡镇工作补贴待遇由交流地学校发放。选派学校根据交流地学校所开具的工作量(含教学和教育管理等工作)证明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绩效奖金等待遇。
6.各校要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着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取得实效。要将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作为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关键举措,并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有机衔接,形成全面发展的整体合力。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交流轮岗文件即行废止。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 17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各教学点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本辖区内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赵坡中心小学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立足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真正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
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赵坡中心小学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男教师年龄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县教育局批假为准)。
3、英语专任教师和“农远”管理员(以各校确定的教师为准。若是教师职务晋级,也必须参加轮岗。)
4、各小学的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
(二)轮岗措施
1、其他学区调入到赵坡中心小学或曹河教学点的教师必须参加两学年的教师轮岗。
2、中心学校统考或学区统考连续倒数后3名的教师。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影响恶劣的教师。
4、在中心学校各类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的教师
5、各教学点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校轮岗计划。按照中心小学每年公布各校参加轮岗教师人数,妥善安排轮岗人员,便于中心小学对轮岗教师分配工作。
6、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赵坡中心小学、曹河教学点的教师自愿到邓岗教学点、谢营教学点交流,交流时间为一年。
(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中心小学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3)交流期满后,安排回原学校任教。
三、激励措施:
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选先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四、纪律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评估、教师职务晋级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6、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中心学校予以除名。
7、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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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优化我学区学校教师合理配置,全面夯实教育内涵发展的基础,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以实现我学区学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条、根据教育局要求,教师校长交流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促进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校际差距,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二)增进激励。通过交流,增加锻炼机会,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序流动。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教学点)和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
(四)统筹兼顾。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公开规范。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办法、程序和结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以致xx现象的发生。
第三条、交流轮岗是指事业编制教师从一所学校调到另一所学校工作,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流动过程。交流对象为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或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包括其它他中层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师。
第四条、以下人员可以不纳入交流范围:
(一)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且选择延迟退休的女教师为50周岁)的教师。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超过3年及以上的教师。
(三)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教育局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四)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区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
(五)下一学年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教师,学校确需留任可暂缓安排,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条、以下人员为符合年度交流条件的对象:
(一)同一学校任职满九年的校长或书记;
(二)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6周年的副校级及中层干部;
(三)同一学校任教满12周年的教师;
(四)夫妻在同一学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条第一款的对象仍列入交流范围);
(五)符合第四条第2、3、4款可不纳入交流条件,但在同一学校已连续任职满15周年的有关人员;
(六)无3周年以上非城区学校或2所以上学校(幼儿园)工作经历的,获得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的城区教师;
(七)其它因工作需要、结构优化,需调整交流的有关人员。
第六条、对没有达到交流条件或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校长,本人申请要求交流的,经所在学校(幼儿园)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也可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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