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

时间:2022-09-19 22:01:27 计划 我要投稿

有关行动计划4篇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该为接下来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想学习拟定计划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行动计划4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行动计划4篇

行动计划 篇1

  打造成都市产业技术研究院

  今年,成都市将与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签订共建世界一流大学战略合作协议,与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深化校院地协同创新。在此方面,我市将推进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推动在蓉高校积极探索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的“三权”改革,推广西南交大混合制所有权改革成果,系统推进川大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力争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方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此外,成都市将打造成都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拟设立20亿元产业技术研究院专项资金,在精准医学、生物医学材料、大数据、智慧信息、轨道交通等领域,今年力争建设4至5个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

  今年,成都市将规划建设环高校成果转化区和环高校知识经济圈,拟设立“千万级”市校合作专项资金,与所在区(市)县配套,引进校友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等资金,共建市校合作基金池,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成果“三权”改革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区、环高校知识经济圈建设。

  申办20xx中国成都全球创交会

  今年,成都市将打造成都“创交会”国际创业品牌,努力申办并办好“20xx中国成都全球创新创业交易会”,力争打造成为“国际化、国家级、成都牌、永久性”全球创新创业年度盛会、国家对外开放的创新创业资源聚集平台、国际间互利共赢的创新创业要素交易平台和国家全面创新改革的成果展示平台。

  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成都市今年将加快构建“3+M+N”布局的众创空间引领区、集聚区和专业特色区建设,重点支持郫县建设菁蓉小镇,成都高新区建设菁蓉国际广场,成都天府新区建设菁蓉创客中心,打造众创空间引领区;支持武侯区联合川大建设磨子桥创新创业街区,高新区和成华区联合电子科大建设“一校一带”,金牛区联合西南交大建设环交大智慧城,打造众创空间集聚区;支持区(市)县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创业人群,因地制宜建设专业孵化器,打造具有“成都味”的特色众创空间。

  深化科技金融结合,成都市今年将完善“创业投资+债权融资+上市融资”投融资服务体系,扩大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总规模至50亿元,引进北上广深大型创投机构在成都设立分部,支持创投机构加大对创业企业B轮、C轮投资。此外,还将完善创业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引导区(市)县共建行业、特色投资基金,创新融资个性化服务模式。探索建立成都股权众筹交易所,搭建股权众筹交易流转平台。

  编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

  今年,成都市将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成都科学城,编制完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率先落实中关村“6+4”政策,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科技金融结合、新型创新组织培育、产城融合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同时,加快成都科学城建设,打造创新驱动的`核心源头和政产学研结合的对接平台,并汇聚国内外知名企业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推动诺基亚全球技术中心、中铁轨道研发设计中心等项目加快建设。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成都市今年将修订《成都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培育一批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实现发明专利年增长10%以上,并筹建成都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交易中心,依托科技成果“三权”改革试点高校建设多个分中心,形成“1+N”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交易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将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建设,出资“千万级”资金,参与组建全国首只四川省知识产权运营投资基金。

  加速打造国际孵化器

  今年,突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成都市将支持创新型骨干企业积极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牵头实施成都市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收购境外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设立境外研发平台,参与国际科研活动,全年新增国家级创新平台5家以上,实施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30个以上。同时,扶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全年培育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品和重点新产品500个以上,支持研发机构100个以上,培育初创期科技企业,全市全年新增科技企业达10000家以上。

  走国际化之路,成都市今年将推进成都科技国际化进程,探索建设中外合作园区,以成都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起步区、核心区,启动中韩创新创业合作园区建设,形成“一园一基地”(中韩创新创业孵化园、中韩成都创新创业产业化基地)的空间布局,加快打造亚太一流、国际知名的创新创业中心。此外,加速打造国际孵化器,加强中法、中德、中韩、中美、中古等国际创新合作,开展国际资本与技术对接、高科技项目与人才引进等,全面融入全球技术创新体系。

行动计划 篇2

  行动计划能够帮助教师逐步实现愿景,在教学过程中做出重要的变化。与愿景不同的是,行动计划是具体的,始终关注可行性。这对于愿景来说格外重要,没有行动计划支持的愿景往往成为水中月、镜中花。对于制定行动计划,我有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第一,制定行动计划的重要性。俗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如果我们在做任何事情之前没有计划,那么实现目标往往只能是空想,谈何成功?由此可见,无论做什么事情,制定好计划是多么的重要。

  第二,计划制定容易,执行难,难在个人意志力。在制定行动计划之前,如果我们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方法、策略,

  安排好进度和时间,准备充足的资源,我们就可以制定行动计划了。也就是说,只要充分考虑了制定计划的因素、条件等,就可以顺利地制定出一份行动计划了。但是,我们要知道,没有一份计划在执行中是没有困难的。所以,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必然会遇到执行计划的障碍、困难,如个人工作压力、学习、生活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外部条件的实施等等。当我们遇到很多这些困难、障碍时,面对重重阻力,我们是否还能坚持我们的初衷,还能按计划去做?这是最能考验个人意志力的时候,意志坚强者,一定能执行计划,意志薄弱者,就很难说了。

  第三,执行计划过程中,能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并认真按修改后的计划去做,这将是更难,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按计划行事。当我们在执行最初的计划遇到困难、障碍时,就说明我们的制定计划时有些因素考虑欠周,没有预先考虑可能会遇到我们无法克服的困难,此时肯定执行不下去,如果不修改,计划就作废,之前的努力也就白费。回想我们制定计划的目的、任务完成了多少等等,所以我们必须修改计划,根据具体情况,寻找解决问题、克服困难、障碍的有效方法与措施。修改后,无论出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能克服、解决的,一定要根据计划行事,否则计划也就是一纸空文。

行动计划 篇3

  一、各方职责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应充分发挥贴近企业、协调地方政府及省级部门的优势,积极协调推动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比照省级财政对“创业板行动计划”入库企业(其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四川的)的补助政策相应出台支持配套政策;协调省级部门对行业入库企业制定支持政策;做好与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应充分发挥服务企业的市场平台优势,加强对“创业板行动计划”入库企业的上市辅导,安排专人进行指导,通过主题讲座、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推介,推动相关企业尽快登陆创业板;并做好与证监会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交中心”)应充分发挥培育企业的基础平台作用优势,扎根基层,加强对纳入入库企业规范股份制改制(以下简称“改制”)和信息披露的指导,帮助企业通过股权、债权以及各种创新产品交易。

  二、工作目标与入库标准

  (一)工作目标。建立100家“创业板行动计划”重点企业库,计划改制或正在改制的企业可进入“创业板行动计划”后备资源库。推动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需求,按照规范、挂牌、融资、改制、上市的`路线图更早的站上资本市场起跑线,赢得规范发展的制度优势。

  (二)入库标准。在股交中心“交易板”挂牌2年内达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第99号令])要求的企业。

  三、工作流程

  (一)企业推荐。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州)金融办比照入库标准优选并推荐企业进入“创业板行动计划”后备资源库,省金融办汇总。

  (二)挂牌培育。各级金融办和股交中心支持并组织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各类中介机构与“创业板行动计划’’后备资源库企业对接,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成改制及在股交中心挂牌。

  股交中心积极组织各类活动,包括中介机构推介会、投融资意向对接会、各类主题沙龙一管理培训、行业交流、政策宣讲等帮助支持未完成改制的后备资源库企业到股交中心“融资板”挂牌融资,初步对接资本市场,为进入“创业板行动计划”做好准备。

  (三)正式挂牌。企业完成改制,由企业所在地市(州)金融办出具《挂牌无异议函》并明确推荐进入“创业板行动计划”,经股交中心核准并在股交中心“交易板”挂牌。

  (四)企业入库。企业在股交中心“交易板”成功挂牌后,由省金融办、深交所共同确定正式进入“创业板行动计划”重点企业库,并向四川省财政申请一次性财政补贴。

  (五)上市辅导。省级相关部门和各级金融办积极协调推动制定配套政策,针对涉及入库企业上市的募投项目、土地、环保等事项,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上市进程。

  深交所对入库企业进行“一对一”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科学规划上市进程;组织入库企业参加深交所举办的高管、董秘、财务负责人等专题培训,并由深交所发放相关资格证书。

  股交中心联合深交所针对入库企业开展创业板上市的政策咨询、融资路演、信息披露辅导等培训活动;组织入库企业赴深交所参观学习。

  (六)企业上市。省金融办、深交所和股交中心三方组织专家帮助入库企业进行上市方案评估,完善相关申报资料。

  (七)滚动筛选。

  “创业板行动计划”重点企业库实行滚动筛选。

  1.已成功上市的企业自动移出企业库。

  2.对入库两年后未完成上市或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及时移出企业库。

  3.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及时补充入库。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业板行动计划”工作组,由省金融办、深交所、股交中心三方分管领导担任共同召集人,省金融办资本市场处、深交所西南培育中心、股交中心市场推广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邀请四川证监局参与指导。

  (二)沟通机制。省金融办、深交所、股交中心三方定期在深圳、成都或其他适合的地点会商相关事项。指定联络人,负责日常沟通。(联络人名单见附件)

  (三)建立信息交流机制。

  1.省金融办、股交中心定期向深交所提供四川区域资本市场相关政策及动态、区域性市场发展情况以及企业培育进展情况等信息。

  2.深交所定期向省金融办提供区域内在审企业名单及审核进度,区域内已上市企业家数、融资、交易,以及市场最新政策法规、研究成果等信息。

  3.遇重大特别事项,省金融办、深交所、股交中心三方及时沟通。

  五、其他事项

  (一)除帮助“创业板行动计划”重点企业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外,也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在深交所主板、中小板上市。

  (二)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改变,入库企业标准随之调整。

  (三)本实施方案内容,如入库企业数量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四)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行动计划 篇4

  一、整治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

  具体工作目标是 年底。

  蔬菜农残检测整体合格率达到90%以上;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实施食品招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彻底解决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建立不合格食品招回制度。

  各综合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出厂肉品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两证、两章”出证率达到100%区生猪屠宰企业达到国家Ⅱ级标准以上。市场(超市)冷库、肉类制品加工企业等经营的动物产品附证率100%;有效遏制运输、加工、贮藏、销售、使用病死、病害动物及产品行为;动物产品兽药、饲料添加剂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确保不发生经营、使用违禁兽药、饲料添加剂行为;兽药、饲料生产企业产品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入厂检出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确保对注水猪、病害猪不屠宰。

  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基本得到杜绝。劳动防护用品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获证企业生产产品的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全市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是:食用农产品、食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和水产品养殖场、屠宰(厂)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主要任务是开展以下八个专项整治: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的行为。

  (二)重点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针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行为,生产加工食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大力开展治理整顿。全面普查生产企业情况,建立质量档案,推进10类产品生产企业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商店、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四)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餐饮单位卫生管理实现“五统一”管理,即档案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培训统一;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全区专项整治行动从 年 月下旬开始至 结束。

  第一。动员发动阶段制订具体方案,分解工作目标,落实整治任务,做好发动部署。

  第二。集中整治阶段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全面开展检查,集中进行整治。

  第三。巩固提高阶段(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组织督查验收,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四、组织领导和分工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具体分工是全区专项整治行动在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政府成立 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区相关部门组成,农产品整治组。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二)区相关部门组成,生产加工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由质监 分局牵头。负责落实生产加工食品和有关消费品的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三)区相关部门组成,流通领域食品整治组。由工商 分局牵头。负责落实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四)区相关部门组成,餐饮消费整治组。区卫生局牵头。负责落实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工作。

  (五)市相关部门组成,猪肉整治组。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六)区相关部门配合,新闻信息组。由区政府办牵头。负责组织专项整治宣传和新闻发布会等工作。 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听取各乡镇、街道和各工作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乡镇、街道、各工作组实行联络员联系制度, 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 分局。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区域专项整治实施细则;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具体的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对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二)落实责任。全区专项整治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部门分解表》见附件)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事件的地方,要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地方、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三)密切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部门多,加强协作。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围绕方案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协同配合,相互支持,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专项整治中,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注重实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整治工作不能走形式,要花力气,切实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取得实际效果。整治工作要标本兼治,治本上要下真功夫。要加快相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要认真实施食品等产品的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

  (五)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要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正确引导消费。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专项整治期间,有关部门每月至少联合召开一次会议,发布权威信息,通报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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