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因数和倍数》教学反思

时间:2021-04-30 16:15:24 教学反思 我要投稿

人教版《因数和倍数》教学反思(通用5篇)

  作为一位优秀的老师,课堂教学是重要的任务之一,通过教学反思可以有效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那么写教学反思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教版《因数和倍数》教学反思(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人教版《因数和倍数》教学反思(通用5篇)

  人教版《因数和倍数》教学反思1

  《因数和倍数》是一节概念课。教学时我首先以拼图比赛为素材,让学生动手操作快速把12个小正方形摆出一个长方形,再让学生用乘法算式表示出所摆的长方形,在交流中得到三种不同的摆法和三种不同的乘法算式。借助乘法算式引出因数和倍数的意义,使学生初步建立了“因数与倍数”的概念。 这样,用学生已有的数学知识引出了新知识,减缓了难度,这一环节的教学,我觉得还是收到了预设的效果。

  能不重复、不遗漏、有序地找出一个数的因数,是本课的教学难点。在教学中,我是这样设计的:在根据1×12=12,2×6=12,3×4=12三个乘法算式说出了谁是谁的因数、谁是谁的倍数后,我紧接着提问:12的因数有哪些?学生看着黑板上的算式很快地找出12的因数,接着再提问:你是用什么方式找到12的因数的?在学生说出方法后,为了让学生探索出找一个因数的方法,我让学生自己找一找15的因数有哪些。预设在汇报时,能借此解决如何有序、不重复、不遗漏地找出一个数的因数。但在实际交流时,学生的方法出现了两种意见,并且各抒己见,因为15的因数只有两对,无论怎样找都不会遗漏。作为老师,我这时没有把我的意见强加给学生,而是以男女生比赛的形式,让学生分别找16、18的所有因数。由于部分学生运用从小到大一对一对地找很快找出这两个数的因数,另一部分却在无序的情况下,不是重复就是遗漏,这样在比较中,不重复、不遗漏、有序地找出一个数的因数的方法,学生就能够很好地接受并掌握。虽然在这个环节上花了比较多的时间,但对学生自主探索、自主学习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最后引导学生归纳总结出一个数的因数的特点时,由于及时跟上个性化的语言评价,激活了学生的情感,学生的思维不断活跃起来。借助这一学习热情让学生自己探索找一个数的倍数的方法,学生学习兴趣更浓。不仅探讨出从小到大找一个数的倍数而且发现了倍数的特点。

  由于本节课的容量比较大,练习题设计综合性比较强,学生学得并不轻松,还存在一小部分学生没有很好地理解因数与倍数的关系。今后,应努力改进教学手段,提高学困生的学习效率。

  人教版《因数和倍数》教学反思2

  《因数和倍数》是一节数学概念课,人教版新教材在引入因数和倍数的概念时与以往的教材有所不同。(1)新课标教材不再提“整除”的概念,也不再是从除法算式的观察中引入本单元的学习,而是反其道而行之,通过乘法算式来导入新知。(2)“约数”一词被“因数”所取代。这样的变化原因何在?我认真研读教材,通过学习了解到以下信息:签于学生在前面已经具备了大量的区分整除与有余数除法的知识基础,对整除的含义已经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不出现整除的定义并不会对学生理解其他概念产生任何影响。因此,本套教材中删去了“整除”的数学化定义,而是借助整除的模式na=b直接引出因数和倍数的概念。

  虽然学生已接触过整除与有余数的除法,但我班学生对“整除”与“除尽”的内涵与外延并不清晰。因此在教学时,补充了两道判断题请学生辨析:

  11÷2=5……1。问:11是2的倍数吗?为什么?因为5×0.8=4,所以5和0.8是4的因数,4是5和0.8的倍数,对吗?为什么?

  特别是第2小题极具价值。价值不仅体现在它帮助学生通过辨析明确了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我们所说的数都是指整数(一般不包括0),及时弥补了未进行整除概念教学的知识缺陷,还通过此题对“因数”与乘法算式名称中的“因数”,倍数与倍进行了对比。

  人教版《因数和倍数》教学反思3

  不知不觉,我们又进行了第二单元的学习。第二单元的内容是《因数与倍数》,这部分内容与老教材相比变化很大,我觉得第二、四单元是本册教材中变化最大的单元,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1、以往认识因数和倍数是借助于整除现象,“X能被X整除,或X能整除X”,所以X是X的因数,X是X的倍数。现在的教材完全不同了,2X3=6,所以2和3是6的因数,6是2和3的倍数,借助整除的模式na=b直接引出因数和倍数的概念。

  2、以往数学教材中,概念教学的量很大。数的整除,因数(老教材称为约数),倍数,2、5、3的倍数的特征(老教材称为能被2、5、3整除的数的特征),质数,倒数,分解质因数,最大公因数(以往的教材中称为最大公约数),最小公倍数等内容共同编排在后面,合为一个单元。而现在新教材本单元只安排了因数和倍数,2、5、3的倍数的特征,质数合数。其它内容安排在了第四单元《分数的意义和性质》,借助约分引出公约数、公倍数的学习,改变了概念多而集中,抽象程度过高的现象。

  3、以往求最大公约数,最小公倍数时,采用的方法是唯一的、固定的,也就是有短除法分解质因数,而新教材中鼓励方法多样化,不把它作为正式的内容教学,而是出现在教材的你知道吗中?不那么呆板了,尊重学生的思维差异。

  可见,编者为体现新课标精神对本部分内容作了精心的调整,煞费苦心,可是学完了本单元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内容,我对本单元的学习内容有了小小的疑问。这一单元内容分为因数和倍数,2、5、3的倍数的特征,质数和合数,我觉得第一部分内容和第三部分内容的关系很大,连续性强。知道了什么是因数和倍数,也会找一个数的因数和倍数了,那么就应该从找因数和个数问题上学习质数和合数。教材对质数和合数的学习内容设计较好,开门见山让学生找出1-20各数的因数,观察因数的个数有什么规律,再引出质数和合数的学习。可为什么在中间突然加上了2、5、3的倍数的特征?这样感觉前后内容失去了联系,不够自然流畅。所以我觉得可以把二三部分内容作为适当的调整,即因数和倍数,质数和合数,2、5、3的倍数的特征会比较好一些。

  人教版《因数和倍数》教学反思4

  这节课带给我的感想是颇多的,但综观整堂课,我觉得要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我只有不断地进行反思,才能不断地完善思路,最终才能有所悟,有所长。下面就说说我对本课在教学设计上的反思和一些初浅的想法。

  本单元内容在编排上与老教材有较大的差异,比如在认识“因数、倍数”时,不再运用整除的概念为基础,引出因数和倍数,而是直接从乘法算式引出因数和倍数的概念,目的是减去“整除”的数学化定义,降低学生的认知难度,虽然课本没出现“整除”一词,但本质上仍是以整除为基础。本课的教学重点是求一个数的因数,在学生已掌握了因数、倍数的概念及两者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对学生而言,怎样求一个数的因数,难度并不算大,因此教学例题“找出18的因数”时,我先放手让学生自己找,学生在独立思考的过程中,自然而然的会结合自己对因数概念的理解,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培养学生对已有知识的运用意识),然后在交流中不难发现可用乘法或除法来求一个数的因数(列出积是18的乘法算式或列出被除数是18的除法算式)。在这个学习活动环节中,我留给了学生较充分的思维活动的空间,有了自由活动的空间,才会有思维创造的火花,才能体现教育活动的终极目标。特别是用除法找因数的学生,正是因为他们意识到了因数与倍数之间的整除关系的本质,才会想到用除法来解决问题,我也不由得佩服这些孩子对知识的迁移能力。在这个环节的处理上,教材的本意是先由教师提出“想一想,几和几相乘得18?”引导学生从因数的概念,用乘法来找因数,而我考虑到本班孩子的学情(绝大多数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找到求因数的方法),如教师一开始就引导学生:想几和几相乘,势必会造成先入为主,妨碍学生创造性的思维活动?用已有的经验自主建构新知是提高学生学习能力的有效途径,让学生独立思考、自主探索、促思(促进学生思维发展)、提能(提高学习能力)是我的教学策略主要内容。至于这两种方法孰重孰轻,的确难以定论。实际上,对于数字较小的数(口诀表内的),用乘法来求因数还是比较容易,但是超出口诀表范围的数用除法则更能显示出它的优势,如求54的因数有哪些?学生要直接找出2和几相乘得54,3和几相乘得54,4和几相乘得54,显然加大了思维难度,如用除法不是更简单直接一些吗?学生的学习潜力是巨大的,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领者,因此教师的'观念和行为决定了学生的学习方式和结果,所以我认为教师要专研教材,充分利用教材,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使用教材,为学生能力的发展提供素材和创造条件,真正实现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

  学生在找一个数的因数时最常犯的错误就是漏找,即找不全。学生怎样按一定顺序找全因数这也正是本课教学的难点。所以在学生交流汇报时,我结合学生所叙思维过程,相机引导并形成有条理的板书,如:36÷1=36,36÷2=18,36÷3=12,36÷4=9。这样的板书帮助学生有序的思考,形成明晰的解题思路的作用是毋庸质疑的。教师能像教材中那样一头一尾地成对板书因数,这样既不容易写漏,而且学生么随着流程的进行,势必会感受到越往下找,区间越小,需要考虑的数也就越少。当找到两个相邻的自然数时,他们自然就不会再找下去了。书写格式这一细节的教学,既避免了教师罗嗦的讲解,又有效突破了教学难点,我相信像这样润物无声的细节,无论于学生、于课堂都是有利无弊的。

  人教版《因数和倍数》教学反思5

  简单的内容中蕴藏着复杂的关系,由于新教材把“整除”的概念去掉,再也不提谁被谁整除,而改成借助整除模式na=b,直接引出因数和倍数的概念,这部分内容显得比较容易了,学生在学因数时,对于求一个数的因数,及理解一个数的因数最小是1,最大因数是它本身,及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感觉很清楚,明白。在学倍数时,对求一个数的倍数及理解一个数的倍数中最小的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也认为容易简单,但有关因数、倍数的综合练习不少学生开始犹豫、混淆。如判断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无限的,不少学生判断为对。练习中:18是的倍数,个别学生选择了18、36、54……。针对这种情况,我调整了练习,组织学生研究了以下几个问题:

  1、写出12的因数和倍数,写出16的因数和倍数。

  2、观察比较,会打消列问题:一个数的因数和它本身的关系。

  3、为什么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最小是1,最大是它本身,也就是1和它本身之间的整数。为什么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最小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

  通过对这几个问题的讨论,多数学生较好的区分了一个数的因数和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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