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加工合同模板汇总六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加工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营销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营销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原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原料和包装原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原料、包装原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原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原料、包装原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原料、包装原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原料及包装原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 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X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为甲方加工处理原矿石,加工成精矿,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责任自选厂收到矿石开始计算,外矿运费、铲装费等由甲方负责。
2、过磅以双方认可过磅数据为准。
3、原矿和精矿品位,以乙方取样,甲方监督其过程,留公样原则执行。甲方对品位结果又异议的,可以到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化验,公样。公样费用由输方支出。锌精矿误差在0.4%内,以乙方数据为准。
4、锌精矿由甲方自主销售。
5、加工费包括破碎、浮选、尾矿排放、锌精矿上车费,加工费按原矿石处理吨位计,按 52 元/吨。
6、乙方保证原矿石加工处理回收率为。达不到回收率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加工费预支比例为得货款后一次性付清。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花垣县人民法院协调和仲裁解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3
零 件 名 称:项目(见附件清单)
零 部 件 号:(见附件清单)
甲 方:
乙 方: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就所需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设计依据:
1.1甲方提供的产品数模、结构图、MCP等相关工艺资料(CATIA、CAD格式);
1.2国家及汽车产业相关标准、法令、法规的要求(如安全、环保);
2. 设计原则:
2.1确保分件焊后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2.2确保本项目所涉及到焊接夹具完全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3. 设计要求:
3.1设计及绘图标准:由乙方自行决定,但需事先提供给甲方确认;
3.2夹具采用可移动式,为加快节拍可采用旋转式或翻转机构;
3.3夹具作业高度700-800mm或协商决定;
3.4夹具控制:超过三处压紧时采用气动压紧,或气动、手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气源压力:0.3-0.4Mpa;
3.5工件的装配及移载:人工方式装配和人工搬出;
3.6定位基准的选择:工艺基准与产品设计基准必须统一;各工序夹具的定位、夹紧基准必须统一、连贯,确保工件焊后质量和精度达到甲方要求;
3.7夹具设计时,要有足够的焊接操作空间和易于操作,便于装料和取料;重要焊点处及操作工不便控制焊点处设置焊钳导向(材料使用黄铜或是MC尼龙);
3.8夹具应采用模块化结构,且结构合理、工艺性优良,对工件具有防变形、防外观损伤的功能;支座采用通用件和内六角螺钉装配式结构,便于对夹具的更换、调整、维修和保养;
3.9夹具的气动控制,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免发生误动作而发生夹具、工件损坏或人身伤害;气路布置不能影响到正常的作业;
3.10夹具中的各定位销、定位面、夹紧机构、旋转轴应使用可靠、重复定位精度稳定,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并需进行热处理HRC:40~45;
3.11夹具底板、各连接支座板应具有防变形、防松动、防跑位、防晃动功能;
3.12各压紧汽缸的工作行程,仅能使用到额定行程的85%左右,不能使用至极限工作行程;
3.13需要油润滑的部位,必须预留足够的.注油空间和设置注油装置;
3.14底座必须有水平调整和锁紧装置;
4. 技术要求
4.1、夹具公差带:
5.1.1 定位销位置公差±0.1mm;
5.1.2 定位面位置公差±0.2mm;
5.1.3 定位面与定位销的位置公差±0.2mm;
4.2、夹具及组件:
4.2.1 夹具本体焊后须经过焊接应力退火。焊缝不允许有夹渣、气孔、焊道应丰满,消除焊渣并进行相应的防锈处理;
4.2.2 夹具基板的表面粗糙度:Ra1.6~Ra3.2;
4.2.3 夹具上所有定位块采用定位方式可调的形式,台阶定位销采用三维可调,调整量为±3mm;调整垫片的规格为0.1mm、0.2mm、0.5mm、1.0mm;
4.2.4 夹具采用手动与气动夹紧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需根据压紧臂的长短,选择合适的气缸;
4.2.5 夹具定位、导向部位需整体防护,防止焊接飞溅;在定位面、管路、气缸杆等部位,有防飞溅装置;移动部位采用阻燃管;直线导轨有金属弹性防护,电器线路配金属桥架,以防止焊接飞溅的粘附。
4.2.6 夹具优先选择一次装夹,合理的布置控制装置的位置;
4.2.7 夹具需做防锈处理;
4.2.8 移动单元带有直线导轨或带固体润滑剂的导套及防尘罩;
4.2.9 对大的移动单元设置缓冲装置;对所有移动单元设置限位块;
4.2.10 使用注油润滑轴承;
4.3 定位销要求:
4.3.1 表面淬火处理,硬度HRC为40~50;
4.3.2 定位销在不拆卸其它零件的前提下易于更换;
4.4 定位板、压板要求:
4.4.1压板打开距离要为搬运和输送装置留出足够空间;
4.4.2定位板、压板厚度不小于19mm;
4.4.3挡块表面需进行热处理,硬度HRC为40~50。不能采用螺栓做档块。
4.5 夹紧器及夹紧力的要求
4.5.1 使用带锁紧的夹紧器;
4.5.2 夹紧力满足零件伏贴、不变形等要求;
4.6夹具需在非加工表面做永久性醒目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夹具所加工零件名称、零件产品号、生产厂家代号、生产日期、夹具外形尺寸;
4.7夹具制造的材料及加工要求
4.7.1夹具体一般材料使用A3钢;
4.7.2定位销、定位板等耐磨件采用45#钢,且淬火至HRC35-40;
4.7.3夹具的焊接件均采用焊后热处理退火消除内应力,再进行机械加工。
4.7.4夹具装配使用的固定销,采用带内螺纹的圆柱销,所有组焊夹具所用的定位销规格应统一。
4.7.5焊缝不应有焊缝未填满、气孔、烧穿等缺陷,焊接结构件焊后应进行消除焊接应力的时效或退火;
5. 实施及进度要求:
5.1,实施要求:
5.1.1 夹具在方案确定后实施前,必须由甲方进行确认,并对相关设计和明细表进行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制做;
5.1.2 经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后的相关图纸和明细表,原则上不允许更改,若确需更改,需经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
5.2.进度要求:
5.2.1 本协议和商务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于 年月日之前送到甲方使用工厂。
5.2.2本协议和商务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日内,乙方提供详细的设计、制造进度,供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并各持一份。
5.2.3 乙方负责将夹具运输至甲方工厂内,
6.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产品数模、图纸等相关资料;
6.1.2 负责及时对乙方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认、会签图纸。
6.1.3 负责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配合和协调。
6.2、乙方责任:
6.2.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方案按计划时间送达甲方,供甲方评审确认,以保证本项目能满足甲方实际使用及本协议的要求。
6.2.2 方案设计完时需同甲方沟通焊钳型号,以便甲方采购;
6.2.2 负责所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
6.2.3 负责甲方在设计方案会签过程中所提出问题的协调处理。
6.2.4 负责质保期内无偿技术服务和质保期外的有偿技术服务。
6.2.5 乙方应充分发挥夹具设计的专业优势,对于甲方未提及或不完整的事项,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实施或补充。
6.2.6 乙方所承制的夹具,在甲方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自身存在质量隐患,对甲方人员和财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7.验收
验收分甲方与海马共同进行的预验收和终验收:
7.1验收依据:
7.1.1 技术协议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7.1.2甲方提供的数模、图纸、MCP、检具等相关的验证标准。
7.1.3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各种技术文件。
7.1.4 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7.1.5 三坐标检查夹具制作精度(±0.2),满足设计要求.
7.2预验收:在乙方工厂进行,验收内容:
7.2.1本项目是否满足本技术协议和双方签字认可的技术文件要求。
7.2.2本项目是否按双方签字认可的方案、图纸进行设计、制做;
7.2.3 标准件、元器件是否与技术协议和双方签字认可的技术文件要求一致。
7.2.4 三坐标检查夹具制作精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7.2.5在安装调试完成后所生产出的产品质量,依据甲方提供的检测方法、精度及甲方相关质量标准要求,评定该夹具生产出的产品是否合格,是否满足产品装车要求。
7.2.6 所有夹具动作的可靠性、合理性、安全性、平稳性。
7.2.7 对各种可能发生故障的环节进行测试。
8.3 终验收:在甲方工厂内进行,夹具到达甲方现场后,再次进行验收,验收内容:
8.3.1夹具本体及各辅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有损伤。
8.3.2 相应的备品、备件及清单,是否齐全。
8.3.3文件资料是否提供齐全。
8.3.4焊接出的产品是否满足本技术协议和双方签字认可的技术文件。
9.资料移交
9.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竣工资料(两套图纸)包括夹具设计图纸;
9.2 各专项设备图纸:夹具结构总图、电气原理图、气路原理图,外购件、易损件明细表及供货厂家等。
10.服务
乙方需对所设计制作的夹具,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10.1乙方提供的夹具,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夹具,如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直至更新。出现问题时,乙方承诺4小时内回复解决对策,如需更换配件等,要在3天内提供。
说明:质保期为乙方对所提供的夹具,终验收合格后,从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计起。
10.2 质保期过后,乙方提供终身及时维修服务,该服务只收成本费。并在甲方发出故障通知(电传、电话、邮件等)后4小时内回复对策。
10.3 随时满足甲方的相关技术咨询。
11.保密
11.1 乙方不得丢失、复制及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甲方得到的任何技术文件和专有文件(包括所有的修改和改进资料)
11.2 乙方不得用甲方的图纸为任何第三方设计制作相同的产品。
11.3 如有人需要借用、参阅或复制甲方的技术资料,或要求乙方为其制作相同的产品,乙方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借或制作。
11.4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协作厂和公司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并应经常检查上述人员履行保的情况。
11.5 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情况之一时,甲方保留向乙方法律追述的权利。
12.本协议生效条件
12.1本技术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协议为本项目制造和验收的依据及标准。
12.3 本协议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有效。
12.4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12.5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本协议未约定、不明确的事项或与商务合同有冲突之处,双方另行补充约定。
12.6 本协议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经双方协商,利用双方优势互补,在“质量合格、交期保证、双向选择、平等互利、相对稳定”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正式确定建立产品表面处理(热镀锌)战略合作关系。
第二条 品名,规格,单价(以附件为准)
第三条 交付条件及付款条件:
一、甲方提供产品给乙方进行热镀锌加工,乙方需在甲方要求的交期内将加工好的合格产品交给甲方,提货及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付款条件为:月结45天(结账日为每月的25号,每月26号前乙方将对账单传真到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对账单后,在27号之前核对好,将签字确认后的对账单传真至乙方,乙方需在每个月的28号之前将发票送至甲方)
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发货给乙方加工,乙方必须返还加工好的同等数量货物给甲方,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货物丢失,如果数量缺少,乙方需按照甲方的材料成本价2倍进行赔偿给甲方;(如小件必须有1‰的损耗。)
二、甲方根据需要可参与乙方的动态管理;
三、当乙方在产能、质量方面不能满足甲方100%的要求时,甲方有权将订单量进行调整同时要求乙方提供改善措施并根据双方签订《质量协议条款》来处理;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随时实施现场稽核;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施成本降价措施;
六、乙方必须优先满足甲方的需求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热镀锌加工;并保证每天产能最少50-150吨以上;
七、乙方需及时响应甲方的其他合理要求,如:客户第三方验厂;
八、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降低成本要求,给予甲方优惠的市场价格和提供甲方技术支持,当乙方因生产效率提升或其他方面改善带来单位制造成本下降时,也应与甲方共同分享此部分成果。
九、乙方有责任每次在正式订单生效前就交期、工艺、质量书面回复甲方,方便甲方及时跟踪;十、乙方需要建立完善的品质保障系统;
十一、乙方需要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持续改善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十二、对于国外订单,甲乙方须建立专门的生产线和区域来管理和生产;
十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包装要求进行打包,并在每包上贴上标签,注明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厂商。
十四、乙方送货到甲方时应附乙方的送货单和出厂检验单;
十五、检验标准
1、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厂时,甲方应当场验收;
2、当甲方验收之后确认货物无质量问题,装箱出货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问题。
第五条 送货方式:乙方提货,送货。
第六条 合作企业双方,本着“双向选择、平等互利”原则为基础,签订本协议。如发生下列情况,本协议终止:
一、双方任意一方管理混乱,不能有效履行本协议条款,另一方认为合作关系无存在意义的;
二、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质量、交期要求时;
三、其他不具备合作条件的情况下。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之复印件或传真件等同原件有效。
第八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制作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制作工艺、数量和其他
三、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 元)
四、完成时间:年月日前完成制作安装并交乙方进行验收。
五、结算方式:乙方先付甲方订金 元,甲方应开具收据给乙方。而甲方按乙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报价工艺完成相关物料的成品制作、安装并交乙方进行验收。在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据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尾款,共人民币元(¥ )。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时间付款,逾期未付款者,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五(5‰)收取违约金,直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
2、乙方提供的样版、设计图等不够清晰,规格不符,甲方已要求更改,但乙方没有更改而按样品做出产品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而甲方出具的样品、报价单、价格表、订单确认等文件资料的打印、书写或其他的错漏,可以更正,且甲方对此类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甲方不能准时按质按量制作完成,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按乙方提出的要求制作的成品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做,并由甲方承担重做费用。
6、甲方经两次重做后仍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也应将已收款返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 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提请裁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6
甲方:浙江坚铭建筑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图纸或样品、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批次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标示清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图纸和资料及样品,不得将甲方的样品、技术资料、图纸等泄漏给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给甲方的同行业,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所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每月八号为对帐日,乙方安排财务人员到甲方财务部进行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列入应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产品报废的,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 20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3、如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全检,或由甲方安排专人全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款,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3、如乙方经常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未结算之加工款作为一方的违约金没收。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瑞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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